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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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锡林郭勒盟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 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 54号)精 神,为了做好2021年全盟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 目实施工作,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 署,实现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有机衔接,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 生产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具有一定服务 和经营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专 业化农牧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牧民合作社等主体,聚焦重要农 产品和农业生产薄弱环节,为农牧

2、户提供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 化服务,提升服务组织服务能力,推广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 式,把小农牧户生产引入现代农牧业发展轨道。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小农牧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扶持对象 要突出服务小农牧户。要充分尊重小农牧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 积极支持嘎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合作社发挥作 用,组织推进小农牧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 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服务,引导 小农牧户广泛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二是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粮、油、糖、马铃薯等 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 通过改进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促

3、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增强 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三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 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 育市场,领域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 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 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三、项目内容和规模2021年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支持小农牧户,支持服务组 织为从事粮、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牧户提供以生产托管 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 托管等模式。主要选择在社会化服务发展比较充分,当地党委、 政府重视,已实施的社会

4、化服务项目好、效果突出的2旗县作 为项目集中实施区,并安排实施面积不得低于下达面积的50%, 发挥项目资金的集聚效应。对以前项目实施不积极、资金不到位、 没有完成下达任务的旗县,可暂停下达项目任务。实施项目的旗 县,项目安排中要在遵循项目管理原则和要求前提下,向贫困旗 县倾斜,向种植业生产标准化、高效节水灌溉和耕地保护区域重 点倾斜。特别要支持在整村、整乡或更大区域集中连片推进,避 免撒胡椒面。2021年全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面积8 万亩(各旗县分配任务量见附件1)。四、项目补助标准、对象及方式(一)补助标准。项目实施旗县应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 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确

5、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 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 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贫困地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 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 过130元。已获补贴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让利或返还给农牧户的 资金比重不得低于补贴资金的30%o(二)补助对象。项目实施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 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 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牧户等主体。项目实施中不 得给家庭农牧场、合作社或企业服务的面积进行补贴,只有在项 目集中连片区域内给家庭农牧场、合作社服务的面积可降低标准 进行补贴,并不得超

6、过项目面积的40%。重点扶持推广资金、生 产、销售“三位一体”服务方式,即资金链向产前、产后延伸, 避免资金多次覆盖一个服务主体;生产方面推进服务主体为农户 提供耕、种、防、收全程托管;销售方面为农户开展粮食存储业 务,进一步破解交通运输成本高、销售价格低难题的服务组织。(三)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 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农 牧户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面向小农牧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 补服务组织,也要兼顾补农牧户,坚持让小农牧户最终受益。五、项目实施程序(一)制定实施方案。盟农牧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 案,方案应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内容、支

7、持对象、实施范围、实施 面积、补助环节、补助方式、运行机制、资金监管、项目验收、 绩效评价等内容。(二)确定承担项目旗县。由旗县进行项目申报,盟农牧部 门组织评审确定项目实施旗县。为保障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对于 项目实施效果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旗县,可安排23年的社会 化服务项目。项目旗县根据盟农牧部门批复,制定本旗县项目实 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细化项目实施内容,明确资金用途、操作程 序、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方式、监管措施、检查验收、绩 效评价等内容。(三)确定服务组织。项目旗县制定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资 格,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 泛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公布渠道在3种

8、以上。网站为旗县农牧和 科技局、旗县人民政府网站;报刊应为当地主流报刊;公布时间 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项目区域内已经为农牧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提供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向旗县农牧部门申报,服务组织应提 供服务合同、作业单等佐证材料,旗县农牧部门核实服务面积后, 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服务水平较高 的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填报入围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 情况表)。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每个旗县 选择的单环节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组织不少于3个,切实 保障服务效果。项目实施旗县要通过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 单,并公布举报电话。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成效显著的服

9、务组织予以重点扶持。服务组织与被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应 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服务合 同可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四)核实服务量。服务作业完成后,服务组织要与农牧户、 村级组织确认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列表造册、签字盖章、留存 档案,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报旗县农牧部门。旗 县农牧部门指定专人,实地核验项目补助的服务内容、面积等真 实性,并签字留痕,旗县农牧部门根据核验情况填写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有条件的地区要安装监测仪器, 为核实服务量提供参考依据。(五)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旗县对承担项目的主体逐一进 行检查验收,对本旗

10、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盟农牧部门 要对各项目旗县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要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聚 焦重要农产品、服务小农牧户的覆盖面、服务模式创新以及项目 资金到位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自治区农牧厅将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的方式,对项目组织实施、完成情况、实施效果、资金 到位等方面进行抽查,并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 年度项目安排重要依据。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县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牧业 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带动小农牧户建设现代 农牧业的主要途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 动性。农牧系统内,要加强工作的协作配合,做好牵头抓总和统 筹推进的

11、工作,要把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乡 村振兴的考核。系统外,要与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 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协同推进合力。(二)强化实施指导。项目实施旗县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 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 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项目实施旗县依托中国 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做好资格 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对于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 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连续2年以上获得承担项目 任务资格的服务主体,可以直接纳入名录库。加强对社会化服务 组织履约情况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

12、要标准,对弄虚作假,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农 牧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取消其服务资格,一律清 出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 反映的问题。(三)严格资金监管。项目实施旗县要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 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项目资金 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四)注重总结宣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

13、相关政策 的宣传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牧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 牧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 好氛围。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题培训,对中央财政农业 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推进思路和专业技术 服务业务等进行深入讲解。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 总结典型经验、模式,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 断改进工作措施,引导广大农牧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 化服务。项目实施旗县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绩 效评价报告、社会化服务统计表和2022年工作计划统一报 送盟农牧局,报告内容要包括2021年已实施和当年拟实施的服旗县任务

14、面积(万亩)补助金额(万元)务面积、作物、环节、市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 等内容。项目实施旗县推荐2个以上典型服务组织,于2021年 12月底前上报典型材料(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附:L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配表2 .入围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3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4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5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统计表6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表锡盟2021年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太仆寺旗3241.5多伦县2.5201.2正蓝旗180.5正镶白旗1.5120.8合计8644说明:2021年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644万元,

15、任务面积8万亩,根 据各旗县自主能够完成的任务来分配,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100 元。项目实施区内为粮、油、糖,马铃薯等重要农产品提供耕、种、 防、收等环节服务,支持具有一定服务和经营能力、可提供有效稳 定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 等主体。入围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服务组织名称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年均服务能力(亩)2021年服务的面积(亩)核实人员签字注:核实人员签字是指旗县农牧部门在择优选择承担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时,要派员核实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序号被服务对象(农牧户)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面

16、积(亩)被服务对象 联系方式被服务对象 签字作业评价1234服务组织名称:联系方式:法人代表姓名:嘎查、村委会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由服务组织与农牧户、村级组织共同填写。2 .作业地点填写应明确苏木乡镇、嘎查村、地块名称。3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服务组织报旗县农牧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服务组织保存,一份用于嘎查村委会汇总公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旗县农牧部门(盖章):日期:序号补贴对象(服务组织)联系方式作业面积(亩)作业内容补贴标准(元)补贴资金(元)核实工作人员 签字123注:L核实工作人员签字是指对于享受项目补助的服务面积,旗县农牧部门指定专人,实地核实项目补助的服务内

17、容真实性,并签字确认。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旗县农牧部门存档备案,一份由服务组织方保存。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统计表旗县:任务面积实施面积环节面积服务组织数量服务主要农作物下一年拟实施面积耕种防收注:1.服务主要农作物一栏中,填写本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作业面积、内容和所占比重,如小麦播种XX亩,占本年度社会化服 务总面积的XX%。2.本表中“耕种防收”环节面积按实际填写,无需折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旗(县、市、区)名称: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分值评价依据得分一、项目准备 (30 分)盟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确定承担项目实施旗县6项目实施方案、会议 纪要、申请资料、评 审资

18、料等相关档案资 料.项目实施旗县制定印发年度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6成立领导组织、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建立质检员员制度、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资格、服务组织 遴选办法,并严格执行。6项目实施旗县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6项目实施旗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补助环节、标准。6一、组织实施 (30 分)项目实施旗县开展政策宣传和项目补助资金使用培训。6宣传资料、名录库、 确定服务组织的相关 资料、制定的制度规 范、区域内托管服务 面积达到60%以上、 签订的合同等相关资 料。项目实施旗县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并明确了名录库动态管理办法。6项目实施旗县公开、公平

19、、公正择优确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6项目实施旗县整村、整乡以及整县推进农业生产托管。6项目实施旗县严格按照服务标准、规范开展服务,签订服务合同。6三、预算执行情况 (10 分)项目实施旗县及时向服务主体或农牧户拨付补助经费。5项目资金拨付到主体 及农牧户的凭证资料项目实施旗县年度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率。5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分值评价依据得分四、项目绩效 (30 分)项目实施旗县农业生产托管面积任务完成率100%以上得8分,100%以下按比例扣分。8项目总结、资金支 付凭证等相关文 件资料项目实施区域采取深耕深松、精量播种、合理密植、配方施肥、高效水肥一体、绿色防 控、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等技术。8项目经费

20、主要用于补助粮油糖等大宗农作物生产托管。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农业生产托管关键和薄弱环节。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补助服务小农牧户的农业生产托管达到60%以上得8分,60%以下的按 比例扣分。6五、加分项 (20 分)农业生产托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做法在旗县、盟市、自治区及国家相关媒体上宣传。5媒体宣传资料,落项目实施旗县社会化服务面积和服务组织数增长率5%以上。5实经费相关文件 资料,旗县本级财 政安排资金、开展 交流活动佐证资 料项目实施旗县落实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经费。5项目实施旗县财政安排及撬动社会资金用于生产托管项目资金情况。5六、扣分项 (-20 分)项目实施旗县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资金沉淀。5项目资金相关财项目实施旗县违规使用资金、截留、挪用资金。-5项目实施旗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10合计(满分)120备注:考核分值保留1位小数。对评价标准要求的内容未全部完成,评价标准未明确扣分规则的,根据实际酌情扣 分。绩效评价小组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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