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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云湖御墅二期二标段项目江苏省建设委员会监制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昆山中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南京宁安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云湖御墅项目二期二标段拟定29栋别墅工程地点:昆山市淀山湖镇万园路188号工程内容:土建、安装(不含桩基)。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昆计投(2003)字第2033号资金来源:
2、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拟定29栋别墅,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不含桩基、分包项目),包工期、包质量、包费用、包材料供应。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4月 1 日(以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17年12月1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61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有关规范和地方标准、规程要求,满足合格要求。五、合同价款总价暂定金额(大写):叁仟捌佰肆拾柒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 单价土建+水电暂定2850.00元/m2 13500.00m2=38475000.00元 ,合同总价暂定38475000.00元
3、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6、施工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7年 3月 21 日合同订立地点:
4、昆山市淀山湖镇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协议书第六条的解释顺序执行。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本合同语言:使用汉语。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省、市
5、有关规定。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省、市地方标准、规程等。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图纸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六套施工图(含两套竣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授权,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提供给第三方(监理工程师除外)或挪作它用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徐书明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各方
6、协调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科学管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具体详见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设计变更、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期、造价变动等涉及工期、工程质量和合同价款事项的文件签署,需首先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授权或在相关文件上盖章,否则监理单位以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均无法律效力。4.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陈守伟 职务:发包人现场代表。职权: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协调,对工程投资影响因素的确认,负责解决应由发包人处理的问题。4.4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不采用。5.项目经理姓名: 吴洪京 职务: 项目经理 姓名: 吕登平 职务: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每天不少于
7、6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如发现项目经理一周内有两天以上不在现场,或者一周内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少于30小时,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按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和投诉。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经承包人确认,本合同签订时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经承包人确认,本合同签订时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电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
8、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一周双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交验。(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另行商定。(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经承包人确认,本合同签订时施工场地周围无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8)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暂无。如有,另行约定。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正式签订后5天内提供施工进度、材料、设备等总计划(一式两份);每月25日提供当月进度统计
9、报表和下月的进度计划;每周一报本周主要工作任务和上周完成情况等。(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承担费用,上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两间办公室、一间值班室及相应的办公桌椅,供发包人和监理人现场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交付时,发包人应将所借办公桌椅和房间完整归还承包人,上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施工范围内的交通、卫生、夜间施工
10、、环保(含排污、噪音扬尘等)等由承包人自行办理手续,上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无特殊要求,竣工验收交付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场地周围无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水电管线,承包人应予保护,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损失,由承包人修复或承担费用。(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执行,保持工地清洁卫生,材料、设备堆放整齐,裸露土需进行覆盖,并负责施工期间工地出入口与周围市政道路
11、的保洁工作。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水、电接点处由承包人自行装表计量,并按实际发生及损耗缴费。此费用可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每月用量代扣代缴,在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如果发包人指定分包,承包人向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单位就近提供施工用水、电的接入点,不可找出各种理由拒绝,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装表计量并交费。工程涉及市政、市容、环保、交通、防火、劳动保护及施工质量、安全等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进昆施工备案许可手续,涉及建管、质检等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均由承包方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
12、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正式签订后5日内,将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交监理工程师。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收到后一周内。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总进度计划控制节点,各单体工程必须满足总进度要求,只能提前,不得滞后。8.3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该满足发包人现场示范区的布局和要求:按合同所附的照片要求布局(详见附件7);9.工期延误9.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原因,工期顺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发包人可以从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完成该工程
13、的责任和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承包人累计停工超过7日合同自动解除,承包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涉及的相关工程款费用等在合同自动解除后2年内审核完成,3年内付款结束;四、质量与验收10.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以及规范、地方标准、规程的要求。10.2现场施工,事先做好样板工程,经甲方、监理、设计等有关方面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凡隐蔽工程都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结束后进行中间验收。五、安全施工施工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承包
14、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遵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防护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安全措施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费率,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详见附件1云湖御墅项目二期二标段投标报价费率、附件2云湖御墅项目二期二标段费率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性风险(除工人工资可按文件规定调整以外,其他政策性规定一律不调整);价格风险:钢筋、混凝土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江苏省苏州市造价信息指导价(昆山部分)平均指导价的95%计入,其它
15、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昆山信息指导价平均价计入; 其它需要调整的主材价格施工前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核定,以发包人核准价为准;工作量风险:工作量按施工图纸计算,并经甲方核实后为准;根据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对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连接试件、构配件等建筑物的工程质量,实施试样制作、封样、送检、取检测报告的工作内容,并承担所有检验、检测费用的风险;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累计停工在48小时以内的风险;图纸范围内或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示或暗示的风险;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或应该预见的,为按时完成整体工程内容所必须考虑的综合风险;(8)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6、23条中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以外的施工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关于该项目工作内容的价款结算:A、该施工项目的综合单价一律按照江苏省2004版计价表规定的计价办法(具体详见附件2云湖御墅项目二期二标段费率投标报价要求)计算,钢筋、混凝土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江苏省苏州市造价信息指导价(昆山部分)平均指导价的95%计入,其它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昆山信息指导价平均价计入; B、措施项目费用:垂直运输费按单栋合同工期(计261天)20%计取(按计价表垂直运输卷扬机子目)该费率一次性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分包单位利用垂直运输机械
17、费的,已在分包配合费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重复计取或向分包单位收取。模板按砼接触面积计算;每台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只计算一次;其他具体详见附件1云湖御墅项目二期二标段投标报价费率;C、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的量、价申请,承包人报“工程签证单”(详见附件4)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字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实施;D、非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变更、图纸中原有项目后因设计变更有所调整的项目其单项子目造价在3000元以内的项目调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均不予调整造价。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13.工程预付款无 。14.工程量的确认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18、每月25日。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该项目分为两个批次施工:第一批次:11#、12#、16#、19#、26#、27#、29-36#,计14栋;第二批次:1#、5#-7#、37#-40#、82#-88#,计15栋。1、每批次工程完成0.00付该批次合同价的10%;2、每批次工程完成主体封顶付该批次合同价的25%;3、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10%;4、全部工程完成脚手架拆除付合同价的10%;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交甲方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5%,6、工程结算金额的20%在工程审计结束后二年内支付(每半年平均支付1次),7、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
19、金,两年保修期满付结算价的2%,五年保修期满付清剩余保修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所有款项不计利息)。8、承包人在每次接收工程款之前必须提供正规建安工程普通增值税发票,按11%税金开具,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以支付工程款。双方约定的其他完成时间和节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发包人指令单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如未按约定时间节点完成处以10万元/次违约金,并在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连续2个节点违约,承包方合同自动解除,承包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涉及的相关工程款费用等在合同自动解除后2年内审核完成,3年内付款结束;七、材料设备供应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
20、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合同约定办理。(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处理。(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未经发包人同意,不许调剂串换,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甲供材由发包人负责供货到现场。(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负责按核定数量供应。(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提前1个月提出供货计划,发包人按计划要求供货。(7)甲供材料的各品种、规格、数量按双方核定的总量控制。16.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合同(附件1,2)约定价格,在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款中扣
21、回,即充抵发包人的应付款项;16.3对承包人超领及欠领发包人供应材料的约定:承包人领用材料总数量超过核定量的5%范围内(含5%),其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按16.2条约定,在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款中扣回或承包人直接返还给发包人;承包人领用材料超出核定量5%以上时,承包人按上述单价的1.3倍在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款中扣回或承包人直接返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因管理完善为发包人节约供应材料的,发包人将节约材料的5%作为奖励,奖励承包人。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必须有合格证,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并经质检中心检测合格。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本工程所使用的管材品牌
22、需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管材品牌以“中财”、“金德”、“公元”及同等档次产品(具体详见附件2云湖御墅项目二期二标段费率投标报价要求)。八、工程变更(1)设计变更需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跟踪审计人员、分管领导签字确认。(2)现场签证必须有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跟踪审计人员、分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签证单需在项目完成7日内完成签字确认,逾期未签,视为无效(签证单以合同后附签证单为准)。(3)承包人不得对原有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的签证,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因设计
2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且符合价款调整条件的,必须在七日内将量、价申请报告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核准,跟踪审计人员、分管领导审查确认,如出现逾期不报将视为该变更并不导致合同价款调整,任何后补签证和量、价申请报告请求,发包人均有权拒绝。(5)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均不顺延工期。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8.竣工验收18.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前30天内承包人在无需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前提下(可利用原设计图并标注清晰变更修改部分)提供两套完整的、符合竣工档案及竣工图编制规定要求的竣工图。如需另行绘制竣工图时,承包人应在竣工前两个月提出绘制要求,并负责办理与设计院确认手续。工程竣工后
24、30天内提供另两套竣工图及三套竣工决算资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和“竣工”章。若竣工图编制与实际不符,发包人有权停止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 1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管线穿线、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相应竣工时间见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计划。18.3竣工验收:所有竣工验收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提供盖章等配合之方便。19.竣工结算19.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18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19.2 发包人在上述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经承包人修改完成竣工结算。19.3本工程结算采用:固定费率,按实结算。19.4本工程
25、承包方让利:“结算总价”下浮4%。(分包项目、甲供材、甲方核价控价部分不参与让利下浮);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0.违约20.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0.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如工程逾期导致发包人应向业主承担的逾
26、期交房违约责任超过承包人违约金金额时,则无论发包人是否已向业主实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发包人均有权追究承包人的工程逾期违约责任,按实际发生金额在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款中直接扣回。承包人承担违约金时,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尽快完成工程的责任和合同约定的其它责任。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修复使其合格,修复费用以及因修复导致工程逾期的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承包人无权对发包人扣减金额提出异议。21.争议2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 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
27、管部门 调解(2)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工程完工后或在发包方需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做好场地清理工作,并及时将工地临时办公室、多余材料及施工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如逾期未能清理而影响发包人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每逾期一天清理,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罚1000元/天,另发包人有权将阻碍施工的临时办公室、材料及设备等进行处理,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塔吊基础、临时道路等硬质设施(经发包方确认无二次利用价值的)承包人需破碎后运出工地现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未及时破除清运的,发包方将另安排单位进行破除及清运,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以上逾期导致
28、发包人应向业主和购房人承担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均由承包方负责,按20.2条执行。22.工程分包2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 23.不可抗力2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不可抗力的认定以政府和气象部门的认定为准。24.保险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实施。25.合同份数25.1双方约合同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肆份。26其他条款1、本工程按清单规范(GB50500-2008)执行,施工期间不调整计价规范;2、本工程“总价“让利4%
29、(分包项目、甲供材、甲方核价控价部分不参与让利下浮);3、本工程中检验、试验费按总费用包干执行,其中土建 0.2 %,安装 0.15 %,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这里所讲的检验、试验费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由施工单位负责的取样封样、送检的费用,还包括其他专项检验费用、出报告通球试验、环境检测等所有涉及检测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4、本工程中的桩基、土方、公共区域装饰、外立面装饰、石材幕墙、消防、弱电智能化、通风、门窗(含单元门、进户门、防火门、铝合金门窗)、外遮阳、栏杆(指楼梯栏杆、阳台栏杆、空调栏杆、飘窗护栏)、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室外雨污水、景观绿化道路等发包人有权进行分包或材料甲供,承包人在接
30、到甲方通知3天内进行报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考虑;反之发包人可不征求乙方意见自行分包,分包单位缴纳2%的管理费用给乙方,乙方尽总包责任,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承包人需提供施工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5、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 1.1 %,安装工程 0.8 %的费率执行;6、本工程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评及文明工地的评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甲方只支付基本费,不支付考评及任何形式的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基本费土建工程 按2.2 %,安装工程按0.8 %的费率执行。7、因政策性原因(包含但不限于高考、中考等现有及未出台的)要求停工的甲方只顺延工期,不赔偿损失;8、协调施工过程中
31、的各项检查、验收,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9、城管或其他部门要求临时设施、临时围墙新建、修缮、增高或出新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发包人不支付材料保管费等;11、发包人临时安排的工作,承包人需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承包人需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单,结算时按照双方约定的让利额给予承包人结算。12、工程竣工交付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核减额不得高于最终实际结算价的5,若高于约定的5%,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总核减额的10%作为罚款支付发包方,罚款可直接从承包人结算价中扣除(若该工程送第三方审计部门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咨询费约定为审核核减额的5%,审核核减金额在最终实际结算价5
32、%以内,由发包人支付咨询费,审核核减金额在最终实际结算价5%以上,执行上述条款的同时,并由承包人支付咨询费)。13、工程竣工日期以承包人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交发包人的日期为准,工程的竣工备案由承包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发包人只提供本方签字、盖章的方便;工程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承包方未能按发包方规定时间办理好竣工备案交付手续(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发包人交房违约,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并按按20.2条执行违约责任;14、因工程款事宜(无论何种原因)承包方造成的停工、滋事等情况对发包方造成经营、销售不便的,合同自动解除,承包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涉及的相关工程款费用等在合同自动解除后,3年内
33、审核完成,5年内付款结束,承包方无异议;15、本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三个月内上报正式工程量清单报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重新签订正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废止。合同订立时间: 2017年 3月 21日合同订立地点: 昆山市淀山湖镇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 第 23 页 共 71 页附件1 云湖御墅项目二期二标段投标报价费率单位项目总价让利规费税金措施项目清单费率
34、其他项目清单费率社会保障费(建筑3%,安装2.2%)住房公积金(建筑:0.5%,安装0.38%)排污费税金(苏州市区3.477%昆山淀山湖3.413%)临时设施费(建筑:1-2.2%安装:0.6-1.5%)检验试验费(建筑0.2%,安装0.15%)安全文明基本费用(建筑2.2%,安装0.8%)安全文明考评费市文明奖励费省文明奖励费夜间施工增加费(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建筑0.05-0.2%安装0.05-0.1%)已完工工程设备保护费(0-0.05%)赶工费(1-2.5%)按质论价费(1-3%)住宅分户验收费(0.08%)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及安拆费地上、地下建筑物临时保护特殊
35、条件下增加费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施工降水、排水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记工日总承包服务费(管理、协调分包专业估计1%,管理、协调、提供配合分包专业估计2-3%)南京一建土建下浮4%3%0.5%不计取3.413%1.1%0.2%2.2%不计取不计取不计取0.05%0.125%0.025%2%不计取0.08%不计取正常计取不计取不计取正常计取正常计取单栋合同工期20%正常计取不计取不计取按分包总价2%计取安装下浮4%2.2%0.38%不计取3.413%0.8%0.15%0.8%不计取不计取不计取0.05%0.075%0.025%2%不计取0.08%不计取不计取不计取不计取不计取正常计取不计
36、取不计取不计取不计取按分包总价2%计取备注:1、本工程中检验、试验费按总费率包干执行。(这里所讲的检验、试验费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由施工单位负责的取样封样、送检的费用,还包括检验费用、出报告通球试验、环境检测等所有当地质检部门要求的所有类别,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分包项目总承包服务费按分包总价2%计取,具体以实际分包合同价为准,结算时再调整。 3、其他按附件投标报价要求确认; 4、评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附件2 云湖御墅项目二期二标段费率投标报价要求序号名称内容备注1投标报价依据1、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
37、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3)人工工资标准按照苏建函价(2016)57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机械台班费用调整执行2011年791号文件;期间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5)费用计取执行宁建基字(2009)240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投标人依据相关要求,结算总价优惠下浮4 %(分包项目、甲供材、甲方核价控价部分不参与让利下浮);。3、编制软件:江苏省未来软件2材料及单价要求1、投标人自购的工程材料(其中水泥的生产产家必须为天宝
38、、大连山、海螺等国内大型水泥生产厂,钢材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马钢、南钢、沙钢、宝钢等国内大型钢厂,水电安装材料必须达到国标要求,各等级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施工图纸,同时必须满足国家及当地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 2、钢筋、混凝土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江苏省苏州市造价信息指导价(昆山部分)平均指导价的95%计入,其它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昆山信息指导价平均价计入; 其它需要调整的主材价格施工前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核定,以发包人核准价为准;3规费项目清单费率规费中工程排污费报价中不予计取(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土建工程:社会保障费 3 %,住房公积金0.5 %;税金3.413
39、%。安装工程:社会保障费2.2 %,住房公积金0.38 %;税金3.413 %。4措施项目清单费率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计取标准:土建工程2.2 %、安装工程0.8 %;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奖励费不予计取;1、按质监要求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工程检测、检验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担; 2、若检测单位要求甲方直接缴纳的检测、检验费用,甲方代缴后从承包单位的结算价中扣回。土建工程: 1、临时设施费按1.1%计取(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规定为1-2.2%) ; 2、企业检验试验费0.2 %(包含:、承包方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式样的制作、
40、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 3、大型机械设备每台进出场及安拆费只计取一次、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混凝土、支架、脚手架正常计取;垂直运输费按单栋合同工期(计261天)20%计取(按计价表垂直运输卷扬机子目)该费率一次性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分包单位利用垂直运输机械费的,已在分包配合费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重复计取或向分包单位收取。钢筋混凝土模板按砼接触面计算;住宅分户验收费按0.08%计取; 4、夜间施工增加费按0.05%计取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0.125%计取 、已完工工
41、程及设备保护费按0.025%计取、赶工费按2%计取; 二次搬运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按质论价费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均不予计取。安装工程: 1、临时设施费按0.8 %计取(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规定0.6-1.5%); 2、企业检验试验费0.15 %(包含:、承包方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式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专业工程措施项目中的搭拆脚手架费用正常计取; 3、脚手架正常计取,住宅分户验收费按0.08%计取;其他不计; 4、夜间施工增加费按0.05%计取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