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责任分析共40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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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类型责任分析,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类型责任分析,分析:(一)学校的举办者是否提供了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二)给学生提供的安全学习、生活场所,学校是否对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和管理。(三)学校提供的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是否有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四)学校及以外的第三方活动组织者是否有过错过。(五)第三方提供或者维修维护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六)学校和教师是否提供了必要的

2、保护和提醒。,一、因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事故;,分析:一、因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案例(1):2019年1月21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玉村小学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结论: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学校因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后,学校可向建筑施工者、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者进行追偿。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虽然给学生造成了人身伤害,但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学校在管理上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案例,案例(2) 周

3、某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后,他到学校操场擅自爬到单杠上,不慎摔下,造成脾脏破裂,动手术切除了脾脏,花去各项医疗费用二万多元。经伤残鉴定,确定为六级伤残。后经检查,学校的单杠质量合格,不存在事故隐患。 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结论: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放学后滞留校园,擅自玩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器械,学校提供的体育活动器械没有质量问题,活动场地也不存在事故隐患,学校在管理上没有不当之处,对此,其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案例(2),案例三:2019年3月某学校

4、,刚刚装修的教室天花板掉落,砸伤正在上课的一女生,致使轻微脑震荡。 结论:根据规定学校应向装修公司追偿。案例四:2019年某校食用过夜为加热充分的米饭,造成大量学生食物中毒。结论:送餐公司负法律责任,热饭人员被判刑,学校监管不力受处理。案例五:某校因教师不懂紫外线杀毒灯使用规定,学生上课期间未关闭紫外线杀毒灯,只是多名学生眼睛疼痛。结论:教师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学校监管不力,教育不够负部分责任。案例六:某校,地面湿滑,未放置提示牌或采取避让措施,致使一学生滑倒造成骨折。结论:学校应对事故负次要责任,案例三:,重庆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发生雷击事件,造成7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重伤。,学校选址不当在

5、雷区(已搬迁),防雷设施是否合格。,重庆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发生雷击事件,造成7名学生,福州市琅岐岛上的金砂中心小学发生悲剧,正在出黑板报的5名五年级女生被突然倒塌的墙体压死。,福州市琅岐岛上的金砂中心小学发生悲剧,正在出黑板报的5名五年,汶川地震后惨死的学生,汶川地震后惨死的学生,新疆卡拉马伊大火一句:“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造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死者中288人是学生,另外37是老师、家长和工作人员。,新疆卡拉马伊大火一句:“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造成325,陕西定边县堆子梁镇中学凌晨发生特大煤气中毒事件,该校小学四年级一女生宿舍12名女生集体中毒。截至昨晚8时,有1

6、1人死亡,1人仍在抢救当中,孩子中年龄最大的只有11岁,陕西定边县堆子梁镇中学凌晨发生特大煤气中毒事件,二、因学生之间的嬉戏、玩耍造成的伤害事故;,分析:(一)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二)学校和老师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三)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是否 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二、因学生之间的嬉戏、玩耍造成的伤害事故;分析:,案例一:徐某与蔡某在下午上课时互做小动作,正在上课的校长潘某未予制止;蔡某不慎,戳到了徐某的眼睛,潘某在询问情况后仅要求双方遵守课堂纪律,却不去了解徐

7、某受伤的情况。课后,在该校代课的徐某母亲将徐某送医院治疗。经鉴定,徐某右眼穿孔伤,视力下降为0.3,属10级伤残。 结论:法院认为学校在课堂管理上存在明显过错,并且未及时采取适当的救治措施,遂判决学校承担30的损害责任。案例二:学生魏某与李某并未有矛盾,课后在卫生间内闹玩,魏某踢伤李某下身,致使李某轻微伤,报告老师后老师及时送医。 结论:此事件学校并无不当,卫生间符合要求,纯属学生个人行为所知,学校无责任。,案例一:徐某与蔡某在下午上课时互做小动作,正在上课的校长潘,“杨不管” 杨经贵。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两名学生打架,当时在上地理课的杨经贵老师,因未有效控制事态,致使其中一名学生不治身亡,被停

8、职检查,并赔死者家属10万元。,“范跑跑”范美忠当时正在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与学生有一段对话:范:“你们怎么不出来?”学生:“我们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看你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等反应过来我们都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我们才出来!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范:“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

9、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杨不管” 杨经贵。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两名学生打架,当时在上,大同市阳高县云阳小学发生了一起老师体罚学生弄出人命的惨剧-:一年级二班8岁的张某被班主任女老师吕某强迫吃下数根粉笔,不幸噎住气管,窒息而死。事件发生后,云阳学校的出资方高某积极私了此事,最终赔付家长60多万元补偿金。了结后,为了消除“秽气”,他们还在学校里大放鞭炮。,大同市阳高县云阳小学发生了一起老师体罚学生弄出,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一起校园踩踏事件已造成8人死亡教育局长、校长被撤职,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一起校园踩踏事件已造成8人死亡教育局,三、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伤害事故;,分析:是否是体

10、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是否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是否是故意行为是否是职责外行为上述情况属致害人个人行为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管理疏漏属行政责任。,三、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伤害事故;分析:,案例一:辽宁省黑山县西关小学体育教师董某在上体育课时,学生李某没有听到老师口令,体育教师董某踢了学生李某,并打他耳光,造成该学生阴茎海

11、绵体挫伤。为治病,该生到沈阳、北京几次手术,为此体育教师董某因涉嫌伤害罪被逮捕 按照民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教师或其他学校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由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由实施侵害的行为人承担责任,学校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责任分析共40张课件,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2019.10.31日消息 老师我做不到 跳楼时我好几次都缩回来了 昨天傍晚六点过,一名十岁男孩从成都市华润路158号30层楼坠下,当场身亡。,因违反课堂纪律罚写1000字检查,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2019.10.31日消息 老师我做不到,温州狼爸,幼儿园老师,家庭暴力,触目惊心的虐待事件让人深思,

12、温州狼爸幼儿园老师家庭暴力触目惊心的虐待事件让人深思,四、因突发性疾病、严重疾病及猝死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分析:家长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学校是否履行了特殊保护原则学校知道情况而没有进行特殊保护学校或教师应当知道但没有发现学校和教师是否采取了抢救义务学校或教师采取的抢救措施是否合理抢救过程是否产生了二次伤害学校不知道情况开展正常的活动,四、因突发性疾病、严重疾病及猝死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分析:,案例: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地昏迷不醒,教师及时将张某送往医院,但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查明张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其为了顺利被该中学录取故意隐瞒了病情,而且为了不使学校发觉,坚持参

13、加了体育测验。依据:根据办法第九条第七、八款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重的。” “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在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法第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析:

14、对于这类事故,实践中面临最大问题是如何确定学校“知道”、“应当知道”以及“不知道”。 如果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已经告知学校的,应当视为学校“知道”。 如果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已经表现出异常情况,但并未引起学校必要注意的,应视为学校“应当知道”。另外,无论学校知道不知道,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对于学生在校出现的突发性疾病、严重疾病、学校都负有及时救治的责任,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 如果事故发生后,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使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案例: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案例二: 某学校学生李某身高1.70米体重102公斤

15、,在进行“贴树皮”游戏时,追赶不上学生,致使李某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老师急忙叫停,让其操场边站立观看,游戏继续进行,少时,李某突然晕倒,后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验李某有肥胖症,心脏负担过重,家长要求索赔40万。 分析:老师应该知道学生已接近极限,让其站立敢看采取措施不利。 结论:学校赔偿20万,案例二:,1、体育马拉松比赛中猝死2、体育课上猝死3、上课时猝死4、课外活动时猝死5、上放学路上猝死,6、宿舍里猝死(熬夜引起)7、军训中猝死8、体罚中猝死9、训导中猝死10、学生打闹中猝死,1、体育马拉松比赛中猝死6、宿舍里猝死(熬夜引起),五、因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分析:意外事件,主要是指“

16、不可抗力”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民法通则第1 5 3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塌方、台风、海啸、冰雹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也包括其他不含人为因素的意外事件。意外事件具有”偶然“和”突然“两个特点: 所谓外来是当事人以外的因素引起的;所谓突然,是指事故突然发生,事故原因与伤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所谓偶然,是指不能预见的偶然发生的事故。 偶然有三种形态:一是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二是事故的结果是偶然的,三是原因与结果均是偶然的。如果造成的后果,当事人可以预料,完全可以防止,则不能称为偶然事故。如果事故发生之后

17、,学校没有在现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救险措施,延误了抢救和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一定的责任,这是一种事后责任。,五、因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分析:意外事件,主要是指,案例一:某山村小学某日放学后,几名学生在回家的路上,在通过一条小溪时,突遇山洪暴发,5名学生被冲走。 结论:这起事故带有突发性,学校无法律责任。 案例二:黑龙江省宁安洪水灾害造成92人死亡 陈至立看望受伤学生,选址不当学校有责任,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责任分析共40张课件,女学生穿越学校护栏被护栏穿透下巴,女学生穿越学校护栏被护栏穿透下巴,六、因学生自杀引发的伤害事故,分析:是否构成因果关系构成的原因是否是职务范围内因

18、果关系是否是必然关系学校和老师是否履行了职责学校和老师行为有无不当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学生自杀、自伤造成的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六、因学生自杀引发的伤害事故分析:,案例1:某学校老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盗行为,任意停止学生上课,把学生关在小房子里,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 案例2:一女生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老师即按规定在其试卷上写下“作弊”二字。该女生见状哭着跑出教室,跑回宿舍后在一张纸上写下“再见了,同学们,我无脸见人了”,然后,爬到四楼楼顶跳楼身亡。 结论:案例1:中教师的行为是学生自杀因,学生自杀是教师行为的果

19、,而且教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构成非法拘禁罪。由于教师的违法行为造成学生自杀,学校要为自杀事件承担相应的后果,相关教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2中: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住,并按考场规定进行了处理,学生因羞愧而跳楼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因果关系,但教师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教师和学校都不承担责任。,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责任分析共40张课件,今年1月23日,海南省海口市13岁的初中生小瑾,无意中偷听到母亲与班主任通话聊她学习有关的内容。于是她大喊一声:“我再也不要上学了!”便摔门而去,来到附近一栋公寓15楼纵身跳下这篇来自南国都市报的报道令人唏嘘。面对敏感的孩子,家长与老师

20、该如何沟通? 5个中学生中就有一人想过自杀2009年3月,南阳市西峡县17岁高三女生小蓓,因学业压力大跳楼自杀;2019年10月,商丘市一9岁学生因功课压力大服农药自尽;2019年11月,洛阳市一小学生被老师体罚,跳楼身亡;2019年2月,驻马店泌阳县14岁的小铭上课看小说被老师抓住,喝农药死亡;2019年3月,开封市通许县一名小学生,疑因被学校强制购买教辅资料、向父母要钱被拒后上吊身亡;,今年1月23日,海南省海口市13岁的初中生小瑾,无意中偷听到,七、校外人员在校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分析是否是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有无不当是否是校外的故

21、意和违法行为,七、校外人员在校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分析,案例:2019年10月24日中午,四川省彭州市蒙阳中学三(四)班教室里突然冲进14名歹徒,对正在上课的男生用刀捅、凳砸,5名学生被打成重伤,其中1名学生受伤后生命垂危,2名教师受伤。分析:但学校在这类案件中可不承担法律责任必须有一个前提,“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即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不存在任何过失,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采取积极的救护措施,只有在此前提下,学校对此类案件才可免责。,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责任分析共40张课件,校园暴力和伤害案件频发,“南平事件”造成8名学生死亡,5名孩子受伤,校园暴力和

22、伤害案件频发“南平事件”造成8名学生死亡,5名孩子,徐州市睢宁县两校学生群架致3人死亡,2019年1月24日12时20分许,县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东月商厦附近有斗殴事件发生。城东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出警,进行现场勘验侦查,随后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至当日晚,涉案嫌疑人已全部控制,案件真相迅速查明:伤者朱某(男,16岁)与另一涉案人员彭某(男,16岁)因琐事发生纠纷,各自纠集10余人到东月商厦东10米处一巷内进行理论,后发生群殴,致3人死亡,涉案人员中11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监视居住,3人取保候审.,徐州市睢宁县两校学生群架致3人死亡 2019年1月24日12,八、在校外发生的

23、伤害事故。,“校外”可理解为以下四种情形: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 返校、离校途中;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的。,八、在校外发生的伤害事故。“校外”可理解为以下四种情形:,案例:某小学排路队放学回家,教师于某随行护送,学生郭某走在队伍最后,学生张某则走在倒数第二,当走到某条街时,郭某将张某推倒在地上,左胳膊不能动弹,于老师当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出院后,张某将学校和郭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有关损失。 分析:郭某推了张某一下,导致摔伤的,郭某的这个突发性的动作可以说带队老师无

24、法预见的,也是无法及时阻止的,而且教师于某在了解发生事故之后及时将张某送往医院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因此不能认为学校有过错。,校园伤害的八种事故责任分析共40张课件,山西沁源货车碾死21名在马路上跑操的师生 ,公路躺满孩子们的尸体 ,总共赔偿500多万元,能为学校建设多少操场。,山西沁源货车碾死21名在马路上跑操的师生 ,公,四川简阳 某学校四学生水库游泳无一生还,四川简阳 某学校四学生水库游泳无一生还,关于监护人,事故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主要依据是:因果关系,履职无责。学校对未成年人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制度以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身份关系为前提,法律对担任监护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监护职责不因未成年人到学校接受教育而当然发生转移。司法解释明确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在性质上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过错责任,而不是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因此,学校、幼儿园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关于监护人事故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谢 谢!,谢 谢!,谢谢你的阅读,知识就是财富丰富你的人生,谢谢你的阅读知识就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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