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病假医疗期女工三期政策解读与管理实务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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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病假医疗期女工三期政策解读与管理实务,工伤病假医疗期女工三期政策解读与管理实务工伤病假医疗期女工三期政策解读与管理实务讲师介绍石先广,律师,国内知名员工关系效劳机构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长期从事劳动法律问题研究与实务操作;编著?劳务派遣新规深度释解暨派遣用工转型风险控制实务?以及上海、浙江、江苏、新疆等地的?企业用工法律指引与实务精要?等内部出版物近10本;已出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实务?、?企业用工法律指引与操作全案?等法律专著近20;在上海、北京、南京、杭州、深圳、青岛、济南、成都、沈阳、南昌、武汉、长沙、乌鲁木齐等全国40多个城市讲授企业商务合同风险

2、防范与企业用工管理系列课程近500场。主持、参与企业并购、裁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整合、派遣用工转型、人力本钱控制与筹划、劳动争议处理等重大咨询工程数百起;常年担任博世中国、嘉吉中国、光明乳业、重庆高速、安宝示展示展览上海、科美杭州、鸣业纺织、思伟软件等世界500强、知名国企和民企的法律参谋。2021/11/142,工伤病假医疗期女工三期政策解读与管理实务工伤病假医疗期女工三,讲师介绍,石先广,律师,国内知名员工关系效劳机构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长期从事劳动法律问题研究与实务操作;编著?劳务派遣新规深度释解暨派遣用工转型风险控制实务?以及上海、浙江、江苏、新疆等地的?企业用工法

3、律指引与实务精要?等内部出版物近10本;已出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实务?、?企业用工法律指引与操作全案?等法律专著近20;在上海、北京、南京、杭州、深圳、青岛、济南、成都、沈阳、南昌、武汉、长沙、乌鲁木齐等全国40多个城市讲授企业商务合同风险防范与企业用工管理系列课程近500场。主持、参与企业并购、裁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整合、派遣用工转型、人力本钱控制与筹划、劳动争议处理等重大咨询工程数百起;常年担任博世中国、嘉吉中国、光明乳业、重庆高速、安宝示展示展览上海、科美杭州、鸣业纺织、思伟软件等世界500强、知名国企和民企的法律参谋。,2021/11/14,2,讲师介绍石先广,律师,

4、国内知名员工关系效劳机构高级合伙人,毕,专题一、医疗期与病假管理实务,病假与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病假工资计发劳动关系处理病假管理实务,2021/11/14,3,专题一、医疗期与病假管理实务病假与医疗期2021/11/14,一、病假与医疗期,病假与医疗期的概念病假与医疗期的关系病假与年休假的关系,2021/11/14,4,一、病假与医疗期病假与医疗期的概念2021/11/144,一病假与医疗期的概念,病假的概念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建议、企业批准停顿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医疗期的概念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顿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2021/11/14,5,一病假

5、与医疗期的概念病假的概念2021/11/145,二病假与医疗期的关系,2021/11/14,6,二病假与医疗期的关系 病假 医疗,三病假与年休假的关系,?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2021/11/14,7,三病假与年休假的关系?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 职工有以下,二、医疗期的计算,一般疾病的医疗期 特殊疾病的医疗期浙江关于医疗期的补充规定,2021/11/14,8,二、

6、医疗期的计算一般疾病的医疗期 2021/11/148,一一般疾病的医疗期及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1天开场,累计计算; 员工享受资格医疗期并不是一次性全部享受,而是在一定时间内累计计算; 医疗期中“月的天数,按原劳动部规定是按30天核算; 医疗期满后,继续留用,或计算周期完毕医疗期未满的,自下一次病休起可重新核定医疗期。,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场,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劳动部关于贯彻?

7、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2021/11/14,9,一一般疾病的医疗期及计算总工作年限工作年限10年以下本单,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二特殊疾病的医疗期,2021/11/14,10,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二特殊疾病的医疗期2021,特殊疾病医疗期确定之惑,2021/11/14,11,特殊疾病医疗期确定之惑对于患特殊疾病的职工,不管依法应该享受,三浙江关于医疗期的补充规定,尿毒症可以作为特殊疾病。,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职工患尿毒症确定医疗

8、期限等问题的复函,某些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确需延长医疗期的,凡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市、县,由企业提出意见,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批准;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市、县,由所在的企业批准。,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第3条,2021/11/14,12,三浙江关于医疗期的补充规定尿毒症可以作为特殊疾病。浙江省,三、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的计发模式,2021/11/14,13,三、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的计发模式2021/11/141,国家关于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计发的规定,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9、59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制表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修正案?,2021/11/14,14,国家关于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计发的规定 连续病假6个月以内,浙江省关于病假工资计发的规定,?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方法?第27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顿劳动期间,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规定,支付病伤假工资。企业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10、80%。,2021/11/14,15,浙江省关于病假工资计发的规定 连续工龄 连续病假6个月,四、伤病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医疗期届满劳动合同解除医疗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医疗期届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本钱特殊情况的处理,2021/11/14,16,四、伤病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医疗期届满劳动合同解除2021/11,一医疗期届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021/11/14,17,一医疗

11、期届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以,二医疗期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021/11/14,18,二医疗期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三医疗期届满解除、终止的本钱,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2021/11/14,19,三医疗期届满解除、终止的本钱代通知金2021/11/14,1、代通知金,适用情形 医疗期届满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 医疗期届满终止劳动合同

12、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也无需支付代通知金支付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前上一个月的工资,2021/11/14,20,1、代通知金适用情形2021/11/1420,2、经济补偿金,注: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年限自员工进单位开场计算 2、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年限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场计算,2021/11/14,21,2、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本人平均基数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劳,浙江省的新口径,十一、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包含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且在该期间内用人单位未支付正常工作工资的,经济补偿基数应如何确定?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

13、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理解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包括医疗期等非正常工作期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二浙高法民一20217号,2021/11/14,22,浙江省的新口径十一、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包含,3、医疗补助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14、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假设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假设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2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劳

15、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办发199718号二、?通知?第22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2021/11/14,23,3、医疗补助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四特殊情况的处理,试用期内患精神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劳或死亡医疗期顺延合同导致连续工龄满10年,2021/11/1

16、4,24,四特殊情况的处理试用期内患精神病2021/11/1424,1、试用期员工患精神病,2021/11/14,25,1、试用期员工患精神病2021/11/1425,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劳或死亡,未达退休年龄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劳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劳,死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 助金和抚恤金,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经鉴定完全丧劳,可办理病退,?社会保险法?第17条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

17、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2021/11/14,26,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劳或死亡未达退休年龄而因病或非因工,3、医疗期顺延导致工龄满10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因以下情形而续延,致使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浙江的口径,上海的口径,合同期限的续延只是为了照顾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对合同终止时间进展了相应的延长,而非不得终止。法定的续延事由消失时,合同当然

18、终止。,2021/11/14,27,3、医疗期顺延导致工龄满10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因以下情,五、病假管理实务,请假程序准假权限指定医院复查关爱与监控并举病假与薪酬设计运用法定医疗期 违反病假管理制度的后果,2021/11/14,28,五、病假管理实务 请假程序2021/11/1428,专题二:单独二孩政策下的三期女工管理实务,二胎生育政策放宽的背景与影响女工“三期特殊休息休假与用工风险防范女职工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解析与用工风险防范二胎生育与用工风险防范答疑与交流,2021/11/14,29,专题二:单独二孩政策下的三期女工管理实务二胎生育政策放宽的背,一、二胎生育政策放宽的背景与影响,二胎

19、生育政策放宽的背景二胎生育政策放宽的影响,2021/11/14,30,一、二胎生育政策放宽的背景与影响二胎生育政策放宽的背景202,老龄化少子化,年龄构造,适龄劳动力减少劳动力大国优势减少,经济劳动力,男女比例失衡影响社会安定,性别比例,养老模式转变,负担加重失独家庭和空巢老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过快,社会家庭,方案生育政策弊端,一方案生育政策带来的副作用,2021/11/14,31,年龄构造适龄劳动力减少经济劳动力男女比例失衡性别比例养老模式,2021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宣布:正在组织调研我国人口数量、素质构造和分布的关系,研究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2021年11月15日,?中共中

20、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坚持方案生育的根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开展。2021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单独二孩生育政策。随后,全国各省区市“单独二孩政策进入组织制定阶段。,放宽二胎生育,2021/11/14,32,2021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宣布:正在组织调研我国人口数量,二二胎政策放宽对企业用工的影响,对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将会增加企业使用女职工的用工本钱针对女性求职者的隐形就业歧视会加剧短期加剧用工紧张,长期缓解企业用工慌,2021/11/14,3

21、3,二二胎政策放宽对企业用工的影响对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二、女工“三期特殊休息休假与用工风险防范,2021/11/14,34,天数条件薪酬福利产前检查视检查需要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三、女职工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试用期遇上“三期?医疗期遇上“三期?无固定期合同成立条件遇上“三期?,2021/11/14,35,三、女职工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试用期遇上“三期?2021/11,可以用来辞退的情形,第40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22、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41条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

2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辞退不受限制情形,不可用来辞退的情形,三期女工,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24、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2021/11/14,36,可以用来辞退的情形第40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王小姐毕业后于2021年8月进入一家企业,入职后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10月到医院检查怀有身孕,并在2021年11月初领取结婚证,11月19日至11月30日请婚假12天,婚假完毕后便未回到公司上班,随即寄来老家当地医院的病休证明先是让其休息半个月,再是一个月,后又是一个月.以此类推。婚假休满后开场病休至今一直未回来上班,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案例讨论: 1、该员工属未婚先孕,能否享受“三期保护

25、待遇? 2、外地的病休证明能否作为支撑其一直病休的依据? 3、王小姐的医疗期怎么计算,是否已满? 4、医疗期届满,用人单位能否不批准员工的病假? 5、假设医疗期已经届满,三期女工仍请病假能否解除劳动合同?,2021/11/14,37,王小姐毕业后于2021年8月进入一家企业,入职后签订了为期两,医疗期 三期,VS,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

26、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期特殊保护,医疗期届满辞退,VS,2021/11/14,38,医疗期 三期VS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李女士2004年3月进入公司,其合同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但此时李女士已经怀孕4个月,由于三期内公司是不能辞退孕妇的,自动顺延至哺乳期完毕 ,即要到2021年下半年了。李女士关心的是,正常工作时间加上“三期顺延的时间,她在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存续超过了10年,那么她可以单方面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案例讨论: 1、因“三期顺延导致的十年,员工能否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因

27、“三期顺延导致劳动合同续延的,是否属于续订1次劳动合同? 3、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单位拒不签订的后果?,2021/11/14,39,李女士2004年3月进入公司,其合同于2021年3月31日到,法定顺延导致劳动者工作满10年的处理,五、劳动合同期满,但因特殊情形延续导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能否请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因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而续延,因此到达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

28、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假设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2021,2021/11/14,40,法定顺延导致劳动者工作满10年的处理五、劳动合同期满,但因特,四、二胎生育与用工风险防范,合法的二胎生育与用工管理违法的二胎生育与用工管理,2021/11/14,41,四、二胎生育与用工风险防范合法的二胎生育与用工管理2021/,周小姐上月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作为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她顺利的在生育前领取到了区人口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周小姐记得几年前生育第一个宝宝时,因为已经到达了晚育的年龄,所以享受到了多一个月的产假和多一个月的生育保险金,同时丈夫也享受了护理假。不知道这次生育是否还可以享受这些待

29、遇?,案例讨论: 1、合法的二胎生育到达晚育年龄的,假设地方有奖励假期的,可否享受? 2、合法的二胎生育到达晚育年龄的,配偶可否享受护理假? 3、第一次生育未到晚育年龄,第二次生育到达的,可否享受晚育奖励待遇?,2021/11/14,42,周小姐上月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作为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她顺利的在,张某为已婚女职工,2021年与某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2021年生育一女孩,并依法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待遇。2021年2月,张某又怀孕,且其情况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 公司屡次咨询其打算,问其是否准备做流产,但张某执意不肯,后张某于2021年11月向单位请产假回家待产,并要求公司支付产假工

30、资和生育待遇。,案例讨论: 1、案例中,张某的情况能休产假吗? 2、张某能否享受产假待遇? 3、该公司是否可以因违反方案生育政策解除张某? 4、假设该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违反方案生育规定可以立即辞退, 现在是否可以将张某辞退?,2021/11/14,43,张某为已婚女职工,2021年与某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2,局部省市关于违反方案生育规定的处理口径,2021/11/14,44,省市 政策口径浙江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专题三:工伤事故处理法律实务,工伤认定实务工伤处理流程工伤待遇计发特殊情况下的工伤工伤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工伤预防与责任转嫁策略,2021/11/14,45,专

31、题三:工伤事故处理法律实务工伤认定实务2021/11/14,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关键工伤认定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排除工伤的情形,2021/11/14,46,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关键2021/11/1446,47,工伤认定的四个关键点,1、一个关系,2、三工因素,4.举证责任倒置,一工伤认定的关键,2021/11/14,47,47工伤认定的四个关键点1、一个关系2、三工因素4.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32、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为工伤,二七类属于工伤的情形,2021/11/14,48,工伤保险条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人保部新规2021职业病,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33、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那么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九、按照本意见第八条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

34、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工程和标准支付待遇。,2021/11/14,49,人保部新规2021职业病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上下班工伤认定的规那么,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

35、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21339号,2021/11/14,50,上下班工伤认定的规那么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

36、伤复发的。,视同工伤,三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六、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情形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原那么上应自职工死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人保部新规2021,2021/11/14,51,工伤保险条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四三种不得被认定工伤的情形,三、?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成心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四、?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无法获得上述证据的,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认定。,人保部新规2021,工伤保险条例(一)故

37、意犯罪的;不认定为工伤四三种不得被认,二、工伤处理流程,工伤认定流程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工伤争议处理流程,2021/11/14,53,二、工伤处理流程工伤认定流程2021/11/1453,伤害事故发生或鉴定为职业病,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提出,职工、亲属、工会代表提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受理,受 理,认 定,书面通知申请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0日内,1年内,60日内简易的日,一工伤认定的流程,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2021/11/14,54,伤害事故发生或鉴定为职业病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提出职工、亲属、,二劳动能力鉴定的

38、流程,2021/11/14,55,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企业提出申请职,三工伤争议处理流程,2021/11/14,56,三工伤争议处理流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行政诉讼二审重新鉴,三、工伤待遇的计发,工伤待遇工程与支付渠道工伤待遇中的疑难问题,2021/11/14,57,三、工伤待遇的计发工伤待遇工程与支付渠道2021/11/14,一工伤待遇工程与支付渠道,2021/11/14,58,一工伤待遇工程与支付渠道序号赔付项目支付渠道1医药费与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假设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21?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

39、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2021/11/14,59,?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假设干疑难,?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

40、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56级的伤残津贴,2021/11/14,60,?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浙江省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已经依法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根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工作期间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还应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1、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产生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仍应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二浙高法民一20217号,2021/11/14,61,浙江省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级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二工伤待遇计发中的疑难问题,工伤医疗费用或辅助器具费用超过法定标准局部有哪方承担?工伤职工本人缴费工资低于本人实际工资,差额局部怎么处理?第三人导致工伤的,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关系?同一个人在同一单位屡次受工伤的赔付问

42、题?,2021/11/14,62,二工伤待遇计发中的疑难问题工伤医疗费用或辅助器具费用超过,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工程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六、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

43、录范围的费用原那么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认可的除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二浙高法民一20217号,2021/11/14,63,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按低基缴纳社保的工伤赔付差额风险,低基缴纳:采用社会保险的缴费下限进展操作,这是企业最常用的基于政策、实惠等常考虑的操作方法之一,也是基于根本守法和违法边缘上的操作低基缴纳的风险:这种操作在发生工伤理赔时会显现其中的风险,工伤理赔时有三个工程与缴费工资挂钩: 1-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级的

44、伤残津贴 工亡或失踪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对这三个工程是按照员工缴费基数进展理赔,缴费基数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可能导致员工索赔差额。,2021/11/14,64,按低基缴纳社保的工伤赔付差额风险低基缴纳:采用社会保险的缴,浙江省: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竞合的政策,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完善有关工伤保险政策,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方法支付的规定调整为:“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

45、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工程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以下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一规定适用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发生的工伤事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浙政发202150号,?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21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工程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以下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

46、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假设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2021,2021/11/14,65,浙江省: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竞合的政策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工伤保险,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屡次发生工伤的赔付,十七、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屡次发生工伤并形成多个伤残等级的,应该如何确定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的等级标准?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屡次发生工伤,形成多个伤残等级,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按最高伤残等级确定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屡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

47、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保部新规2021,浙江高院口径2021,2021/11/14,66,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屡次发生工伤的赔付十七、职工在同一,四、特殊情况下的工伤处理,实习、退休员工的工伤处理兼职人员的工伤处理借调员工的工伤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处理非全日制人员的工伤处理个人承包经营中的工伤处理,2021/11/14,67,四、特殊情况下的工伤处理实习、退休员工的工伤处理2021/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二浙高法民一20217

48、号十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其向聘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否支持?答: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承受单位聘用的,其与聘用单位之间构成劳务关系,劳动者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而向聘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不予支持。但劳动者尚未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且聘用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工伤保险待遇应予支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213号第3条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第6条 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履行实习单位指派的任务,受到伤害而发

49、生争议的,按雇佣关系处理。,一实习、退休人员工伤的处理,2021/11/14,68,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 第11条,2021/11/14,69,工伤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原则无过错原则过错原则证据规则举证责任倒,二兼职人员的工伤处理,?实施假设干规定?第9条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

50、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213号第3条 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内退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一般应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又要求现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2021/11/14,70,二兼职人员的工伤处理?实施假,借入单位,借出单位,劳动者,经济关系,?,提供劳动,劳动关系,三借调员工的工伤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职工被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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