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书稿(第1章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导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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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导论自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来,国际项目采购模式与工程合同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种全新的工程采购模式与合同条件不断涌现,并且在工程实践中得到大量的采用。在项目采购模式方面,除了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DBB)项目采购模式,设计-施工(DB)、交钥匙工程(Turn-Key)、建设管理(CM)、管理承包(MC)、建设-运营-转让(BOT)等全新的采购模式相继出现。在工程合同领域,FIDIC、ICE、JCT、NEC、AIA等合同条件也不断发展和完善,并且在许多工程中得以采用。这些变革有的是对传统工程建设模式的修改和完善,有的则是根本性的变革。同这些变化相比较,中国的

2、项目采购模式显得单调和薄弱,虽然在建设领域已经广泛地推行了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建设基本制度,但是这些制度以及相应的制度环境基本上是基于传统的项目采购模式(DBB),这种局面严重地束缚了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和对外拓展。与此同时,我国的标准工程合同格式比较单一,不能够反映建设合同关系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因此,准确理解项目采购模式的内涵,把握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方向,完善和发展我国项目采购模式体系和标准工程合同条件,成为我国建筑业和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加快实现与国际接轨步伐,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课题。1.1 项目采购模式的演变和发展进入21世纪,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特别经济的全

3、球化、信息化与网络化等技术的发展,管理理念的变革,人类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这些变化深刻地影响建筑业的发展,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工程项目采购模式。1.1.1 项目采购模式的演变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经历了由业主自营模式到现代承包模式演变的多个发展阶段(如图1-1所示)。14世纪前,业主直接雇佣工人进行工程建设。后来,由营造师负责设计和施工,这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专业化的协作程度都很低,相应的工程复杂度不是太高相适应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建设规模的扩大,近代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大、结构和技术复杂等原因,建设各方产生了设计、施工、供应、管理等专业化分工,即由“合”变“分”,分阶段、分专业的平行承发包

4、模式遂成为主流的采购模式。但随着业主要求的变化,再加上信息技术等科技的高速发展,专业分工的进一步整合重新被人们所认同,工程采购模式又有由“分”变“合”的趋势,逐步演变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供应总承包、CM模式、PM模式、PMC模式,以及BOT、PFI、PPP等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图1-1 工程承包模式的演变1.1.2 项目采购模式演变的动因项目采购模式的演变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促成的:(1)业主观念的变化1)时间观念增强世界经济一体化增加了竞争的强度。业主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拥有生产设施,从而可以更快地向市场提供产品,减少竞争。因而要求项目工期尽量缩短。2)质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

5、各行业的业主在自己的公司中实行了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TQM),他们同时希望承包方也能采用这种管理,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另外,业主意识到价值应该是价格、工期和质量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全面的度量标准价值,而工程价格在价值衡量中的比重降低。3)集成化管理意识增强提倡各专业、各部门的人员组成项目组联合工作,对项目进行整体统筹化的管理。例如,中海油的大项目都采用联合项目组这种方式,将各个专业的人员组织起来共同办公,极大的提高了工程效率。4)伙伴关系意识增强业主、承包商和专业工程师更多地注意为了项目的整体成功而合作,而不再是仅仅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人们的观念正从时刻

6、准备索赔向避免索赔转变。有的合同中还规定了多种争端解决方式,以求避免仲裁或诉讼。同时,由于现代建设工程具有建设规模大、资金需要量大、技术复杂且管理难度高的特点,而由于项目业主自身管理工程能力和融资能力有限,业主越来越重视承包商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2)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趋势1)工程项目管理理论有了很大的发展,各个阶段都有成熟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它们中的很多有关的理论和模型都可以被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体系中,这使得研究重点集中在两个阶段的衔接上,工作量大大减少。2)自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制造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概念,例如并行工程、价值工程、准时生产、精益生产、柔性生产、计算机集成制造

7、(CIMS)等,使制造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为工程领域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研究提供了可借鉴的丰富经验和理论工具。3)信息技术高速发展,软件工程理论和实践的突破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使设计施工一体化要求的高速信息共享和交流成为可能,保障了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实施效率。(3)承包商利润的追求单纯的工程施工业务利润将逐渐降低,承包业务逐渐朝着项目前期的策划和设计阶段延伸以及向项目建成后的营运阶段拓展,利润重心向产业链前端和后端转移。承包商参与建设项目的时间已逐渐提前到项目的策划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这一承包方式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上大型的承包商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4)

8、传统DBB模式的局限性采用传统的分阶段平行采购(DBB)模式,其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大型工程项目来说,如果要等项目全部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招标,然后再进行施工,承包商介入工程项目的时间太迟,建设周期延长而使投资增加,影响业主的投资效率。2)随着现代建筑的构成日趋复杂化,在设计时还不知道谁将是施工者,因而不能结合承包商的特点和能力进行设计,在确定了承包商以后,可能会引起设计修改;如果设计和施工过程仍旧按顺序依次进行,设计在施工上是否可行,要等到设计全部结束并招标后才逐渐明朗,这将导致较多的设计变更。3)设计商有时对施工过程的具体工艺缺乏足够的重视,对施工了解较少,也较少考虑施工,在

9、设计过程中很难从施工方法及实际成本的角度来选择尽可能低的造价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方案,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既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同时也缺乏足够的深度。4)由于是在完整的设计图纸上进行施工招标,因此业主往往要求采用固定总价签约,但是由于整个施工过程通过一次招标即委托出去,且招标时间不允许拖得太长,因此业主很难得到施工的最合理价格。5)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大;业主项目目标的控制有困难,主要是不利于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5)施工者“按图施工”,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影响其积极性的发挥;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产生了将设计和施工相结合的单方负责方式(SingleResource Res

10、ponsibility Systems),其中包括设计一建造(Design-Build)总承包模式、一揽子(Package Deal)总承包模式和EPC模式等。在一系列的单方负责承包模式中,EPC模式是承包商所承揽的工作内容最广、责任最大的一种。虽然DB和EPC模式可以很好地把设计与施工结合起来,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少,但建设周期完全取决于项目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模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解决这类工期要求高、业主要求其自身的工作量最小化的大型建设项目的采购问题,人们引入了Fast-Track模式。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的设计过程被分解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后面都紧跟着该部分的施工招标。整

11、个项目的施工不再由一家承包商总包,而是被分解成若干个分包,按不同先后顺序分别进行设计、招标、施工。这样,设计、招标、施工三者充分搭接,施工可以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开始,与传统模式相比之下,缩短了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由此产生了CM模式。1.2 项目采购模式要点1.2.1 项目采购模式的基本内涵国内业界习惯使用的“发包”一词在国际建筑业被称为“采购”。本书中所指的“采购”术语,不是泛指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而是指建设项目本身的采购。项目采购是从业主角度出发,以项目为标的,通过招标进行“期货”交易。“承包”从属于采购,服务于采购。采购决定了承包范围,业主采购的范围越大,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一般就越大,对承包商技

12、术、经济和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高。业主为了获得理想的建筑产品或服务就必须进行“采购”,而采购的效果与采购方式的选择密切相关。项目采购方式(Project Procurement Method, PPM)是指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交易方式或者业主购买建筑产品或服务所采用的方法。在英国和英联邦国家(澳大利亚、新加坡等)以及中国香港地区,项目采购模式一般称为“Procurement Method”或者“Procurement System”,这两个名字在含义和使用上没有任何区别,本书所用的“采购模式”即是直接从这两个词翻译过来的。在美国以及受美国建筑业影响比较大的国家,项目采购模式一般称为“Deliver

13、y Method”或者“Delivery System”,它们两个在含义和使用上也没有任何区别,如果把它们直接翻译成中文就是“交付方式”。英国的“Procurement Method(System)”和美国的“Delivery Method(System)”从概念上讲是完全相同的。Procurement的意思是采购,是从购买方(业主)的角度来讲的。Delivery的意思是交付,是从供货方(设计者、承包商、咨询管理者等)的角度来讲的。不管从哪个角度,它们的意思都是指交易,所以项目采购模式本质上就是指工程项目的交易模式。国内目前对项目采购模式的叫法相当混乱,如:“承发包模式”、“承包模式”、“采购

14、方式”、“项目交付方式”、“分标方式”、“承发包方式”、“项目实施方式”、“项目管理模式”、“工程建设模式”、“组织实施方式”等。“承发包模式”是国内用的比较多的一个叫法,但是工程项目的交易不仅仅是指承发包,承发包仅仅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是一般的货物交易关系,与工程咨询方、项目管理方、设计方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承发包与委托被委托关系有着很大的差异,也与一般的货物交易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承发包模式”并不能完全揭示项目采购模式的所有含义。“项目采购模式”直接从英文翻译过来,忠实于原意,容易被理解,而且也容易与国际交流、与国际接轨。项目采购模式的

15、严格定义是:对建设项目的合同结构、职能范围划分、责任权利、风险进行确定和分配的方式,其本质上是工程项目的交易方式。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它也可以被理解成工程项目的组织方式、管理方式或者实施方式。不同的项目采购模式有着不同的合同结构和合同安排,项目采购模式的变化深刻地决定着工程合同和管理的变化。1.2.2 项目采购模式的基本形式目前国际国内建筑市场普遍采用的项目采购模式有:传统采购模式(Design-Bid-Build, DBB),设计-建造模式(Design-Build, DB)、建设管理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M)、设计-采购-建设模式(Engineering

16、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EPC)、项目管理模式(Project Management, PM模式)、管理承包模式(Management Contracting, MC)、项目融资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BOT)、项目伙伴模式(Project Partnering)等。下面对几种主要的项目采购模式进行分析比较。(1)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BB模式)该采购模式是传统的、国际上通用的项目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通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和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该种模式。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

17、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采用这种方法时,业主与设计商(建筑师/工程师)签订专业服务合同,建筑师/工程师负责提供项目的设计和合同文件。在设计商的协助下,通过竞争性招标将工程施工任务交给报价和质量都满足要求且/或最具资质的投标人(承包商)来完成。在施工阶段,设计专业人员通常担任重要的监督角色,并且是业主与承包商沟通的桥梁。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代表的是工程项目建设的传统模式,同传统模式一样采用单纯的施工发包,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业主与承包商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工程师处于特殊的合同管理地位,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各方合同关

18、系和协调关系如图1-2所示。图1-2 DBB模式各方合同和协调关系DBB模式具有如下优点:n 参与项目的三方即业主、设计商(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在各自合同的约定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因而,这种模式可以使三方的权、责、利分配明确,避免相互之间的干扰。n 由于受利益驱使以及市场经济的竞争,业主更愿意寻找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设计咨询机构,这样具有一定实力的设计咨询公司应运而生。n 由于该模式长期、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成熟,合同各方都对管理程序和内容熟悉。n 业主可自由选择设计咨询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行控制。n 业主可自由选择监理机构监理工程。DBB模式具有如下缺点:n 这种

19、模式在项目管理方面的技术基础是按照线性顺序进行设计、招标、施工的管理,建设周期长,投资或成本容易失控,业主方的成本管理相对较高,建筑师/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协调比较困难。n 由于承包商无法参与设计工作,设计的“可施工性”差,设计变更频繁,导致设计与施工协调困难,设计商和承包商之间可能发生的责任推诿,使业主利益受损。n 按该模式运作的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成本较高,前期投入较大,工程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n 对于那些技术复杂的大型项目,该模式已显得捉襟见肘。长期以来DBB模式在土木建筑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工程建设变得越来越庞大和复杂,此种模式的缺点也逐渐突显出来。其

20、明显的缺点是整个设计-招标-施工过程的持续时间太长;设计与施工的责任不易明确划分;设计者的设计缺乏可施工性。而工程建设领域技术的进步也使得工程建设的复杂性与日俱增,工程项目投资者在建设期的风险也在不断的增大,因而一些新型的项目采购模式也就相应地发展起来,其中较为典型和常见的是设计-建造模式(Design-Build, DB)、建设管理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M)、设计-采购-建设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EPC)、项目管理模式(Project Management, PM模式)、管理承包模式(Manage

21、ment Contracting, MC)、项目融资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BOT)等。(2)设计-建造模式(Design-Build,DB模式)DB模式是近年来国际工程中常用的现代项目管理模式,它又被称为设计和施工(Design-Construction)、交钥匙工程(Turn-key)或者是一揽子工程(Package Deal)。通常的做法是,在项目的初始阶段业主邀请一家或者几家有资格的承包商(或具备资格的管理咨询公司),根据业主的要求或者设计大纲,由承包商或会同自己委托的设计咨询公司提出初步设计和成本概算。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业主也可能委托自己的顾问工程

22、师准备更详细的设计纲要和招标文件,中标的承包商将负责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DB模式是一种项目组织方式,DB承包商和业主密切合作,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工作,甚至负责土地购买、项目融资和设备采购安装。DB模式中各方关系如图1-3所示。图1-3 DB模式的各方关系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中规定,承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负责工程的设计与实施,包括土木、机械、电气等综合工程以及建筑工程。这类“交钥匙”合同通常包括设计、施工、装置、装修和设备,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提供一套配备完整的设施,且在移交“钥匙”时即可投入运行。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

23、持单一的合同责任,不涉及监理机构,大部分实际施工任务要以竞争性招标方式分包出去。DB模式是业主和一实体采用单一合同(Single Point Contract)的管理方法,由该实体负责完成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一般来说,该实体可以是大型承包商,或具备项目管理能力的设计咨询公司,或者是专门从事项目管理的公司。这种模式主要有两个特点:n 具有高效率性。DB合约签订以后,承包商就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如果承包商本身拥有设计能力,会促使承包商积极提高设计质量,通过合理和精心的设计创造经济效益,往往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承包商本身不具备设计能力和资质的,就需要委托一家或几家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做设计和咨询,承包商

24、进行设计管理和协调,使得设计既符合业主的意图,又有利于施工和节约成本,设计更加合理和实用,避免了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矛盾。n 责任的单一性。DB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这种责任的单一性避免了工程建设中各方相互矛盾和扯皮,也促使承包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通过科学的管理创造效益。相对于传统模式来说,承包商拥有了更大的权利,它不仅可以选择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而且还有权选择设计咨询公司,但需要得到业主的认可。这种模式解决了机构臃肿、层次重叠、管理人员比例失调的现象。DB模式的缺点是业主无法参与建筑师/工程师的选择,业主代表担任监理角色,工程设计可能会受施工者的利益影响等。DB模式的详

25、细内容参见第4章。(3)建设管理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M模式)CM模式是采用快速路径法施工(Fast-Track-Construction)时,从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具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参与到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来,以便为设计师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并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这种模式改变了过去设计完成后才进行招标的传统模式,采取分阶段招标,由业主、CM单位和设计商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单位负责工程的监督、协调及管理工作,在施工阶段定期与承包商交流,对成本、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并预测和监控成本和进度的变化。CM模式是196

26、8年由美国的Charles B Thomsen提出的。他认为,在该模式中项目的设计过程被看作是一个由业主和设计师共同连续地进行项目决策的过程。这些决策从粗到细,涉及到项目各个方面,而某个方面的主要决策一经确定,即可进行这部分工程的施工。CM模式下各方合同关系如图1-4所示。图1-4 CM模式的各方合同关系CM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方式,它打破过去那种等待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后,才进行招标施工的生产方式。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CM经理与设计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分项(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选择一家承包商。没有总承包商,由业主

27、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各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阶段发包方式与一般招标发包方式的比较如图1-5所示。图1-5 阶段发包方式与一般招标发包方式的比较根据合同规定的CM经理的工作范围和角色,可将CM模式分为代理型建设管理(“Agency” CM)和风险型建设管理(“At Risk” CM)两种方式:1)代理型建设管理(“Agency” CM)方式。在此种方式下,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选择代理型CM主要是因为其在进度计划和变更方面更具有灵活性。采用这种方式,CM经理可只提供项目某一阶段的服务,也可以提供全过程服务。无论施工前还是施工后,CM经理与业主是信用委托关系,业主与CM经理之间的服务合同是

28、以固定费和比例费的方式计费。施工任务仍然大都通过竞标来实现,由业主与各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CM经理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但他与各专业承包商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因此,对于代理型 CM经理来说,经济风险最小,但是声誉损失的风险很高。2)风险型建设管理(“At Risk” CM)方式。采用这种形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一般业主要求CM经理提出保证最高成本限额(Guaranteed Maximum Price, GMP),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如最后结算超过GMP,则由CM公司赔偿;如低于GMP,则节约的投资归业主所有,但CM公司由于额外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风险,因而应该得到节约投

29、资的奖励。有了GMP业主的风险减少了,而CM经理的风险则增加了。风险型CM方式中,各方关系基本上介于传统的DBB模式与代理型CM模式之间,风险型CM经理的地位实际上相当于一个总承包商,他与各专业承包商之间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并负责使工程以不高于GMP的成本竣工,这使得他所关心的问题与代理型CM经理有很大不同,尤其是随着工程成本越接近GMP上限,他的风险越大,他对利润问题的关注也就越强烈。两种形式的各方关系如图1-6所示。图1-6 CM模式下两种管理方式的各方关系图CM模式具有如下优点:n 建设周期短。这是CM模式的最大优点。在组织实施项目时,打破了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的线性关系,代之以非线性

30、的阶段施工法(Phased Construction)。CM模式的基本思想就是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交付使用的周期,即采用Fast-Track方法,设计一部分,招标一部分,施工一部分,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在这种方法中,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界限不复存在,二者在时间上产生了搭接,从而提高了项目的实施速度和缩短了项目的施工周期。n CM经理的早期介入。CM模式改变了传统管理模式中项目各方、依靠合同调解的作法,代之以依赖建筑师和(或)工程师、CM经理和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的合作,业主在项目的初期就选定了建筑师和(或)工程师、CM经理和承包商,由他们组成具有合作精神的项目组,完成项目的投资控

31、制、进度计划与质量控制和设计工作,这种方法被称为项目组法。CM经理与设计商是相互协调关系,CM单位可以通过合理化建议来影响设计。CM模式具有如下缺点:n 对CM经理的要求较高。CM经理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都应该比较高,而且具备高素质的从业人员。n 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用较高。CM模式可以适用于:n 设计变更可能性较大的工程项目。n 时间因素最为重要的工程项目。n 因总的工作范围和规模不确定而无法准确定价的工程项目。采用CM模式,业主把具体项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给有经验的专业公司,不仅可以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而且可以集中精力做好公司运营。CM模式在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澳大利亚等许多国

32、家,被广泛地应用于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和项目管理,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是美国的世界贸易中心和英国诺丁安地平线工厂。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之后,CM模式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应用,如上海证券大厦建设项目、深圳国际会议中心建设项目等。CM模式的详细内容参见第6章(4)设计-采购-建设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EPC模式)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成套设备、材料

33、的采购;Construction应译为“建设”,其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车、技术培训等。EPC模式有以下主要特点:n 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车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n 业主可以自行组建管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业主介入具体项目组织实施的程度较低,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其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n 业主把管理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商,因而总承包商在经济和工期方面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同时承包商也拥有更多获利的机会。n 业主只与总承包商签订

34、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施工的组织实施是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全过程控制的。总承包商可以把部分工作,委托给分包商完成,分包商的全部工作由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n EPC模式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合约中没有咨询工程师这个专业监控角色和独立的第三方。n EPC模式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工期较长,且具有相当技术复杂性的工程,如化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等项目。EPC的利弊主要取决于项目的性质。实际上涉及到各方利益和关系的平衡,尽管EPC给承包商提供了相当大的弹性空间,但同时也给承包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从“利”的角度看,业主的管理相对简单,因为由单一总承包商牵头,承包商的工作具有连贯性,

35、可以防止设计商与承包商之间的责任推诿,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由于总价固定,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当然也是利弊参半,业主转嫁了风险,同时增加了造价)。从“弊”的角度看,尽管理论上所有工程的缺陷都是承包商的责任,但实际上质量的保障全靠承包商的自觉性,他可以通过调整设计方案包括工艺等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会影响到长远意义上的质量)。因此,业主对承包商监控手段的落实十分重要,而EPC中业主又不能过多地参与设计方面的细节要求和意见。另外,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以及追加费用的弹性也很小。EPC模式的详细内容参见第5章。(5)项目管理模式(Project Management, PM模

36、式)PM模式是指项目业主聘请一家公司(一般为具备相当实力的工程公司或咨询公司)代表业主进行整个项目过程的管理,这家公司被称为“项目管理承包商”(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简称为PMC。PM模式中的PMC受业主的委托,从项目的策划、定义、设计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承包服务。选用该种模式管理项目时,业主方面仅需保留很小部分的项目管理力量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承担。PMC是由一批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具有丰富经验的专门人才组成的,它具有对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投产进行统筹安排和综合管理的能力,能有效地弥补业主项目管理

37、知识与经验的不足。PMC作为业主的代表或业主的延伸,帮助业主在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计划、融资方案,以及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整个实施过程中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达到项目寿命期技术和经济指标最优化。PM模式的主要任务是自始至终对一个项目负责,这可能包括项目任务书的编制,预算控制、法律与行政障碍的排除、土地资金的筹集等,同时使设计者、工料测量师和承包商的工作正确地分阶段进行,在适当的时候引入指定分包商的合同和任何专业建造商的单独合同,以使业主委托的活动得以顺利进行。PM模式各方关系图如图1-7所示。图1-7 PM模式的各方关系图PM通常用于国际性大

38、型项目,适宜选用PMC进行管理的项目具有如下特点:n 项目投资额大(一般超过10亿元)且包括相当复杂的工艺技术;n 业主是由多个大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并且有些情况下有政府的参与;n 业主自身的资产负债能力无法为项目提供融资担保;n 项目投资通常需要从商业银行和出口信贷机构取得国际贷款,需要通过PMC取得国际贷款机构的信用,获取国际贷款;n 由于某种原因,业主感到凭借自身的资源和能力难以完成项目,需要寻找有管理经验的PMC来代表业主完成项目管理。总之,一个项目的投资额越高,项目越复杂且难度大,业主提供的资产担保能力越低,就越有必要选择PM进行项目管理。采用PM模式的项目,通过PMC的科学管理,可大

39、规模节约项目投资:n 通过项目设计优化以实现项目全寿命期成本最低。PMC会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条件,运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整个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本着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整个设计进行优化;n 在完成基础设计之后通过一定的合同策略,选用合适的合同方式进行招标。PMC会根据不同工作包的设计深度、技术复杂程度、工期长短、工程量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采取何种合同形式,从而从整体上为业主节约投资;n 通过PMC的多项目采购协议及统一的项目采购策略,降低投资。多项目采购协议是业主就一种商品(设备/材料)与制造商签订的供货协议。与业主签订该协议的制造商是该项目这种商品(设备、材料

40、)的唯一供应商。业主通过此协议获得价格、日常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优惠。各个EPC承包商必须按照业主所提供的协议去采购相应的设备。多项目采购协议是PM项目采购策略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项目中,要适量地选择商品的类别,以免对EPC承包商限制过多,直接影响积极性。PMC还应负责促进承包商之间的合作,以符合业主降低项目总投资的目标,包括最优化项目内容和全面符合计划的要求;n PMC的现金管理及现金流量优化。PMC可通过其丰富的项目融资和财务管理经验,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的现金流进行优化。(6)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BOT模式)BOT模式的基本思路是:

41、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BOT方式是20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授权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协议期满后,再无偿移交给政府。BOT的两种实现形式如图1-8所示。实现形式一 实现形式二图1-8 BOT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BO

42、T模式具有如下优点:n 降低政府财政负担。通过采取民间资本筹措、建设、经营的方式,吸引各种资金参与道路、码头、机场、铁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便政府集中资金用于其他公共物品的投资。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移给私人企业,减少了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n 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实行该种方式融资,使政府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贷款者及相关当事人等共同分担,其中投资者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n 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项目资金投入大、周期长,由于有民间资本参加,贷款机构对项目的审查、监督就比政府直接投资方式更加严格。同时,民间资本为了降低风险,获得较多的收益,客观上就更要加强管理,控制造价,

43、这从客观上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了约束机制和有利的外部环境。n 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BOT模式具有如下缺点:n 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往往都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致项目前期过长,投标费用过高。n 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n 参与项目各方存在某些利益冲突,对融资造成障碍。n 机制不灵活,降低私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性。n 在特许期内,政府对项目失去控制权。BOT模式被认为是代表国际项目融资发展趋势的一种新型结构。BOT模式不仅

44、得到了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广泛重视和采纳,一些国家政府也考虑或计划采用BOT模式来完成政府企业的私有化过程。迄今为止,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己进行的BOT项目中,比较著名的有横贯英法的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工程、香港东区海底隧道项目、澳大利亚悉尼港海底隧道工程等。20世纪80年代以后,BOT模式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的重视,中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巴基斯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都有成功运用BOT模式的项目,如中国广东深圳的沙角火力发电B厂、马来西亚的南北高速公路及菲律宾那法塔斯尔(Novotas)一号发电站等都是成功的案例。BOT模式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发电厂、机场、港口、收费公路、隧道、电信、供水和污水

45、处理设施等,这些项目都是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自己运营获利的项目。除此之外,还有合伙模式(Partnering,起源于美国20世纪90年代)、PC-项目总控模式(Project Controlling, 起源于德国20世纪90年代)、PFI-私人主动融资模式(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起源于英国20世纪90年代)以及新近兴起的PPP-公私合营模式等(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几种采购模式的承包范围参见图1-9。图1-9 工程总承包不同模式的承包范围1.2.3 不同项目采购模式的区别(1)业主介入施工活动的程度不同n 传统的项目采购

46、模式中,业主聘用工程师为其提供工程管理咨询,成本工程师、工料测量师或造价工程师等为其提供完善的工程成本管理服务。在国际工程中,建筑师也为业主承担大量的项目管理工作,因此,业主不直接介入施工过程。n 设计建造方式中,业主缺乏为其直接服务的项目管理人员,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n 建设管理模式中,一般没有施工总承包商,业主与多数承包商直接签订工程合同。虽然施工管理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施工管理,但业主必须适当介入施工活动。(2)设计人员参与工程管理的程度不同n 传统的模式中授予建筑师极其重要的管理地位,建筑师或工程师在项目的大多数重要决策中起决定性作用,承包商必须服从建筑师或工程

47、师的指令,严格按合同施工。因此,在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中,设计人员参与管理工作的程度最高。n 设计建造方式中,设计和施工均属于同一公司内部的工作,设计参与管理工作的程度也很高。设计建造承包商通常首先表现为承包商,然后才表现为设计师,在总价合同条件下,设计建造承包商更多地关注成本和进度。设计工作和工程管理工作一定程度地分离。n 建设管理模式中,设计工作和工程管理工作彻底分离。设计人员虽然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参与方,但工程管理的中心是建设管理商,建设管理商要求设计人员在适当时间提供设计文件,配合承包商完成工程建设。(3)工作责任的明确程度不同n 传统的项目采购模式中承包商的责任是按设计图纸施工,任

48、何可能的工程纠纷首先从设计或施工等方面着手,然后从其他方面找原因。如果业主使用指定分包商,则导致工程责任划分更加复杂和困难。n 设计建造方式具有最明确的责任划分,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负责,即使是自然因素导致的事故,承包商也要负责。n 在建设管理模式中,业主和承包商直接签订工程合同,有助于明确工程责任。(4)适用项目的复杂程度不同n 传统的项目采购模式的组织结构一般较复杂,不适用于简单工程项目的管理。传统的模式在招标前已完成所有工程的设计,并且假定设计人员比施工人员知识丰富。n 设计建造方式的管理职责简明,比较适用于简单的工程项目,也可以适用于较复杂的工程项目。但是,当项目组织非常复杂时,大多数设计建造承包商并不具备相应的协调管理能力。n 对于非常复杂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是最合适的。在建设管理模式中,建设管理商处于独立地位,与设计或施工均没有利益关系,因此建设管理商更擅长于组织协调。同样,建设管理模式也适合于简单项目。(5)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快慢不同n 由于传统的项目采购模式在招标前必须完成设计,因此该模式下的项目进度最慢。为了克服进度缓慢的弊端,传统模式经常争取让可能中标的承包商及早进行开工准备,或者设置大量暂定项目,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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