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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河南、新物业、新条例,新修订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四章,总则,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与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第一章 总则,一、物业管理方式变化,第一章 总则,二、扩展(第四、五、六条内容)1、绿色环保节能成为物业管理的主题2、物业管理应主动采用新技术新方法3、提高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定位,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一、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二、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
2、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同时移交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图等资料,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专业经营单位拒不接收或者拒不履行承担运行、维修和更新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一、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十七条)新增条款: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业主义务。第十七条第(六)款: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责任:第把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
3、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延伸:问:催几次了,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怎么办?答:小区物业可以公示“曝光”啊。,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二、业主代表大会与业主大会(第十八条),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三、建设单位(第十九、二十条)首次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的责任:1、及时报送文件资料;2、承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3、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第八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未及时报送文件资料、建设单位不提供筹备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
4、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一、物业服务企业的2条禁止行为(第三十八条)禁止行为1: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广告、宣传和经营等活动,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一、物业服务
5、企业的2条禁止行为(第三十八条)禁止行为2: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二、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第三十九条)(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章 物
6、业管理与服务,一、物业服务费(第四十八条)1、原则: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物业费调整条件(1)经业主大会同意;(2)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要2个过半数条件即: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二、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收费(第五十四条)1、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最终用户:是指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的最终分户业主或者实际使用人2、若委托物业代收,需支付报酬,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一、业主、物业使用人的17条禁止行为(第五十六条),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
7、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人民政府城
8、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申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其他禁止行为规定的,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一、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如何处理?,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二、犬只管理(第五十七条)(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携犬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物业需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犬出户未束
9、犬链牵引的,由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三、电梯维修(第五十八条)(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电梯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未立即采取措施,致使乘客滞留电梯轿厢,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抢修导致电梯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电梯达到
10、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条件,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公示并报告业主,未积极协调办理报废事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电梯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四、车位分配与停车管理(第六十一、六十二条)(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将车位车库出售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还;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每违规出售一个车位、车库,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
11、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不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或者将多余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使用人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五、公共部位经营及收益 (第六十三条),前提:按照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的决定,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六、装饰装修(第六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
12、料,不得限制或者阻挠装饰装修材料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第六十六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一、政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失信,拉进“黑名单”(第七十二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二、其他有关部门监督(对号入座)(第七十三条),三、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第七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目的: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物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第七章 监督管理,四、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第七十五条)(法律责任:第八十九、九十条),接到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第八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环保、城乡规
13、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商、人防、质监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审核查验职责的;(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投诉、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第九十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召集或者参加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投诉、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五)截留、挪用、侵占或者未按时审核拨付专项维修资金的;(六)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