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及核算管理知识分析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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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

2、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33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一次转销

3、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三、购入、 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 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 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一)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二)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三)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四)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

4、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六、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

5、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七、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施工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周转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八、在用周转材料, 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

6、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1281 存货跌价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二、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三、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

7、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四、“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1506 临时设施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二、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三、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

8、时设施通过“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核算,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1507 临时设施摊销一、本

9、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二、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 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 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 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 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1702 1临时设施清理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

10、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二、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

11、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2123 工程结算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二、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4104 工程施工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本科目

12、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

13、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二)合同毛利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三、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四、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

14、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4110 机械作业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三、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

15、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四、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一)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对外单位、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

16、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在月份终了时,一般应无余额。5101 主营业务收入5401 主营业务成本一、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二、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三、按规定

17、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贷记“土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四、这两

18、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五、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三、补充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一)“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 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三)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

19、”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三、补充报表项

20、目及编制说明(一)“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 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三)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

21、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施工企业会计实务 讲课内容 第一章 施工企业会计概述 第二章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与建账 第三章 施工企业的基本会计核算 第四章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

22、本管理与核算 第五章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收入与费用的核算 第六章 施工企业纳税管理第一章 施工企业会计概述 1.1施工企业会计的对象 1.2施工企业会计的任务 1.3施工企业会计的特点 1.4施工企业的会计工作组织 1.5施工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 1.1施工企业会计的对象 利用货币形式来计量和记录财产物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增减变化情况。 综合计算、反映和控制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并通过成本、费用与收入相配比,计算出企业已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 反映已实现利润的分配情况或已发生亏损的弥补情况。 1.2施工企业会计的任务 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施工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会计信息使用者

23、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实行会计监督,促进企业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 监督财产物资保管、使用情况,不断降低工程成本,节约使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 利用会计核算资料进行经济预测,积极参与企业决策。1.3施工企业会计的特点 1.3.1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 1.3.2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特点 1.3.1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 由建筑产品的固定性而带来的施工生产的流动性 由建筑产品的多样性而带来的施工生产的单件性 由建筑施工周期长带来的施工生产的长期性 由建筑产品的露天性导致施工生产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 建筑产品的复杂性带来施工生产的综合协作性 1.3.2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

24、点 由于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大,需要分级核算,以便加强管理 由于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应采用定单法核算每项工程的成本 由于施工生产的周期长,需要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合同收入与费用的核算 由于生产的露天性,需要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等的核算方法 1.4施工企业的会计工作组织 1.4.1会计工作机构 1.4.2会计法规 1.4.3会计人员1.4.1会计工作机构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

25、行代理记账。 会计岗位的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施工企业的核算组织体系 一般情况,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核算企业盈亏,全面核算企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公司所属的分公司(项目部、工区)为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公司统

26、筹下核算施工生产所需资金,并单独计算盈亏;分公司所属的(施工队)为内部核算单位。 1.4.2会计法规1.4.3会计人员 按照会计岗位的设置,企业配备的会计人员,一般有主管会计、出纳员、记账员、审核员、会计员(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员,往来核算,总账报表)及档案管理等。 国务院对会计人员确定了四种技术职称,即: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 1.5施工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第二章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与建账 2.1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 2.2建账建制 2.3会计工作的交接 2.4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2.1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 会计科目是指为了进行会计

27、核算而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的标志或项目。会计科目是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汇总的工具,是设置账户、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处理会计事项的直接依据。 施工企业应按照财政部统一的规定,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对于会计科目名称,施工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财政部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的编号,

28、以便于企业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企业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施工企业特有的一级科目有:周转材料、工程施工、机械作业、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 根据建造活动涉及内容的特殊性,相应债权债务类、存货类、固定资产类明细科目设置也与众不同。2.2建账建制 2.2.1建账的基本原则 2.2.2总账建账的原则 2.2.3明细账建账的原则 2.2.4日记账的建账原则 2.2.5备查账的建账原则 建账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

29、况,确定账簿种类、格式、内容及登记方法。 2.2.1建账的基本原则 (1)依法原则。各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不允许不建账、不允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之外另外建账。 (2)全面系统原则。设置的账簿要能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所需的会计核算资料,同时要符合各单位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业务的特点,使设置的账簿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 (3)组织控制原则。设置的账簿要有利于账簿的组织、建账人员的分工,有利于加强岗位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财产物资的管理,便于账实核对,以保证企业各项财产物

30、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4)科学合理原则。建账应根据不同账簿的作用和特点,使账簿结构做到严密、科学,有关账簿之间要有统驭或平行制约的关系,以保证账簿资料的真实、正确和完整;账簿格式的设计及选择应力求简明、实用,以提高会计信息处理和利用的效率。2.2.2总账建账的原则 (l)总账科目名称应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一致。总账具有分类汇总记录的特点,为确保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提供会计要素的完整指标,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经济业务的内容建立总账,其总账科目名称应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一致。 (2)依据企业账务处理程序的需要选择总账格式。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

31、规定,总账的格式主要有三栏式、多栏式(日记总账)、棋盘式和科目汇总表总账等。企业可依据本企业会计账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自行选择总账的格式。 (3)总账的外表形式一般应采用订本式账簿。为保护总账记录的安全完整,总账一般应采用订本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总账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盖章,以防失散。但科目汇总表总账可以是活页式。 企业可根据业务量的多少购买一本或几本总分类账(一般情况下是无需一个科目设一本总账的)。然后根据企业涉及到的业务和涉及到的会计科目设置总账。原则上讲,只要是企业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就要有相应的总账账簿(账页)与

32、之对应。会计人员应估计每一种业务的业务量大小,将每一种业务用口取纸分开,并在口取纸上写明每一种业务的会计科目名称,以便在登记时能够及时找到应登记的账页。 在将总账分页使用时,假如总账账页从第一页到第十页登记现金业务,我们就会在目录中写清楚“现金110”,并且在总账账页的第一页贴上口取纸,口取纸上写清楚“现金”;第十一页到二十页为银行存款业务,我们就在目录中写清楚“银行存款1112”并且在总账账页的第十一页贴上写有“银行存款”的口取纸,依此类推,总账就建好了。2.2.3明细账建账的原则 (1)明细科目的名称应根据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设置。会计核算制度对有些明细科目的名称做出了明

33、确规定,有些只规定了设置的方法和原则,对于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在建账时应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设置明细科目的名称,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建账时应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规定的方法和原则,以及企业管理的需要设置明细科目。 (2)根据财产物资管理的需要选择明细账的格式。明细账的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企业应根据财产物资管理的需要选择明细账的格式。 (3)明细账的外表形式一般采用活页式。明细账采用活页式账簿,主要是使用方便,便于账页的重新排列和记账人员的分工,但是活页账的账页容易散失和被随意抽换。因此,使用时应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注意妥善保管。 在企业里,明细分类账的设置是根据企业自身管理需要和外

34、界各部门对企业信息资料需要来设置的:短期投资(根据投资种类和对象设置)、应收账款(根据客户名称设置)、其他应收款(根据应收部门、个人、项目来设置)、待摊费用(根据费用种类设置)、长期投资(根据投资对象或根据面值、溢价、折价、相关费用设置)、固定资产(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型设置,另外对于固定资产明细账账页每年可不必更换新的账页)、 短期借款(根据短期借款的种类或对象设置)、应付账款(根据应付账款对象设置)、其他应付款(根据应付的内容设置)、应付工资(根据应付部门设置)、应付福利费(根据福利费的构成内容设置)、应交税金(根据税金的种类设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均按照费用的构成设置)。企业可

35、根据自身的需要增减明细账的设置。 2.2.4日记账的建账原则 (1)账页的格式一般采用三栏式。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页一般采用三栏式,即借方、贷方和余额三栏,并在借贷两栏中设有“对方科目”栏。如果收付款凭证数量较多,为了简化记账手续,同时也为了通过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汇总登记总账,也可以采用多栏式账页。采用多栏式账页后如果会计科目较多,造成篇幅过大,还可以分设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日记账和现金(银行存款)支出日记账。 (2)账簿的外表形式必须采用订本式。现金和银行存款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为保证账簿资料的安全、完整,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

36、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2.2.5备查账的建账原则 备查账是一种辅助账簿,是对某些在日记账和分类账中未能记载的会计事项进行补充登记的账簿。 (1)备查账应根据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设置。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要设置备查账簿,而应根据管理的需要来确定,但是对于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必须设置备查簿的科目如“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必须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设置备查账簿。 (2)备查账的格式由企业自行确定。备查账没有固定的格式,与其他账簿之间也不存在严密的勾稽关系,其格式可由企业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自行确定。 (3)备查账的外表形式一般采用活页式。为使用

37、方便备查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与明细账一样,为保证账簿的安全、完整,使用时应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注意妥善保管,以防账页丢失。2.3会计工作的交接 2.3.1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 2.3.2会计工作交接的准备 2.3.3会计工作的交接 2.3.3会计工作交接的档案2.3.1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38、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3.2会计工作交接的准备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

39、,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2.3.3会计工作的交接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

40、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

41、交接。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2.3.3会计工作交接的档案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4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 会计凭证是各单位记录经济业务内容,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按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4.1

4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2.4.2 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2.4.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当经济业务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填制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最初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

43、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44、。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八)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基本规定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

45、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4.2 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事项按性质归类后填制的凭证。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一)

46、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二)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三)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四)除结

47、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五)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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