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村2号车库工程施工合同.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1680657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84 大小:111.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桃源村2号车库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4页
桃源村2号车库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4页
桃源村2号车库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4页
桃源村2号车库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4页
桃源村2号车库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桃源村2号车库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桃源村2号车库工程施工合同.docx(8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工程编号:44030020040476001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桃源村二号停车库建安工程 工程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村 发 包 人: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承 包 人: 深圳市启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3版编 制 说 明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和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深圳市现行施工合同文本中存在的不足,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而成的。本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人与承包人

2、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合同主要内容,明确了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并约定了合同生效时方式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同时考虑了工程施工中的惯例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专用条款是针对不同工程内容和特点,对应通用条款的内容,对不明确的条款作出具体约定,对不适用的条款作出修改,对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履行。招标投标工程,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据招标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条款不得与招标投标文件有实质性背离。本

3、合同适用于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任何人未经编制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抄袭本合同的任何部分。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1一、 工程概况1二、 工程承包范围2三、 合同工期2四、 质量标准2五、 合同价款2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2七、 词语含义3八、 承包人承诺3九、 发包人承诺3十、 合同生效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5定义和解释63 1.1定义63 1.2标题和边注65 1.3书面通知65工程管理人员65 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65 2.2监理工程师代表66 2.3监理工程师权限的委托 66 2.4助理的任命 66 2.5书面指令 66 2.6监理工程师秉公办事67 2.7工程项目主任6

4、7 2.8工程项目经理67转让和分包67 3.1合同的转让67 4.1分包67合同文件67 5.1法律67 5.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67 6.1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68 6.2工程进度的打乱68 6.3图纸或指令延误和延误造成的费用68 6.4承包人未能提交图纸68 6.5临时工程图纸68 7.1补充图纸和指令68 7.2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69 7.3批准不影响责任69一般义务69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69 8.2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69 8.3合同文件中的差错69 9.1合同协议书69 10.1履约担保69 10.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69 10.3履约担保项下的索赔70 11.1勘察资料70

5、 11.2现场考察70 12.1投标文件的完备性70 12.2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71 12.3现场管线等地下构筑物对施工的影响7113.1工作符合合同要求71 14.1工程进度计划的提交71 14.2工程进度计划的修订72 14.3年度施工计划的提交72 14.4合同用款计划的提交72 14.5未解除承包人的义务或责任72 15.1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管理72 16.1承包人的职工72 16.2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73 17.1放样73 18.1钻孔和勘探性开挖73 19.1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73 20.1工程的照管73 20.2弥补损失或损害的责任74 20.3由于发包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

6、害74 20.4发包人的风险74 21.1工程的保险75 21.2承包人装备的保险75 21.3保险范围75 21.4对未能收回偿额的责任75 22.1人身和财产的损害75 22.2例外事项76 22.3发包人的保障76 23.1第三者保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76 24.1职工的事故或伤亡76 24.2职工事故的保险76 24.3承包人的赔偿76 25.1保险的凭证77 25.2足够的保险额77 25.3遵守保险单的条件77 26.1遵守法令规章77 27.1文物77 28.1专利权77 28.2料场使用费7829.1施工对邻近房产和群众的干扰78 29.2施工对交通的干扰7830.1避免损坏

7、道路78 30.2临时道路78 30.3水 运7830.4爆破器材的运输和保管7831.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79 31.2施工干扰7932.1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79 33.1竣工时的现场清理79 33.2竣工后现场未清理的处理79 33.3事故报告79劳务 79 34.1职工的聘(雇)用 79 34.2职工的聘(雇)用手续的核查8035.1劳务和承包人装备的统计表80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 80 36.1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80 36.2样品费用80 36.3检验费用80 36.4未规定的检验费用80 36.5监理工程师对未规定的检验的决定81 37.1作业的检查81 37.2检查和检验

8、81 37.3检查和检验的日期81 37.4拒收81 37.5独立的检查81 38.1工程覆盖前的检查82 38.2剥开和开孔82 39.1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82 39.2承包人不执行指令82暂时停工 83 40.1暂时停工83 40.2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83 40.3暂时停工持续63天以上 83开工和延误83 41.1工程的开工83 42.1永久占地的征用84 42.2未能按期办妥永久占地的征用手续84 42.3临时占地的租用84 43.1工期84 44.1工期的延长84 44.2承包人发出通知和提交具体细节85 44.3延长工期的暂时决定85 44.4要求和审批延期的拖延8

9、5 45.1工作时间的限制85 46.1工程进度过慢85 47.1拖期损失赔偿金86 47.2拖期损失赔偿金的减少86 48.1交接证书86 48.2区段或单项工程的交工87缺陷责任 87 49.1保修期87 49.2完成未完工作和修复缺陷87 49.3缺陷修复的费用87 49.4承包人未能执行指令88 50.1缺陷的调查8850.2履约期满后的缺陷责任89变动、增加和取消 89 51.1变更89 51.2变更的指令89 52.1变更的估价89 52.2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89 52.3计日工89索赔程序 90 53.1索赔通知90 53.2当时的记录90 53.3索赔的证明90 53.4

10、不合规定90 53.5索赔支付90 53.6要求和审批索赔的拖延9153.7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91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91 54.1本工程之用的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91 54.2发包人对损坏不负责任91 54.3承包人装备的租用条件91 54.4列入分包合同91 54.5未暗示对材料的批准91计 量91 55.1工程量91 56.1计量的工程92 57.1计量方法92 57.2总额(包干)支付项目的分目92预留金、暂定金额及暂定价 92 58.1暂定金额的最后确定9258.2暂定价的最后确定9358.3预留金的最后确定93承包人与指定的分包人 93 59.1承包人与指定承包人的

11、所发生的费用93 59.2指定的分包人;对指定的反对9359.3承包人在控制质量的责任9359.4承包人在设备、材料管理的责任94 59.5产品、半成品保护94 59.6设计要求的明确规定9459.7对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94 59.8对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证书95证书和支付95 60.1月结帐单95 60.2月支付95 60.3保修金的扣留95 60.4保修金的退还96 60.5开工预付款的支付96 60.6开工预付款的扣回96 60.7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96 60.8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97 60.9证书的改正97 60.10竣工结帐单97 60.11最后结帐单97 60.12清帐书98

12、 60.13最后支付证书98 60.14发包人责任的终止98 60.15支付期9861.1签发履约证书9862.1履约期满未尽的义务98补救措施98 63.1承包人的违约98 63.2合同终止之日的估价99 63.3合同终止后的支付99 63.4契约利益的转让99 64.1紧急补救工作100特殊风险100 65.1承包人对特殊风险不承担责任100 65.2特殊风险100 65.3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100 65.4由特殊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加100 65.5由特殊风险而终止合同101 65.6终止合同时承包人装备的撤离101 65.7终止合同的支付101合同履行的解除102 66.1解除履行合同时

13、的付款102争端的解决102 67.1监理工程师的裁定102 67.2友好协商或上级调解102 67.3仲裁或诉讼103 67.4未能遵守裁定或协议103 67.5仲裁或诉讼费用103通知 103 68.1致承包人的通知103 68.2致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通知103 68.3地址的变更103发包人的违约10469.1发包人的违约104 69.2承包人装备的撤离10469.3合同终止时的支付10469.4承包人暂停工程的权利10469.5工程的复工104费用和法规的变更 104 70.1费用的增加或减少105 70.2后继的法规105其他 105 71.1纳税和缴费105 72.1行贿和受贿1

14、05 73.1共同的和各自分别的责任105 74.1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规定105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39二、合同文件394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39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396适用标准、规范407图纸和技术资料408通知40三、发包人和承包人419发包人4110承包人42四、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431程师4312项目经理44五、转让、分包和指定分包4414分包4415指定分包44六、施工准备工作4416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4417施工现场准备45七、开工、竣工、工期和暂时停工4520工期及延误45八、材料、设备供应462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62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623材料设备的检验

15、46九、 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4724工程质量和检验47十一、 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4727合同价款4728工程量确认4929工程款支付50十一、工程变更5031变更价款的确定50十二、竣工验收和结算5132竣工验收和结算51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5134违约5136争议52十五、不可抗力5338不可抗力53十六、保险和担保5339工程保险5340工程担保54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5443合同份数54十八、补充条款55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56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承包人(全称): 深圳市启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 郑会龙 资格等

16、级: 贰 级 证书号码:5102212365本工程于 2004 年 12 月 20 日公开招标,确定由承包人承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适用招投标工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桃源村二号停车库建安工程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村工程内容: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 / 幢:4层(带半地下室) / 1栋 建筑面积: 35325平方米;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深计2004200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按南昌

17、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于2003年8月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除电梯、消防、室外给水、电话线路、可视对讲、绿化专业工程外的全部建安工程及其室外工程和白蚁防治工程。电梯、消防、室外给水、电话线路、可视对讲及绿化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分包,但其专业工程管、盒的预埋及预留洞口包括在建安工程承包范围之内。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4年12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2005年12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60 天(含雨季及节假日)。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含固定造价部分、可调造价(孔桩、挡土墙)部分和预留金部分费用。合同总价

18、(大写):叁仟叁佰捌拾万零玖仟柒佰伍拾玖元柒角叁分(人民币)。(小写):¥33809759.73元 。(其中:固定造价1357212.69元,可调造价1622547.04元,预留金830000.00元) 价款说明: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及补遗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件6本合同通用条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工程质量保修书1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邮件)。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

19、的定义相同。八、双方承诺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2004 年 月 日订立地点: 深圳市 发 包 人:(公章) 发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备案意见:经办人:备案机构(公章)年 月 日第二部

20、分 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件是作为格式文件规定的工程通用的合同条件。合同通用条件与合同专用条件一并作为完整的合同条件,当合同专用条件与合同通用条件之间有不符之处,以合同专用条件为准。合同通用条件中的斜体字条款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有进一步的阐述。应按照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定义和解释定 义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或术语,除文中另有要求和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 (a) ()“发包人”指本合同条件指名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 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 本合同的发包人(发包人)是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项目主任” 指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 ()“承包人”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指定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项目其他工程的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发包人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指定分包人”指为了履行合同中以暂定金额或预留金支付的实施工程或供应货物、设备、材料或提供服务,凡是已由或将由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