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XXXX4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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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示范文本 长沙 分公司 项目清包劳 务 分 包 合 同2013版本合同编号: 工程承包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劳务分包人: 签约地点: 中建大厦1507会议室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 4页至 6页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 7页至30页 1.词语定义第7页 2.工程概况第8页 3.工作内容第8页 4.合同工期第8页 5.质量标准第9页 6.甲方权利及义务第10页 7.乙方权利及义务第11页 8.技术资料第14页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第15页 10.材料及设备管理第16页 11.检验、验收及完工第18页 12.工程保修第19页 13.合同价格第20页

2、 14.合同价款的支付第22页 15.变更第23页 16.索赔第24页 17.合同价款结算第24页18.违约第25页19.合同的解除第26页 20.担保及保第27页 21.争议第27页22.不可抗力第28页 2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第29页24.其他第29页25.补充条款第29页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 30页至 51页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一览表附件二 项目分包方签证/索赔单 附件三 作业人员工资支付表附件四 建筑施工总分包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协议书附件五 工程进度、标准化等奖罚协议附件六 廉洁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工程承包人(发包人,甲方): 中建五

3、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国辉 住 所: 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 劳务分包人(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因工程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与分包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专用条款第3条) 二、分包合同价款暂 定 金 额:

4、 大写 元,小写 元固定总价金额:大写 / 元,小写 / 元固定单价金额:大写 / 元,小写 / 元三、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 合格 验收标准,争创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 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及本合同附件;5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甲方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11.

5、除总承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承包合同文件相关内容;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包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八、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中建大厦1507会议室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

6、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 用 条 款1.词语定义 1.1 建设单位: 即整体工程开发单位,也称“业主”。1.2 监理:指建设单位聘请的整体工程的监理单位。1.3.工程承包人(甲方):指在主合同中约定,被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劳务分包人(乙方)

7、: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1.5 总包合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 工程总承包合同,也称“主合同”。1.6 整体工程:即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1.7 整体工程质量奖项:总包合同中约定整体工程需取得的质量奖项。1.8 实际开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中记载的日期。 1.9 实际完工日期:完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完工日期。 1.10 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指甲方为实施其整体工程租赁、搭设的垂直运输设施及脚手架,且搭设时间仅限于甲方为完成主体工程所需时间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1.11 合同价款: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并依本合同约定调整后的价

8、格。1.12 罚款:本合同中所称“罚款”,性质皆属“违约责任”。1.13 日、天:本文所述之“日”、“天”均指日历日。 1.14项目经理:指甲方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并唯一具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确认权,但任何签认用工、洽商变更均须符合本合同规定,否则甲方仍有权不予认可。1.15乙方现场代表:指乙方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1.16项目部:指中国建筑 项目经理部,是甲方委派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本项目的临时机构。 1.17过程计量:指根据本合同具体规定,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月度或节点已完工程量。过程计量只是过程付款的凭据,不作为双方本合同最终结算的依

9、据。 1.18最终结算:指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按本合同约定方式确定乙方最终工程价款的书面凭证。2.工程概况 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中所述。3.工作内容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具体见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件中所述。3.1承包范围: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明确的范围为准,主合同范围内所有基础及主体一次、二次结构工程、粗装修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具体见专用条款中约定)。3.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包小型机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保修以及总包配合的方式承包。 3.3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

10、为主合同,本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针对甲方在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条款均对乙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4.工期4.1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报甲方审核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具备合同约束力。进度必须按期或提前完成。各节点计划工期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4.2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乙方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发后2天(总公司版本为7天内)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项目经理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若超过2天未提交书面申请甲方不予认可),但乙方无权要求因工期延迟而增加合同价款:甲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

11、供图纸、施工场地;甲方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返工;关键线路工作量设计变更增加10%以上;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2小时;总包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允许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3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4由于业主原因,工期与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有较大出入:如业主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存在赶工时,其费用已包含在各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如业主拖延了较长工期,其工期顺延与停窝工补偿视业主与甲方的签证情况予以协商

12、确认。5.质量要求5.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所有分项工程检验批实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承包人要求,或达不到精装分包队伍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 5.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应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按表格要求做好书面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项目工程部组织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

13、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验收,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5.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若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甲方可雇用第三方进行修补,并直接从乙方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5.4对于设计要求不抹灰的部位,如顶棚、电梯井壁外侧、剪力墙、柱、电梯厅、地下室内墙及顶棚等混凝土结构表面要求达到不抹灰的效果,乙方须对达不到清水砼要求的混凝土结构表面相关部位进行打磨刮浆并满足下一步工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要求。5.5甲方项目

14、部对乙方所完分项工程检验批进行实测,其实测合格率与结算单价挂勾,具体方式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6.甲方权利和义务6.1派驻甲方代表(项目经理)6.1.1甲委派的项目经理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甲方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的约定责任,履行本合同条款。6.1.2除甲方项目经理及其书面确定具有详细权限的代表人外,任何人的签字及行为均不发生效力,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力。6.1.3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字认可并注明时间后生效。6.1.4乙方如需更换施工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5、,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6.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分包施工负责人。6.2 总包管理职责、权限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乙方同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6.3 现场施工条件的提供 6.3.1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6.3.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应由甲方准备的材料与设备。6.3.3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6.3.4

16、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乙方递交的结算书,支付作业费用。6.3.5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乙方自带行李、自购餐票,食堂开办及管理具体见甲方项目部具体管理办法),提供床铺与床板。6.3.6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外来就业证、项目出入证等),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6.3.7乙方上岗前,甲方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6.3.8协调乙方人员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6.3.9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6.4 支付工程款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向乙方支付工程款。6.5 其他6.5.1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 (1)测量定位。

17、 (2)沉降观测。 (3)检查和验收。 (4)提供(非)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6.5.2第6.5.1条所述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选择适用,若未选择则视为甲方无须承担。 7.乙方权利及义务7.1 派驻乙方代表及管理人员7.1.1 乙方现场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甲方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乙方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1.2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当

18、地政府规定的上岗条件,持有上岗证。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变动须经甲方同意,若甲方认为乙方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必须在5天内提交新人选。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2工程施工7.2.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工程师与施工作业分包范围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7.2.2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完成与施工作业分包内容相关的竣工资料。7.2.3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设备、

19、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7.2.4文明施工,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扰民。7.2.5乙方应按公司及国家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所有费用包含在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7.3.成品保护乙方应遵守甲方项目部成品保护的相关制度,充分考虑到施工作业和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风险,妥善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其已尽到保护义务,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7.4 临近建筑

20、物、地下构筑物的保护 乙方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设备、构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等的保护工作。若此类建筑、设备、管线及道路发生了损坏,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其已尽到保护义务,否则因修复损坏及因此发生的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5人员7.5.1对本合同作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按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为其每一个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应解决其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问题,费用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7.5.2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

21、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将与拟进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造册上报甲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见附件一),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人员的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施工作业合同进行查对,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不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人违约金。7.5.3 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建

22、设单位、监理、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时,甲方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5.4 乙方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8岁及年龄超过55岁的现场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例则按专用条件约定承担罚款。若因乙方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8岁及年龄超过55岁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6 免除甲方责任 乙方应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实施、

23、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1)任何人员的伤亡。 (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3)由于乙方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 如乙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甲方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自愿按专用条件约定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等。 7.7.禁止转包 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根据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索取赔偿,担保金额不足以承担甲方损失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 7.8 其他 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8.技术资料8.1 图

24、纸 甲方按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及数量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8.2 技术交底 施工前,乙方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工艺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进行检查。8.3 施工方案8.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其编制的施工方案,并根据甲方审定的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时报送,则甲方自行编制并通知乙方后产生合同约束力,乙方应遵照执行。8.3.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修改施工方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索赔

25、要求。 8.4 完工验收资料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和完工资料,包括: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的原始技术资料。 (2)提供办理工程完工图的数据与资料。 (3)乙方提供资料数据并配合甲方做好完工验收各项资料,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其他。 8.5 违约责任乙方应随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施工资料至甲方,如有关资料上报不及时或不完整,甲方有权暂停办理工程结算,直至乙方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 9.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9.1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9.1.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并按甲方安全生产

26、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设置群众监督员,开展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活动,所有安全员纳入项目部管理机构,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无重伤、死亡事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9.1.2乙方必须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9.1.3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负责任。9.1.4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及乙方其他责任造成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1.5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与要求执行。9.1.6有关施工安全的补充约定

27、,由甲乙双方协商在专用条款中明确。9.2文明施工与CI维护9.2.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各栋号文明施工区域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文明施工应达到当地文明施工样板工程标准。9.2.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9.2.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除。9.2.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200元。9.2.5按甲方CI方案及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

28、施工标准要求对现场进行CI覆盖、维护、保持。9.2.6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同一形式、规格、品牌的黄色安全帽。施工负责人为白色安全帽、安全负责人为红色安全帽。安全帽统一由甲方购买,采用国标2811-2007,相应的成本费用按5元/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完工时应如数归还,如遗失或没有退还的,甲方按购买价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其中:红色、白色安全帽19元/顶;黄色、蓝色安全帽17元/顶)。 10.材料及设备管理 10.1材料与设备供应10.1.1甲方应提供的主材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除专用条款中明确的主材外,一切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的辅材乙方负责采购或租赁,其费用及二次搬运费已包

29、括在合同价款内。10.1.2甲方应提供的设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除专用条款中明确的设备外,一切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所必须配备的小型机具由乙方负责采购或租赁,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10.1.3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作业作业使用的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其相应的机操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0.2材料与设备计划10.2.1按本合同11.1条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不迟于每月25日提供下月需用计划并注明大致需用时间,且在需用前七天向甲方项目部提交准确的需用计划,否则,因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导致的工程延误与

30、窝工,甲方不予负责和补偿。若因材料计划原因导致材料大量超购,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10.2.2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的计划进行审核,并不减轻乙方对材料计划所应承担的责任。10.3材料进场及使用10.3.1乙方应授权专人(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对甲方项目部组织进场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点验数量并签字确认。10.3.2乙方有权对进场的材料质量提出异议,如有证据表明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但一旦接收进场,此将不能成为日后质量或损耗率达不到要求时的理由。10.3.3材料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及时组织专人进行装卸,并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堆码,其堆码必须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否则均视

31、为乙方违约。10.3.4甲供材使用必须遵循“先进先用,限额领料”的原则:材料进场经甲方项目部材料员及乙方授权人点验确认的量即为乙方领料量,除钢筋外材料限额量为按施工图预算量加上损耗率(损耗控制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若限额量(领料量退场量)大于0,即为节余,节余量按进场时的市场价值甲乙按4:1的比例分成;若小于0,即为亏损,由乙方按材料进场时的市场价值全额赔偿。对有使用期限的材料更应严格执行先进先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变质作废,由乙方照价赔偿。10.3.5钢筋按废料比率控制使用,废料比率=废料数量/(进场数量-退场数量)*100%,废料比率必须控制在1%以内,若废料比率超过1%,超过部分由

32、乙方按材料进场时的市场价值全额赔偿;若废料比率小于1%,节余部分按进场时市场价值五五分成。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有不按甲方要求安装钢筋、长材短用,故意浪费等现象,乙方则应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10.3.6坚持工完料尽场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长材短用、大材小用、优材劣用或随意降低等级使用;配制材料严禁擅自改变配合比。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500元违约金。10.4材料退场10.4.1材料退场时,乙方需及时与甲方项目部办好交接手续,确定材料最终消耗量。10.4.2若模板、木枋、架管、扣件属甲供,乙方必须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理(清理钉子、铁丝、附着的砼、砂浆、泥土,分类、分规格堆码

33、),否则,甲方另行安排其他班组清理,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按实扣除。10.5材料保管10.5.1乙方对与承包范围相关的已进场材料承担保卫责任,需自聘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对材料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丢失与盗损的责任。11.检验、验收及完工11.1 验收程序 11.1.1 乙方应在每个分项样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进行自检后,依本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11.1.2 上道工序未自检、甲方和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隐蔽验收制度。 11.1.3 如因甲方未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按本合同第4.3条

34、约定处理。 11.2 隐蔽工程检验、阶段检验及完工检验1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1.2.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通知甲方办理完工验收,并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及有关资料施工技术基础资料(包括施工日志),甲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14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需要修改的,乙方按甲

35、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在甲方、监理在完工验收单上签字,明确表示本分包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之日,为工程完工时间。11.2.3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及时完成验收提出的整改内容;并负责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完工报告及符合地方标准的资料。如有缺项、漏项或资料不合格等情况,甲方有权不办理工程结算,不支付剩余工程价款及保修金。 11.3 重新检验 11.3.1 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修责任及费用,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并不为其检查检验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拒不返修或整改,则由甲方自行聘请第三方返修,并按其与第三方

36、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除。11.3.2 无论是否进行验收,当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和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后,由发出重新检验指令一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且乙方不能证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检验、返工、修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12.工程保修12.1 保修期乙方对其承包范围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及保修金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12.2 保修责任12.2.1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的,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保修通知可采取电话、手机短信或书面的形式)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

37、;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2.2.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拒绝维修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施工,所需费用(包括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甲方凭第三方签认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现场照片、业主签认的维修记录等凭证之一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12.3 保修金的返还 保修金在专用条件约定时间内无息支付给乙方。13.合同价格13.1 合同价格模式 下列合同价款的方式,甲、乙双方在本工程分包合同中约定采用其中的一种: (1)固定合同总价。 (2)固定综合单价,约定建筑面积平米单价,按最终确认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当地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计算,结算

38、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计算和变更价款的调整依据本合同第 13.4.2条具体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3)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包干,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计算和变更价款的调整依据本合同第13.4条及专用条件的约定执行,措施费总价包干。 (4)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5)其他方式 13.2 合同价格内包括的风险及费用 13.2.1 本分包工程的第(1)种计价方式的合同总价款和第(2)、(3)种计价方式的单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为一次性包干价,乙方不得以低于成本、出现亏损等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13.2.2 除非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否则下述风险及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39、,不予调整:(1)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乙方标价的清单内工程量的差异(仅为固定合同总价包括的风险范围)。(2)经过乙方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乙方投标报价)各分项工程、各子目中的计算、价格错误及组价的漏项。 (3)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所述工作范围内及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 (4)乙方施工范围或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导致价格的变化。 (5)材料价格及人工价格上涨或下落。 (6)税率及费率的变化。(7)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8)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 (9)其他。 13.3 工时或工程量的计算 13.3.1 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3.

40、3.2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的,甲乙双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计量规则,按图计算工程量。 13.3.3 采用劳务计时单价模式的,由乙方每日统计其用工数量,报甲方审核确认工时数量。13.3.4 对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3.4合同价款调整13.4.1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范围时。具体范围在专用条款13.4.1条中约定。(2)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认可的签证与索赔。一切未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认可的签证与索赔均无效。(3)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违约责任。(4)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因素。13.4.2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 价格调整的程序 若发生影响本合同价款的事由,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提出调整本合同价款的请求并附所有证明资料。若乙方未按本条所述时限和方式提出合同价款调整的请求,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调整金额,乙方不得再行提出任何异议。(2) 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价格调整,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照已有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3)签证、索赔价款的确定按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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