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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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镇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我 镇经济的正常运转,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创新财政管理体制,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开源节流,提高财政综合管理水 平,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镇政府成立项目领 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范围内工程项目和 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对项目工程从报批立项 到实施完毕实行全方位服务和监督,并负责收集归纳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如立项批复、招投标 资料、施工合同文本、工程进度表、预算书、施工图片、决 算资料等。各类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户记帐,专人管理,一 支笔审批。项目

2、资金拨款,一律凭项目办提供的项目实施进 度报告和施工单位拨款中请,经项目领导组审核后,由财务 主管批付。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根据有关规定,除必保 支出外,一切支出均由镇理财小组负责管理和采购,其他任 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否则,镇政府均 不予认可,结算时不予报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均有经 办人自付。1、明确支出程序,实行“事前中报、事中监督、事后 结算”的制度,即各单位或个人发生支出项目之前,要向理 财小组提出申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开出支出结算凭证, 办事人凭支出结算凭证办理支出项目:理财小组对支出 发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支出的真实性、支出大小、质量 好坏等情况进

3、行控制:支出项目发生后,由财务根据开出的 支出结算凭证每月结算一次,不得跨月结算。2、严格审批程序,各单位费用支出均在镇政府一本内, 所有支出款项均实行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对日常公用支出 在2000元以下的手续完备的支出由镇长直接批付,超过2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支出由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5000元 以上的支出由镇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审批,并留下会议纪要存 档。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或凭据,要有经办人, 证明人和分管领导签字,要有支出事由和支出附件(支出结 算凭证),月批月结,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政所不不予 付款。每月2号为报帐日,各单位将上月支出报镇长审批逾 期将不予批报。坚决

4、杜绝饭店、商店、出租车、印刷、加油、 维修等服务行业经营人员直接报批支出。3、为加强财务监督,推进公开、公正理财,镇纪委牵 头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每月3号对机关各项支出进行汇审, 并加盖理财小组印章后在政务公示板上公开,确保各项开支 规范、有序。三、集中采购制度。为节约开支,强化管理,提倡政 府办公等批量支出实行采购制,镇政府成立采购领导组,由 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并严格执行采购纪律, 杜绝弄虚作假,商业贿赂和“假采购,真情面“现象,确保 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好的服务和物质。对数额超过采购办规 定的支出项目都要经县采购办批准后,实行公开竞标。四、建立财务审批制度1、各站(所)、科室资金

5、开支,应由站(所)、科室写 出书面中请或凭预结算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主要领导审 批同意,财会部门在批准限额内核实报帐开支。2、其他零星开支,必须由经手人、站(所)或科室的 负责人及镇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财 务才可以给予报销,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财务人员承担。五、实行统一管理三项资金制度,并严格执行收支 两条线。各部门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足额缴纳,不得作支, 也不得以支抵收,更不能私设小金柜,如一经发现,并追究 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属人个行为的则按贪污论处情节严 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六、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1、会议费开支,按照上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2、接待费实行对口接待,

6、上级主要领导及局级单位主 要负责同志,由党政主要领导接待;其他领导或客人,原则 上由分管部门的党政领导安排或部门负责人对口接待。3、差旅费报销必须按照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经 主要领导批准,由会计审核后,方可报销。七、成立财产物资管理组织1、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财产特资的验收、领发、保管、建帐登记、核算等工作。2、财会部门必须对公用财物进行登记建档管理。3、添置、维修一般的办公用具,应由有关部门申报, 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4、财产物资如有损失报废时,须经财产物资管理领导 小组审核,报主要领导批准:如属国有固定资产转让、变卖、 报废,同时应报市国资局审批后,方能核减。5、干部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办理离退休时,应将自己工 作房内的公共财物自觉存放房内,不得私自转让他人或带离 本单位:离开时应办理清点手续,将房门锁匙等一并移交办 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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