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仲裁法 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1623246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PPT 页数:31 大小:1,0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仲裁与仲裁法 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仲裁与仲裁法 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仲裁与仲裁法 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仲裁与仲裁法 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仲裁与仲裁法 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仲裁与仲裁法 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仲裁与仲裁法 课件.ppt(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仲 裁 法 学,一、走进仲裁,司考的重要内容论文的较佳选题就业的绝佳选择,仲裁是什么?“仲裁法学”中的“仲裁”指什么?,20112015年仲裁法司考真题,二、课程内容,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第一节 仲裁概述一、仲裁的概念与特点(一)概念: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第三者就纠纷居中评判,并作出对争议方有拘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制度或方法。(二)特点:1、自愿性:前提使仲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使仲裁协议的内容优先适用;具有相对性,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范。2、专业性:仲裁员法律专业能力相关实体专业能力,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3、灵活性:具体程序4、

2、保密性: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员、当事人及仲裁参与人负有保密义务。5、快捷性:时间当事人的自愿选择;或裁或审、一裁终局;简易仲裁程序的适用。6、经济性:金钱7、独立性 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独立。8、国际性:易于被承认与执行,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二、仲裁的优势和局限性,优势,裁决较易得到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自主性 专业性 保密性 管辖权的确定性 费用低、速度快,局限性,适宜的争议类型有限自主性是一柄双刃剑要求仲裁参与人熟悉甚至精通仲裁制度 欠缺法的安定性和预测性 仲裁员的权力有限,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仲裁委员会宣传片1,仲裁委员会宣传片2,我国仲裁制度发展史,第一章 仲裁

3、与仲裁法,三、仲裁的分类(一)以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国内仲裁国际仲裁(二)以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标准临时仲裁机构仲裁奥运会临时仲裁庭(三)以仲裁裁决的依据为标准依法仲裁友好仲裁,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四、仲裁的性质,司法权论,混合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员的权力、仲裁员的审理行为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其权威性都取决于有关国家的法律。仲裁是司法权的一部分,是国家司法权的让与。,仲裁性质,契约论,仲裁源于私人契约;仲裁又不能超越于法律制度之外,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最终取决于有关法院的裁定。,仲裁员的权力不是来自于法律的规定,而是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自治论,根据仲裁目的及

4、当事人意思自治对仲裁的法律权威进行论证。,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五、仲裁与民事诉讼(一)共同点:1、都是民事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2、解决的纠纷性质相同;3、都由第三方作为纠纷的公断人;4、所遵循的某些规则和制度是一致的;5、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与民事裁判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效力;(二)区别,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三)联系1、法律渊源上的联系性;2、纠纷解决方式的独立性;3、功能优势的互补性;4、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5、制度与程序的互鉴性。,趁热打铁,1关于仲裁的性质,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 A司法权说 B仲裁是一种契约性质的行为C自治说 D仲裁具有司法和契约双重性质2以作

5、出裁决的依据不同为标准,仲裁可以分为( )。 A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 B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C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D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 3以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地位和性质不同为标准,可以把仲裁分为( )。 A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 B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C合法仲裁和衡平仲裁 D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司考演练,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35)A.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一般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B.从理论上说,诉讼当事人无权确定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仲裁当事人有权确定仲裁机构审理和裁决的范围C.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对于仲裁机

6、构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仲裁D.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都有权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A,司考演练,2、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36)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D,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第二节 仲裁法概述一、仲裁法的定义: 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设立、仲裁员、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参与人和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在仲裁程

7、序中的权利与义务、仲裁裁决的效力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仲裁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狭义:1994年8月31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仲裁法,该法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二)广义:所有涉及仲裁制度的法律规范。,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二、我国仲裁法的仲裁范围:(一)仲裁范围的概念 指可仲裁的事项或争议的范围,即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 虽然各国关于仲裁范围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但当事人有无和解的权利几乎是公认的判断可仲裁性的试金石。(二)我国的有关规定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下列纠纷则不能仲裁:婚姻、收养

8、、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77条: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问题,另行规定,不受仲裁法的调整。,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二、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一)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1、概念:也称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仲裁法最基本的原则,也是仲裁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2、体现: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第4条);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由当事人协商选定(第6条);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直接或间接确定(第30条);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约定开庭形式、审理方式等程序事项(第39、40条)

9、。,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二)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1、仲裁庭应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2、仲裁庭应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3、所聘仲裁员必须能保证案件的公正裁决。要求:事实清楚、合法、公平合理,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三)独立公正仲裁原则1、独立:(1)体现: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2)例外:法院依法监督仲裁 ;仲裁委员会依法对仲裁程序拥有一些决定权和管理权。 2、公正:要求仲裁员办事公道正派,没有偏私,接受指定后能付出

10、当事人合理期望的时间和精力,及时无拖延地处理案件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四)一裁终局原则1、概念:针对某个争议的仲裁程序终结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该纠纷向法院起诉。 2、例外:(1)如果仲裁裁决被法院发回重新仲裁,仲裁庭应视具体情形对原纠纷再次作出裁决。(2)如果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趁热打铁,1、我国现有的仲裁制度包括( )。 A、常设仲裁 B、合法仲裁C、临时仲裁 D、民间仲裁 2、我国的仲裁法包括( )。 A、仲裁法 B、民事诉讼法中的仲裁规定 C、合同法 D、国际公约中的

11、仲裁规定 3、我国仲裁法适用于( )。A、合同纠纷 B、收养、抚养纠纷 C、婚姻、继承纠纷 D、劳动争议和行政纠纷 E、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二、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制度(一)协议仲裁制度(第4条、第6条)1、仲裁协议是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2、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授权。,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二)或裁或审制度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2、法院不受理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起诉;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

12、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3、没有仲裁协议的争议事项,当事人既可于争议发生后签订仲裁协议选择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三)回避制度1、回避事由(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接受他们请客送礼的。(情节严重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将其除名)2、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3、申请回避的程序: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在最后一

13、次开庭终结前提出。,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4、回避的审查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5、回避的后果:仲裁员因回避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法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四)不公开审理制度1、不公开审理,是国际民商事仲裁的通行惯例。3、第40条: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五)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制度第 39条:

14、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趁热打铁,1、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A、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B、当事人的近亲属C、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 D、代理人的近亲属2、不公开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 )。A、绝大多数案件的仲裁不公开进行 B、当事人可协议公开C、当事人可协议不公开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仲裁,趁热打铁,3、香港A公司与浙江B公司因合资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首席仲裁员李某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请求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李某实行回避。王某担任本案首席仲裁员后,仲裁程序如何

15、进行?( ) AA公司可以请求以前进行过的审理重新进行 B仲裁庭可决定以前进行的全部审理或部分审理重新进行 C王某可决定以前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审理是否重新进行 D仲裁庭可决定以前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审理不重新进行,司考演练,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50)A.苏某的回避应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B.苏某回避后,合议庭应重新组成C.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继续进行D.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D,司考演练,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49) 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