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选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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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选编开展棉纺行业纳税评估 探索收轧纺一体化管理荆州市国家税务局棉纺行业是荆州的传统支柱产业,目前虽然全行业的产值和税收所占比重有所降低,但仍然对全市国税收入有重要影响。今年,市局将棉纺行业(包括棉纺企业和轧花厂,下同)定为增值税管理重点行业,为了深入剖析行业管理现状,提炼加强行业管理的思路,我们于七月下旬至九月上旬,组织了全市棉纺行业纳税评估。全市共评估企业494户,调增税款914万元,其中入库646万元,冲减留抵268万元。上半年全市棉纺企业的整体税负从3.7%提高到4.2%,增长了13.6%。通过这次评估,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比较好的实效。一、我市棉纺行业的概况。荆

2、州是湖北省重要的棉产区之一,2007年棉花种植面积157万亩。全市纺织工业起步较早,沙市曾经以轻纺工业城市而知名于全国,各县市也较早建有一定规模的纺织企业。但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发展步伐已相对滞后。近几年,我国纺织品出口快速增长,荆州以资源和技术工人储备优势,吸纳了一定外来投资和本地私营资本,发展了一批中小棉纺企业。2006年末,全市共有棉纺能力约110万绽,90%为环锭纺,其余10%为气流纺。全市棉纺行业共有企业528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98户,小规模纳税人130户。进一步细分,在398户一般纳税人中,棉纺企业68户,轧花厂330户。130户小规模纳税人全部是轧花厂,而棉纺企业全部是一般纳税

3、人。棉纺行业增值税绝大多数靠重点棉纺企业实现。今年上半年,棉纺行业共入库增值税4739万元,其中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20家重点棉纺企业完成4502万元,占95%。轧花厂数量多,加工量大,拉低了我市棉纺行业整体税负。剔除轧花厂,68家棉纺企业的税负为3.7%,并且纺织企业税负明显高于纺纱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税负明显高于中小企业。二、棉纺行业评估的主要方法1、选用评估模型。棉纺企业主要选用了投入产出模型、耗电模型及进项税金控制额分析的方法。棉纺企业评估的要点是利用企业的技术报表,准确掌握其各类电耗标准和织成率,比如一个管理优良的棉纺企业,其织成率可达到82%,而差一些的可能只有78%。轧花厂主要

4、选用电耗模型和投入产出模型。轧花厂每生产一个80公斤标准锯齿棉硬件的电耗约16.5度。通过用电量可以算出加工量,再辅以投入产出法,结合籽棉及皮棉、棉短绒、棉籽的时价,就可以核实进项和销项税额。轧花厂的评估要点是准确掌握棉花的时价并核实其出棉率,比如出棉率高的可达到38.5%,而低的只有37%。2、开展典型调查。在正式评估之前,市局分类选取典型企业进行了调查。纺织企业调查了三户:江棉(荆州区、股份制、仅纺纱)、望春花(松滋,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兼有轧、纺)、奥达(原荆州棉纺厂,兼有轧、纺、织)。这三户企业都是纳税信用等级甲类企业,产品种类齐全,税负率长期稳定在高水平。通过这几户企业,分别采集了轧

5、花电耗标准、纺织各规格纱的电耗标准、各规格籽棉的出棉率和出籽率、纺纱织成率、不同时间段的棉花价格和各类产品价格等等。比如,通过调查了解到某月销往广东的32支纱(棉35%、化纤65%)和40枝纱(棉60%、化纤40%),每吨售价分别为18000和19900元,其中各含有440元的运费。通过与其技术人员座谈,税务人员也进一步了解设备、工艺、管理、原料差异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幅度。调查了三户乡镇轧花厂,进一步搜集信息并进行对比,据以确定评估基准标准。比如,我们确定一套使用10年以上的配有清弹机的轧花设备,其出棉率约为38.2%,棉籽51.3%,短绒5.2%,损耗5.3%。3、第三方信息力求客观。如评估所

6、用的企业耗电量自供电公司取得。本地棉花价格除综合典型调查企业的购进价外,还参考了各地税收管理员掌握的价格及信息。外地棉价格信息除综合典型调查企业的购进价外,还与“中国棉花信息网”的价格信息进行了核对。4、开展分类评估。棉纺企业由各地评估小组负责评估。轧花厂由各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负责评估。荆州市局流转税科派人在石首、松滋、荆州区分别参加了1户纺织企业、2户纺纱企业和1户轧花厂的评估。5、关联企业实施一体化评估。这次重点对三户棉纺企业及其供应链上游的轧花厂实施了一体化评估。其中市局参与的一户企业,在荆州范围内相关的轧花厂4户,分布在三个县市。6、部分开展集体约谈。有些基层分局在对轧化厂进行评估时,

7、采取解剖典型,按电耗分别核实加工量,再进行集体约谈的方式,一般企业也能接受。三、棉纺行业评估的具体情况1、评估对象。棉纺企业利用纳税评估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了筛选,按纺纱、纺织二种类型分别选取权值得分高的前50%,共确定棉纺企业34户,其中纺织企业2户,纺纱企业32户。460户轧花厂全部进行了评估。2、评估时期。自设轧花厂的棉纺企业在近四个月的收花季节实现税金会大幅度下降。轧花厂一般有明显的生产周期,对籽棉的收购和加工多从九月开始,至十二月份结束,而库存产品要到次年二至六月才能基本销售完毕。因此,我们把轧花厂的评估时期定为去年九月至今年六月,把棉纺企业的评估时期定在今年元至六月。3、评估成效。全

8、市共评估补税914万元,其中直接入库646万元,冲减留抵268万元。上半年全市棉纺企业的整体税负从3.7%提高到4.2%,增长了13.6%。其中,纺纱企业入库568万元,平均税负由3.6%提高到4.1%;纺织企业入库57万元,平均税负由5.3%提高到5.5%。轧花厂补税159万元,其中入库21万,其余冲减了留抵。四、棉纺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收购凭证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省局加强农产品收购凭证管理的办法出台后,对收购凭证实行限额使用,基层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也有所加强,收购凭证的使用情况有所好转。一些没有自设轧花厂的企业,以前购进皮棉也使用自开收购凭证(确实也有农户委托加工后自售皮棉),目

9、前则只凭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收购原材料。但擅自扩大抵扣范围,违规开具收购凭证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在大部分轧花厂及有自设轧花厂的纺织企业,少购多开、低价高开、无购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等问题并没有从实质上得到解决。2、企业人为调剂税款的现象比较普遍。在迟计、少计收入和销项税方面,棉纺企业所采用的手法一是利用货物移送钻空子,即通过在外地设立或租用仓库,将货物移库后脱离监管,并长期不确认收入;二是采用虚假的委托代销协议,将已发售货物摆在委托代销科目;三是以物易物,以物抵债不确认收人,比如用货物抵基建款;四是落地棉、下脚料抵临时工工资或直接冲减成本。在多抵进项税方面,棉纺企业采用的主要手法是取得数量、金额不

10、实的抵扣凭证,包括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或自开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有的企业则超范围将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加工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仓储费等列入农产品收购价款中。轧花厂普遍采用的手法主要是“以销定购”,即根据销项税额来确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数量,以达到无税或少税的目的。3、部分轧花厂财务管理不健全。由于绝大多数轧花厂常年处于零、负税状态,不少基层税源管理分局和税收管理员除督促申报,或是在完成任务时要求企业红字预缴入库,调剂税收进度外,没有能够把加强管理的规定完全落到实处。五、棉纺行业增值税管理难点分析。1、棉花流通的多环节和复杂契约形式增加了管理难度。棉花流通完整的模式为农户流动商贩

11、(小贩子)固定商贩(大贩子)轧花厂贸易公司(从事跨地区皮棉贩运的经营者)纺织厂。一是确定免税征税对象难。只有农户销售自产棉花是绝对免税的,大小商贩销售远超起征点,按理应予征税。但流动商贩可以称是替左邻右舍代售的,固定商贩则常挂靠村委会,或是以纺织厂、轧花厂的名义收购,实务中很难辨别和控管。这些情况又会衍生出第二个难题,即轧花厂或棉纺企业“通过”大小商贩收花时,是否应该算作向“农业生产者”的收购行为。这关系到其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合不合规,能不能抵。2、现行政策在执行中所存在的困挠。一是农产品收购发票自开自抵政策。自开自抵模式本身决定了开具的随意性和税收监控的难度。二是抵扣率和税率倒挂。购进农业

12、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后,抵扣率和税率产生了1.5%的倒挂。三是征收率过高。棉花流通量大利簿,4%或6%的征收率难以落实到位。3、收轧纺或明或暗的关联关系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的有效性。此问题与前两个难点密切相关。为了保证稳定的原料来源,棉纺厂一般与几个轧花厂或商贩有固定的供货关系,而轧花厂也与几个商贩有固定供货关系。正是由于政策因素和流通特点造成前两个环节难管理,购销链中的关联方很容易形成某种形式的“默契”,处于产业链后端的纺织企业总是可以通过前端的关联企业将风险前移,利用税务管理的薄弱环节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此外,棉纺行业中大量存在的现金交易也是导致税收监

13、控乏力的重要原因。六、实行收轧纺一体化管理的思路和采取的措施。根据这次开展纳税评估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搞好棉纺行业的增值税管理,必须以落实省局加强农产品增值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基础,以纳税评估为手段。两者应相互促进,有机结合。特别是要加强收轧纺一体化管理,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效率。我们的总体思路是:“规范收购、评估轧纺”,以加强对棉纺行业“物流”和“票流”的监控为突破口,以对交易关联方实施同步监测为重要手段,堵塞征管漏洞,达到收轧纺一体化管理的效果。加强棉纺企业管理的基础之一是管好轧花厂。用电耗模型并辅以投入产出法,就可以有效监控轧花厂的购进和销售物流,这是税务机关简便易行地实施行业管理的有利条件

14、。准确的物流再加上时价信息,就可以有效监控其购进和售出的票流。管住了轧花厂,也就部分管住了纺织企业的购进货流和票流。其次,要加强对存在购销关系的收轧纺企业的一体化评估。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量大,税务管理员往往用税负率的高低来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基本的判断,按照前面的分析,也有纺织企业用变通的方法来少计收入,而收入失真,税负率就可能虚高。一旦从轧花厂发现了明显的开具不实问题,就要对相关棉纺企业进行评估。反过来看,目前我省使用的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可以有效地对纺织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预警,如果通过评估发现了纺织企业明显的多抵税款问题,就要对关联轧花厂进行评估。而对收轧纺实施一体化同步监测、评估,也非

15、常有助于信息比对和印证,有助于提高税收管理成效。按照收轧纺一体化管理思路,荆州制定了棉纺行业管理规定,除了强调收集和掌握企业关联信息外,还采取了一些加强各环节管理基础工作的配套措施: 1、收购环节。着重加强固定商贩的户籍管理,要求其进行税务登记,领购并使用普通发票。轧花厂或纺织企业向固定商贩收购时,要按规定取得普通发票。规范棉花收购方式,鼓励轧花厂在棉产区设点收购,或与固定商贩签订委托代收合同,严格按规定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规避政策风险。2、轧花环节。轧花厂一般小的有500800万元的年销售额,大的可达到数千万元。未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轧花厂,多销往沿海地区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小纺织企业。一是要求

16、达到规模的轧花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加强税收核算。二是由基层税源管理分局定期从本地电力部门获取企业用电信息。三是税源管理分局明确专人随时采集并记录棉花价格变动信息。四是税收管理员建立台帐,负责登记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销量和收入,在巡察时抄录其用电量,对其帐、库、价进行抽查。3、棉纺环节。税务机关要督促企业建立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和产成品出入库台帐,并且做到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另一方面,由税源管理分局结合市局发布的综合行业标准,对已评估纺织企业进行剖析和归纳总结,建立分户管理档案,确定分户的评估标准和产品定额,以利在日常管理中更加简便有效地对企业实施预警和评估。加强数据分析 深化纳税评估提

17、高钢材经营行业增值税管理水平武汉市国家税务局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总局提出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和省局加强行业增值税管理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将商贸企业中钢材经营企业纳入了今年的重点行业管理,对钢材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摸索出了一套基本适合钢材经营行业的增值税管理办法。截止到8月底,全市共评估钢材经营企业265户,评估调增增值税1,421万元,移交稽查2户,行业平均税负由年初的0.22%上升到0.29%,提高0.07个百分点,增幅为31.82%。增值税收入增加2,626万元。通过扎实开展行业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提高了行业增值税管理水平。一、抓好行业

18、评估分析,打牢行业管理基础(一)对行业税务登记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摸清钢材行业户管情况。今年3月份,全市组织了一次对钢材经营企业行业代码的清理,按照国标行业代码(6364)列明的金属批发业,将CTAIS2.0系统的钢材行业纳税人与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系统的钢材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核对和修正,共修改代码169户。目前全市钢材经营企业有2,04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15户。主要分布在江岸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二)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积极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在掌握钢材经营行业户管情况后,通过CTAIS系统数据分析,发现钢材行业中有74.6%的纳税人不用普票或少用普票,抽取10份普通发票

19、对涉及市内受票方进行核查,发现有6份存在“大头小尾”现象。针对该行业普通发票使用不规范现状,市局要求对钢材经营一般纳税人率先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停止使用手工版发票。目前,全市钢材经营一般纳税人基本上已实行了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以票控税、网络比对”已在该行业全面发挥作用,“大头小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据初步统计,钢材经销行业普票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了29.76%,较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前的22.15%,提高了7.61%百分点。(三)对行业税负进行分析,开展账簿使用情况检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取消后,纳税人账簿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分析钢材经营企业2006年税负,发现年销售额过

20、亿元的纳税人税负比较接近全市平均税负0.29%的水平, 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大多在0.1%左右,明显低于全市平均税负。通过对10户进行重点调查,发现有8户纳税人是代账会计,无专职出纳员,3户无增值税专用账簿等。针对此情况,我局于年初部署了一次增值税纳税人账簿使用情况检查,特别是结合行业管理,对钢材经营企业进行了自查和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账簿的626户纳税人进行了限期整改,处以罚款近11万元。同时对税负偏低且销售额增幅较大纳税人列为重点评估对象。通过加强账簿凭证管理,为钢材经营行业纳税评估工作打牢了基础。二、探索行业评估方法,注重行业评估质效(一)运用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

21、辅助软件进行评估。针对商贸企业经营品种多、经营方式灵活、税负较低的特点,我市分管局领导率队多次调研,在黄陂区局开展了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辅助软件的研发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利用防伪税控开票数据和汉字识别扫描技术对进销货物进行分品种、规格、单价比对的第一阶段工作,历经一年的时间已获得初步成效。通过该评估软件对5户钢材经营企业进行了调研性评估,发现了纳税人存在“有进无销”、“有销无进”等问题,已督促纳税人补正申报调增增值税63万元,补缴增值税额15万元,对涉嫌第三方开票问题已移送稽查处理。同时,该评估辅助软件也在全国增值税纳税评估培训上进行了大会交流。(二)开辟第三方信息渠道,实施纳税评估。

22、针对钢材行业管理的信息不对称性,为了提高评估质效,我市尝试建立钢材行业相关信息联系制。一是收集源头数据资料。对本市钢材生产厂家销售给本地钢材经销商的销售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利用税控开票数据按行业进行清分比对,检索出钢材经营企业的购进情况;二是摸清钢材行业经营行规。组织钢材生产厂家的主管税收机关或驻厂组,掌握其返利、“扣点”、返实物及相关结算等,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钢材经营企业税务机关,建立“行业管理情报站”。通过掌握的第三方信息,结合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系统筛选出评估对象,实施纳税评估,评估发现有问题户占评估监控系统选案户数的81.1%,调增增值税1,340.68万元,取得了较好效果。(三)因地

23、制宜采取自查与评查相结合方法开展行业评估。针对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系统中提示的评估对象较多和税收管理员工作量较大而不能全部进行评估的现状,我局对尚未纳入当期评估对象的纳税人,要求税收管理员对异常纳税人进行提醒,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其如实申报、按时纳税。同时,对未开展自查自纠或下期仍出现异常的纳税人要列为当期重点评估对象。今年1-8月,对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系统提示的1,820余户次而暂未实施评估的纳税人,实行了申报异常提醒,有760余户纳税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了情况说明,自查补报增值税124万元,其中对钢材行业评估提醒了415户,纳税遵从度得到明显提高。三、实施行业评估互动,提高行业

24、管理水平(一)“上下”联动,提高评估选户的准确性。我局针对全市税收管理员户管量较多,出现评估任务重、评估效果不明显的现状,从7月份起,实施市、区、所、税收管理员四级评估管理模式。即市局流转税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全市行业税负值、预警值提供评估参考范围和评估方向;区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对市局确定的重点行业、评估对象和要求,细化到具体的纳税人;税务所确定一名分管所长按区局确定的评估对象,再次进行案头疑点分析,明确评估项目。适度增加或减少部分评估对象,及时组织开展并带头参加纳税评估工作;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掌握的征管情况针对疑点约谈核查,制作评估报告,提出评估建议。通过近两个月的运行情况看,钢材行业评估对象发

25、现有问题户由原来的48%上升到82%,评估质效明显增强。(二)“评查”互动,整治行业税收秩序。去年底,钢材经营户管清理后,发现钢材经营企业2,000余户中,小规模纳税人有415户、个体经营户163户,通过评估核查,发现部分同一法人代表办理多个营业执照,经营多个企业,既有一般纳税人,又有小规模纳税人,还有个体经营户等类型。从其企业的分布情况看,有的在同一区局,有的在不同区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多年,年销售额总未达180万元。对上述问题单靠纳税评估难以解决。为此,市局要求各区局组织税政、稽查、征管、税务所联合检查专班,重点对钢材经营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涉嫌偷税纳税人进行有力

26、打击。通过检查对达到180万元的265户纳税人督促其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纳入到防伪税控管理,行业税收秩序明显得到好转。(三)协税促动,对钢材行业齐抓共管。一个行业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为了抓好钢材行业的源头控管,我市主管税务部门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市场管委会针对钢材行业销售额较大的特殊性,商议达成了实行源头准入制度,即市场管委会规定凡在市场内经营钢材的纳税人必须取得一般资格人资格,通过政府宣传和税务检查,部分个体经营者重新申请了营业执照,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并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目前,除未经营需保留营业执照外,大部分小规模、个体户纳入了防伪税控管理,现钢材行业

27、一般纳税人由原来的1,602户上升为1,915户。四、研究行业监控办法,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一)深挖钢材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行业分析、专项评估和税收整治,弄清了该行业在税收征管上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企业销售量难以核定。在日常核实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根本没有建账,有的有帐谎称没有建账,有的账务不全或不真实,因而无法准确核定企业购进与销售的真实情况;2、部分钢材经营企业属于家族式经营,为了追求经营利润的最大化,他们多数采取销售滞后,打时间差,后移当期税款;预收货款,发出商品不计收入;价外费用不入账,不做进项转出以及现金交易造成账外经营现象严重等;3、绝大多数钢材生产厂家都对钢材营销商实

28、行追溯退差、返利,而大部分经销商未将上述收入申报纳税,出现平进平出,无增值税收入实现的现象。 (二)研究制定钢材经营企业管理办法。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我市试点单位汉阳区局制定了钢材经营企业税收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对新办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从正常生产经营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其生产经营状况、会计核算水平、纳税申报进行实地调查,确定税款征收方式,凡会计核算不健全以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核实其应纳税额。第二,加强税源户籍管理。杜绝辖区内利用一个法人代表注册多个企业、同一经营地点两个名称、两个税号等形式和利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29、转移或者偷逃国家税款;凡辖区内设立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征收增值税。第三,加强金属材料销售行业购进货物和资金结算的管理,对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开票方与付款对象不一致的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第四,对金属材料销售行业划分为一级经销商、二级批发商、零售企业和其它企业等四个类别,实行分类管理。(三)宣传落实行业管理办法。监控管理办法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落实,为此,试点区局举办了一期辖区钢材行业纳税人管理办法培训,明确了分类管理对象的划分标准,对一级经销商要求提供库存商品明细表;对二级批发商领购普通发票的每次最大领购量不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两个月用量,且最高开票金额不

30、超过十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金额为限额一万元,采取“以进控销”和“以存计销”的办法,测算当期应税销售额,超差幅度达到20%,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的购货合同、运费单据、收付款凭证以及出入库记录并说明原因;对其它钢材企业要求税收管理员按季对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进行票、表、税比对,凡比对期金额与申报期金额超差幅度超过20%以上的,应下户调查核实。该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试点区局对35户小规模钢材经营企业和55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一般纳税人认定,钢材行业一般纳税人由原来的1,602户上升为1,915户。通过加强评估管理,我市钢材行业2007年1-8月实现销售收入为430.8亿元,应纳增值税1.22

31、亿元,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的326.37亿增长32%,实现增值税收入比去年同期的0.93亿增长29%,全市钢材行业增值税管理水平明显得到提高。探索采矿业纳税评估 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荆门市国家税务局 荆门位于湖北中部,境内石膏、磷块岩、白云岩和石灰岩储量丰富,是鄂中南经济区精细化工、磷化工的重要基地。目前,我市共有矿山开采企业110户,2006年共入库增值税5857万元,其中煤矿开采企业68户,入库增值税1908万元;石膏开采企业26户,入库增值税942万元;磷矿开采企业16户,入库增值税3007万元。为解决长期以来采矿业普遍存在的税源监控不力、税收流失严重的问题,我们脚踏实地地践行税收精细化管理

32、理念,依托信息化建设,强化纳税评估,着力提高矿业税源监控水平,促进了矿业税收征管质效稳步提升。我们具体的作法是:一、立足调查研究,把握矿业税源控管基本规律为了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我市矿业税收征管秩序,我们于05年上半年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市矿山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税收调查,掌握了该行业税收管理的第一手资料。调查表明,矿山企业通常采用地下作业,开采方式落后,深加工水平低,财务核算不够规范,加之受企业规模、产品品位高低、资源量大小以及埋藏深浅等因素影响,难以核实实际开采产量,没有准确的计税依据,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偷逃税行为较为普遍。要扭转这一局面,有必要改革创新征管方式

33、方法。为此,我们正式向荆门市政府提出“推行税控装置,实行信息化监控”的矿业税收控管建议,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得以迅速落实。所谓矿业税控,就是采用新的矿业税收监控系统,运用电子称重、无线传输和网络信息技术,通过实时监控产量,测算确定销量,达到有效固化税基的目的。06年,矿业税控装置全面启动后,我们又一次组织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全面摸查矿业税源信息化监控所要注意的关键内容和细小环节,准确把握该行业税收征管基本规律。通过深入各类矿井、巷道进行调查和解剖,我们了解到,采矿业的生产流程一般分为坑采、选矿、销售三个环节,这也是税收监控的三个重点。坑采环节主要从事坑口的掘进、矿石开采、输送,生产耗料主要有:火

34、工用品、矿车、钻头、机电设备等。选矿环节主要是对矿石进行破碎、浮选,最终形成流向市场的成品。销售环节是对矿产品、品位、价格、金额进行确定,直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业绩,是税源监控的重中之重。针对矿山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品种杂、价格多、用途不一,难以准确掌握其收入这一特性,我们意识到必须定期将电子监控数据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以上这些措施,为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深入分析测算,建立矿业税源评估数据模型要有效开展行业纳税评估,必须科学设定参数指标,建立数据模型。对此,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一是把基础信息采集全。对辖区内所有采矿业的户数、年生产能力、生产设备、资金状况、销

35、售渠道、主井坡度、井道长度、工人工资、耗用电量、雷管、炸药等火工品耗用量等影响产品产量的因素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分析,将分散、孤立的各类信息变成网络化信息资源。在实地勘察中我们发现,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高度由矿层厚度决定,一般不超过46米;长度和宽度由专家根据各个矿井的设计能力、设备状况、生产水平等指标合理设计,技术力量强的可达60米左右,小矿最宽8米,最小4米;无论大矿、小矿,长度均可达到200米350米。这些指标通常可以通过下井测量或通过观测施工图纸取得。二是把第三方信息分析透。为将纳税评估工作引向深入,我们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大与政府部门、信息部门沟通、协作力度,充分采集利用与企业生产经

36、营相关的第三方信息数据。先后从国土资源、林业、供电、民用爆破、银行和地税等多个部门获取了各种数据资料:从国土资源等管理部门了解矿山的储量、地形地貌与地质结构,掌握各矿井的地质数据;从林业部门掌握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实际占用林地面积数据;从电力部门掌握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的用电信息;从民用爆破部门掌握火工品(雷管、炸药)购买信息;从银行了解企业的资金流向;与地税部门定期交换税务登记信息。通过将收集到的涉税信息结合实地调研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测算后,确定了“以产控销”的基本评估思路。在探索和完善中,建立了符合基层实际的纳税评估工作长效机制。三是把参数指标测算准。为了使纳税评估更具针对性、实用性,我

37、们参照行业标准以及同类企业的能耗、物耗比,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对各类型的矿山开采企业进行了综合调查、筛选、测算,初步确立了用于评估的税收负担率、销售收入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产量差异率等评估指标及行业预警值。 1、生产吨煤的物耗、能耗标准 耗用行业人工(元/吨)炸药及火工(元/吨)电耗(度/吨)税负率采煤30-5010-1510-128%-10%2、生产吨石膏的物耗、能耗标准耗用行业人工(元/吨)炸药及火工(元/吨)电耗(度/吨)税负率(%)采膏15-355-86-106%-8%3、矿产品出渣率行业资源类别除渣率(占监控数据%)采煤煤厚低于20cm30%煤厚20-30cm25

38、%煤厚30-40cm20%煤厚40cm以上 15%回采煤矿5%采膏10%四是把分析模型建立好。我们根据采矿业的经营特点和规律,建立了以下评估数据模型,便于对偏移幅度较大的企业实施行业性纳税评估:1、工资定额模型。矿山采掘企业大多实行管理人员固定工资、生产人员效益工资制度,计提的工资和产量成正比。每月所发放的工资从工资发放花名册取得。测算公式为:评估期原矿产量=评估期所计提生产工人工资吨产品工资评估期原矿销量=评估期原矿产量+评估期期初原矿库存量-评估期期末原矿库存量评估期原矿销售额=评估期原矿销量评估期原矿销售单价评估问题值=评估期原矿销售额-申报销售额2、能耗定额模型。根据生产耗用的电力、火

39、工用品等支出耗用定额指标,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企业纳税疑点。差异额较大的,应分析是否存在隐瞒产量,少计销售收入的可能。评估期原矿销售额=评估期生产能耗量总额评估期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评估问题值=评估期测算应税销售额-申报应税销售额3、以产控销模型。在监控出的最低产量已定的情况下,对当月煤炭销量进行测算,测算公式如下:评估期原矿产量评估期监控系统监控产量(1-除渣率)评估期原矿销售额=(期初原矿库存量+估期原矿产量-期末原矿库存量)评估期原矿销售单价评估问题值评估期原矿应税销售额-申报应税销售额4、税负差异推算模型。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

40、水平,如企业的行业税负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应重点从其销售额、进项税金和应纳税金进行分析,造成税负不正常的原因有可能是企业隐瞒销售收入、多计进项税金造成税负偏低。税负差异率=(企业税负率-本地同行业税负率)本地同行业税负率100%5、销售额变动率。销售额受销售数量、产品价格及价外费用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对销售额变动情况的分析,掌握其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的真实性。销售额变动率预警值为正负30。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6、进项税额差异率。矿山企业的进项税额主要由木材、防护用品、火工用品、电缆配件、电力、运费等项目构成,各项目在进项税额中的构成比例相

41、对稳定。要确定进项税额抵扣的合理及合法性,有无虚抵进项税问题。进项税额变动率预警值为正负10。进项税额差异率=(本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100%三、严格纳税评估,追求矿业税源控管实际效果我们以省局开展的行业税负分析工作为契机,对行业税负偏低、销售额变动率和进项税额差异率偏移幅度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剖析。在评估过程中抓住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评定处理等重点环节,采取“分类评估”的方法进行科学评估。即对生产规模较大,财务核算规范的企业,我们运用CTAIS综合征管系统和纳税评估监控系统各单项指标的测算结果与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关联性、综合性比较、分析、查找疑点;对财务核

42、算不健全、材料耗用情况难以估算的,我们运用第三方取得的客观能耗信息进行指标分析,查找疑点。2006年,我们采用以上指标和方法对全市采矿业开展了专项评估,筛选异常企业33户,占采矿业总户数的30%。经评估有问题企业7户,补缴增值税款60.4万元。并将评估异常的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类:第一类:销售不入帐,有意偷逃税款,人为造成零负申报;第二类:已实现的销售未及时结转收入,少计提销项税额,延迟纳税申报,造成税负异常;第三类:不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列进项税额,造成税负偏低;第四类:非应税项目抵扣进项税额造成税负异常偏低;第五类:矿井安全生产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需停产整顿、维修,造成连续零申报现象。现

43、从以下两个案例来说明我们在行业评估中的具体思路:案例一:2006年7月,在对荆门市掇刀开发区仙女村王朗沟第七煤矿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该企业2006年7月税负差异率为-100%,超出预警值正常浮动范围,可能存在企业隐瞒销售收入,多计进项税金造成税负率异常等情况。根据采集的征管系统申报数据和企业各项财务指标,我们运用工资成本模型进行分析、测算。2006年7月实际支付采煤工人工资119930.51元,按平均吨煤工资30元计算生产数量,评估测算出的生产数量与企业实际申报数量相差3997.68吨。针对案头分析中存在的疑问,我们对企业进行约谈,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疑点问题无法做出解释。为了进一步查清问题

44、,我们到企业实地调查,查阅了2006年相关帐簿、产品产销存数量明细表以及产品提升记录。经查,发现企业2006年二季度提升台帐记录共生产原煤6018.46吨,而实际只申报了约1934.23吨,2006年二季度有4084.23吨原煤未开具发票,未计销售收入。按220元/吨计算,少计销售收入795159.82元,应补缴增值税103370.68元,已于2006年8月份足额入库。案例二:2006年12月对荆门光邦龙源石膏有限公司进行纳税评估,通过案头分析发现该公司2006年度进项税额变动率为34%,超出预警值正常浮动范围;2006年四小票抵扣税额比率为11%,比2005年四小票抵扣税额比率高出3个百分点

45、,且2006年度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金额及税额合计2387979元,数额较大,可能存在不按照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约谈中,企业解释由于2005年扩建两个新矿井,每个矿井前期钻探的矿眼数在10个左右,深度120米以上,造成物耗增加。且矿井内需购进大量原木作顶部支护,造成进项税额增加,影响税负偏低。评估人员认为企业陈述的理由不够充分,前往实地调查。在施工现场,看到企业所介绍新增的两个矿井正在进行巷道掘进,尚未开始使用顶木。从老矿井主井的坡度以及井道顶部地质情况来看,该石膏矿井顶部用原木作支护的全是火车轨道废弃枕木,原木一般用于了矿井巷道新开采处作顶木支护,但数量极少。企业申报抵扣的

46、购进原木数量与实地调查的原木使用数量不符。除了现场勘测,我们还进一步核实企业开具收购发票的收购对象和其在信用社的开户情况,发现信用社开户所用的身份证和姓名均为本企业管理人员,收购业务纯属虚构。经调查该企业2006年度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属于非应税项目抵扣进项税额和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8301.64元,不按规定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12989.13元,应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光邦龙源公司对调查核实结果表示认同,再无其他异议。主动对其2005年度违规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补报,补缴增值税款161543.15元。共计补缴入库增值税款382833.92元,已于2007年

47、一季度分批足额入库。 四、总结评估得失,明确矿业税源控管改进方向从绩效上看,开展行业性纳税评估工作是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切合征管实际。我市通过采取电子监控和人机结合的方法,达到了以产控销、以销控税、管住税源的目的,并实现了收入、管理和秩序的三大突破:一是税收收入大幅增长。2006年采矿业共入库增值税5857万元,比上年增收3161万元,增长117.26%。2007年上半年,全市矿业税收管理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共实现税收3285万元,同比增收1169万元,增长55%。其中:煤炭开采业入库317万元 ,同比增收92万元,增长41%;石膏开采业入库579万元 ,同比增收229万元,增长

48、65%;磷矿开采业入库2162万元 ,同比增收789万元,增长57%。二是公平了行业税负。通过开展行业评估,磷矿开采业平均税负率达到10.2%,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煤炭开采业平均税负率达到9.51%,同比提高2.31个百分点;石膏开采业平均税负率达到7.76%,同比提高1.02个百分点。三是提高了税收监控管理能力。利用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及时发现疑点,提供预警帮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采集动态数据,对基础数据不断进行维护,使纳税评估的参数指标更精确,进一步提升数据处理和税收监控能力,为实施长效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四是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根据行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参数指标和数学模型,把个案评估拓展为群体评估、行业性评估,从中发现共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了行业性税收管理办法,发挥了以控促管、以评促管的作用。从问题上看,通过开展行业纳税评估为我们进一步规范矿业税收征管指明了改进的方向:一是税务机关内部要建立税源监控制度。通过深入开展日常巡查、交叉巡查和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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