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16-4-W-标准合同03-隧道合同-XXXX修正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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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劳务合同序号合同编号:XXX-W-201X-00X-00X劳务合同订立年份同类劳务合同序号前两字母为项目缩写,后一字母为合同分类标志(隧S桥Q路L房建F其他Q)外部标志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隧道工程) 中铁十六局集团 第四工程有限公司XXX项目部 XXXX年XX月XX日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合同编号:)甲 方:中铁十六局集团 项目部乙 方:有劳务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鉴于甲方承建 项目,因工期紧,施工任务重,拟将工程的部分工序劳务等工作内容交由乙方完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 工程

2、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合作里程范围: 第二条 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内容2.1 2.2 2.3 2.4承包内容已包含了本合同文件中明确由甲方承担的工作以外的为完成分项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序的施工内容以及管理与配合工作和所有与此项目工序有关的工作内容的延伸和变更。2.5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甲方将根据施工中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情况,随时调整合作工序内容、里程和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第三条 合同工期3.1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3.2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日历天。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4.1 承包方式本合同按照单项工序类别,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承包方式。在协

3、议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以任何理由而改变。4.2 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具体内容包括除甲方承担工作以外的为完成本协议工作内容所需的劳务、材料(含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工机具、运输费以及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措施费、规费、调遣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协议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是对乙方完成本协议对应分项工程的全部支付。该单价已包含法定税 、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除外)。 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三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单价表”。4.3 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需要对乙方承担的分项工程项目、合作工序内容、里程和范围等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本条

4、的调整,不影响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单价表中标明的单价。4.4为保障施工现场地上、地下和现场附近既有的第三者财产,在施工中乙方所采取的必要的防护措施及发生的费用已含在合同劳务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5 合同价款: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单价表所列的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最终合同结算费用在施工图纸或技术交底范围内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认可的数量以及其他经甲方认可的凭证为依据进行计算。第五条 履约保证与安全风险抵押5.1 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及协议工程的特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安全风险抵押金 万元(¥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未按承诺履约的

5、罚金,或协议期间各项违约的罚金。当在协议期间各项罚金大于履约金时,乙方需补足不足部份后继续履约;若小于履约金,则在协议期满将剩余履约金部分,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给乙方;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自行解除合同或因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对乙方清退处理时,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没收,不予退还。5.3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奖罚和返还按甲方“公司安监2008130号文关于下发工程项目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5.4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对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统一管理,当甲方根据公司安监部相关管理规定、或甲方按合同相应考核条款做出处罚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直接在

6、履约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抵扣,奖励时直接由公司财务部下发。余款不计利息按本协议有关规定返还。第六条 劳务、材料、机械设备6.1 劳务6.1.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组织开工须具备的足够劳务人员, 保证开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否则逾期1天罚款5000元,逾期3天仍不能形成生产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乙方为满足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共 名,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的社保、劳保、伤害保险费用、法定税、费和进出场费用 。劳务人员详见“附件一劳务人员明细表”。乙方须保证劳务人员明细表的真实性和人员完整性,否则应承担合同欺诈的法律责

7、任后果。6.1.2 乙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自进场之日起与雇用劳务人员订立劳动用工合同,建立起劳动合同关系,并进行相关的岗前培训,实行上岗登记制度、日工作考勤制度,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不得进入工地从事施工。进场技术工人,技工必须取得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6.1.3 乙方承诺进场的施工队长及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工班长应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在协议施工工程未结束前除甲方要求外不得更换或退场。如情况特殊,必须更换或退场时,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6.1.4 当甲方要求乙方清退

8、或撤换现场施工人员时,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并重新调整或新增人员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承担为此而可能给乙方带来费用增加的风险。6.1.5 在整个合作期间,乙方施工劳务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 5 ,且要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现场负责人请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同时请假期间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否则每逾期1天罚款5000元。6.1.6 民工工资发放为保护民工权益,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程序自乙方应收工程款中发放民工工资:发放前,乙方必须为其雇佣的民工每人办理个人银行信用卡或存折,并将列有经民工确认的工资标准、

9、卡号(或存折)、民工姓名的工资发放表书面上报甲方。工资发放时,甲方根据工资发放表将工资直接打入民工个人银行信用卡或存折,并由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发放的工资总额进行签章确认。自工资进入民工银行账户时视为乙方也收到此部分工程款。6.2 材料供应6.2.1 甲供材料:主要材料(包括半成品料)由甲方按照设计要求在合理的损耗率内负责限量供应。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材料运出场地,不得倒卖甲供材料。为便于控制和考核,乙方(或授权专人)凭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认的材料票据办理领料手续,并以此作为考核节超的依据。甲供材料及允许损耗率详见“附件四甲供材料清单”。6.2.2 材料控制:甲方供应的材料,

10、乙方必须注意节约,合理使用。甲供材料清单中的损耗系数是对乙方考核用量的最高限值。若用料超过甲方限定数量时,则超过部分的用料量按甲供材料价格再加收30%的费用,由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甲供材料清单中未含的甲供材料损耗系数根据相似工程部位的相似材料允许损耗确定,如果超限,根据材料的实际购买价再加收30%费用扣除。6.2.3 甲供材料清单中的水的单价只为计算混凝土成本时采用,乙方生产、生活用水须自行解决,成本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中。甲供材料清单中的电、柴油(如需甲方供应)、火工品按乙方实际需用量供应,其成本费用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中,甲方对乙方所用电、柴油、火工品三项不予按上款考核奖罚,每期计价时直接从计

11、价款中扣回当期发生额。对甲方供应的柴油乙方须自设储油罐,甲、乙双方将根据现场实际严格控制用油量。6.2.4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领用的规定,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并履行书面领取手续。6.2.5除甲供材料清单外的材料,如零星材料、油燃料等,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合格产品,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6.3 机械设备6.3.1 乙方为满足本工程需要,必须上足完成该协议工作内容所需的机械设备共 台(套),并承担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需的动力燃料费用、维修费用、法定税、费及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详见“附件二机械设备明细表”。6.3.2 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场到位,保证开工后

12、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否则逾期1天罚款5000元,逾期3天仍不能形成生产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乙方自行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自己提供的机械、设备,自行承担毁损以及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等风险。6.3.3 若因工程需要,乙方借(租)用甲方机械设备的,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对借(租)用甲方的机械设备,乙方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并按双方书面约定支付租金,租金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第七条 工程质量7.1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采用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监理、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保证工程

13、质量。若图纸、指令和国家及相关行业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以甲方书面认可的标准、要求作为施工依据。7.2 质量标准:甲方根据本项目采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及建设单位要求对乙方承建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 等级。若经业主验收,质量未达到 标准的,乙方应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 %作为未达标工程的违约金。7.3 工序检查:所有工程每一道工序都必须经过甲方专职质检工程师或经甲方认可的相关专业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的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要承担的责任。如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检查,自主施工,自行隐蔽,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并且所发生的重

14、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4 质量责任7.4.1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的缺陷责任期为 2 年。缺陷责任期自业主对本协议确定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4.2 质量终身制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在后续的交付和使用过程中,工程的主体结构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时,乙方仍需承担修复的责任和相关费用。7.5 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均可自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若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证金总额不足以弥补维修费用时,多出的维修费用仍由乙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维修,为使

15、工程达到合格状态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不修理或无法通知乙方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或委派他人进行修理,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信誉损失的,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业主对乙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罚款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缺陷责任期满后,若质量保证金有剩余,待甲方从业主收回质量保证金后及时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8.1 甲方权利和义务8.1.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计量检测、监控、试验检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对

16、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向业主负责。8.1.2 负责永久与临时工程占地的征、租工作,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协议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场地及空间。8.1.3统一组织图纸会审、技术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交验工作;负责技术交底、控制测量;负责向乙方提供高程和坐标施工用控制点,并与乙方共同承担其保护责任。8.1.4 负责甲方供应材料运至乙方工地仓库、加工厂,或双方已协商好的乙方加工区;负责将工程高压线路架设至一级配电柜或配电房的输出端;负责主要运输便道的修建。8.1.5 按时交付或供应协议中明确的甲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满足施工进度需要。8.1.6 对已完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进行计

17、价,按本协议约定劳务承包单价计算当期劳务费用,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8.1.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施工现场对内、对外的联系与协调等工作。8.1.8、审定、批复乙方提交的分阶段物资需求计划。8.1.9 有权要求乙方对其雇用的技术差、不满足施工要求、或不服从指挥、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或撤换。8.1.10负责工程项目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的上缴。8.1.11甲方负责代为乙方发放人员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表收归甲方所有。8.1.12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人事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8.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2.1 乙方须将其作业人员

18、登记造册报甲方备案,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各项劳保费用。同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和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8.2.2 乙方必须将全部用工人员签订的完善的劳动合同一份正本、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在现场人员有变动时需要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甲方。8.2.3 为加强项目管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财务规定,按月提供作业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及自购材料的合规发票,服从甲方财务建

19、帐管理,并对提供发票的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8.2.4 乙方应对其为此工程雇佣的任何人员承担整个工期内的保险责任,若乙方未尽此义务,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费用随时可从对乙方应付款中扣除,或视为到期债权向乙方收回上述费用。8.2.5 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发放人员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表收归甲方所有。8.2.6 乙方自购用于工程的二、三项料款及人员劳保防护用品。8.2.7乙方自费修建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必须按甲方统一要求和标准布置建设,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排水通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空中管线的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

20、,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8.2.8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及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识、标牌,做好生活区、生产加工区、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8.2.9 负责一级配电柜以下动力及照明的线路、变配电的架设及费用;负责自己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道路的修建、维护及费用,负责弃土场道路的维护及费用。8.2.10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租赁给乙方、或按协议拨转给乙方、或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机械设备等。并无偿负责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上述物资、材料及机械设备的到场后的装卸车、安拆、维修、保养,以及

21、使用中发生的机件或设备的损坏修理费、损毁赔偿费用及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8.2.1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贯标文件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资料、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科学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机具、机械等资源,确保工期。8.2.12 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一般性的施工量测工作。无偿协助现场做好试验、控制测量、监控预报以及各级检查等工作。8.2.13 承担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复、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8

22、.2.14 隧道开挖不允许出现塌方。乙方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隧道施工。在隧道开挖过程中,要积极、无偿配合甲方做好地质的超前预报工作,并时刻关注隧道开挖过程中地质的变化;遇地质变化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由甲方组织业主、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会勘,并按会勘确定的开挖方案进行施工。否则,因乙方未执行上述要求,而导致隧道出现突泥、突水、塌方情况时,其处理费用,由此导致的乙方停工、误工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8.2.15负责除建设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以外的其它需要乙方交纳的税、费。8.2.16 施工中地质补勘、各项检测、监测、量测、科研等工作

23、乙方必须积极予以配合,并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8.2.17自觉接受、服从、配合地方有关部门、业主及其上级单位、设计、咨询、监理、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并保证上述人员在乙方施工场地内的人身、车辆等的安全。8.2.18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设计、咨询、监理的指令;未经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8.2.19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受到业主、国家有关部门罚款、强令支付第三人款项等强制性措施的,均可视为到期债权向乙方主张,将从乙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8.2.20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

24、中对甲方及其员工有腐败、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如果根据甲方判断,乙方有前述行为,则甲方在提前14日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可终止合同并将其驱逐出现场。8.2.21 乙方确认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即现场负责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包括领款、领料、计价、结算、签订书面文件等一切能产生法律关系的行为,其行为后果均被乙方认可。该代表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8.2.22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义务乙方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乙方承担与民工、地方及社会上的一切经济往来和经济纠纷的所有责任。第九条 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9.1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

25、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确保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符合甲方贯标要求。9.2 甲方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要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本项目乙方必须设置不少于三名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对现场作业实行全程跟班监控。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9.3 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

26、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4 乙方应充分考虑完成所承担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对人员、工程材料、机械、已完工作及其它方面的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对参加施工的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所需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9.5为保障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乙方必须在有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必须的防护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警示标识。设置的施工通风、照明、监控、生命保障、逃生等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各部委、业主及甲方关于安全施工标准的要求。9.6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原因

27、造成的事故将由乙方支付处理事故的相应费用,同时接受法律、甲方给予的一切处罚。9.7 乙方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地方风俗习惯和民族习惯,自觉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与地方相关的各种矛盾,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9.8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保护现场和附近环境,避免因其施工原因而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原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的伤害或障碍,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9.9 乙方在劳务作业中发现矿产、古墓、文物、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以及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承担造成损害的后果和一切法律责任。9.10

28、 本协议根据甲方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5.1条规定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10000元处罚,亡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施工中如果未发生安全事故,竣工移交后退还安全保证金。9.11有关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协议的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十条 验工、计价及拨款10.1 验工计价原则与要求10.1.1验工计价原则:甲方将于每月2530日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程数量在施工图纸或技术交底范围内采用净尺寸计算,超出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要

29、求尺寸的数量、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数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律不得计价,其费用都视为已包括在相应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单价中。10.1.2 与专业相关的计价规定隧道工程围岩分级判断:隧道工程围岩分级判断以甲方根据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相关岩土规范并结合现场情况作出的书面确认为准。10.1.3 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价:合同外新增项目必须先商定单价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才可施工、验工计价。10.1.4零星工作(计日工)的计价:零星用人工和机械单价应执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零星用工数量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零星用工派工单为准。10.1.5 不单独计价项目10.1.5.1隧道洞内仰拱施工要求一次性整体灌注,回填层

30、与仰拱分次浇注,仰拱整体施工不能中断洞内到掘进面的各种施工车辆的通行,乙方须为此采取必要的措施,其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中,不予单独计价。10.1.5.2 隧道型钢支架和钢筋格栅中的连接钢板计入相应钢支撑或钢筋格栅重量中计量;连接钢筋按隧道衬砌钢筋劳务单价计价;连接用螺栓、螺母、垫片的费用已含在钢支撑或格栅项目的劳务单价中,不单独计价。10.1.5.3隧道施工不允许欠挖。由预留变形或超挖导致超出设计净几何尺寸需增加的作业的费用已含在相应分项工程的劳务承包单价中,不予单独计价;10.1.5.4 隧道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对本隧道不良地质地段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乙方须按规定施作

31、超前、或超长地质探孔、钻孔及符合各项地质预报工作所需的钻孔、炮孔,本条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已含在相应项目的劳务承包单价中,不单独计价。10.1.5.5 乙方必须对隧道施工可能出现的任何不良地质条件有足够的认识,施工中须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相应的措施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单价中。10.1.5.6乙方应保证隧道内在仰拱整体施作期间,不影响各种车辆设备到掘进作业面的通行。为完成本条工作内容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相应劳务承包单价中,不予单独计价。10.1.5.7 乙方负责隧道口至弃碴场道路的维护、弃碴场用地的平整,弃碴推平、碾压以及洞内抽排水工作,其费用已含在相应分项工程的劳务承包单

32、价中,不予单独计价。 10.1.5.8 隧道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要求采用湿喷工艺,其费用为综合劳务单价,单价中已包含了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用拌和站的建设、混凝土材料费用以及拌制、运输、喷射等所有与喷射混凝土工作有关的费用。混凝土材料费中已包含各类减水剂、速凝剂等外加剂费用,外加剂不予单独计价。如施工中需掺加各类纤维,本协议劳务单价不变,纤维将由甲方免费限量供应。10.1.5.9 隧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要求而需要增加的架立筋、连接筋等的制安费用,已含在相应的钢筋制安劳务承包单价中,不予单独计价。10.1.5.10 因桥隧、路隧衔接或加固处理,以及配合监测工作等因素可能导致乙方暂缓施工、停工

33、、误工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已含在相应分项工程的劳务承包单价中,不予单独计价。10.1.5.11 所有隧道弃方均须按甲方要求,弃至指定碴场,并负责推平碾压,避免水土流失和污染环境,其费用已含在相应的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单价中,不予单独计价。10.1.6 不予计价的情况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10.1.6.1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10.1.6.2 隐蔽工程没有经过甲方质检工程师验收的;10.1.6.3存在质量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按照甲方质检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能消除质量隐患、达不到质量要求的;10.1.6.4 合同外新增项目未商定单价或签署

34、补充协议的;10.1.6.5 零星用工内容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工作内容中的以及零星用工派工单签字不齐全的、申报时间与用工发生时间间隔超过一个月的;10.1.6.6 超出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图纸)但是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和总工批准的工程量;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变更或自行改变施工方法增加的工程量;10.1.6.7 因乙方未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要求施工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返工增加的工程量。10.1.6.8 根据本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条文中明示或暗示不予计量的其他项目。10.1.7 物资材料计价10.1.7.1 甲供材料核算不含在乙方劳务承包单价内,由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理损耗率内限量供应的甲供材料,实行材料节超

35、考核制度。每期验工计价时,甲供材料节超考核奖、罚款结转至乙方的计价款中。10.1.7.2 乙方用电数量计量乙方生产、生活用电数量以电表读数加本配电站变配电及线路损耗分摊数量为准计算。分摊数量难以核算清楚的,乙方用电量按乙方电表读数另加10%的损耗核算;甲方按本协议甲供材料清单中每度电单价乘以乙方当期用电量计算用电费用,并在每期计价时由乙方计价款中扣除。10.1.7.3 含在劳务承包单价中的柴油(如需甲方供应)、火工品由甲方按实供应,费用在每期的计价款中扣除。柴油、火工品数量按实际发生数量核算,单价按甲供材料清单中的单价,甲供材料清单无相应单价的,按实际购买价计列。10.1.7.4 乙方委托甲方

36、采购的材料、小型机具、周转材料核算包含在乙方劳务承包单价中的材料、小型机具、周转材料等如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则在每期计价时,甲方将该期代为采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的计价款中扣除。10.1.8 机械、设备计价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的,根据甲、乙双方书面约定的租金及工作时间核定每期的租赁费用,租赁费用由乙方的计价款中扣除。10.2 中期验工计价10.2.1 工程量申报及审核乙方应于每月25日之前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上报已完合格工程量计算单、已完合格工程量签认单至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并由甲方现场工程师、施工技术部部长审核。审核完毕的已完合格工程量签认单由甲方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作为验工计价数量。10.2.2 计

37、日工申报乙方应于每期验工计价之前,将双方签字确认的零星用工派工单上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审核后的零星用工派工单作为计价的依据,并由施工技术部编制零星用工统计表。10.2.3 物资、设备核对乙方应于每期验工计价之前,与甲方物资设备部门核对下述数据:10.2.3.1 当期甲供材料消耗量以及委托甲方物资设备部门代买的材料、小型机具、周转材料数量和金额。10.2.3.2 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内,由甲方有偿供应的电费、火工材料费、油料等的数量和费用。10.2.3.3 租用甲方的机械、设备数量和费用。10.2.4 财务核对在每期验工计价时,乙方应与甲方财务部核对当月规定应由财务办理的借款,安全、质量、进度

38、奖罚款,违约罚款等各类款项。10.2.5 验工计价单编制甲方计划统计部门对施工技术部门提供的已完合格工程量签认单、零星用工统计表,物资部门提供的甲供材料节超情况、各类材料扣款情况以及财务部门提供的各类款项进行最终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和合同单价编制验工计价明细表、验工计价汇总表,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0.2.6 质量保证金的扣除:甲方将在每次验工计价时,扣留10%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为验工计价单中在扣除其他各项应扣款项后的余额。在工程结算时,甲方将返还剩余质量保证金的50%,其余质量保证金在业主质量保证金支付到位且乙方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有剩余,将一次性无息返还。10.2.7由于乙方

39、施工不当或未按时完成上道工序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为保证整体计划不受影响,甲方可自行组织施工,并测量、计算出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数量、项目和费用,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在乙方结算费用中扣除。10.2.8 甲方对于任何一期验工计价单中的错误,都有权在下一期计价或最终结算中进行修正,乙方应予认可。10.2.9乙方必须在每月的25日之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报送拟进行验工计价的项目和数据,因本期上报拟验工计价项目、数据不全而造成漏计时,移至下期计价,由此造成的相应的工程款拨付滞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0.3 竣工结算10.3.1结算程序:乙方在完成本协议工作内容并经业主、甲方验收合格后28日内(合同解除的

40、,则在解除之日后28日内。),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最终结算申请,甲方根据劳务单价和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数量以及其他甲方认可的凭证,编制工程结算书。如果甲方对业主的结算滞后,或工程项目正在或即将进行结算审计,则甲方可在对业主结算和审计完成后,再根据对业主的结算情况和审计情况编制工程结算书。10.3.2结算异议的处理:在编制工程结算书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业主对本合同工程的确认情况、审计情况调整工程数量以及其他结算项目。结算书编制完成后,应及时抄送乙方,乙方若对结算书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书后14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附有效书面证据,该异议经甲方确认应予结算的应纳入结算书内容,乙方没有在约定期限内

41、提出书面异议或已提出但没有有效书面证据证明的,则按甲方编制的结算书进行结算。10.3.3结算期间:甲、乙双方因对结算书内容和费用有异议需要进一步查证、沟通期间,视为结算正在进行期间,乙方不应以这一期间的延长而进行任何费用的索赔。10.3.4结算书的修正: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后,若国家有关部门或业主又以审计、最终决算、最终交验等形式确认核减了工程量和相关费用,则原结算书亦应做相应修正,核减部分的工程量及费用应从结算书中扣除,已支付的予以扣回。10.3.5 结算书最终确认后,甲、乙双方签订结算协议书,完成最终的结算手续。10.4 工程款拨付10.4.1 工程预付款:本工程为劳务承包,所需主要材料由甲

42、方提供,因此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工程预付款。乙方须根据施工内容备足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10.4.2 乙方根据甲方的验工计价单,按照甲方指定格式填写付款申请表,并经甲方施工技术部、计划统计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总工程师、项目主管领导签认后,作为向财务部申请工程款的依据。财务部根据付款申请表及主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签字意见,进行工程款拨付。10.4.3 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提交费用开支计划,提交已造册拟发放工资表或委托甲方代付的工资表,自购材料款,机械、机具、设备使用费、管理费的详细发票和凭证,但支付总额不能超过甲方审定金额。每月对乙方计价金额在扣除乙方预支费用、甲方代付工资总额、甲方当期应划转

43、的费用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所剩的金额即为当期甲方应拨付给乙方的审定拨款金额。当期计价额不足以支付乙方劳务人员工资时,乙方将承担责任并负责补齐其差额部分,不得拖欠劳务人员工资。10.4.4 如甲方拨付工程款后,乙方不按费用开支计划支付,而从中截留,甲方一经核实,有权督促乙方支付,如不执行,暂停下期工程款的拨付或由甲方代付相关费用,并列转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其他法律后果将由乙方负责。10.4.5 若业主(或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或不能全额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在业主拨款未到位前,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工程款债权视为未到期债权,甲方有权在业主付款到位后方予以支付乙方。10

44、.4.6工程竣工结算后,乙方应凭工程结算书和结算协议书办理最终结算款项。若乙方还有剩余资金,甲方将根据实际资金周转情况以及对上结算情况不计利息一次或分期支付。10.4.7 缺陷责任期满且业主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甲方后,甲方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不计息返还乙方。10.4.8 本合同中间支付或结算价款时,乙方应出具税务发票给甲方财务列入成本,在乙方提供税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十一条 新增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新增项目,必须先商定单价后,才可进行施工。新增项目按如下原则确定单价:11.1合同已有的项目则执行合同承包单价;合同中没有此项目,但有相似项目单价的,由甲方参照相似项目单价确定变更单价;11.2合同

45、中既无相同项目单价,也无相似项目单价的,由甲、乙双方在劳务单价水平的基础上协商定价,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甲方根据工程造价相关规定及现场实际发生成本,最终确定变更单价。第十二条 合同风险 除本协议各条款规定承担的责任外,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下述风险。12.1 乙方承担的风险12.1.1因施工图纸供应滞后或业主方、设计及第三方的其他原因,导致工期紧张,为确保工期,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劳务、机具设备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满足调整需要,由此给乙方带来成本增加的风险。12.1.2实际施工中不因施工期间施工方案与原设计或原施工组织的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单价。12.1.3乙方必须考虑在协议施工期间劳务

46、人员工费上涨、自购物资价格波动的风险以及甲方因业主拨款滞后造成的对乙方拨款不能及时到位而带来的风险。12.1.4 乙方义务的风险:若业主对甲方施工义务有明确规定,且高于本合同约定或本合同无约定的,执行业主合同规定,即甲方在业主合同中的义务适用于乙方。因业主、监理、设计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原因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影响致使乙方有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对工期构成影响的,甲方可适当延长工期。12.1.5因下述原因引起的误工、窝工、停工现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甲方应予认可。12.1.5.1因电力线路检修、运输道路维护、甲方材料供应、征拆等原因引起的误工、窝工、停工现场。12.1.5.2因现场施工方案变更、现场变更签证等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或误工、窝工、停工现象。12.1.5.3因地质变化、地质灾害、气候变化(风、雨、雪、雷破坏等)导致的施工中断,误工、窝工现象。12.1.5.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误工现象。不可抗力的定义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中的定义为准。12.1.5.5因上述原因使各施工方产生施工中断、误工、窝工、停工现象,从而相互影响时。12.1.5.6因业主及上级领导检查以及图纸供应原因导至的施工中断、误工、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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