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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井下作业公司野营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野营房的管理,确保员工有一个安全、健康的住宿及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试油测试大队、大修大队、作业大队及其他使用野营房的单位。第三条公司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第二章野营房管理第四条野营房的使用管理1 .野营房仅限本单位人员使用,不得随意交给外单位人员使用或留宿外单位人员,违者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200元。2 .野营房内卫生差,物品乱堆、乱放、乱扔,在野营房墙面上乱刻、乱画、乱钉,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200元。3 .野营房无接地线、接地线不符合要求或未及时向接地桩浇水,发
2、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200元。4 .野营房的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住宿人员不得私自接线,违者发现一次,扣款200元。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不准超负荷用电,违者发现一次,扣款200元。6 .不得携带易燃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宿舍,违者发现一次,扣款200元。7 .爱护野营房内配套设施,因人为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8 .所有人员必须相互监督,正确使用野营房内设施,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9 .搬迁前要关好野营房门窗,固定好内部设施,防止在吊装或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如造成损坏,由责任人按原值进行赔偿,并对责任
3、人扣款500元。10 .野营房所住人员要熟知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符合使用标准,违者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200元。第五条野营房的维修管理1 .严格管控野营房维修费用,不得在维修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它费用。2 .野营房维修必须按照公司设备送修程序送修,通过设备ERP系统申报,安排到具备野营房修理准入资质、以招标方式确定的野营房维修企业来承揽。3 .野营房维修后,设备管理部组织验收,填报设备交接及验收单,并按招标确定的价格明细对修理费用进行严格审核。第六条野营房的调拨管理1 .野营房的调拨,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设备管理部审核通过,杜绝乱拉乱用的现象发生。如发现私自调拨的情况,按照井下作业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2 .野营房调拨双方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野营房调拨交接单,双方核实认可后签字盖章,交设备管理部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将野营房调拨交接单交到设备管理部,由资产管理岗办理资产划转手续。3 .调出单位要保证野营房完好,配套设施完好齐全,如野营房损坏或配套设施损坏缺失,由调出单位负责修理并配套相关设施。第三章附则第七条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