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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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2)353号)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11月17日上海市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德艺双馨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号),以及中共

2、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各级电台、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中,从事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以及在科教影视片中担任解说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市非公有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申报。第三条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主任播音员主持人、播音指导。第四条播音系列高级职评审工作,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上海市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具体负责,高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相

3、关机构。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播音系列高级职称除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申报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职业使命感。(三)恪守职业道德,树立健康向上的声屏形象,自觉抵制低级趣味和不良风气,传播和弘扬先进文化。严格遵守职业行为规范和参加社会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语言能力、实

4、操业务技能和传播方法创新能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六)通过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第六条申报播音系列高级职称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一)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博士学位,聘任播音系列中级职称满2年。2 .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播音系列中级职称满5年。(二)申报播音指导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主任播音员满5年。第七条申报播音系列高级职称应具备的专业条件。(一)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工作岗位、专业内容密切相关,并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本专业论文。2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过2篇以上本专业论文并获奖。3 .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或译著1部,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万字。(-)申报播音指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工作岗位、专业内容密切相关,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论文。2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过3篇以上本专业论文并获奖。3 .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或

6、译著1部,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提交的论文或专著须为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发表或取得,专业论文字数须达到3000字以上。第八条推行代表作制度。质量较高,贡献和影响力较大的代表性成果,可作为评审依据。根据播音主持工作的职业属性、岗位特点,以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实际,代表作可以包括在广播电视或网络等平台播音主持的代表性音视频、研究课题报告、行业发展或管理运行报告、节目策划或创意设计方案等能证明本人在专业领域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代表作等同于专业论文。代表作须为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取得,并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从事教育、教学、指导等有关工作且研究属性

7、明显的专业岗位,代表作原则上为专业论文或出版专著。第九条其他系列职称转评播音系列高级职称,须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1年。其他系列职称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第十条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推动行业发展和单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业绩突出的,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高评委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第十一条不具备学历条件或资历条件,一般不接受申报。对在宣传思想、新闻舆论战线上作出重大贡献,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在聘任现专业职务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性重大奖项的,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后可破格申报。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申报。(一)已办理

8、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二)由于本人工作失误给社会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三)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下一年度不接受申报(下一年度取得重大创作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的除外)。(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申报的。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十三条主任播音员评审标准:(一)比较系统地掌握播音主持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播音创作、主持创作规律,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二)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多类型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掌握采编制作或主持节

9、目的能力,业务上有显著专长和特色,能写出有一定水平的业务总结或专业论文、论著。(四)具有担任播音主持教学和培养播音员、主持人的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完成本职任务,能够独立鉴别播音质量、主持水准,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第十四条播音指导评审标准:(一)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科学文化知识广博,政策理论水平高,学术造诣深。(二)工作业绩突出,胜任高难度的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播音主持工作,承担重大宣传报道、重要节目栏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享有较高声誉。(三)通晓播音主持业务

10、,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独特的播音主持风格,具备较高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能够提出对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研究课题,在教育、教学、研究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组织和指导播音员、主持人完成各种重大宣传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较强的检查、审评播音质量的能力,能够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促进播音主持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第十五条对推动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作品在国际国内具有重大传播影响力、开创重大原创性项目或品牌,并获得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及相当奖项的,可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条件申报,实行“一票决定”。第四章评

11、审程序第十六条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拟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将人员及申报材料在单位(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三)资格审核。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提交评审书面材料。(四)会议评审。召开评审会议,执行委员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五)公示制证。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职称电子证书。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取消申报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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