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农村利率改革成效与经济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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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一轮农村利率改革成效与经济解释*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403019)和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2003)的系列调研成果之一。研究领域:农业经济学、中国经济改革。 闽东合会、农信社调查与垄断市场分析周立 林荣华内容提要:农村金融市场垄断背景下,新一轮农村利率改革并没有达到扩大农村信贷的目的,反而加大了农村的融资成本。原因在于:利率浮动范围扩大后,并没有形成农村信贷利率的市场定价机制,农信社只是简单地将信贷价格一浮到顶,以赚取更高的垄断利润。对福建东部两县(市)的调查显示,新一轮农村利率改革的成效并未达到政策设计意图。其原因可以用垄断市场结构下垄断定价与最优利率理论解释。真正建立起农村“

2、两部门垂直合作型”金融组织体系,打破农村金融垄断,才能有效解决农村地区融资困境。关键词:农村金融 利率市场化 垄断市场 标会作者简介:周立,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100872。林荣华,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区域发展本科生,100872。一、引言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利率市场化改革十分关键。70年代末期,拉美南部的三个国家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因取消存贷利率上限和允许银行在资本市场上自由竞争,带来了严重的宏观经济不稳定。在中国现有体制和金融发展状况制约下,利率市场化同样难以实现,而只能以渐进方式放开利率控制。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就是采取渐进方式推动利率自由化的,它们在整个改

3、革过程中保持了对利率的灵活管理。美国和日本的市场发育程度虽然很高,但其利率自由化也不是一步到位的,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时期,比如,美国有关存款利率上限的“Q条例”就实行了相当长时期(许健,2003) 许健(2003),57页。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利率市场化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2000年以来启动的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利率市场化方面不断迈进。1998、1999和2002年,已经三次扩大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又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空间进一步扩大。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

4、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允许信用社贷款利率灵活浮动,贷款利率可在基准贷款利率的1.0至2.0倍范围内浮动。 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然而,对农信社利率改革试点效应实时跟踪评价的结果发现,由于利率市场定价机制的形成明显滞后于利率管制的放松,多数试点社未利用利率改革试点提供的空间,建立以供求关系、风险评价和时间价值为基础的定价机制,而是简单的将利率改革试点看作高息揽储和高息放贷的工具,实行无区别的统一上浮(冯邦彦、陈彬瑞,2003) 冯邦彦、陈彬瑞(2003),22-23页。那么,新一轮农

5、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如何,能否达到支农目标,改善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状况呢?笔者对新一轮农信社利率改革的试点地区福建省福安县(市)及柘荣县(均属闽东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将对调查结果做出经济解释。二、闽东调查1农信社利率变化调查发现,福安市和柘荣县的农村信用社,在允许利率上浮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福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转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通知时,对新一轮贷款利率调整的规定是:调高贷款利率各项贷款利率在现行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50%-100%;而对存款利率则不进行任何变动。 具体规定载关于转发人行上海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

6、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见安信联字2003161号,2003年12月26日印发。也就是说,贷款利率的浮动空间是50%-100%。那么,各个农信社又是如何具体落实这一浮动范围呢?表1列出了柘荣县农村信用社利率调整前后的状况。表1 柘荣县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调整前后状况2002年2月21日2004年1月1日项目月利率()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一、短期贷款六个月以下(含六个月)6.35.048.410.08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6.63755.318.8510.62二、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三年(含三年)6.86255.499.1510.98三年至五年(含五年)6.9755.589.311.16五年以

7、上7.25.769.611.52三、贴现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加点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加点四、罚息逾期贷款日利率 30按合同载明利率上浮50%挤占挪用贷款日利率 50按合同载明利率上浮100%注:信用社还规定,2004年1月1日起,支持农户小额信贷、联保贷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至90%执行。资料来源:福建省柘荣县农信社。在福安市,农信社原来的利率执行方式与柘荣县相同,但2004年1月1日后调整的方式有所不同(见表2)。表2 福安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表(2004年1月1日)项 目贷 款 利 率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六个月以上至一年

8、(含一年)中小企业贷款利率AAA级企业7.56%(月利率6.3)7.965%(月利率6.6375)一般企业10.08%(月利率8.4)10.62%(月利率8.85)农业贷款利率农户小额信贷7.56%(月利率6.3)7.965%(月利率6.6375)其他农业贷款10.08%(月利率8.4)10.62%(月利率8.85)其他贷款利率10.08%(月利率8.4)10.62%(月利率8.85)关于罚息利率问题:1.逾期贷款: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2.挤占挪用贷款: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3.对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

9、息为止资料来源:福建省福安市农信社。对比两个表格的利率,可以看出:对主要的贷款项目,两地农信社在利率调整时都选择了上限,即上调100%。比如,对六个月以下(含六个月)的贷款年利率从原来的5.04%上调至10.08%,同时对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贷款年利率从原来的5.31%上调至10.62%。由此我们不禁产生这样的疑问:两地农信社对政策所给予的贷款利率浮动空间,其执行的方式为何都是一浮到顶,而不是弹性浮动?建立利率市场定价机制的初衷为何难以实现?我们再进一步调查在闽东地区曾经兴盛一时的合会组织,以进行市场利率形成和利率浮动空间的对照。2合会组织利率在闽东地区,合会组织主要以“标会”和“楼梯会”

10、的形式存在。其中“标会”是以竞价的形式获取资金一定时期的使用权的,类似于英式拍卖会;而“楼梯会”是根据内部公议,在一定时间内,集中提供给一个合伙人使用,并支付约定的利息。各个标会的利率大体一致,可以反映出当地小额借贷的真正利率水平。表3是一份“标会”的“会单”。表3 闽东地区一份300元互助会单序号姓名时间金额序号姓名时间金额1A2002.8.1330019J12.134492A9.1339120J12.134503A10.1339621K2004.1.134684B11.1339522L2.134125C12.1340723M3.134266D12.1341224N4.134327D2003

11、.1.1343125O5.134558E2.1340126O6.139E3.1339627P6.1310F4.1339828Q7.1311F5.1340329Q8.1312F6.1339630R9.1313G6.1339531R10.1314G7.1340032S11.1315G8.1340833T12.1316H9.1341434T12.1317H10.1342735U2005.1.1318I11.1344136V2.13注:会单还有如下注释“本会36人,每月13日7点开标,起标350元,逢6、12月加标”。该会资料截至2004年5月13日,6月份出现福安倒会风潮,标会中断并已全部清偿完毕。

12、为便于理解,需要对会单做出进一步说明:“标会”由两种人组成,其中一个是“会头”,其余的都是“会脚”。会头享有第一次无息中标(相当于无息贷款)的权利,相应地就承担了日常组织和收不回贷款时负责赔偿清欠的风险。会头在标会成立之初,给每一个会脚发一份会单,上面除了“金额”一栏以外,给出了关于标会人姓名以及标会时间等所有重要信息。所谓“本会36人”,不是指参与人数,而是指“开标”的次数,相当于“人次”的概念。一个人可以“标”几次(相应的就要交相应次数的钱),比如,该会单实际上只有22人。“标会”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所以会单上“金额”一栏并不是对应着前面那个人(这是一份会脚的会单,不是会头的,会脚无须

13、关心是谁“标”了这次的会,他只需关心“标”走的价格),而只是说这次以多少的价格“标”走而已。举个例子,假设某会脚在第5次以407元的价格“标”走了这次会,那么其他会脚共35人次都得筹资给他(其中“标”过会的给他“标价”款,其余的均给他标准会资300元),因而表面上此人将筹集到300+391+396+395+300*31=10782元 式中前四个加数是指前四次标走的价格,第一个加数为300元是因为会主的特权。,但由于他已经借出4次300元给别人使用,事实上他仅获得10782-300*4=9582元;同时,中标之后每个月不管谁标走,他都要支付407元,一直支付31次。 利用现金流折现理论和Exce

14、l语法RATE( nper, pmt, pv ),可以对表3的会单利率进行计算,由此反映当地的民间借贷市场利率。其中,nper为总贷款期,即该项贷款的还款期总数。pmt为各期所应支付的金额,其数值在整个年金期间保持不变。通常 pmt 包括本金和利息,但不包括其他费用及税款。pv为现值,即贷款总额的现值。表4列出了根据语法RATE( nper, pmt, pv )对各次中标利率的估算。表4 对“标会”利率的估算序号nperpmtPv年利率序号NperpmtPv年利率135-300105000.00%1422-400782112.60%234-3911020019.14%1521-40876211

15、3.08%333-396999119.99%1620-414742912.67%432-395978719.57%1719-427724313.93%531-407958221.80%1818-441707014.98%630-412938922.49%1917-449691113.53%729-431920126.08%2016 -45067609.02%828-401903218.81%2115-46866109.14%927-396883317.01%2214-4126478-18.13%1026-398862916.74%2313-4266290-21.25%1125-40384271

16、7.09%2412-4326116-29.47%1224-396823014.22%2511-4555948-33.26%1323-395802612.70%资料来源:根据表3计算整理。在表4中,我们注意到从22项开始,年利率出现的是负值,即到了标会后期,只要标价不是高得离谱,中标者都能获得净现金流入。这是因为,标会与银行作为中介进行的借贷款活动不同,它的存贷款行为是合一的。原因在于,标会具有互助性,是一个内部资金周转的场所。其期间分前后两个阶段:前期处于标会内贷款阶段,后期处于标会内存款阶段。到了后期,中标者所得标款的存款性质越来越大于贷款性质,到了最后一期,中标者只是收回其全部的存款,他实

17、际上是一个净存款人。将贷款阶段的年利率进行平均,得平均值16.23%。这一利率基本上可以作为当地民间借贷市场利率的代表 在这里,考虑到第1项是会主无息中标的特权,第22项后已进入存款收益阶段,因而我们所平均的是第221项。一般认为,当前中国民间借贷市场的年利率为15%20%(见严瑞珍、刘淑贞,2003;谢平、陆磊,2003)。同时,我们也根据冯兴元(2004)提供的两份近年来浙江宁波地区合会会单进行计算,发现借贷利率水平大体如此。 。可以看出,16.23%不仅远高于表1中一年至三年中长期贷款5.49%的年利率,同时也明显高于利率改革之后农信社标出的10.98%的年利率。可见,农信社贷款利率和标

18、会所代表的民间借贷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缺口,这可能为农信社贷款利率一浮到顶提供了空间。同时也可能给农村信用社留出了金融腐败空间,即产生在游戏规则范围内进行直接的非产出性寻利行为企业被动选择行贿(寻租)行为(谢平、陆磊,2003) 谢平、陆磊(2003)。 9-11页。金融腐败的存在反面说明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小于市场利率,为金融企业留下了寻租空间。但是,对农信社贷款利率和民间利率的调查与比较,只能解释农信社贷款利率有上浮空间,为何农信社会选择一浮到顶?还需要进一步分析,笔者下文使用垄断市场分析,来解释这一经济行为,并探讨农村金融改革的可行道路。三、垄断市场的经济解释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上,20世纪90

19、年代中期以来推动了“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见国发199391号文和国发199633号文。,成立了农业发展银行,同时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行社分家”,从此形成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的局面。但是,由于农业生产贷款金额小、管理成本高、风险大,农村工商业(含乡镇企业)贷款伴随乡镇企业普遍出现经营困境而萎缩,走商业化道路的农业银行在1996年“行社分家”后,逐渐退出了农村信贷市场;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农业发展银行只能扮演代理财政发放粮食收购贷款的角色,根本不与个体农户直接发生信贷业务关系。而且,随着粮棉油流通体制改革

20、的深化,其业务空间越来越窄,连其存在的合理性都受到怀疑。而在东南沿海民间本来还曾是企业贷款的主要供应者的合会组织,由于近年来周会、日会 即一周“标”一次、一天“标”一次的合会组织。2004年6月福安出现倒会风潮,原因就在于这类投机性标会集聚的高风险突然爆发。的兴起,已完全变成一个金钱游戏绝大多数的资金都变成用于投放赌场而非放贷给企业这使得民营企业实际上只能从农信社贷款。于是,广大农村仅农村信用社发挥着金融供给者的作用,也就是说,农村信用社事实上已经一家垄断了农村信贷市场 农信社的触角深入到了各个乡镇,这是商业银行无法做到的,合会组织虽然在农村有一定生存空间,但其信贷对象不同于农信社,对农信社的

21、垄断地位也构不成威胁。笔者对广东东莞、惠州和梅州的农村金融调查也显示,绝大部分的农业贷款和全部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由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见周立(2004),348-349页。一家垄断市场的结构,使得农信社支农信贷供给小于需求,而农信社信贷利率与市场利率的缺口,使得农信社有了类似于垄断厂商的自由定价权。虽然金融监管当局并未完全放开利率管制,但伴随农村信贷利率的多次放宽,农信社实际上已经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定价自由 2002年初,在1998年和1999年两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础上,曾经进行了八个县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工作,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50%扩大到100%,存款利率最高可上浮50%;

22、2002年9月份,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03年2月20日人行在发布的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2003年底人行又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进一步扩大新的利率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为基准利率的1.7倍,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为基准利率的2倍,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可见,金融机构自主掌握的利率浮动空间已经很大。因而贷款利率的自由调控对信用社来说是将来的必然趋势,这就为垄断厂商农

23、村信用社自行决定最优利率打下了基础。我们用垄断厂商定价模型,来说明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缺口,以及贷款利率能够一浮到顶的原因。但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先讨论一下最优利率(the bank-optimal rate)的存在:农信社作为一种金融性组织,有别于一般的生产性企业,并不是每笔贷款都能够收回来,所以他会选择一个使它利润最大化的利率,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信贷量。“利率逆向选择的形成是由于不同的贷款者有不同的可能性偿还贷款。贷款机构的预期回报率()显然取决于贷款偿还的可能性,因此银行非常希望区分出那种更有可能偿还贷款的借款者。但区分一个优良贷款者却是十分困难的,而且这样做需要银行使用大量的筛选设备。”

24、 J. E. Stiglitz and A. Weiss(1981),393页。 与其如此,银行还不如制定一个最优的贷款利率以获得最大的利润。很明显,低利率带来的必然是低收益,但是,“随着利率改变了,贷款者的行为也很可能随之变化。例如,提高贷款利率会使项目成功后的回报降低高的贷款利率也导致公司去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 J. E. Stiglitz and A. Weiss(1981),393页。 同时,农村地区金融分割和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的存在,以及基于高利率会引发策略性赖帐的考虑,使得借贷人也不会过分提高利率去吸引高风险借贷者。因为“提高价格会赶跑好的而非坏的借

25、贷者,可能更高的回报无法补偿收回信贷的机率降低所带来的损失。” 德布拉吉瑞:发展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520-524页。 因此,“随着利率向上增长,银行的期望收益也会上升,但幅度将不像利率增长的那样快,并且超过了某个点,可能反而下降。” J. E. Stiglitz and A. Weiss(1981), 394页。 如图1所示:(图1)图中,r-利率,ER-贷款机构的预期回报率。由图1可知,存在一个最优利率使农信社可以回收到最多的资金,获得最大利润。换句话说,如果利率超过,该贷款就将有较大部分无法收回,那么就不能把贷出的贷款数量近似看成回收的贷款数量(即);只有当时,与才会被认

26、为近似相等,才能只用来表示和。又根据垄断厂商理论,垄断厂商定价往往高于市场价格,令为最优利率,为市场利率,则。下面我们用垄断厂商模型进行说明:F(图2) 图中,r贷款利率,Q贷款数量,DF-需求曲线,MC -贷款边际成本,MR-贷款边际收益。在图2中,我们简化地假设信贷需求曲线是线性的,并假设需求函数为(s.t. )。MC=存款利率在这里是一条直线,原因在于,此次利率改革过程中,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利率不被允许进行上下浮动。由于农村信用社垄断了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的信贷供给,而垄断厂商实际上不存在什么供给曲线,它只是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来进行资金运作。而信贷利润为:如果不考虑约束条件,则代入,可得: -

27、当,即时,达到最大,得: 这份不考虑约束条件的最大化利润在图中也可以根据MR= MC的原则 见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63,表现为(斜线部分)的面积。其中,阴影部分面积为。很显然,最优利率同样作为垄断利率,不可能高于利润最大化时的垄断利率,即。这样,在图3中我们就标得、和的位置:(图3)图中, 实行改革以前的贷款利率, 政府给予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的上限,市场利率在图3中,我们再标上、的位置。其中,。对实行改革以前的贷款利率,因为,所以 的位置在之下;同时改革过程中政府给予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的上限为,因为,所以在到之间。即与都符合约束条件,于是我们可以认为贷出去的即

28、为回收回的。我们将、带入式,得到 - -因为,、式中左边的项都为负。由于,所以,即斜线部分面积大于阴影部分面积。对于式,由于右边的是个不变项;左边的当时是个负项。因而,如果范围在之间,则越大,越小,这又使得变大,并最终增大的大小。因而如果政府给予了之间的上浮空间,则必然一浮到顶这就是农信社贷款利率何以能一浮到顶的原因。四、政策涵义不可否认,金融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企业,利息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然而,在没有改变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的情况下,现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得相当多的农村信用社获得了更多的垄断利润,致使其商业化倾向重了,离农民远了,合作性质渐渐丧失了,背离了主要为“三农”服务的政策设计目标

29、。在现有的农村金融垄断市场结构下,如果只是扩大农信社贷款浮动利率,则实际上只是赋予了农信社扩大其垄断利润的权力。根据本文分析,贷款利率会一直上浮并趋近于民间借贷市场利率,同时,由于农信社又不能做到像民间借贷那样借贷条件灵活,对时常发生的消费性借贷融资,也难以利用市场分割、互联安排、声誉机制等非正式制度降低起信贷风险(Debraj,1998),其结果只会是进一步加大农村融资成本,降低信贷可得性,不仅会制约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也抑制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并使我国的农村地区由于不能具备起飞的前提条件(罗斯托,2001) 见W.W.罗斯托(2001),17-35页。,而像现在的许多非洲国家一样,最终陷入

30、贫困陷阱。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不单纯是金融问题,而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局,从而农信社贷款应该有政策性资金的支持。给予合作金融组织以相应的优惠政策,是国际惯例之一。在中国,农业是典型的弱质产业,农民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农村信用社长期承担了大量政策性金融职能,经营成本高,贷款风险大,盈利能力差,由于体制不顺、政策偏紧而持续积聚的巨大风险,单靠自身努力短期内无法化解,理应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理想的改革模式是农信社能够因承担了政策性负担而获得政策性补贴,并恢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但由于事实上很难恢复农信社的合作性质,则允许并支持农村自发兴办合作金融组织,是一

31、个必然的选择。未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在坚持目前的“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下,还应继续按照1996年确定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向,着力建设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而按照已有的理论研究和发展中国家普遍经验,农村正式与非正式金融部门的“两部门垂直合作型”金融安排,才是解决农村融资困境的有效模式。纯粹依靠行政推动,去自上而下地建立农村正式金融组织体系,排斥民间非正式金融安排,并不能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抵押物缺乏、特质性风险和非生产性融资四大基本问题(周立,2004)。因此,打破金融垄断,允许并鼓励民间金融组织

32、成长,有效降低农村的融资成本,满足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是当前调整农村金融体系时应着重考虑的问题。主要参考文献:1冯邦彦、陈彬瑞: 农信社利率改革试点中的效应偏差,上海金融2003年第8期。2冯兴元:东南沿海神秘地下金融组织合会调查,经济2004年第5期。3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版。4郭斌、刘曼路: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发展:对温州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2002年第10期。5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供求特征及均衡供求的路径选择,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第10期。6林育新、周亚芬:对农信社利率改革效果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年第7期。7W.W.罗斯托:经济增长的阶段 非

33、共产党宣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版。8谢平、陆磊:金融腐败:非规范融资行为的交易特征和体制动因,经济研究2003年第6期。9许健:利率自由化的约束及其实践,金融研究2003年第8期。10严瑞珍、刘淑贞: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分析与改革建议,农业经济问题2003年第7期。11约翰.伊特韦尔、默里.米尔盖特、彼得.纽曼: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12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盲从与理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的现实思考,金融研究2003年第9期。13周立:改革期间中国国家财政能力与金融能力变化,财贸经济2003年第4期14周立: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34、1978-2000),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5Debraj Ray, Development Economics,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8.16J.E.Stiglitz and A.Weiss,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1,71(3). 393-410.The Effects of Interest Adjustment in Rural Areas: A Case Study

35、of Eastern FujianZHOU Li, LIN Ronghua(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100872)Abstract:In order to ease the debt problem and promote rural development, China has relied on Rural Credit Cooperation (RCC) to achieve free interest rate in rural areas. However, rural Loans has not increased in this reform, i

36、nstead, financing cost ascended because of RCC simply raised the new loan rate. Our investigation or eastern Fujian revealed that, RCCs did not behave as the policy makers wished, they just choose to raise new loan rate to the ceiling and did little to improve the mechanism. This paper explains the reason based on monopoly market structure and the optimal rate theory and suggests that China should reform the monopoly structure and build up a new rural financial system.Key Words:Rural Finance, Interest Marketization, Monopoly Market, 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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