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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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区长办公会议精神,全力服务保障会议,全面排查并补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短板,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以更严更实举措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服务保障相关会议,认真贯彻省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智慧安监、制度创新、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二、工作目标

2、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排查和补齐安全管理短板,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确保全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区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整治重点包括:(一)严查建设施工合同,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和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问题。(二)严查人员教育培训,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即上岗作业等问题。(三)严查施工现场管理,整治施工作业“三违”(违

3、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四)严查现场带班制度,整治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按规定带班和管班,不按规定检查和巡视施工作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问题。(五)严查监理单位履职,整治现场监理人员不到岗、到岗不履职、旁站不落实、隐患不督促整改等问题。(六)严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整治深基坑、高大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等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不按专项方案实施和责任主体日常巡查、检测、监测不到位等问题。(七)严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整治无证操作、无证安装、加节、顶升以及设备检查、维保不及时、安全装置失效和未办理起重机械备案手续、未经检测验收即投入使用

4、等问题。(A)严查有限空间作业,整治不按规范程序作业、作业场所不通风、作业无人监护等问题。(九)严查易燃易爆物品,整治氧气、乙族、油漆等物品使用管理不到位、存放标示划分不清楚等问题。(十)严查工地消防安全,整治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违规作业、动火作业无人监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工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临时用电管理混乱、消防灭火设施设备配置不到位、应急演练未开展、工地内部电瓶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十一)严查车辆运输作业,整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渣土运输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未签订运输安全责任书等问题。(十二)严查整改封闭,整治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对行业监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

5、,隐瞒欺骗、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以及责令停工整顿项目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等问题。四、工作措施及要求(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益坚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海明任副组长,建管科、质安监站、招投标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由杨遒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推行网格化管理。全区所有受监工地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区域指定1名监督责任人员担任组长的监督执法组,对工程项目实行安全生产全程定点监管,确保全区建筑工地每月至少督查覆盖一次。每个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6、必须指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并将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安全管理职责等制成“工程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区住建局指定的监管执法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步公示。各工地在3月15日前完成网格化责任公示工作。(S)实行“一案双查”。专项行动期间,同1个工程项目1个季度内发现2次重点整治的违章违规行为,一律停工整顿,并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按照“一案双查”的机制进行立案调查。既查现场实体安全和安全管理体系漏洞,也查企业市场行为。对查实的问题实施严格责任追究,既依法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分管领导,也严肃惩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四)推行社会化

7、服务。在建设、施工单位自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起重机械检测和维保基础上,由区住建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法定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全区所有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源进行监督监测,邀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供起重机械现场检查技术服务。同时以区属骨干监理企业总工程师为成员,组建全区建筑施工安全“顾问工程师”团队,在节假日、星期天等时间节点,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组团分片形式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五)强化科技支持。3月底前应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移动执法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成效。在事故易发、隐患集中的设备和环节上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科技保障安全生产。凡涉及高大支模架体系及单点集中荷载在700K

8、g以上的满堂支撑体系,必须使用门式脚手架、承插式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等工具式脚手架,严禁使用钢管扣件的模板支撑体系。全区所有塔式起重机必须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与区级监控平台实现联网联动。在施工升降机驾驶室推广应用人脸识别系统,实现“人证合一”、“人机合一”。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检测验收、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等信息的动态监管,3月底前,全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等实现网上备案。(六)强化两场联动。每月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处置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违规企业和项目、停工整顿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工程,并严格依据建设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存在违章违规的工

9、程及责任主体实行信用扣分记录。让安全生产与建设单位投资效益挂钩、与施工监理企业市场信誉挂钩。对信用较差的企业实行信用惩戒机制,实施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高抽检率的日常检查。五、时间安排本次专项整治自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由动员部署阶段、全面实施阶段、重点保障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组成(具体专项整治内容见附件)。(一)动员部署阶段。区住建局召开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地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指定责任人员,明确整治内容,并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总承包企业具体实施、所有参建单位参与,召开工地现场专项整治落实会。

10、(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2月25日至7月31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企业和项目部形成检查记录,建立整治档案,实行销号管理。区住建局督促辖区建筑企业对所属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区质安监站督查工程项目自查自纠行为,凡存在重点整治行为的工程项目,督促立即整改,确保不漏过一家责任主体、不漏过一个工程项目,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重点保障阶段(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区住建局根据市区政府服务保障相关安全工作要求,对全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的原则督促整改到位。必要时,根据要求实行

11、全面停工整顿。(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日-年底)。各企业及项目部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系统总结整治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梳理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的监管举措和长效管理机制。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为建设系统服务保障相关会议必须不折不扣必须完成的工作来实施。各企业和项目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足额保障专项整治的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

12、密部署,狠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安全管理短板,明确施工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检查,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预防起重机械、支模架、基坑施工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S)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要以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和安全文化的宣传力度,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认真总结,补齐短板。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要对本单位、本工程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顾总结,通过回头看,做到梳理问题,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提出加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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