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和流程规范-全文及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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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和流程规范为规范我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和流程,进一步建立健 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和我省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 标准和流程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 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江西省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 作。(二)本规范所称流动人员L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2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

2、动)合同、取消录(聘)用、 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 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 员。3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5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6启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7 .其他流动人员。二、服务内容、标准及流程(-)档案委托管理形式及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分为个人委托管理和单位集体委托管 理两种形式。L个人委托管理(1)存档机构。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现工作 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2 )申请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3 )办理流程。见档案接收及流程。2 .单位集体委托管理(1)存档机构。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证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登记地 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2)申请材料。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办人居 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3)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单位持申请材料向档案管理服务机 构申请设立单位集体账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 材料。委托管理。申请单位提供转入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 表,填写委托档案管理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签订档案委

4、托管 理协议。接受委托管理。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单位集体账户,接 受单位集体委托管理。(二)档案接收及流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照档案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 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 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 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 接收,并督促指导补充相关缺失材料。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流 动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 等重要信息的材料。L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 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

5、就业人员的原 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 人员的人事档案该类档案应提供材料目录清单,清单包括以下材料:就业通知或 录用、录取、招工、招干、安置、吸收、入伍等手续完备的入职审批 材料;转正、定级及档案工资套改和晋升晋级材料;学籍档案(内含 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籍表等);用工期间的任职、考核、鉴定 与奖惩材料;档案转出介绍信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解除 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自谋职业协议、身份置换协议等相应材料。(1)存档机构。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 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2)申请材料。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

6、请存 档的,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向 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存档的,如果申请人办 理,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如辞职、辞退、自 动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自谋职业协议、身份置 换协议等);如果原工作单位经办人员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原工 作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申请 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与原工作单位 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 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自谋职业协

7、议、身份置换协议 等)。(3)接收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原工作单位经办人员持申 请材料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申请调档。材料核 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材料。开具调档函。档案管理 服务机构向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原工作单位开具调档函。调 档。申请人或原工作单位经办人员持调档函回申请人档案管理单 位调档。委托管理。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 案接收登记表并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接受委托管理。档案管 理服务机构接收申请人档案,查验档案的密封状况,审核甄别档案材 料真实、齐全情况无误后,设立个人账户,接受个人委托管理。2.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

8、的高校 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 档案(1)存档机构。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2 )申请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3)接收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档案管理服务 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若申请人为户籍所在地人员则视为已设立个 人账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材料。委托管 理。档案转递至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后,申请人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 案接收登记表,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接受委托管理。档案管 理服务机构设立个人账户,接受个人委托管理。3,跨地区就业创业人员、未纳入单位集体户管理的流动人员的人事 档案(1)存档

9、机构。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2)申请材料。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存 档的,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向 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存档的,如果申请人办 理,需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 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 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 料: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民

10、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 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 书。(3 )接收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 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核对申请材料。委托管理。档案转递至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后,申请 人或被委托人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签订档案委托 管理协议。接受委托管理。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设立个人账户才妾受个 人委托管理。4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1)存档机构。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2)申请材

11、料。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申请存档的,如果申请人办理,需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工作单 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转入单 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被 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与 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转入单位委托档案管理

12、登记表。(3)接收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 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核对申请材料。委托管理。档案转递至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后,申请 人或被委托人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签订档案委托 管理协议。接受委托管理。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档案转入单位集体 账户,接受单位集体委托管理。5 .国家承认的非统招学历人员的人事档案国家承认的非统招学历人员档案接收需具备以下条件:初中或高 中毕业后未考取统招的技校或大中专院校且毕业;未办理聘用制干部 审批或登记手续,或未经原劳动部门备案的招工手续并安置工作;未 服兵役;其它无正式人事档案情况。严禁凭人事档案

13、的部分组成材料 按此类人员存档。(1)存档机构。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工作单 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2)申请材料。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 的,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学籍档案(内 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籍表等)、毕业证原件(备核查)、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 件)。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如 果申请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 身份证件、学籍档案(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籍表等)、毕 业证原件(备核查)、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 电子

14、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如果委托他人办 理,需提供以下材料: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 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籍档案(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籍表等)、毕业证原件(备核 查)、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打印件)、劳动(聘用)合同。(3)接收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 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核对申请材料。委托管理。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填写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接收登记表、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接受委托管理。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设立个人账户,接受个人委托管理。6 .

15、留学回国人员的人事档案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前在国内若有人事档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补充材料归入原人事档案;若无人事档 案,可按以下流程规范办理存档。(1)存档机构。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工作单 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2)申请材料。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存 档的,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初中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学籍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留学院校毕业证原件(备核查)。申 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存档的,如果申请 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

16、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 件、初中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学籍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国外学历认证材料、留学院校毕业证原件(备核查)、劳动(聘 用)合同;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被委托人居民身 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 份证件复印件、初中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学籍材料、毕业证原件(备核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劳动(聘用)合同。(3 )接收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 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核对申请材料。委托管理。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填写流动人员人事 档案

17、接收登记表,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接受委托管理。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设立个人账户才妾受个人委托管理。(三)档案转出及流程1 .申请材料。个人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 身份证件、调档函原件。单位集体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 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原件、转出单位委托档案管理 登记表。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另须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 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2 .转出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案管 理服务机构申请调档。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材料 并核实存档信息。登记转档。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填写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转出登记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18、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 递通知单,档案密封盖章后填写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登记表 并交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档案转递。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于15个 工作日内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转递。对 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 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 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将通过机要通信或单 位派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申请人如迁入了户口、转入了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转出档案前应 先迁出户口、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四)档案出入库管理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每天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严

19、禁档案在库房外过夜。档案因工作需要须出入库房提供使用时,应 履行登记手续。(五)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和归档L材料收集要求档案材料应按档案组成类别要求进行收集,且为原始、真实完整 和有效的材料。(1)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主动加强与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流动人 员之间的联系,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 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 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 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流动人员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 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加强与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信息联动,积极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等

20、相关信息材料。对所 有核对合格的档案补充材料,收集时都要履行签收登记手续。(2)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当如实、规范填写相关 材料,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3)材料送达单位送达涉及存档人违规违纪违法等处分材料时, 材料送达单位须提供单位的介绍信或情况说明备存。2 .材料鉴别要求(1)归档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 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材料上的姓名、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 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2 )归档材料应使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或国际 标准A4型(长297

21、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 有2025毫米装订边。(3 )归档材料的字迹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应是铅印、胶印、 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 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4)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特 殊情况需用证书、证件等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 材料制作单位公章。3 .档案材料归档档案材料收集后,必须在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放入申请人档 案。(1)申请材料。个人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 有效身份证件、归档材料原件。单位集体委托管理。单位经办人员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归档材

22、料原件。若涉及送达申 请人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材料时,材料送达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或情况说明备存。(2)办理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员持归档材料 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申请归 档材料进行鉴别和核对。收集登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归档材料 进行收集登记,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材料归档。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将收集的档案材料存入申请人档案。(六)档案整理各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按关于 印发江西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规范(赣人社字2020210 号)执行。(七)档案保管与保护L档案保管要求(1)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23、,按照档案馆建 筑有关标准要求建设坚固的专用档案库房,强化库房安全管理和技术 防范,配置铁质档案柜或档案密集架。档案库房、阅档场所、整理场 所和办公场所应分开设置。有关档案安全管理规范参照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安全管理规范(LD/T04-2020 )执行。(2)应配置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档案整理装订、安全防护等设 备。(3 )要建立档案库房的档案出入库制度、卫生安全制度、工作交 接制度和档案排放查找方法。(4 )库存档案应采取分类管理。对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档案、无 主档案、长期出国人员档案等要分别登记管理,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 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2.档案保护要求(1

24、)防火要求。档案库房应远离食堂、汽车库房等消防重点目 标;应安装避雷针、火灾报警器和消防灭火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应熟 悉有关消防安全知识。严禁在库房内吸烟、设置明火、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和其他杂物。(2 )防潮要求。库房内应安装温度、湿度记录仪器等设备,库房 相对湿度控制在45% 60%o(3 )防蛀要求。裱糊档案材料应使用化学浆糊。库房内不得存放 食品和易霉物品。要定期施放驱虫药剂和使用防腐防虫物品。(4)防盗要求。库房要安装防盗门窗、防盗报警装置和监控设备。档案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关闭情况。(5 )防光要求。库房宜选用白炽灯照明。如采用荧光灯照明时, 需有紫外线过滤措施。库房不宜采用自

25、然光源,应避免阳光直射档 案。有外窗时应配有窗帘等遮阳措施。(6 )防高温要求。库房应配备排风扇、空调等通风降温设备,温 度应控制在14oC-24oCo(A)档案查借阅L档案查阅范围(1)公安、检察、司法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因执行公务或公证 机构公证需要可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2 )设立党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 (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 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要可跨单位查阅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3)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单位员工的档案。2.档案查阅要求(1)查阅单位应派两名或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提交加盖公 章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居民

26、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申明查 阅理由申请查阅。(2)查阅档案应在阅档室或指定的地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3)查阅者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对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保障个人隐私不受侵犯。(4)需要摘录档案内容的,应征得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同意。对摘 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 盖公章。(5)原则上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 中取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予以备案,经档案管理服务 机构核对同意后,方可复制或拍摄。复制的材料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注明出处和日期,并盖章。(6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

27、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3.档案查阅流程(1)申请材料。个人委托管理。查阅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理 由)、查阅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集体委托 管理:如果查阅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查阅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理 由)、查阅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查阅其他单 位人员,需提供查阅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理由)、查阅人居民身份 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该其他单位同意函。(2)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查阅人持申请材料向档案管理服务 机构申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查阅申请材料。提 供查阅。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履行查阅登记手续,根据规定和需要提供 档

28、案材料。查阅人按要求查阅档案。档案入库。查阅结束后,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及时将被查阅人档案入库管理,查阅申请材料留存。4.档案借阅流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当履 行审批手续,按规范转递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应当认 真审核档案材料。(1)申请材料。个人委托管理。借阅单位函件,借阅单位经办 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集体委托管理。存档 单位和借阅单位函件,借阅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 份证件。(2)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借阅单位经办人持申请材料向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申请。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材料。 借阅登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29、办理登记手续,复印留存档案目录材 料,将密封档案交借阅人,并告知借阅归还日期。档案入库。档案 归还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照复印留存档案目录材料认真审核档 案,核对无误后入库管理。(九)出具相关证明包括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 障事项证明。1 ,申请材料。个人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 身份证件。单位集体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 身份证件,委托存档单位同意函。如果委托他人办理。个人委托管理。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 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 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集体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 证或社保

30、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 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存档单位同意函。2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案管 理服务机构申请出具证明。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 材料。出具证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应证明。(十)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包括参军政审、录用考察、入党政审、出国(境)政审、升学政 审以及其他政审。1.申请材料(1)个人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 件、政审(考察)相关函件或表格。(2)单位集体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 证件、政审(考察)相关函件或表格。如果委托他人办理。个人委托管理。提供

3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 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 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政审(考察)相关函件或表格。单位 集体委托管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存档单位同意 函,政审(考察)相关函件或表格。2.办理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案管 理服务机构申请政审(考察)。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 申请材料。出具意见。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档案记载出具意见。(十一)协助办理退休审批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根据参保地社保 经办机构退休审批材料及程序要求,协助申请人办理退

32、休审批手续, 做好送档审查和相关表格盖章核对等工作。(十二)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流动人员将人事档案托管在档案管理服务机 构,其在流动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 系的,这些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 同意,可以接受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成为流动人才党员。档案管理 服务机构应按组织程序及工作要求,做好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关系接 转,收缴、管理并按组织部门规定合理使用党费。同时,要加强对流 动人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联系,积极开展符合流动人才党员特点的 组织活动。L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接收(1)申请材料。申请人办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

33、卡等有 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委托他人办理。申 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 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原件、有效期内的党员组织 关系介绍信。(2)办理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 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接收。材料核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 材料、入党材料和存档信息。办理接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登记党 员信息,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填写组织关系回执并盖章。若能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接转组织关系的,直接通过系统 接转,无需出具纸质介绍信。2.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1)申请材料。申请人办理。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

34、社保卡 等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 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2)办理流程。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转出并告知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信息。材料核 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材料。办理转出。档案管理服务机 构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回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登记、 归档回执。若能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接转组织关系的,直接通过系统 接转,无需出具纸质介绍信。(十三)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L人才集体户设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需在辖区公安 部门申请设立人才集体户。人才

35、集体户设立条件、材料要求及流程依 当地公安部门规定执行。2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依照当地公安部门户籍办理规范的相关要 求,协助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申请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 等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员开展好户口落户、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和相 关证明出具等工作,做好户口页保管、户口借用等日常管理。3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注意事项(1)当人才集体户内人员的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应及时将户口从人才集体户中迁 出。(2)人才集体户内人员档案转出的,应及时将户口从该人才集体户中迁出。(3)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

36、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 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三、有关说明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江西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规范(赣人社发(2020) 17号)文件同时废止。附件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docx附件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docx附件3 :委托档案管理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附件4 :转入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docx附件5 :转出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docx附件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docx附件7 : (存档机构)调档函.docx附件8:委托书.docx附件9 :转递流动人员

37、人事档案登记表docx附件10 :力,理流程图.docx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姓 名性 别民 族政治面貌入党团时间婚姻状况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编学习简历(从中学填起)年 月一年 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 历学 位专业技术情况取得资格名取得时间取得方式聘任时间档 案 审 理 情 况申请人确定并签名:年 月 日工 作简历(从参加工作之日填起)年 月一年工作单位职务或岗位家庭 主要成 员情况称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 单位 或住址主管部门意见 rm IJ L .L :年 月 日意见年 月 日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年 月 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档案

38、编号:姓名性别学历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党员组织关系是否在我中心口是否户口是否在我中心口是否调档单位单位性质以上由转档申请人员填写审核材料1 .行政关系2.工资关系3 .调档函4.调动通知5 .流动人员存档登记表6.其它:办理情况经办人:年 月 日备注 X (存档机构)制委托档案管理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专 户 管理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号单位性质法人代表注册资金注册(批 准)机关统一登记代码联系人职务电话手机传真单位网址电子邮箱业务或经营范围单位委托意 见(盖章) 年 月曰主管部门意 见(盖章)年 月曰备注注:1.无主管部门或无需主管部门同意的,主管部门意见栏不须填写;2.登记信息如有变更,

39、应及时通知变更备案。 (存档机构)制附件4转入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专户管理编号:单位名称: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学 历专业技术资 格联系电话任职岗位入职时间年 月 日家庭地址邮箱单位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存档人员意见签名:年 月 日其它需要 说明的 情况说明:1.本表适用于委托档案管理单位转入存档人员档案时使用,个人和 单位都须在意见栏中表达是否同意转入意见;2.本表将存入存档人员人事档 案。 (存档机构)制附件5转出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专户管理编号: 单位名称: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姓 名性 别联系电话离职时间年 月 日离职原因工 作 鉴 定单位意见单位盖章

40、年 月 日存档人员意见签名:年 月 日其它需要 说明的 情况说明:1、本表适用于委托档案管理单位转出存档人员时使用,个人和单位都须在意见栏中表达是否同意转出意见;2、单位应为转出人员填写工作鉴定意 见;3、本表将存入存档人员人事档案。XX XX (存档机构)制附件6第XX XX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兹将以下同志的人事档案转递你处,请按档案目录清点查收,并将回执及时退回。姓名转递单位转递原因册/份备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第XXXX号回执你处于年月材料共册/份已全部收到,收件人签名:口转来等现将回执退回。_名同志的人事档案收件单位(盖章)年月日单位名称:XXXX邮编:XXXX地

41、址:XXXX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存根通知单存根第XX XX号姓名转递单位转递原因册/份备注机要转递档案编号邮编地址单位附件7 (存档机构)调档函编号:同志(身份证号:),已申请委托我单位管理档案。根据中组部、人社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 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 112号),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 部、国家档案局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4) 90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 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如同意,请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我单位管

42、理。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 案O机要地址:XXX邮 编:XXX电 话:XXXX年XX月日注:1.转来的档案需装订成册、有完整档案目录。2.请附档案转递通知单。请沿此线剪下,将线下部分贴于档案正面,谢谢!地址:XXX单位:档案人姓名:调档函编号:附件8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同志(身份证号:)前来贵处办理本人档案托管相关服务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在 um 内划 “9):1. 转递档案2.借用户口3.领取身份证4. 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5.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6. 其它事项日,因委托本委托书有效期至:事项产生的一切责任本人自负

43、。委托人身份证号:。委托人联系电话:O委托人签字:XXXXXXX 年 XXX 月 XXX 日注:委托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登记表序 D档案号姓名性别转递内容去向转递原因转递时间经办人签收人身份证号单位集体委托管理流程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程图Q)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程图(2)申请人办理窗口说明:此流程图适用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境) 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跨地 区就业创业人员、未纳入单位集体户管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 用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国家承认的非统招学历的人员;留 学回国人员。结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流程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流程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流程图出具证明及政审(考察)流程图说明若能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接转组织关系的,直接通过系统接转, 无需出具纸质介绍信。转,无需出具纸质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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