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讲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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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讲座这次向大家汇报的内容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一下基本建设程序;第二部分介绍一下设计概算;第三部分介绍一下建设财务管理;第四部分介绍一下财务处基建科日常核算,第五部分介绍一下建设财务管理常用法规。第一章 建设程序本章介绍一下建设程序,建设程序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建设前期-计划管理阶段,包括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研究报批;工程实施-建设管理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工程初验;投产运营-运营管理阶段,包括工程移交、试运行、竣工验收、后评估。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指导意见规定,基本建设程序分二十一个方面:前期工作(预科研、项目建议书阶段报批,成立建设

2、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阶段,初步设计报批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报批、施工招标及施工图审核修改阶段)。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招投标、合同、开工报告审批;勘察设计;监理;验工计价;变更设计;质量;安全;投资控制;技术;财务;甲供物资采购;甲控物资采购;客货共线竣工验收;客运准线竣工验收。下面重点讲一下和财务相关的招投标、合同、验工计价、投资控制、财务5个环节。第二章 概算重点介绍一下与财务相关的概算划分及费用组成。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一、概算的组成:按铁道部113号文件规定,概算费用划分四部分,十六章。 第一部分:静态投资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第二章、路基

3、第三章、桥涵第四章、隧道及明洞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临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第二部分:动态投资第十三章、工程造价增长预留费第十四章、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第三部分:机车车辆购置费第十五章、机车车辆购置费第四部分:铺底流动资金第十六章、铺底流动资金涉及到建设单位的投资一般第一至十四章,第十五章机车车辆购置费一般由铁道部统一购置,再调使用单位;第十六章铺底流动资金只有新线建设时才安排。二、概算的划分、设计概算的编制一般分为单项设计概算、综合设计概算、总概算。1、总概算:是以反映整个建

4、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一般情况下应按整个建设项目编制,遇有下列情况应分别编制总概算,并汇总项目的总概算汇总表。1) 两端引入工程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总概算;2) 编组站、区段站、集装箱中心站应单独编制总概算;3) 跨越省或铁路局者,除应编制各自所辖范围编制总概算外,尚需以区段站为界,分别编制总概算。4) 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建设的工程范围,编制总概算;5) 一个项目由多个设计单位设计的,由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汇编总概算汇总表。总概算表按设计概算编制办法规定的投资划分分别列示:总概(预)算表建设名称编号编制范围概算总额工程总量经济技术指标章别费用内别概(预算)价值(万元)建筑工程

5、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合计技术经济指标(万元)费用比例%第一部分:静态投资一拆迁及征地费用二路基三桥涵四隧道及明洞五轨道六通信、信号及信息七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八房屋九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十大临和过渡工程十一其他费用以上各章合计十二基本预备费第二部分:动态投资十三工程造价增长预留费十四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第三部分:机车车辆购置费十五机车车辆购置费第四部分:铺底流动资金十六铺底流动资金概算总额编制: 年 月 日 复核年 月 日2、综合概算:具体反映一个总概算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总额及其构成文件。编制范围与总概算一致。但其内容划分到具体项目,比如拆迁及征地费用,划分为建设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

6、购置费、其他费等。3、单项概算:详细反映工程类别和重大、特殊工点的主要概算费用。比如4000米以上的单双线隧道、技术复杂的特大、大、中桥等。乌鞘岭隧道就是一个典型的单项概算项目,其费用全部独立编制。三、概算费用的组成四、重点关注内容其他费 建筑工程直接费,一般在编制概算时都能按项目单独列示,项目完成按概算办理计价。该项费用的支出重点体现在验工计价,工程的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主要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现场工程师是监控。甲供设备购置也同于建筑工程直接费的监控。财务按合同、计价、发票付款,并对收款帐户及质保金关注和监控。财务重点关注的内容主要是预付款、工程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办理,以及其

7、他费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建设项目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管理其他费、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购置费、工程监理及咨询服务费、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施工图审查费、环境保护专项监理费、营业线施工配合费。由建设单位自行支配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费用。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项目自筹建至办理竣工决算编制完成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一般按批复概算计列。2.建设管理其他费:建设期交通工具购置费(标准:线路长度在100公里及以上平原丘陵地段3辆,山区4辆;101300公里,平原丘陵地段4辆,山区5辆;301700公里平原丘陵地段6辆,山区7辆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费、700公里

8、以上,平原丘陵地段8辆,山区9辆。)。审计(查)费、合同公证费、经济合同仲裁费、法律顾问费、工作总结费、宣传费、按规定缴纳的水费、以及要求施工单位对材料、构建和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3.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购置费: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需要构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所发生的费用(设备、安装、软件购置及开发),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计列。4.工程监理及咨询服务费:包括招投标咨询服务费、勘察监理与咨询费、设计咨询服务费、施工监理与咨询费、设备采购监造监理机咨询费。5.工程质量检测费:根据铁道部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测所需的费用。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按国家规定对工程

9、安全质量监督所发上的费用。7.施工图审查费: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所需费用。8.营业线施工配合费:指在运营线上施工时,需要运营单位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安全监督检查费)。(二)研究试验费:为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研究试验,以及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的试验、验证所需费用。不包括应由科技三项费、施工单位、勘测设计单承担的费用。计算机软件开发购置费:购买计算机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软件、或另行开发与购置的软件费用。不含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咨询所需软件。(三)配合辅助工程费:部分或全部由铁路投资,但产权不归

10、铁路部门所有的建设、修缮费用。在财务名词上成为转出投资。(四)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建设项目施工全面完成后,至运营单位使用前,对整个系统有符合或无负荷的试运转、动态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五)生产准备费:包括生产职工培训费(新建扩建项目在投产交验前的培训,包括培训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差旅费、劳保及实习费等)、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新建扩建项目在项目建设初期正常生产、使用、管理所必需的购置的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费用)、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新建扩建项目新建车间、验交后为满足初期正常运营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仪表、器具、工作台、工卡模具。(六)其他:除上述费用以外的,经铁

11、道部或国家、部委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省级)规定应纳入设计概算的费用。(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研费、环评费、水土保持编制及评估费、地质灾害评估费、洪水安全评估费、压覆矿藏评估费、文物保护评估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勘察设计费。(八)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征迁建筑物手续费(按按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的0.4%计列)、用地勘界费。第三章 建设财务管理一、 职责划分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铁路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办法,并监督落实。路局管理政策有财务处根据铁道部及

12、路局实际情况制定。2依法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按规定筹集(铁道部为筹集资金的主体,债务性资金可委托建设单位筹集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请领和拨付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计划由铁道部统一安排,其中财政资金(含中央财政拨款及地方政府拨款)、铁路建设基金、专项资金、铁路债券、外资借款由铁道部筹集并拨付路局。财政资金主要有财政拨款、国债、营业税返还等;铁路建设基金由各铁路局和运价一并收取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是由铁道部筹集的用于建设的资金,如企业改制增加的现金收入等;铁路债券是铁道部根据铁路建设需要资金情况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发行额度可能使多个项目使用债券资金的总合,也可能使转为某项目发行。外资借款

13、(向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国外商业银行借款)由铁道部外资中心统一办理。银行借款分两种形式,一是由铁道部筹集,路局按工程进度申请使用,该贷款合同由铁道部签,资金归还有铁道部统一归还;二是由铁道部提供担保,路局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目前兰州局管理的项目中,上述两种借款都有。银行借款、担保的规定:国铁项目按照铁道部计划安排多渠道、多元化、低成本的原则,按照铁道部财务司统一安排的额度、时间使用借款(铁路运输企业借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铁财函(2005)583号)铁路局贷款及贷款担保必须经铁道部批准。关于铁路局及专业公司在商业银行贷款、担保资格有关事项的函(铁财函(2005)791号)国铁项目建设期使用概

14、算内国内银行借款的主体是建设单位,由铁道部提供担保。(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合资铁路建设资金的筹集的主体为合资铁路公司,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出资和担保。(铁路运输企业借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铁财函(2005)583号)“对合资铁路建设项目国家出资者代表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资金需要情况,按照铁道部的统一安排依法规范形使出资者管理职能,控制合资公司借款使用的时间和额度。” 合资公司在铁路建设项目建设期间使用概算内国内银行借款、外资借款的主体是合资铁路公司,各出资方按出资比例(股比)提供担保。担保权限:铁道部授权的出资者代表为其出资的合资铁路公司建设期间使用该算内借款提供担保的,根据

15、合同(协议),按照铁道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经铁道部同意的资金安排,可以直接办理,但应将生效的担保合同及借款合同报铁道部备案(铁路运输企业借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铁财函(2005)583号)。其他地方投资:指地方政府、企业单位、自然人等注入的非债务性资金。铁道部财基电(2008)60号的要求在资金管理中讲。3监督、检查和指导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建设资金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铁财(2005)30号规定,指定路局应对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4规范会计核算,控制建设成本,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投资支出、建设成本以及利用外资项目的设备台账和使用情况。根据关于加强铁路局基本建设财

16、务管理的通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基建支出的性质,分别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对建设成进项明细核算。禁止超概算、超计划列支建设成本,禁止挤列建设成本”规定指定。外资借款一般是由铁道部直接与外商签订设备等购置合同,建设单位收到的是设备等实物,因此要求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建立设备台帐管理外资设备。5汇总、编报年度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在资金管理中讲这个地方就不讲了和财务决算。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部每年一次,即年度决算,按铁道部决算布置要求编制。铁路局规定每年报两次,2季度一次,年度一次,以保证审计工作需要。2季度报一套报表,一般包括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本年基建投资情况表。6协调办

17、理基本建设资产交付、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建设项目后期收尾工作的财务接收和财政评审工作。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贬值办法(铁财(2002)92号)及关于加强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通知(铁财(2006)150号)“铁路局组织办理建设项目建设资产交付、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建设项目后期收尾工作的财务交接和财政评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条。财政评审是项目建成以后,财政部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建造进行评审,一般在竣工财务决算上报后进行。7根据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的借款和还本付息手续。负责小型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铁路局根据铁道部批准,铁道部担保,铁路局作为贷款主体建设借款由铁路局归

18、还借款本金和利息。铁路局贷款及贷款担保必须经铁道部批准。关于铁路局及专业公司在商业银行贷款、担保资格有关事项的函(铁财函(2005)791号)铁路基本建设利息财务处理办法铁财函2007850号规定“各铁路局已初验合格项目存款利息上交铁道部财务司(基建),其中非基金存款利息冲减运营财务费用,基金存款利息作为基金收入。铁路局自行借款利息建设项目初验合格前的资金来源是项目建设资金,利息支出直接列入建设成本;初验合格后自行借款利息资金由铁道部财务司拨付,支付后按实际利息支出向铁道部财务司(基建)转账,后附银行计息单和付息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小型项目管理由铁路局财务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财

19、务科履行财务管理职责”。8依法对合资铁路公司建设资金履行监管职责,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铁道部出资者代表应加强对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指导合资铁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掌握合资铁路建设情况。根据铁道部发给铁路局的关于明确合资铁路公司建设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合资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政策,指导合资铁路公司按照铁道部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9依法接受审计和检查,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这个审计及检查是指国家审计、上级主管单位审计检查及委托路局、中介机构的审计检查。第四条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

20、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财务内控制度。铁财(2006)150号文规定2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使用建设资金的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需征求铁路局财务处意见。3正确核算项目的建设成本,控制支出,节约投资。根据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通知”强化会计核算,控制建设成本”规定一共七条,一是按项目建账和明细核算;二是分别按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对建设成本进行明细核算;三是建管费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分年度局势列支。四是

21、按批准的验工计价计列建设成本;五是预付款严禁“已拨代支“记入成本;六是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应有合法的票据和经批准的验工计价。七是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内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建设。4按规定及时请领、管理和拨付建设资金,保证本机构建设资金的安全,承担建设资金安全责任。铁道部铁财(2006)150号文件规定负责建设资金安全。路局考虑其职权范围,确定只对拨付到项目管理机构的资金安全负责,支付资金必须有依据。5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等相关工作。6根据合同、验工计价、发票等资料,办理工程款、征迁补偿及物资设备款的预付、清算和结算。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2、,以及铁道部的规定办理建设资金的预付、清算和结算。7监督、检查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二)第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使用。8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保证资产完整。9及时编报建设资金预算、快速月报、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根据根据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运输企业经营和建设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81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资金和相关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财基电200830号要求,每年初根据投资计划及预计完成情况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每月20日编制次月资金预算报部。路局要求月初报月度用款

23、预算,便于准确安排建设资金。关于加强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通知及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和交付资产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竣工决算。,10按规定办理项目后期收尾工程、会计档案等资料的移交。12依法接受检查、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做好财政评审配合工作。第五条 运输站段、合资铁路公司是建设项目的资产接受使用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办理资产交接。重点是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的交接和竣工移交表、新建、新购(置)固定资产移交纪录(财固(五)的签任何制表。2接管资产按规定及时入帐(根据估价入帐及新建新购固定资产移交记录办理固定资产入帐,)保证资产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4、。 二、建设资金管理路局建设资金管理分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即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路局工程建设指挥部、乌鞘岭隧道建设指挥部及以后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两级。财务处负责资金筹集、存储与拨付、安全、监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设资金存储、使用、安全、监管。建设资金管理分为资金预算、资金帐户的开设与存储、资金筹集、请领与拨付、资金结余与上缴、资金监管。主要文件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铁财2005724号)、关于加强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通知(铁财2006150号)、关于加强对建设资金流向监管的通知(铁财2007237号)、铁路局关于加强建设资金的请领与拨付(兰铁财函2008

25、145号)、关于加强对施工单位建设资金流向监管的通知(兰铁财函2008303号)。一、建设资金的开户与存储1、国铁项目应在兰州铁道结算所(结算室)开设账户。合资项目按董事会决议在兰州铁道结算所(结算室)或商业银行开户。2、新建项目指挥部成立时,国铁项目按规定开设两个银行账户,即铁路建设基金专户和其他建设资金账户。合资项目开设一个资金账户,存储全部建设资金。3、需要使用银行借款的项目,建设单位与借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在借款银行开设代转存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资金的提款和还本付息。4、在资金结算所(室)银行开设帐户,按规定报路局财务处审批。(一)建设资金预算依据文件:铁道部关于加强铁

26、路运输企业经营和建设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8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资金预算和相关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财基电200830号)。建设资金预算分为年度资金预算、月度资金预算及变更资金预算。资金预算严格控制在年度投资计划之内,月度预算按照即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又不形成沉淀的原则编制,严格控制资金的沉淀。连续两个月沉淀大额资金,将通报批评。1.年度资金预算:根据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扣除质保金5%及合同中约定的暂不支付款项后编制年度预算。年度预算采用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 2.月度资金预算1)报部月度预算的编制:每月20日由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将次月预算报财务处,财务处审核后增加次月到期归还

27、的基本建设借款本息内容,23日前上报铁道部。编报还本付息、质保金、尾工款等资金预算时,要列出项目清单。2)报局月度用款预算:路局为加强建设资金预算管理,规定在报部建设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月度用款预算。要求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每月5日前向路局财务处报送月度“*建设项目*年*月用款预算表”(表格参见关于加强建设资金请领和拨付管理的通知(兰铁财函2008145号)文件附件),该预算在铁道部建设资金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增加了收款单位、合同号、内容摘要及预计支付金额。编制要求如下:按投资计划项目编制,一个项目填一张表。预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编制,没有约定的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路局(兰铁财函20081

28、45号)编制,最高不得突破当月投资计划的70%;应付工程款(验工计价款)按实际计价额扣除质保金后编制;协议付款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验工计价款编制,其中预付及支付甲供料款、设备款按实际到货情况及合同约定编制,设备款应扣留质保金后编制;征地拆迁费按省部纪要、合同约定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中漏编,但实际建设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补充说明、合同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文件,按实际发生额编制。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加强建设资金用款预算的编报工作,财务部门编制预算前,应征求计划合同、施工管理、征地拆迁、物资设备管理等部门的意见,严格按预计当月资金使用情况和编制说明,编制建设资金用款预算。3.变更资金预算基建

29、投资计划变更,在收到投资计划20天内,编制年度变更预算报部。编制方法与年度预算一致。(二)建设资金的拨付与使用1、建设资金的请领。国铁项目每月20号建设项目管理机构随同上报的次月资金预算,填报次月请领资金,请领额度应按月度预算编制。财务处收到月度预算后,审核预算编制的准确及请领资金额度是否符合规定后,增加银行借款还本付息预算后,23日报部。铁道部审核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资金。2、资金的拨付。财务处收到铁道部资金后,按审核后并经处长批准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资金申请表,报据月度用款预算拨付建设资金。3、建设资金的使用。建设资金的使用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完成,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合同、验工计价、征地拆

30、迁省部纪要办理资金的支付。(1)预付工程款的支付。年度预付款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最高不得超过年度投资计划的20%,年度内验工计价时予以扣回。一般采用按月预付进度款的项目,不在支付年度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预付,最高不得超过当月投资计划的70%。季度计价时予以扣回。(2)建筑安装工程资金的支付根据批准的验工计价及发票计列应付工程款,按资金到位情况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额度一般控制在90%以内。(3)设备款的支付按合同约定及设备到位验收情况支付资金。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支付预付款;设备到位后,经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财务根据合同、发票,抵扣预付款、预留质量保证金后,拨付剩余款项。(4)

31、协议款的支付协议款是指按协议约定完成某项工作或提供服务须支付的款项,如设计费、咨询费、研究试验费等。财务按协议单位提供发票、合同、及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内部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并经领导批准的验工计价办理资金的支付。(5)质保金的支付项目初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的40%,其余60%待项目一年后支付。4、剩余资金的上交。1)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根据编制竣工决算的结果,将建设结余资金上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确认后上交部财务司。同时按款源冲减铁道部拨款。2)建设项目销号后一年内,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将未完成全部项目的剩余资金(含质保金)上缴财务处,剩余项目进行台帐管理。财务处将该项目财务处剩余资金加总

32、后上交铁道部,并同时上报剩余工程明细清单。剩余资金使用时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提报资金申请,经路局报铁道部请领资金。(三)银行借款及归还本金及利息(1)银行借款:路局国铁建设项目借款由铁道部提供担保。根据法改委对建设项目立项批复中的资金筹集方案,需使用银行借款的项目,由路局请示铁道部,明确筹资渠道后,与银行沟通。由银行起草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草案,路局应认真审查,并在铁路局内部履行修改、审批程序,与有关银行协商修改后,方可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将签署的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修改稿)一并报铁道部财务司,提请铁道部签署担保合同。(2)合资铁路项目的借款:根据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借款担保管理的通知财

33、基电200860号规定:为合资铁路建设项目向银行(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合资铁路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按股东在合资铁路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提供保证担保应当采用一般保证方式,即: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归还本金及利息。国铁项目借款本金及利息由铁道部安排资金归还。合资铁路借款本金有合资铁路公司归还。1)国铁项目按借款合同约定,一般与季度末20日还款。每年3、6、9、12月初,先由银行提供到期还本及付息额,由财务处对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单独向铁道部财务司申请还本付息资金,同时办理资金联签手续。铁道部财务司审核后,于20日前

34、拨付资金。财务处20日必须将资金划拨到还款的银行账户。否则收取滞纳金。(四)建设资金的监管。1、根据铁道部财务司、资金清算中心关于建设资金支付实行实时监控的通知(财基2005101号)对建设资金实时监控的范围是在兰州铁道结算所及其所属结算室开户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所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除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外,对局外单位支付的所有建设资金。主要监控资金支付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是否执行了月度资金预算、是否执行资金联签制度,有无支付合同外资金等。2、根据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流向监管的通知(铁财2007237号)及路局关于对施工单位建设资金流向加强监管的通知(兰铁财函2008303

35、号)规定,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设资金进行监控,主要监控资金账户的开立、半羹、是否将建设资金全部用于本工程项目中及农民工工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保证支付。3、资金管理禁止条款:1)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算、财政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合同、经审核签认的验工计价、合法的票据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无依据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挪用、调剂、串换建设资金。2)严格建设资金管理。不得用建设资金从事与建设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建设资金垫付运营更改和大修费用;不得用建设资金垫支自筹和多经项目;不得超概算、超投资计划列支建设成本;禁止用建设资金兴办经济实体;禁止用建设资金搞委托贷款和定期存款;禁止用建设资金对外投资和拆借

36、;禁止用建设资金进行捐赠、赞助;禁止挪用建设资金,挤列建设成本。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缓或停止拨付建设资金:(1)未按规定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的;(2)违反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3)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4)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5)建设资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6)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超概算的;(7)未及时拨付建设资金,造成建设资金长期、大量滞留的;(8)违反建设资金支付实时监控规定的。(五)建设资金的核算1、资金到位的核算(财务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拨入资金,按款源不同分别列帐:1)使用铁路建设基金、财政拨款、营业税返还等基建拨款:借:银行存

37、款(206605)贷:基建拨款本年拨入基建拨款借:银行存款(201008)2)使用铁道部投资借款及铁路债券:贷:上级拨入投资借款铁路债券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部拨借款3)使用银行借款:借:银行存款(201008)贷:基建投资借款 2.资金拨付的核算1)财务处:借:基建拨款本年拨出基建拨款贷:银行存款(206605)借:拨付所属投资借款部拨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铁路债券贷:银行存款(201008)借: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开行贷款贷:银行存款(201008)2)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借: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贷:银行存款-基建拨款、银行借款、部拨借款、铁路债券等3.销号项目还本付

38、息的核算(财务处)落实部拨还本付息款到位后,先将还本付息款从财务处基建科综合户转户至国家开发银行贷转存户,再从贷转存户付款至国家开发银行,同时对部发通知书1)还本: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对部往来借:银行存款(贷转存户)贷:银行存款借:其他应收款对部往来贷:银行存款(贷转存户)同时对部发通知书借:基建投资借款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2)付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对部往来借:银行存款(贷转存户)贷:银行存款借:其他应收款对部往来贷:银行存款(贷转存户) 同时对部发通知书5.在建项目付息的核算先将付息款从财务处基建科账户或转户至国家开发银行贷转存户,再从贷转存户付款至国家开发银行,并按款

39、源对工程建设指挥部发通知书借:银行存款(贷转存户)贷:银行存款借:基建投资借款贷:银行存款(贷转存户)借:基建拨款本年拨出基建拨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铁路债券拨付所属投资借款部拨借款贷:基建投资借款并按款源发通知书 6.部转前期费、债券利息、借款利息、债券手续费的核算1)根据部转通知书列应收应付款项:借:其他应收款指挥部 贷:其他应付款财务司同时给指挥部发通知书2) 上交财务司款项时借:其他应付款财务司 贷:银行存款借:基建拨款本年拨出基建拨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铁路债券拨付所属投资借款部拨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开行贷款 贷:其他应收款指挥部同时给指挥部发通知书7.次年初,结转上年拨入基建拨款余额,并对

40、冲基建拨款形成资产借:基建拨款本年拨入基建拨款项目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基建拨款项目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基建拨款项目贷:交付使用资产项目。三、财务管理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强化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对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应按项目分别建账,进行明细核算,根据需要设置工程成本辅助账,详细记录和真实反映项目分章节的建设成本。对同一个建设项目,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必须在同一会计账套内管理和核算。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基建支出的性质,分别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

41、投资和其他投资支出,对建设成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依据合同、验工计价和发票等计列投资支出,并按工程件名、批准的设计概算、年度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年度投资计划等实施总额控制。禁止超概算、超计划列支建设成本。建设单位管理费按批复概算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分年度据实列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每年四月底前上报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年度支出预算,由铁路局审核后上报铁道部,经批复后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所有工资性收支必须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按劳资处下达的工资计划执行,严禁乱发奖金;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管理多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日常发生的建设单

42、位管理费支出,能直接明确项目的,直接计入项目;无法明确项目的,可先行归集,季度末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各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会同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认真审核并批复验工计价,禁止高估冒验、预验和虚验。财务部门依据本单位批准、监理单位审核签章的验工计价、施工单位的发票(或合法票据)计列建设成本。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拨付施工单位的预付工程款和支付供货厂商的预付设备款,以及拨付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应在“预付工程款”科目核算,严禁“以拨代支”,直接列入建设成本。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拨付给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要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与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拨付。铁路局

43、管内配合单位收到协议款后应提供合法票据和验工计价,经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作为计列建设成本的依据。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应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提报真实的验工计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建设,严禁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在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一律冲减建设成本。销号项目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以初验报告确认时间作为存款利息资本化或费用化的依据,之前的利息冲减建设成本,之后的利息逐级上交铁道部。使用债务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建设期间(以初验报告时间为准)发生的借款利息、汇兑损益及费用,计入建设成本,之后的借款利息上转铁道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自用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概算统一管理。工程竣工后,与其他

44、资产一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移交接管单位。建设项目销号后,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对整体项目概算、投资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各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按规定分摊待摊投资支出,及时转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保证交付资产的完整、准确。投资结余资金冲减基本建设拨款,逐级上交铁道部。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应根据批复的清理概算对基建资金进行清理,做到工完账清。对经初验合格后,仍留有少量未完配套收尾工程且部批准销号的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在销号前列出详细的剩余工程量项目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建设项目投资结余,全额交财务处,由财务处转交铁道部。销号项目在销号年度后一年内仍没有完成,工程剩余资金逐级上交铁道部,同时将剩余工程的明细清单报铁道部建设、计划、财务、审计部门备案,并进行台账管理。上交的工程质保金要列出详细单位和金额。 具体实施剩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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