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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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0 ) 15号),省局制定了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审批权限委 托下放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承接工作。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实施工作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0 ) 15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16号),省局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

2、资质许可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给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为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委托下 放后的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委托下放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项目性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二)委托机关和受委托机关委托机关: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委托机关: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委托权限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公 示、变更、

3、延续、撤回、撤销、注销等全部事项。(四)委托下放范围和方式本着提高审批效率、体现权责统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符合市场监督管 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 2019)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依法实 施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项目委托下放给各市州局实施。(五)委托期限长期。(六)交接时间2021年2月1日。二、工作职责(一)省局1、指导和监督各市州局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工作。2、负责监督管理全省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评 审员。3、汇总统计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的发证信息

4、。4、负责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权限委托下放实施涉及湖南 省政务服务网、省局行政审批系统的变更等工作。(二)各市州局1、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要求做好辖区内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 全部工作。2、负责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现场鉴定评审以及行政许可过 程的公正性、合法性和评审员的廉政进行监督。3、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管理。三、充装许可证书核发相关工作(一)充装许可证书核发。各市州局要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 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政许可全部环节的工 作。(二)充装许可证书编号。按照原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5、证书编 号要求的规定以及我省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许可证书的编号做法,充 装许可证书的编号由以下五个部分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TS 4x 43 Xxxx-xxxxII1有效期年份市州局给定的充装单位代码I湖南省区位地址代码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或气瓶品种 特种设备许可证代号第一部分“TS”表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第二部分“4x”表示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或气瓶品种。其中,“41”表示 无缝气瓶充装,“42”表示焊接气瓶充装,“45”表示特种气瓶充装,“46”表 示铁路罐车充装,“47”表示汽车罐车充装,“48”表示长管拖车充装,“49”表示罐式集装箱充装,“40”表示管束式集装箱

6、充装;第三部分“43”表示湖南省的区位地址码;第四部分Xxxx表示市州局给定的充装单位代码。其中,长沙Axxx, 株洲 “Bxxx”,湘潭 “Cxxx”,衡阳 “Dxxx” ,邵阳 “Exxx”,岳阳 “Fxxx”, 张家界Gxxx,益阳“Hxxx” ,常德“Jxxx”,郴州“Lxxx” ,永州Mxxxn ,怀化Nxxxv ,娄底Kxxx,湘西Uxxxw , “xxx”为市州充装单 位序号;第五分布xxxxv表示充装许可证有效期的年份。(三)证书制作及许可审批资料存档。省局将空白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 装许可证发送各市州局,由各市州局根据审批结果要求制作证书。证书的发证机 关名称为“xx市(州

7、)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许可信息 由各市州局在发证时同步录入湖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各市州局要建 立完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行政许可纸质档案,档案内容应当符合 有关规定,必须包括:申请资料、鉴定评审报告及整改见证材料,审核审批意 见,证书复印件等。(四)监督检查。省局负责组织对各市州局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 质许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相关市州局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四、下放工作实施步骤(一)下放、承接工作准备(2021年2月1日前)1、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各市州局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 定”三分离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和理顺机构、部门

8、及人员的职能职责,确 保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工作的顺利实施。2、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省局和各市州局分别修改完善相关的工作规范,调整制作相应的办事指南,明确办理程序、时限、审批条件及相关文书的使 用要求,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监管要求。3、组织业务培训。省局负责组织各市州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 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的业务培训。4、行政审批系统调整。省局负责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委 托下放实施涉及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省局行政审批系统的变更等工作,向各市州 局公布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鉴定评审机构名单。(二)向社会公示委托下放事项(2021年2月1日前)省局向社会

9、公布委托行使审批权工作,各市州局对外公布委托行使审批权工 作后的办事指南。(三)承接审批事项。自2021年2月1日起,各市州局正式办理审批事项, 各市州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审批事项。2021年2月1日前省局受理,但未经 鉴定评审或者鉴定评审报告未完成的,仍由省局完成该许可工作。五、其他事项(一)工作经费。各市州局一律不得向申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移动式压力 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鉴定评审服务费用仍由省局负责,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二)鉴定评审机构和评审员管理。省局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 质许可要求,确认并公布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按 照财政相

10、关要求,组织鉴定评审机构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对鉴定评审机构申 报的鉴定评审员进行确认,并督促鉴定评审机构建好评审专家库。各市州局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由其委托县(市、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派1名安 全监察人员对鉴定评审机构及其评审员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下放工作按时完成。此次委托下放行政许可审批 权工作是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工作时间紧任 务重,各市州局和省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本方案 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下放工作顺利完成。(二)切实做好工作的衔接工作。省局和各市州局各相关部门要做到

11、下放工 作对接到位,业务流程调整到位,受理、审核人员培训到位。1、扎实做好交接准备。省局特种设备局要做好委托下放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工 作的指导检查及省市局行政审批系统的调整等工作。2、保证许可顺利实施。各市州局要做好承接工作,做到人员到位,业务流程 掌握到位,内部管理统一协调到位,按时完成省局委托下放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工 作方案的各项工作;相关人员要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相关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掌握和学习,严格依法实施许可工作,确 保受理条件、发证条件在全省的统一性和一致性;要建立许可工作的监督考核机 制,加强监督制衡,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

12、坚持有 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对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审批甚至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强化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移动式压力 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委托下放给各市州局实施后,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V湖南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 发(2020 ) 48号)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事中监管。一要严格许可审批。一是本行政审批事项是省局委托下放 给各市州局的审批事项,各市州局不得将其再委托给其他部门或者县(市,区) 局。违规再委托造成审批与监管脱节而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再委 托方和

13、被委托方的责任。二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 手段,各市州局要明确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承办,明确流程,明确责任,分 级负责。三是各市州局申请受理部门要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 把受理关口。四是鉴定评审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评审报告应 当如实反映申请单位的真实情况,评审结论应当准确、客观。五是市州局要对评 审报告实行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查制度,严把许可决定关口。二要加强监督 检查。各市州局对其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 定的,及时报告省局特种设备局。2、强化事后监管。一要强化证后监督检查。省局特种设备局每年对近1年取 (

14、换)证充装单位总数的10%和其他持证充装单位总数5%的比例在“双随机”系 统抽取确定被检查单位,组织实施证后监督检查。二要强化年度监督检查。各市 州局每年对辖区内的充装单位逐家进行一次年度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的内容 主要包括: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充装安全管理情况、安 全管理人员和充装人员持证情况、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三 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市州局要把辖区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纳 入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各县(市、区)局按照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 检查规则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组织对辖区内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 瓶充装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四要坚持严格依法惩戒。在事中事后监管 中,发现因把关不严作出错误许可决定、鉴定评审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情 况,一经查实,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存 在问题的充装单位,由所在市州局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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