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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 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创建“整洁、 舒适、安全、和谐、文明”的公寓环境。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公寓资源实行统一调配与管理,各职能 部门分工负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第二章分则第一节住宿调配第四条根据我校实际,在籍学生按照“本科、高职、中 职”的标准进行调配。第五条 收费标准以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为准。第六条住宿调配原则实行“分区管理、统一分配”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按学 院、年级划分住宿区域,各学院自主调配。第二节住宿管理第七条入住申请1、根据学
2、校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标准,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费用。2、学生住宿实行“先缴费后住宿”原则。学生到所在学院 出示住宿交费凭证,由学院填写新生住宿通知单,学生持新 生住宿通知单到公寓管理员办理入住。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 费者,应由学校有关部门书面批准,方可办理入住。3、走读生如学期中途需住宿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 同意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交费手续,持缴费单到总务处办理入 住手续。第八条退寝申请住宿学生因实习、毕业离校、入伍等原因不能在校内居住 的,需离校前一周,到所在学院领取住宿学生退寝交验单(见 附件),经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寝手续。1、因故退学、休学、入伍等情况,及时
3、办理退寝,持学校 有关证明,按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财务部 门返还相应住宿费用。2、毕业离校的,以宿舍为单位,由寝室长或本宿舍拟最后 离校的学生(以下称学生代表)持所在学院证明填写住宿学生 退寝交验单,到所住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退寝交验手续。3、办理退寝交验手续时,公寓管理员与学生代表共同到拟 退宿舍,查验房间内空调、公共设施、家具物品使用情况,核实 电费缴纳情况,如实记入交验单。查验完毕,管理员和学生代表 须在交验单上签字。交验单作为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总务 处审核凭证。4、宿舍内公共设施及家具物品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等情况, 责任人须按原价赔偿;无法确认具体责任人的,由该寝室的学
4、生共同赔偿。5、学生退寝离校时,应将宿舍卫生打扫干净,并将个人物 品整理好在一周内搬离公寓,遗留物品将按弃物处理。6、退寝时,须将宿舍钥匙交公寓管理员。7、学生不得擅自退寝。凡未履行退寝手续擅自离校的,由 学生所在学院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九条住宿调整1、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和床位,如确需调整宿舍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调寝理由,经辅导员(班主任)同意后报 所在学院批准,领取住宿学生调寝交验单,到所住公寓区处 办理调寝交验手续。2、调寝学生须结清原宿舍应缴纳的电费份额,所使用的家 具物品完好无损,如实记入交验单,管理员和学生须在交验单 上签字。交验单作为学生办理调寝手续时总务处审核
5、凭证。3、学生不得擅自调寝。凡未履行调寝手续擅自调寝的学生, 由学生所在学院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三节住宿条件与设施第十条 学生宿舍配置床具、桌椅、衣柜、书柜等基本设施 和等以及住宿学生使用的独立电源。每层配电室内安装智能计 量限电装置。第十一条学生公寓设置专用的值班室。第十二条学生公寓里设置公告栏、宣传板。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设置自动售卖机、直饮水设备由学校 管理部门审批,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规定,确保学生的 消费、饮用安全。第四节住宿安全与卫生第十四条学校制定学生公寓消防、治安、自然灾害、传染 性疾病等各类安全预案。相关部门定期对学生公寓安全进行模 拟演练,不断提高住宿学生应对突发
6、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第十五条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 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 和自救逃生能力。第十六条 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 范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第十七条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出入需通 过人脸识别系统。来访人员出入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在规 定时间内离开。第十八条 学生公寓消防、出入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 得摆放任何物品。楼内禁止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第十九条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 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酒精炉、液化气 炉等各类明火器具;禁止破
7、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第二十条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禁止床位转借、转让、转租, 禁止擅自调整寝室和床位。第二十一条禁止私自更换门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房间 钥匙不得转借他人。第二十二条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妥善保管贵 重物品。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地面干净、无杂物。个人 物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第二十四条 公寓内禁止赌博、酗酒等不文明行为。第二十五条公寓内禁止携带、存放管制刀具,禁止在公寓 饲养动物。第二十六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禁止攀爬围墙、窗 户、阳台、护栏、管道等。禁止一切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第二十七条发现火灾等安全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时,及 时报警,采取有效措施,紧
8、急避险,不得破坏现场。第二十八条宿舍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不要泄露自己的存 折、银行卡密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宿舍失盗,应保护好现场, 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员及学校保卫部。第五节水电及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九条住宿学生应节约水电,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 应通过报修系统或者管理员及时报修。第三十条 公寓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损坏、私自改动供电线路,禁止盗用公用电源。第三十一条 公寓楼熄灯时间为23:00,早上供电时间为5: OOo第三十二条水电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水电管理办法 (试行)和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实施。第三十三条住宿学生应正确使用公共服务设施和家具。需 维修的及时到管理员处报修。因不当使用造成损坏的,照价赔 偿。第三章附则第三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相关工作,不得以 任何借口妨碍他人入住。第三十五条 住宿学生违反本规定的,由学生所在学院予以 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总务处负责解释。 原关于办理学生退寝工作的规定(试行)同时废止,学校发 布的有关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