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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告家长书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希望广大家长朋友务必摒弃各种驾驶陋习,培养并提高自己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守法,平安回家。近年来,随着各类车辆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加之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薄弱,儿童道路交通事故也多了起来。有数据显示,每年全国儿童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超过20000人。所以,为保障儿童上下学和出行安全,请广大家长务必切实承担起自己的监护职责,关注儿童交通安全关键细节,做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守护儿童出行平安。1 .红灯停,绿灯行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
2、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2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不骄不纵,守护有责。3 .学生要尽遵法守法之本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
3、、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4 .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