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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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燃气企业、燃气行业和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指导下,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在全区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要求,坚持“零容忍”态度,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排查,治理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及时严厉查处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全社会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全力保障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者的安全,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二、检查任务(-)开展瓶装气供气点的执法检查。区政

2、府办公室组织城管、消防、质监、安监、工商、街道(管委会)等部门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供气门点开展执法取缔工作。(二)开展运气车辆检查。由区交通运输、交管组织人员对运气车辆进行检查,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开展执法取缔工作,对市内周边区利用无危运证车辆运送瓶装液化气进入*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组织领导成立区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专班),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张军,区城管局副局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区质监分局副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区交通大队大队长杜春生及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副组长单位相关科室

3、、队、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交通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分局及街道(管委会)各明确一名科级以上干部为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督促检查、情况汇总等相关工作。各街道(管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辖区内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点、无证车辆运气的执法取缔工作。并将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名单及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于12月10日前上报区专班办公室。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安全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1、

4、召开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2、对各街道(管委会)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供应点摸底排查和集中执法取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查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3、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的用气行为进行直面曝光,通过典型事例进一步引起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通过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上门宣传等手段,向非法供气经营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人开展法规宣传,督促其自觉停止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大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二)监督检查和执法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1月15

5、日)1、开展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集中取缔查处工作。(1)各街道(管委会)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非法瓶装液化气供应门点摸底排查、登记汇总、上门劝阻等集中取缔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向区专班办公室报送摸底排查等相关资料,排定集中取缔工作计划,做好集中取缔相关衔接工作。(2)各街道(管委会)于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按照区专班统一部署,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法供气的经营者进行集中取缔查处。2、对市内周边区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检查,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大队采取在主要路口布控的办法进行执法查处。(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春节以后,对开展全区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

6、总结,对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上报市里予以表彰。具体工作由区专班组织落实。五、职责分工(一)区城管局:依法对燃气企业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二)区消防大队:依法对瓶装供应点的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治理行为进行检查。(三)区交通大队:依法对周边区域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进行查处。(四)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无资质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车辆进行查处。(五)区质监分局:依法对瓶装气企业使用不合格钢装及违法灌装行为进行查处。(六)各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经营门点的集中执法和取缔

7、工作O六、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全面动员,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区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工作专班的要求,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专班组织制定和实施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各各街道(管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号召居民积极提供违法供气站点线索,对违法供气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三)认真落实,不走过场。各街道(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本次安全检查。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之类的应付式的自查,区专班一经发现,要予以追责。(四)认真摸排,严厉打击。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认真摸排和梳理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供气点,发挥街道、社区、居民的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取缔违法供气和无证车辆运气行为。(五)执法联动,长效控管。区、街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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