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9号.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683347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9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9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9号.docx(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9号)为进一步服务好来黄岩创业、工作和生活的朋友,更好维护外来人员的权益,以下人员与黄岩本地人员一视同仁。1.在黄岩连续居住满14天且身体健康的人员(含已解除隔离的外地返黄人员)。2.在市内除5个疫情比较严重的乡镇(街道)外(温岭市大溪镇、泽国镇、太平街道,三门县海游街道,路桥区峰江街道),前14天连续在当地居住且身体健康的人员。3.来自省内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县(市、区),前14天连续在当地居住且身体健康的人员。4.除湖北全省外,来自省外较低风险地区(确诊病例小于50人的副省级和地市级城市),前14天连续在当地居住且身体健康的人员。5.对来自省外无确诊病例县(市、区)的员工,通过包车、拼车等方式抵达我区、且无相关症状的人员。6.各地无间隙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予以认可。7.复工企业通过“企业有序复工”管理平台,进行企业员工在线申报,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员工到达后出示身份证扫码快速通过。8.新来黄、返黄人员,应在到达居住地当天,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相关情况,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进行报备。对于持有有效证明的外来人员,可以就近租住在非疫情村出租房,在人员登记和测体温的基础上,各村(居、社区)不得无故阻拦。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