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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 东 协 和 学 院课程教案使用教材旅游法规出版社 旅游教育出版社 适用专业 旅游管理 层 次 专科 总学时48 授课教师 张利霞 教研室 旅游管理教研室 授课学年 2016-2017 学 期 第一学期 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讲师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教程章 节第一章 旅游法律关系概述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案例目的要求掌握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理解旅游法的作用。理解旅游法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教学内容旅游法的概念及特征旅游法的产生 25分钟旅游法的概念 20分钟旅游法律关系含义 10分钟旅游法律关系要素 30分钟 旅游法律关系的确立 20分钟
2、 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 30分钟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重/难点:1旅游法律关系的确立?思考题:1简述旅游法的概念及调整的社会关系。2简述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参考文献1.姚晓玲.旅游法规与实务.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2.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第一节 旅游法律关系的概述一、旅游法的产生 1、社会关系是旅游法产生的动力 2、政治经济文化促进了旅游法的完善 3、产生的负面影响 A、刺激了物价的上涨B、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C、造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 二、旅游法的概念 是指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旅游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旅游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 1、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与旅
3、游者之间的关系 3、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部因素的关系第二节 旅游法律关系一、旅游法律关系对的含义是指确认和调整的旅游活动参与者之间的权力、义务的关系二、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 1、主体:a.旅游者b.旅游企业C旅游行政管理机关D、境外旅游组织 2、条件:A、权利的能力B、行为的能力 3、客体 A物 B.行为 C.精神产品三、旅游法律关系的确立 1、关系的产生 2、关系的变更 3、关系的消灭 4、旅游法律事实的分类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行为能力 四、法律关系的保护 1、行政措施 2、民事措施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
4、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教程章 节第二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案例法目的要求1、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2、解违反旅游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学内容一、的概念及特征 30分钟二、合同的内容 30分钟三、合同的订立 40分钟四、合同的形式 30分钟五、格式条款 30分钟六、合同的履行 20分钟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重/点:旅游合同的格式条款思考题:旅游合同履行的内容有哪些?参考文献李柏槐.四川导游资格考试.成都:成都时代出版社,2006.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一、旅游合同的概念及法律责任 1、旅游合同的概念: 是指平等主体的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设立、变
5、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法律责任:(1)平等资格当事人 (2)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旅游消费者吃住行游购娱所指向的事物。二、旅游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格和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的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三、合同的订立 1、邀约:被邀请人为被动 2、承诺:被邀请人为主动 四、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其他形式五、格式条款1、概念: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合同订立时,与双方协商的条款。2、责任:A.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B遵守诚信原则履行提示或者说的义务六、旅游合同的履
6、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A.实际履行的原则 B.全面履行的原则 C.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格式条款不明确的旅行 A.质量不明确的履行 B.地点不明确的履行 C.方式不明确的履行 D价格筹款不明确的履行45min45min 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教程章 节第二章 旅游合同的法律制度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案例目的要求1、掌握无效的旅游合同2、了解旅游的变更、转让和解除、终止教学内容一、 旅游合同的生效二、 可撤销的旅游合同三、 无效的旅游合同四、 无效的旅游合同和可撤销的旅游合同的法律后果五、 合同的变更、转让、更改及终止六、 违反
7、旅游合同的法律责任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1.重/难点:无效的旅游合同2.无效旅游合同和可撤销的旅游合同的区别参考文献朱立宇.法律基础(专本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一、旅游合同的生效1、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资格2、内容必须合法、完整3、程序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4、意思表示要真实 二、可撤销的旅游合同 1、概念:由于法定原因,享有请求权得到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效力的旅游合同。 2、撤销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旅游合同 (2)显失公平的旅游合同 三、无效的旅游合同 1.概念: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但不具备有效要件,自始就不能发生法律效
8、力的旅游合同。 2、种类: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制性签到的合同 B、采取欺诈、威胁的手段签订的旅游合同 C、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D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旅游合同 四、无效和可撤销旅游合同的法律效果 1、返还因该合同取得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该题案例分析见课本25页五、旅游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等 1、协议解除 2、法律解除六、违法旅游合同的法律责任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其中有免除责任的类型:A. 不可抗力B. 第三人过错C. 自然损耗D. 法律部门已经作出结论的E. 其他形式的90min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
9、-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教程章 节第二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案例目的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旅游合同的变更、转让、接触和终止教学内容第一节 旅游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90分钟)第二节 违反旅游合同的法律责任 (35分钟)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违反旅游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参考文献1.马勇.旅游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李晓琴.旅游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一、 旅游合同的变更与转让1、旅游合同的变更概念:指旅游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有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的修改和补充。2、旅游合同变更的类型 (1)
10、 旅行前的变更 (2) 旅行中的变更3、合同变更的效力 二、旅游旅游合同的转让 1、旅游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 2、旅游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3、经双方同意或通知对方产生的法律效力 4、转让审批手续的三、旅游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旅游合同的解除 概念:是指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法定事由,致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 2、旅游合同解除的方法 (1)协议解除 (2)法定解除四、违反旅游合同的法律责任 1、违反旅游合同法律责任的概念 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按照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违反旅游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
11、损失五、免除责任的情形 (1)不可抗力 (2)第三人过错 (3)自燃损耗六、违反责任应承担的责任 1、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2、双方违约应承担责任 3、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 90min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教程章 节第三章 旅行社的概述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案例法目的要求了解、熟悉和掌握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的开办与审批、旅行社的经营等规定。教学内容一、旅行社经营范围 90分钟二、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经营范围 90分钟 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重点:旅行社经营范围难点: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经营范围 思考
12、题 :开办旅行社应该有哪些条件?参考文献1.马勇.旅游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李晓琴.旅游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一、旅行社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一)旅行社的概念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二)旅行社的主要法律特征旅行社的概念概括了旅行社的法律特征有三条:(性质、业务、目的)第一,旅行社是法人企业。(旅行社应当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第二,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法人企业。其旅游业务主要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并接待旅游者,为其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
13、的企业。二、旅行社的分类及其经营范围(一)旅行社类别按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将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而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条例的其他规定。(二)旅行社经营范围1、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1)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2)具体经营范围为:第一,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招徕华侨归国旅游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第二,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第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港、澳
14、、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第四,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第五,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第六,其他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旅游业务。知识点:我国出境旅游的指导方针是实行“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发展策略。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境内居民出境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2、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1)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2)具体经
15、营范围为:第一,招徕组织我国公民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第二,为我国公民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并提供行李服务。第三,其他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与国内旅游业务有关的业务。3、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经营范围(1)经营范围仅限于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港、澳、台地区旅游的业务。90min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教程章 节第四章 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案例目的要求掌握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概念教
16、学内容第一节 旅游消费者的权利 (90分钟)第二节 旅游经营者的义务 (70分钟)第三节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法律责任 (20分钟)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1. 旅游经营者有哪些义务?2. 旅游消费者的权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参考文献1.孙子文.旅游法规教程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第一节 旅游消费权利的内容 1、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力。 2、知情权 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是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
17、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损害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收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或的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接受消费教育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试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名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第二节、旅游经营者的义务1、 以法定或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2、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3、 保障旅游者消费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的义务4、 提供真实信
18、息的义务5、 表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 出具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 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义务8、 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义务9、 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的义务第三节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法律责任1、 解决争议的方式(1) 民事责任(2) 刑事责任90min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教程章 节第五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 案例法目的要求掌握旅行社的含义,理解使用质量保证金的条件。教学内容第一节 旅行社的概述一、旅行社的含义分类 (20分钟)二、旅行社的设立 (25分钟) 三、旅行社的权利
19、与义务 (30分钟) 四、旅行社的主要义务 (30分钟)五、旅行社业务经管 (60分钟)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1. 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参考文献1.孙子文.旅游法规教程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第一节、旅行社的概述 1、 旅行社的含义、分类 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从事旅行社依招徕、接待旅游者,组织旅游活动为期的经营范围,是独立的合算的企业法人。2、 旅行社的设立(1) 固定的营业场所(2) 必要的营业设施(3) 符合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员(4) 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3、旅行社的分社 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以名义开展旅游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
20、4、设立旅行社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一)分社的审批1.旅行社的非法人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的名义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2.设立分社的条件设立分社应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必须达到年接待旅游者10人次以上;其二,增加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和国内社每增加一个分社,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人民币,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对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二)门市部的审批1.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游客
21、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营业点。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门市部。(三)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的管理1.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是指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旅游办事机构。2.常驻机构的业务活动: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等非经营性活动,不能经营招徕、接待等旅游业务,包括不得从事订房、订餐和交通客票等经营性业务。四、旅行社的变更1.变更经营范围。2.变更登记注册地。应在办理完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3.变更组织形式、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场所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办理完变更登记之日起
22、30个工作日内,报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中,旅行社改变名称或歇业的,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其换发或收回其许可证。五、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的有关规定1.设立外商控股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应符合的条件:P21(1)是旅行社或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2)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3)是本国(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4)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5)遵守中国法律及中国旅游业的有关规定2.设立中外合资(外商控股)旅行社中国投资者应符合的条件:P21(1)依法设立的公司(2)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3)符合国家旅游局规定的审慎和特定行
23、业的要求。3.设立的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应符合的条件:(1)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3)投资者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4)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章 节第五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目的要求1. 掌握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和经营规则2掌握旅行社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3. 熟悉旅行社业务年检管理教学内容一、旅行社的经营原则 30分钟二、旅行社的经营规则 30分钟三、旅行社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 30分钟四、旅行社的法律责任(了解内容P31) 35分钟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1重
24、点: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和经营规则2难点:旅行社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参考文献1.马勇.旅游规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李晓琴.旅游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一、旅行社的经营原则(一)经营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二、旅行社的经营规则(一)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旅行社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根据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超范围经营包括:1. 国内旅行社超范围经营(1) 国内旅行社经营国际旅行社业务。(2) 国内旅行社一种较为隐蔽的超范围经营2. 国际旅行社超范围经营(1) 国际旅行社未经批准,
2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例:仅有组织韩国旅游线路的旅行社组织了新、马、泰三国游。(2) 国际旅行社擅自经营我国政府尚未批准的境外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业务。3. 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超范围经营活动。例:旅行社擅自从事出国劳务、出国留学、出国访问等非旅游活动。(二)旅行社不得采取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旅游业务:(1)假冒其他旅行社的注册商标、品牌和质量认证标志。(2)擅自使用其他旅行社的名称。(3)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4)与其他旅行社串通起来制定垄断价格,损害旅游者和其他旅行社的利益。(5)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的价格参与竞销。(6)委托非旅行社单位或者个人代理
26、或变相代理经营旅游业务。(7)制造和散布有损其他旅行社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的虚假信息。(8)为招徕旅游者,向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服务信息。(9)其他被国家旅游局认定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旅行社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下列旅游项目(1)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2)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3)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内容的。(4)含有其他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三、旅行社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一)旅行社的职责1.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2按约定提供服务3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需要4按规定收取旅游费用5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合同6聘用合格导游和领队(二)旅行社的权利旅行
27、社只有正确行使其权利,才能更好地保护旅游者的利益。旅行社的权利包括如下内容:(1)旅行社有权同旅游者个人或团体签订合同。在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双方均是平等主体,由此建立的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自觉维护。(2)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收取合理的费用,旅游者有义务支付接受服务后应付的费用。(3)旅行社有权要求违反合同的旅游者承担相应责任。四、旅行社的法律责任(了解内容P31)15min35min15min20min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章 节第四节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目的要求1. 熟悉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工作2熟悉质量保证金
28、的审理3掌握质量保证金的理赔教学内容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概述 30分钟二、保证金赔偿的适用范围 30分钟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工作 20分钟四、保证金案件的审理 45分钟 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1重点:质量保证金的理赔2难点:质量保证金的理赔思考题:质量保证金赔偿的范围?参考文献1.马勇.旅游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李晓琴.旅游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5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章 节第六章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目的要求1.熟悉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2.掌握旅行社
29、责任险的投保范围、保险金额和索赔等内容教学内容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概述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三、旅行杜责任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重点: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难点: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相关概念参考文献1.马勇.旅游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李晓琴.旅游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概述 (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 国家旅游局在2001年制定发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该规定指出: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即旅行杜在组织旅游时,无论是入境旅游,还是出境旅游,抑或是
30、国内旅游,都必须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1.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责任的行为。2.1997年5月13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简称意外保险规定,有效保障了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了由于偶发事故引起的重大投诉。 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一)投保范围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规定:“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权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31、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旅行社须对依法应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2)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送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5)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案例:2002年6月15日,游客王某等人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武当山旅游团。游客们在游览之后回到由旅行社安排的车辆上时,发现放在车上的所有物品均被盗,价值约3000
32、元,游客要求旅行社予以赔偿。旅行社负责人请求保险公司按旅行社责任保险给予赔偿。经调查,导游未提醒游客保管好自己的财务,车上窗户也未关好。游客的损失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分析: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本案中,导游没有对妥善保管财务等事宜向游客作出明确的警告和提示,而且没有采取关窗等防盗措施,导游有过程,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游客的损失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5条第5规定,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旅游者行李物品丢失、损坏
33、或被偷盗所引起的赔偿,属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所以,旅行社可以就游客的损失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6)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7)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二)旅游者的义务(1)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2)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应当服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在行程中注意保护自身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妥善保管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旅游者个人过错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3)旅游者不应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三、旅行杜责任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所谓保险期限,又称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34、,也即保险人依法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也叫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九条规定“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条规定: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个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旅行社组织高风险旅游项目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投保附加保险事宜。四、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和索赔1、旅行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内容,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书
35、面合同。2、旅行社应当选择保险业务信誉良好、服务网络面广、无不良经营记录的保险公司投保。3、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费,不得在销售价格中单独列项。4、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必须在境内经营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投保。5、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采取按年度投保的方式,按照规定,向保险公司办理本年度的投保手续。6、旅行社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7、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旅行社应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单位的有效凭证,向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五、监督与管理(了解)(1)县级以上人民
36、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管理权,并将旅行社责任保险纳入旅行社年检范围。(2)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和理赔相关资料的保管。45min45min 课 程 教 案教 师张利霞职称专业旅游管理班级专科16-1课程名称旅游法规教程章 节第七章 旅游饭店管理法律制度教学时数3教学方法及手段多媒体、讲授目的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的基本常识,熟悉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掌握旅游饭管理法规制度的基本知识。教学内容一、旅游住宿业的概述 45分钟)二、旅游住宿业的法规制度 45分钟 三、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制度 35分钟 时间分 配重点难点思考题1. 旅游住宿业的法规制度有哪些?参考文献1.马勇.
37、旅游饭店与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李晓琴.旅游法规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课程教案附页内 容时间分配一、 住宿业概念:住宿业,泛指具有接待宾客住宿、餐饮功能的客栈、招待所、旅馆、宾馆和饭店。(记住)当今的住宿业人们理解为,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及多种综合服务的行业。饭店,是指具有一定建筑规模、较完善的设备、设施,能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购物、通讯、娱乐等规范化、标准化综合服务的场所。(记住)饭店是旅游住宿业中的主体,在旅游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二、 旅游住宿业的法规制度(45分钟)1、 星级划分及评定依据2、 旅游饭店星级的评定范围3、 星级评定的机构及其分工4、 旅游饭店星级的评定方法5、 旅游饭店管理法律制度a)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的概念根据评定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从事接待外国人、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以及国内公民、正式开业1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