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第二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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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赤壁市第二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一、编制应急预案的背景、目的、依据、适用范围1.1 编制背景2012年3月31日,环保部下达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其中明确了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源包括固定风险源、流动风险源和其他风险源, 并提出了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2014年4月24 0,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2018年4月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明确了集中式

2、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内容和方式。为降低赤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因突发环境事件而受到的影响,咸宁 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分局启动赤壁市第二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1.2 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赤壁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警及应 急工作,确保供水安全,建立健全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 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除公众生命健康,高效、 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突发事件危机,特制定本预案。1.3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3、、全国环保部门环境 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水污染防 治条例、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相关 规定编制。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赤壁市第二饮用水源地因环境污染威胁或造成取水中断的突 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二、主要内容为应对赤壁市第二饮用水源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采取相应的应急准 备措施,并在发生紧急状态后作出响应,以减少环境影响,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 后期处置、应急保障、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预案的实施和 生效时间。三、工作原则(

4、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环境安全作为首要任 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加 强对危险源和潜在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 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 管理,充分发挥各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3)落实责任,先期处置。赤壁市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 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 环境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

5、处置,并报告当地政府、生 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 环境事件报告后,要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 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 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5)依靠科技,规范管理。坚持依靠科技,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 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环境应急科技应用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 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四、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 释1 .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

6、用户且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IOOO 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不同, 可分为河流型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水源地。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除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 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水源保护区)分 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水源保护区外划定准保护区。3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物质(以下简称水源地风险物质)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1、表2和表3所包含的项目与物质,以 及该标准之外其他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与物质。4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水

7、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因素,导致 水源地风险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的连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 地水质超标,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正常取水,危 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5 .水质超标指水源地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III类水质标准或标准限值 的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可根据物质本身的危害特性和有关 供水单位的净化能力,参考国外有关标准(如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环境保护署等) 规定的浓度值,由咸宁市、赤壁市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或依据应急专家 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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