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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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案号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六月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情况说明页项目 名称: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单位:衡阳县环保局承担 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审核:目录(-)环境应急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1-1)、签署发布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2)、编制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应急预案编制过程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重点内容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部分应急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

2、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2.1 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未定义书签。1.2.2 技术规范、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2.3 相关资料和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3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预案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1.4.1 与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1.4.2 与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1.4.3 与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指挥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组织指挥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组织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3、。2.2.2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3 现场应急指挥部错误!未定义书签。2.3 门协调联动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2.4 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预防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3.2 预防与应急准备错误!未定义书签。3.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情况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3.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3.2.3 预案体系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3.2.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3.1 预警分级与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3.3.2 预警的启动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3.3 预警行动错误!未定义书

4、签。3.3.4 预警级别的调整与预警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3.4 信息报告与通报错误!未定义书签。3.4.1 信息报告通报时限与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3.4.2 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3.5 事态研判错误!未定义书签。3.6 应急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3.7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3.7.1 明确排查对象错误!未定义书签。3.7.2 切断污染源错误!未定义书签。3.8 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3.8.1 先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3.8.2 现场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3.8.3 应急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3.9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错误!未定义书签。3.10

5、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3.11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3.11.1 响应终止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11.2 响应终止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3.11.3 响应终止通告错误!未定义书签。3.11.4 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4后期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后期防控错误!未定义书签。4.2 事件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4.3 损害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4.4 善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1 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2 应急队伍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3 应急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4 经费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5 其它保

6、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名词术语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6.2 预案解释权属错误!未定义书签。6.3 预案演练和修订错误!未定义书签。6.3.1 预案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63.1.1 应急演练的组织错误!未定义书签。63.1.2 应急演练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63.1.3 应急演练参加人员错误!未定义书签。63.1.4 练实施的基本过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3.1.5 演练结果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63.1.6 应急演练注意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632预案修订错误!未定义书签。6.3.2.1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63.2.2预案的修订错误!未定义书签。6.4预案实

7、施日期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环境风险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评估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制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5 评估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2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环境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2.1 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2.1.1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由来错误!未定义书签。2.1.2 地理位置错误!未定义书签。2.1.3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2.1.4 水源保护区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地理特征错误!未

8、定义书签。2.2.1 地形、地貌、地质错误!未定义书签。2.2.2 气候、气象错误!未定义书签。2.2.3 水文错误!未定义书签。2.2.4 社会经济状况错误!未定义书签。2.2.5 水源保护区水质和监测断面状况错误!未定义书签。3环境风险源与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风险源识别错误!未定义书签。3.1.1 风险源识别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3.1.2 风险源调查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3.1.3 固定风险源辨识错误!未定义书签。3.1.4 流动风险源辨识错误!未定义书签。3.1.5 非点源风险源辨识错误!未定义书签。3.1.6 环境风险源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3.1.7 风险源汇总错误!未定

9、义书签。4环境风险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4.1 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库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固定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4.2.1 污水事故排放情景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4.3 流动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4.3.1 陆路流动源风险物质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4.4 非点源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4.4.1 监测断面水质超标错误!未定义书签。4.4.2 暴雨引发次生环境事件错误!未定义书签。5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应急能力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5.1.1 现有应急能力情况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0、5.1.2 现有环境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5.1.3 整改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5.2 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风险防范错误!未定义书签。5.2.1 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风险防范错误!未定义书签。5.2.1.1 点源风险防范错误!未定义书签。5.2.1.2 面源风险防范错误!未定义书签。5.2.1.3 动源风险防范错误!未定义书签。5.2.2 取供水安全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2.3 连接水体的环境风险防范错误!未定义书签。5.3 特殊时期污染风险防控能力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5.4 管理措施差距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5.5 技术措施差距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5.6 应急措施差距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

11、签。5.6.1 队伍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6.6.2应急物资储备错误!未定义书签。5.7环境风险防控持续改进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部分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1应急资源调查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2突发环境事件所需应急资源错误!未定义书签。3环境应急人力资源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3.1 应急队伍救援错误!未定义书签。3.2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错误!未定义书签。3.3 环境应急装备及物资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附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错误!未定义书签。修改说明2019年4月27日,衡阳县政府委托衡阳县环保局在长沙市主持召开了衡 阳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

12、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称预案) 的外部评审会。会议邀请了 5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名单附后)。会前部份参 会专家察看了工程现场,会上祁衡阳县环保局介绍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宁夏 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绍了预案主要内容,经认真讨论和评估,形成如下专 家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我单位对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 主要修改内容见下表所示。修改内容一览表序号评审意见修改说明1核实编制依据和调查范围已核实,见第一部 分1.2章节P1-3已核实,见第二部 分1.4章节P36明确河流通航情况已明确,见第二部 分,2.1.4章节P402核实河流水文情况(取水口至湘江距离)己核实,见第

13、二部 分223章节P50-51详细说明上游各类涵排口建设情况。核实保护区内居民与养殖 情况己核实,见第二部 分3.1.3章节P59核实调查范围内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明确固定源各类排放口 的位置、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影响水源地水质风险物质类型 及存量,其中应核实养殖场废水排放去向已核实,第二部分 见3.1章节P58-63明确本水源保护区设立以来,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情况,明 确事故原因,影响后果及整改措施已明确,见第二部 分4.1章节P66补充水厂取水方式和制水工艺已补充,见第部分2.1.4 章节 P41-42补充环保督查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已补充,见第二部 分5.1章节P75-763重点关注

14、上游来水质超标的突发环境事件(含重金属),明确 情景设定,影响后果分析,给出控制要求如与水厂的取水要求, 补充养殖场废水事故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分析已明确,见第二部 分4.4.3章节P73考虑汛期、枯水期、雨雪冰冻等特殊时期可能造成水源地水质 污染的情景己补充,见第二部 分5.3章节P80-81完善西渡大桥危化品运输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分析,给出 情景设定和影响后果已完善,见第二部 分4.3.1章节P724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环保部 关于饮用水源专项整治问题复函进行差距性分析,进一步己完善,见第二部 分5.7章节P78-80完善水源地应急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5、如下几方 面:从保护区建设、保护区整治、监控能力、风险防控与应急 能力、管理措施等方面,列表说明现有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明 确存在的差距;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 技术要求优化水源保护区监测预警断面设置;参照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完善保护区标志,包括 界碑、界标等;明确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排放整治 要求;给出穿越饮用水保护区大桥禁危后的危化品运输交通组 织方案,并设禁危标识5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及国家关于饮用水源地突发 环境事件分级要求并结合风评中给出的潜在的突发环境事件 的影响后果(水质恶化程度),核实事件分级内容已核实,见第一部 分3.

16、3.1章节P20核实与完善应急机构设置,补充当地乡、镇政府、水厂为应急 机构成员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指挥与协调功能,应结合湖南 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确定已核实,见第一部 分 2.2.1 章节 P7-13完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频次、重点排查单 位、部位、参加单位及隐患整改要求,给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应急演练要求已完善,见第二部 分5.4章节P80-816按一事一卡要求,核实应急卡,结合典型事件,有针对性给出 不同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措施。补充上游来水水质超标 应急卡,应急措施要有针对性、可行性。核实事故报送单位及 联系人信息、完善应急物质储备要求见附件7明确本预案与政府

17、公共应急预案、水厂预案的联接关系己明确,见第一部 分1.4章节P4-68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源分布图(含预案适应范围内道 路、大桥等),监测点位布设图已完善,见附图9完善编制人员表并签名,按新导则要求编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已完善,见编制人 员表 已完善,见第三部 分 P81-84第一部分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一)环境应急预案(Ll)、签署发布文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国家突发环境 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年1月24日)、湖南省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8、(湘环发201320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 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号),减少财产 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特编制 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用于规范、指导应急救援行动。本应急预案阐明了水源保护区评价范围内的环境风险源分布情 况,叙述了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及其可能性和后果,并提出了一系列 的应急措施。其内容涉及到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应急响应、应急预 案的修改等内容。它是指导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技术性指

19、导文件。本预案是首次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望各部门严格参照执行, 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及时、准确,以实现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 的工作目标。负责人: 日期:(1-2).编制说明为了规范和加强衡阳县人民政府应对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现将该预案的编制过程、重点内容说明、内部征求意见情况、评 审情况等涉及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情况做一说明: 一、应急预案编制过程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2、对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调查, 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风险源点,并对风险源进行分析,确定主要采取 风险防范措施。3、针对事故类型,

20、制定了现场处置方案。二、重点内容说明重点内容内容简介环境应急预案明确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预案体 系,分析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确定应急监测方案、后期处置、 应急保障以及预案管理等环境风险评估分析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情况,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保护区目前的基本环境现状、周边各种污 染源的情况、识别环境风险源,制定响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调查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有的应急资 源,并根据需要制定应急资源补充计划第一部分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 提高西渡镇蒸水

21、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对突发环境事情的处置能力, 快速处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固定源、流动源、非 点源引发的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和湖南省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中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文件均为本预案编制时最新版本,包 括以上文件所有修改单。编制依据中提及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文件如有修 改,最新版本(包括以上文件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预案。121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

22、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第二次修订,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第三 次修正,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2014 年12月1日起施行);(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3、(国办函2014119号);(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1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环办函 2013242);(11)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20154 号);(12)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环发201320号);(13)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 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1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安监总管 三201312 号等);(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16)危险化学品

24、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40号):(17)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2018年3月1日实施);(19)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环办函 2008324 号);(20)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的通知(湘环函201755号);(21)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4月10日);(22)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的通知(湘环函2017107号);(2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

25、0号);(2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修订本);(25)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 号);(26)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第1号);(27)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衡政办发(2015)10号)(衡 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18日);(28)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22技术规范、标准(1) HJ/T 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6、;(3) 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4)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5)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6)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7) GB 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8) DB43/023-2005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9) ERG 2004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南;(10) Q/SY1190-20I3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11)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2) HJ/T433-200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13)HJ 774-2015

2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14) HJ 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 求;(15) 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规范;(16) GB 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2.3相关资料和文件(1)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衡阳县第 一及第二自来水厂)(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水源保护区其他资料;1.3 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以下区域: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 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根据 衡阳县水文站提供的西渡镇蒸水段

28、近50年平水期的年平均流速为0.076ms,即 6.57km)的水域和分水岭内的陆域。具体包括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所发生的以下环境事件:(I)由于水源保护区的S315西渡大桥、西渡镇蒸水河段两岸的公路等危 险化学品的运输事故导致污染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造成的水污染事件;(2)由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使得污染物进入水源保护区造成的 水污染事件;(3)由于水源保护区水质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相应的标准引起水质下降的环境事件;(4)其它意外事件造成水源保护区的水污染事故。1.4 预案衔接本预案执行主体为衡阳县人民政府,在上级预案的统一规范下,与专业应 急机构的突发环境事

29、件应急预案及事件发生所属镇(街、场)的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平行联动发挥效能。当发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与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及所在镇(街、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等预案同时启动,在上级预案的统规范下,平行联动。本预案在预防预警机制、信息上报、应急响应与处置等环节与衡阳市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相互衔接。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按事件的危害性及影响范围,根据 本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市政府、市环保局,当事件超出县政府应对突发环境 事件处置能力,由市政府、市环保局启动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

30、应急预案。本预案的制订服从上级预案,原则上与上级预案相衔接,符合上级预案的 总体要求,在执行中,服从上级预案的需要。L4.1与衡阳县第一第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西渡镇蒸水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是衡阳县城第第:水厂的主要供水水源。 水厂已编制衡阳县第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衡阳县第二水厂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适用于第第二水厂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应 急处置工作。设立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由厂长任指挥长,水厂其他岗位 负责人及其员工为各个应急小组成员。当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时,由事故现场负责人通报水厂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指挥办公室,由指挥长即厂长启动本应急预案。

31、142与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衡阳县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次 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设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县人 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政委、县消防大 队大队长、县环保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新闻中心、县 安监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卫计局、县 教育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旅游 外侨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 成员。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

32、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当水源保护区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时,由事故现场负责人通报县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长即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启动本应急预案。143与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衡阳市范围内本预案适用全市范 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 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衡阳军分 区参谋长、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 长,市政府新闻办、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 局、市卫计局、市教育

33、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商 务局、市旅游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外侨办、国网衡阳供电 公司、衡阳火车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 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当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且超出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时,对应 本预案一级预警,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向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指挥部报告,本预案根据情况将接受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调 度指挥,本预案应急组织机构配合处理相关事宜。144与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本预案与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增加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救援能力。省人民

34、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环境应急指挥部), 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军区副司令 员、省武警总队总队长、省环保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任副指挥长,省 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当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且超出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时,对应 本预案一级预警,由衡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向省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指挥部报告,本预案根据情况将接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 挥,本预案应急组织机构配合处理相关事宜。1.5 工作原则(1)系统性原则。编制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应全面掌握和分析行政区域 内水

35、源保护区的风险源信息,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和应急资源状况, 逐一梳理明确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职责、应急流程和任务分工,有 效提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准备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2)针对性原则。编制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应在全面调查和了解行政区 域内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状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水源保护区、面临的 不同环境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 措施。(3)协调性原则。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应作为市、县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与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

36、案、衡 阳县第一及第二自来水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机衔接。2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为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并能做到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实现 控制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按照“预防为主、自救为主、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领 导小组能尽快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投入紧急事故的处理,以防事态进一步 扩大。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由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饮用水源环境应急指挥部”)、西渡镇蒸水河段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

37、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饮用水源环境应急办”)、现 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2.2 组织机构及职责2.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协调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县 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县水利 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环保分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安监 局、县卫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 县农业局、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衡阳县自来水公司、西渡镇 政府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饮用水源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协调办公室,挂靠在衡阳县环保

38、局(电话:), 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结构示意图见图221 o应急组织体系一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工作组。政府应急办tL应急专家组ti应急物资保障组I应急监测组-T士应急供水保障组土应急处置组总指挥t工作组t环保专家七水厂、财政局、经信局t环保局、卫生局.水厂、住建局、水利政府各部门负责人t局、环保局、卫生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水厂t县环保局t04fgg 矍吕Hr 县 环保局局长、县水长t县食 负责部门t图2.2-1水源地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结构示意图222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职责1、应急指挥部职责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环 境事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

39、规定;(2)保障涉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经费的 投入;(3)对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进行审定、批准; (4)组织、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应急救援队伍 的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5)检查、督促做好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 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准备工作;(6)监督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审杳应急 救援工作报告。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其职责主要包括:(1)发生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 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2)贯彻执行衡阳县人民政府或衡阳市人民政府及有关 部门的应急指令;(3)按照预警、应急启

40、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 止;(4)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5) 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联系电话:。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负责人担 任,其职责主要包括:(1)协助总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2)根据分 工或总指挥安排,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3)负责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 (4)负责向场外人员通报有关应急信息;(5)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 工作;(6)停止取水后,负责协调保障居民用水;(7)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 情况。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联系电话:县环保局局长联系电话:县水

41、利局局长联系电话:2、协调办公室协调办公室,挂靠在衡阳县环保局(电话:),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 主任。职责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和要求:(2) 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3)负 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和机构;(4)收集整理行 关事件数据。协调办公室:县环保局副局长联系电话:。3、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制定 本部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保障应急预案,需要其他部 门增援时,应急指挥部向有关部门发出增援指令。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 联

42、动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和信息共享。(1)环保部门职责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水源保护区水质异常信 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协调办公室的日 常工作和口常应急值班;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物削减处置等工作。衡阳县环保局局长联系电话:。(2)水利部门职责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利设施建设汇入管理;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 利用水利工程进行污染团拦截、降污或调水稀释等工作。衡阳县水利局局长联系电话:。(3)公安部门职责查处导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衡阳县公安局局长联系电话:。(4)消

43、防部门职责在处置火灾爆炸事故时,防止消防水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连接水体。衡阳县消防大队队长联系电话:。(5)安监部门职责防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次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报并 通报事故信息;协助处置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排污等导致的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衡阳县安监局局长联系电话:。(6)卫生部门职责负责自来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日常管理,及时上报并通报管网末梢水水 质异常信息;负责管网末梢水水质应急监测,确保应急期间居民饮水卫生安全。衡阳县卫计局局长联系电话:。(7)交通部门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乍辆临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的Fl常应急管理 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

44、急工程设施;协助处置交通事故次生的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后及时启用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并负责保 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衡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联系电话:。(8)气象部门职责及时上报、通报和发布暴雨、洪水等气象信息;负责应急期间提供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周边气象信息。衡阳县气象局局长 联系电话:。(9)民政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发放救济物质:协调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转移事件影响区域 有关人员及临时安置工作;协调处理灾区的善后工作,提出救助方案。衡阳县民政局局长 联系电话:。(10)财政部门职责负责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以及应急处置 期间的费用,确保重、特大

45、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 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衡阳县财政局局长联系电话:。(11)国土部门职责依法查处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破坏、污 染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规 划、建设和管理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场地。衡阳县国土局局长联系电话:。(12)农业部门职责管理暴雨期间入河农灌退水排放行为,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协助处置因农业面源、渔业养殖导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突发环境事件,对具有农灌功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应急期间暂停农灌取 水;做好水生生物死亡时间调查处置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衡阳县农业局局长联系电话:(13)城市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依照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相关工作;协助突 发环境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协助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 急救援工作。衡阳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联系电话:。(14)建设部门职责负责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 境的改善;协助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衡阳县住建局局长联系电话:。(15)水务负责衡阳县第一及第二自来水厂日常管理工作,对衡阳县第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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