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资工程合同模板(DOC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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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2009版)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建设厅制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本工程第一期为1、2、3栋及未完成地下室部分,总建筑面积约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 ,地下室面积约 。(注:以上建筑面积以台山市(或江门市)相关部门最后批复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的面积为准)。结构形式:框剪结构资金来源:自筹二、本合同的施工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建筑、结构、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的图纸修改、有关资料和说明、并结合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承包本工程。具体承包工程内容如下:(一)建筑与装饰工程: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工程、保温隔热工程、防水工程、基坑和基础土方挖运、基坑支护工程、回填、铝合金门窗、栏杆工程、楼地面抹灰及块料面层工程、墙柱面抹灰及块料面层工程、天棚工程、抹灰面油漆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化粪池工程。(二)室内外排污、排水及化粪池工程:室内外排水工程施工至接通市政管道的第一个检查井(

3、不含该检查井施工),室内外排污工程接至化粪池(含至化粪池的排污管道以及化粪池接出至室外市政管道的预留套管)。(三) 地下室集水井盖板、管井盖板(如有)、地下室出入口排水槽格栅、依附于地下室外墙的通风口格栅、地下室天花采光井玻璃盖板(如有)。(四)厨房排烟管道。(五) 除上述外,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以监理方和发包人的工程师书面认可为准)增加的工作和零星工程内容也列入本工程的工程承包内容,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该项工作及零星工程所需的费用由双方于事前协商确定;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调减工作和零星工程内容,双方协商给与承包人适当补偿。(六)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工程资料的

4、收集)的编制、整理、盖章、报审、备案,并取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有效文件。注: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外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再收取总包服务费,也不再收取诸如现场施工进度配合、提供施工现场内的水电接口、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包括开机工人)、样板房装修所需的现场条件、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盖章等所需的费用。分包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和垃圾清运费用由承包该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担。三、本合同不包含范围,但是在同等条件下,由承包方优先承包:(一)打桩工程(二)强弱电、给排水工程(三)消防工程(四)防雷工程(五)给水工程:给水管安装工程(表后):采用预埋方式安装,并分别凸出预埋处

5、两端1米长,户内用水点处安装水龙头一个,水井端头位置的给水管需用防水胶布包裹密封,以免杂物堵塞。 (六)电梯工程甲方自行发包或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作让利无须收取总包服务费,但应提供相应的设备和设施配合甲方的分包事项。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甲方自行发包或指定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及合同纠纷、民工欠薪等问题,非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免责。(七)防水工程四、合同工期 本工程的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50 天( 15个月),工期如遇春节时,另补 30 天。(以发包人交付施工场地,且甲方完成三通一平、图纸会审,桩基础和基坑检测合格后,具备开工条件,同时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其中地下室顶板

6、完成时限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60 天。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国家验评标准的合格标准。 六、合同暂定价款(有关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1、工程含税总价(小写):暂定 万元;(大写):暂定 仟 佰 拾 万 仟元整。注:(1)本工程合同含税总价为暂定价,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48.1款表1、表2。(2)本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计算方式按合同专用条款49.2款执行。2、合同价组成:21、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22、工程结算款计价办法为清单法

7、: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均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按相应专业工程定额套价结算工程总造价税后下浮7%为本工程结算总造价(即以双方最后核实的工程总造价税后乘以93%结算)。结算取费程序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附件计价程序表及附件1、附件2、附件3执行,不得变更。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

8、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并清楚地知晓因承包人可能的违约行为所导致发包人产生的各项损失。 十、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6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 包 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笫

9、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内容和表述与2009年版合同范本中通用条款一致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2条执行。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等。 4 施工设计图纸 4.1 施

10、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开工前七天提供(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四套(不包括竣工图,以双方交接清单为准,承包人如须加晒图纸,由承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费用)4.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无(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无5 通讯联络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6 工程分包 6.1

11、发包人拟分包的工程有:地质岩土钻探、首层大堂和架空层及各层电梯前厅精装修工程、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消防工程、防水工程、水表房前室外市政给水工程、电表房前高压配电电工程、燃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地下室停车场规划配套工程(包括车位划线、交通标识)、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如有时)、发电机及其环保工程、邮政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电信工程。6.2 同等条件下承包方优先承建项目:(1) 打桩工程(2) 强弱电、给排水工程(3) 消防工程(4) 防雷工程(5) 给水工程:给水管安装工程(表后)(6) 电梯工程 (7)防水工程上述分包工程在同质同价的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由承包人承包。7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

12、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7.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7.3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无7.4 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8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9 发包人 9.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工程正式开工前7天完成。(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

13、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7天完成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本工程施工场地。(3)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工程正式开工前7天完成,所需费用发包人承担。(4) 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工程正式开工前7天完成。(5) 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工程正式开工前7天完成,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 现场交验的时间:工程正式开工前7天完成。(7) 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正式开工前7天完成。(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工程正式开工前7天完成。 (9)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4、执行。本工程的基坑支护或边坡防护由乙方提供图纸方案,按甲方审核认可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经审批核准后施工,对于周边民居、设施、建筑物、市政设施等,甲方应在开工前进行勘测和安全评估,施工过程,如发生各种坍塌、沉降、变形、裂缝,及其它原因引起相邻住户纠纷和经济索赔时,均由乙方负责。(10)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15天内完成审批拨付。 (11)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A、 承包人需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效资料,发包人支付按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报建、报监费用(开工前应缴交的规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散装水泥基金、新型材料按金、投标服务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消杀除“四害”费用、工程招标、

15、开线、办理施工报建需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等行政收费,上述行政收费按政府文件规定,分别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由承包人承担。B、 需要承包人盖章的合法资料,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处理完毕并送达发包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含政府部门)。9.2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5天提供场地。9.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开工前7天。(2) 提供的份数:施工图纸四套(不包括竣工图,以双方交接清单为准,承包人如须加晒图纸,由承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费用,)9.4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15天

16、内完成审批拔付,支付期限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请款时间。(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乙方提交的发票上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10 承包人 10.1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施工前须按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开工报告等,并送交发包人、监理公司审批。不得虚报谎报资料损害发包人利益,否则发包人有权否决该资料。2)每年、季、月须提前五天向发包人、监理公司提供下一个年、季、月的进度计划。3)每月25日须提交当月的合格工程进度报表和工、机、料动态报表及其它统计报表,供发包人、监理公司审核,发包人、监理公司认为有问题则承包人

17、必须协助解决。4)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和供货商的货款等款项。如因承包人原因拖欠工人工资或供应商的货款等款项的,造成工人或供货商到发包人公司、营销中心或政府部门等闹事(以发包人提供的现场录像视频为准)等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5)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文件移交发包人。6)在砖砌筑工程开始前及内墙批荡工程开始前,承包人应先报方案,并在标准层建立整层的砖砌筑样板间及毛坯房样板间(含预埋管线),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装饰工程包括批荡、天花、贴砖的抹灰打底。7)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事前商定的计划及要求提供样板房装修(含毛坯样板房

18、)、住户大堂装修、公共部位装修、建筑首层周边园林绿化等所需的现场条件。8)工程竣工后免费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边余土、建筑材料、垃圾、生活及生产临时设备拆除、清运),并将地面及墙身、天花擦扫干净无污渍,排水管道干净畅通,并做到工完场清(非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除外)。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条件拆除临时建筑(包括宿舍、办公室、仓库等)。10)不准使用铁皮模板或钢板模板。11)按规范及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承担其应承担的材料检验及试验费用。12)每周依时参加发包人工程管理部、监理公司主持的工程例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程例会的,工程例会所作出的决议或会议纪要等对承包人同样具有约束力13)承

19、包人若损坏其他分包工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由承包人负责出资修复、更换或赔偿,并应承担发包人因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14)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配合样板房的开放,免费清理现场、转移材料、拆除部分临时设施。15)执行合同附件的要求。16)提供本工程管理人员架构表给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该架构表内的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调整;17)对于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各专业工程,其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完成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A、协助发包人监控督促各分包单位施工进度并配合分包单位如期竣工;B、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单位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归档、盖章、报审工作;C、提供原有垂直运输

20、和外排栅给分包单位运输材料、机械;D、负责施工垃圾从指定点外运;E、提供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轴线(垂直线)、施工基面及施工条件;F、每三层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免费);G、协助分包单位在主体工程交工前各阶段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H、根据分包工程的开工日期及时提供相应工作面;I、所有专业工程(包括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工程)完工后的洞口填塞、收边及收口(详见附注);附注:关于各专业工程完工后洞口的封堵、收边和收口的说明(a)各专业工程中,若有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的,则该专业工程的洞口封堵、收边和收口由承包人负责。(b)各专业工程中,若是由其他单位施工的,洞口的封堵、洞口的收边和收口统一由承包

21、人负责(专业套管内的封堵由承包该专业的施工单位负责)。(c)承包人只承担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洞口封堵、洞口收边及收口的一次工作,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二次或多次的洞口封堵、洞口收边及收口、打凿,其费用由发包人或责任单位承担。J、承包人为完成上述“AI项”工作所需的费用已视作包含在总包服务费内,不得另行计算和增加费用。若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发包人可相应扣除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总包服务费。无论分包工程是否计取总包服务费,上述各项工作均需由承包人完成,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以没有收取分包工程总包服务费为由)拒绝,否则须承担因此而发生一切责任和费用。分包工程总包服务费的计取方式、范围详见合同专用条

22、款49.2款约定。 18)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不达标的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者,按每次¥5000元处罚,情况特别严重者可勒令停工。19)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无论该些制度是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签订后发出),若该些制度与合同约定有抵触的,以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20)对于分包工程,因发包人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进度滞后,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进度滞后而需要承包人提供接驳口或外架等配合工作的,其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协商确定。21)隐蔽工程未通知监理及发包人到场验收,而由承包人自行隐蔽的,抽检不合

23、格,除返工外,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均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5000元(承包人已通知监理及发包人验收,但实际未到场验收的情况除外),并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到的各项损失。22)材料不按有关规定报验的,对未报验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按每批(次)处以¥5000元处罚,并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到的各项损失23)施工班组进场施工前,均需先做样板,经验收合格可进场施工,验收不合格的班组不准进场施工。24)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商品房销售所做的工作,除售楼通道、大型机械设备迁移、防护栏及维护装置、拆改外墙脚手架、临时水电安装外,其余零星配合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25)负责施工现场内的自行临时施工道路的铺设,其费用已包含

24、在措施费内,不得另行计算。26)按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进行钢筋的预埋、搭接、焊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超出设计图纸、规范要求的部份不予计价,经发包人确定的除外。27)不准使用不合格、不符合环保要求(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的设备和材料。若有发生,必须无偿拆除重新按要求施工至合格,并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到的各项损失28)承包人不得转包施工,如有发生,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按60%结算,对已完成的不合格工程不作结算。29)因承包人各种原因造成返工及或延误工期,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及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引起买房者退房,该楼房由承

25、包人按销售价购买,并抵销工程结算款。如买房者追究赔偿,损失由承包人负责(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免责)。30)承包人须按规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责任险由发包人支付保费)。10.2 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 (1)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无(2) 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无 11 发包人代表 11.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代表人以通知为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A、 工程款支付须经发包人代表审核确认。B、

26、 工程材料价格、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结算(含增减工程、修改工程)须由发包人代表审核确认。属于经济方面的问题,须增加核算组和股东代表计量和审核。 12监理工程师 12.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任命(以经发包人认可的监理单位书面任命为准)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2.2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A、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须经发包人的相关部门审核确认。B、工程材料价格、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结算(含增减工程、修改工程)须由发包人相关部门计量和审核。 13造价工程

27、师 13.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 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3.2 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A、 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须经发包人的相关部门审核确认。B、 工程材料价格、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结算(含增减工程、修改工程)须经发包人相关领导审核。14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15指定分包人 15.1 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6工程担保 16.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因本工程为垫资承包,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已通过垫资承包形式体现,承包人不另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16.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的约定:无16.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 以本期的商品房成本价(即2500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算)作为支付担保。(1) 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元整 (小写): 万元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 16.4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无17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 18保险 18.1 发包人委

29、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1)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2)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3)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1.1款的第(4)项。 18.2 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由相关责任方负责。19进度计划和报告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20开工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 )内签发开工令。 其他时间:开工准备工作完成,桩检验合格。21暂停施工和复工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 22工期及

30、工期延误 22.1 工期: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 450 个日历天(工期如遇春节时,另补 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开工通知可在各幢工程移交合格场地(场地平整完成,通水通电)、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不变的条件下,依次分幢发出;但如果整体符合开工条件的,则一次性发出。22.2 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增加较大时(超过三天完成不了的);甲方不能按合同依时付款;需甲方选定的装饰材料迟迟不能定板而影响乙方施工时;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另行发包的工程不能配套乙方正常施工,或未能在总检验收前提供竣工资料,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原因。(1)承包

31、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果发包方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以监理公司和发包方的工程部共同确认为准),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时,发包人应将此情况报知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增加投入,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合同工期内竣工。承包人无权要求为了采取这些加快进度步骤而支付任何附加费用。(2)如承包人在工期出现延误情况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以监理公司和发包方的工程部共同确认为准),致使实际工程进度无法令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可以收回全部或部分工程,也可指定其它分包人承包该工程而无需得到承包人的同意,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核实

32、后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承包人应收款中扣回(经核实工期延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3)承包人工期严重过慢(以监理公司和发包方的工程部共同确认为准)或停工15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单项工程经发包人核实、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按该完成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给承包人,不合格项目不作结算。返工项目的经济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核实工期延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22.3 竣工日期:承包人完成竣工资料备案,且工程经过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竣工日期。若承包人已按合同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初检(分户验收)合格,但由于消防、电梯等其它分包工程或发包人原因(例如其它工程项目质量不合格,发包人的有关竣工验

33、收资料、规划验收手续、自行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资料不齐全,或未取得各分包工程的验收合格证等)延误工期而造成总体竣工验收延迟,责任不在乙方,且延迟时间达30个工作日以上的,可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公司、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单体竣工工程先行验收,一致通过后,发包人同意按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等付款条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结算,并以此作为计算工期的最终时间。23提前竣工 23.1 计划竣工日期: / 。24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标准。2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2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25.2 治安管理的约定:

34、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26测量放线 26.1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26.2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27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27.1 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经协商一致,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定材料的品牌进行采购,但合同价款已包含材料采购款项。27.2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按江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若材料参考价缺漏的,承包人提供三家品牌供发包人选择及定价。如发包人指定材料品牌及指定单价,则承包人按材料厂家开具发票的材料采购价加上运费后,另加5%向发包人收

35、取材料采保费、利润等费用,双方办理签证纳入工程结算,此部分材料在结算时不参加下浮,由承包人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直接与厂家购买。a、指定材料价格材料供应价格+材料管理费 (含采保费、利润等);材料供应价格按发包人与材料供应厂家洽商的开具发票的材料价格执行,材料管理费(含采保费、利润等)按材料供应价格的 5 计算;b、发包人指定材料价格的工程,其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专业定额、说明及计价程序表进行计价。28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28.2 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发包人已经指定的材料除外)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提供不少于3个品牌

36、供发包人选择(发包人并可提供其他品牌供承包人选择),由发包人最终确认使用品牌和样板后,承包人方可使用。28.3 承包人对其在承包范围内所选择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前,必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分包施工单位资质报审,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合格并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但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不会对承包人所选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等负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8.4除非发包人另有要求,否则本工程所用所有材料之质量等级均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级别(国家和行业标准有不同的,以标准要求较高者为准)。28.5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 。28.6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 。

37、29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按有关规定执行。30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3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有:根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包括的部位。 32工程试车 55.1 是否需要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33工程变更 33.1 工程变更权限:按照本专用条款75.3条的规定执行。33.2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无。34竣工验收 34.1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

38、如下: (1) /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2) /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34.2 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无35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35.1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按本通用条款规定执行35.2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36暂列金额 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 元。 37暂估价 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 元。 38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38.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 元。 38.2 误

39、期赔偿费的约定: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造价的千分之五。 39优质优价奖 39.1 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不计算 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 39.2 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 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_/_元;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_/_元;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1%;即_/_元。 40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按照本专用条款49.2条的规定执行。41工程变更事件 41.1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施工过程当中经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

40、及发包人书面签发确认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工程内容增减,工程量按实计量。 42工程量的偏差事件 42.1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42.2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43现场签证事件 43.1 现场签证的提出:按照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第75.2条的约定43.2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现场签证项目在完成后7天内承包人应将完整的签证材料提交发包人确认。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未能在收到完整签证材料的14天内对工程量回复或签署完毕,则视为认可。有争议

41、者除外,现场签证所涉及的工程量的所有凭证应由发包人书面指定人员现场签字。 当月的签证单结算报告应于次月5日前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核算属实后方列入下期支付款项。发包人在紧接下期支付款中一并支付给承包人。44物价涨落事件 44.1 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价款发生物价涨落超过原预算清单5%时,应按实际单价作出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 (1) 固定系数a为 / ; (2) 人工权重系数b为 /; (3) 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为 / ; (4) 钢筋权重系数d为 / ; (5) 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 44.2 调整合同价款日期 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 45支付事项 45.1 计算利息的利率 甲方不能依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需按实际拖欠时间和实际欠款额计算,超过30天后按年利息12%利率计算,向乙方逐月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确保工程用款的需要,且拖延20天以上时,乙方可以停工待款,合同工期按欠款时间累计按实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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