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2007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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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浙财政字200757号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差旅费是指离开杭州市城区(含所属萧山区和余杭区,下同)开展公

2、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第四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除第五条中表列一、二类人员凭据按实报销外,对其余人员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第五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类别项目、等级及标准、职务火车轮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一类正副省长以及相当职级人员按实报销等位头等舱位按实报销按实报销二类正副厅长以及相当职级人员按实报销等位经济舱位按实报销按实报销三类其余人员按实报销(除等一等软座外)自卜立经济舱位

3、按实报销省外200省内150(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第六条交通费开支规定(-)正、副省长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轮船一等舱位、火车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住宿费按实报销。(二)出差人员乘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三)软席列车设有一、二等软座的,副厅级及以上人员出差,可以乘坐一等软座,并按照一等软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二等软座,并按照二等软座车票报销。第七条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公杂费在每人每天30元的最高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省内出差,

4、在每人每天15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在以上限额之外再凭据按实报销。(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以及参加省内、省外会议期间和各种培训学习班期间,不实行公杂费报销办法。(三)公杂费可含出租车费,并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第八条住宿费开支规定(-)出差人员住宿费(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费计算)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负。(-)处级及以下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

5、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数人员住宿费可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负。(三)参加住宿费自理的培训班,住宿费在上述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第九条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及标准(-)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50元,省内为30元。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车、船等交通费票据(如带自备车出差,则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确无票据可凭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并按1天的限额标准报销公杂费C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来回途中,可凭飞机、车、船等交通费票据所示天数(如带自备车参加会议,则以会议通知为凭

6、、以实际在途天数计算,但最高不超过4天)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等,在基层单位或外地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休息天除外。(三)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四)参加本系统和其他有关部门举办的短期(3个月以内)培训学习班,在培训学习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培训时间在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的,伙食补助费按本款上述标准戒半发给。具会

7、议性质或伙食非自理的培训学习班不发伙食补助费;培训学习班所在地人员不发伙食补助费。第十条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除洽谈会、订货会外)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会议场租费、资料费、公杂费、空房费原则上均应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统一开支,参会人员应在会前咨询、了解会议费用开支情况,对要求与会人员分摊会议费的会议,可拒绝参加。第十一条不脱产人员参加省级部门组织的活动,其活动期间由组织单位按每人每天50元计发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和往返车船费比照工作人员办理,已享受会议伙食者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参加各部门举办的与生产经营管理和分配有直接关系的各种专业性、技术性训练班,不再发给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各种

8、补贴。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按以上规定和标准执行,由调入单位报销。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托运费只得报销一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第十三条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汽车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与一般工作人员相同。(二)汽车驾驶员的其他各种补贴按月人均300元以内的标准掌握,由省级各单位按照多劳多酬、拉开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补贴办法和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备案(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同时抄送1份给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第十四条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离开派驻地出差的执行本规定,在派驻地工作期间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十五条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享受出差有关补助:(-)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者;(二)调干待分配工作者;(三)在所在地参加各种临时办公室、指挥部、领导小组等机构工作者;(四)已享受讲课补贴、野外津贴、下海津贴和其他作业津贴者。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有关差旅费开支规定同时停止执行。其他省级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制定办法,报省财政厅备案。主题词:机关差旅费规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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