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PCCP施工质量评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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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道工程质量评定办法(试行)前 言为规范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道施工质量管理、检验与评定和验收工作,参照有关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办法引用的主要文件、基本规定、工程项目划分、PCCP制造、PCCP进场质量要求,PCCP安装,PCCP功能性水压试验,PCCP管道冲洗,施工质量评定与法人验收和附录等。本办法附录1、2、3、4、5、6、7、8、9、10、11、12、13、14为规范性内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反馈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办法批准部门:河南省南水北调

2、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办法解释单位: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办法主编单位: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目 录1 总 则12 办法引用的主要文件23 基本规定44 工程项目划分64.1 项目名称64.2 项目划分原则64.3 项目划分程序75 PCCP生产85.1 原材料检验85.2 PCCP制造106 PCCP进场质量要求137 PCCP安装158 PCCP功能性水压试验199 PCCP管道冲洗2010 施工质量评定与法人验收2110.1 一般规定2110.2 合格标准2110.3 优良标准2310.4 法人验收2411 附录25填表基本规定25附录1 河南省南

3、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生产所用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和质量评定表27表1-1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生产用砂料质量评定表27表1-2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生产用粗骨料质量评定表29表1-3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混凝土拌和质量评定表31表1-3.1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评定表33表1-3.2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混凝土试块质量评定表35附录2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生产工艺质量记录表37表2-1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承口钢圈生产工艺记录表37表2-2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插口钢圈生产工艺记录表38表2-3 河南

4、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钢筒生产工艺记录表39表2-4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芯混凝土浇筑生产工艺记录表40表2-5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预应力缠丝生产工艺记录表41表2-6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砂浆保护层生产工艺记录表42表2-7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保护层外防腐生产工艺记录表43表2-8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芯混凝土蒸汽养护工艺记录表44附录3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制造质量验收表45附录4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成品管质量检验表47附录5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生产厂家档案资料目录表48附录6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

5、套工程PCCP进场联合验收检查记录表49附录7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打压记录表50附录8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道工程注水法试验记录表52附录9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53附录10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54附录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55附录12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56附录13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58附录14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施工常用表格59表14-1 岩石边坡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59表14-2 岩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61表14-3 沟槽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63表14-4 垫层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6

6、5表14-5 PCCP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67表14-5.1 PCCP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69表14-5.2 管道外接缝处理工序质量评定表71表14-5.3 管道内接缝处理工序质量评定表73表14-6 沟槽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75表14-7 建筑物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77表14-8 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79表14-8.1 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工序质量评定表81表14-8.2 模板工序质量评定表83表14-8.3 钢筋工序质量评定表85表14-8.4 止水、伸缩缝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88表14-8.5 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90 办法用词说明951 总 则1.0.1 为加强河

7、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道质量管理工作,统一质量检验及评定和验收方法,使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评验分离、完善手段、相互衔接、使用方便”的指导思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0.2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中PCCP管制造安装质量评定及验收。1.0.3 PCCP管道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1.0.4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管道生产厂家(以下简称生产厂家)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1.

8、0.5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检验与评定和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1.0.6 工程质量的管理、检验与评定和验收等工作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办法引用的主要文件2.0.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2.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2.0.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2.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9、288-2003)2.0.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0.8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93)2.0.9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2.0.11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GB/T19685-2005)2.0.12 混凝土输水管试验方法(GB/T15345)2.0.13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试验方法(GB/T16752)2.0.14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2.0.15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748-2005)2.0.16 建筑用砂(GB/T1468

10、4-2011)2.0.17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2.0.1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1)2.0.19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2.0.2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2.0.21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2.0.2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2)2.0.23 混凝土制品用冷拔低碳钢丝(JC/T540-2006)2.0.2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T912-2008)2.0.25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3274

11、-2007)2.0.26 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GB/T11253-2007)2.0.27 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2.0.2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2.0.29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3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31 预应力与自应力混凝土管用橡胶密封圈(JC/T748-2010)2.0.3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2.0.33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2.0.34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12、GB8923-88)2.0.35 防腐蚀涂层涂装技术规范(HG/T4077-2009)2.0.36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X)XK08-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37 混凝土管用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T11837-2009)2.0.3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办建管2002182号)2.0.3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2.0.4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土建工程(JTG F 80/1-2004)2.0.41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北京PCCP管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3-2006)2

13、.0.42 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制造安装质量评定标准(试行)2.0.43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PCCP采购指南(试行)2.0.44 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试行)(豫水质监200914号)2.0.4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建标201160号)3 基本规定3.0.1 PCCP管道生产厂家、管道安装施工单位(以下称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生产及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3.0.2 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设备和人员配备应满足相应要求,其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还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监造监理

14、、生产厂家和施工监理、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室的设置还应满足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3.0.3 PCCP管生产前,生产厂家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及合同要求,编制生产作业指导书,生产作业指导书应经生产厂家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监造监理机构审核。3.0.4 生产厂家应根据本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编制用于控制管道生产质量的检测计划,明确检测内容、方法、标准及数量。对生产PCCP管所需的原材料,生产厂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河南省的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0.5 成品管出厂前,生产厂家质检员应对管道外观、防腐涂层及抗裂性能等进行检测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出厂的成品管,其原材料、配件等检验

15、报告及出厂合格证资料应齐全。出厂合格证中应有管道的生产及出厂日期、管道编号等。3.0.6 成品管、配件及密封橡胶圈到达现场后,应按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3.0.7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3.0.8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及合同要求,对进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等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0.9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序施工质量评定应在该工序所包含的检查检验项目评定合格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完整、有效的基础上进

16、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应在该单元工程所包含的工序评定合格及相应施工实体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3.0.10 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组织质量评定和验收。工程验收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4 工程项目划分 4.1 项目名称4.1.1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配套工程应按设计单元每个分水口门划分为一个工程项目的原则进行项目划分。工程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三级。4.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等项目,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4.2 项目划分原则4.2.1 工

17、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便于施工质量管理和施工资料整理。 4.2.2 单位工程原则上按施工标段进行划分。4.2.3 分部工程应按施工部署或长度进行划分,原则上同类型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4.2.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应按配套工程穿越重要河流的地基开挖、与干线建筑物的地基穿越开挖等划分;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应按配套工程穿越建筑物的钢管安装、重要建筑物的基础和处理等划分。4.2.5 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 依据专业和类别、工程结构、施工

18、部署、施工检查评定或质量考核要求,便于单元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定验收的原则,按层、块、区、段等进行划分。2 沟槽开挖、管道铺设及回填施工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置在结构缝或接口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3 建筑物按类别、部位、工程量大小、施工部署进行单元工程划分。4 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4.3 项目划分程序4.3.1 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应在监督注册后及时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类型,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4.3.2 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

19、内审核确认并书面通知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4.3.3 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确认。5 PCCP生产5.1 原材料检验5.1.1 生产管材所用水泥应采用低碱水泥。当采用活性掺合料作为水泥替代物时,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MPa。使用前,生产厂家应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或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及合同要求。5.1.2 管芯混凝土所用砂(细骨料)宜采用中粗砂,保护层水泥砂浆宜采用细砂。使用前,生产厂家应进行复验,

20、复验结果应符合建筑用砂及合同要求。生产厂家应按月或管道出厂验收批进行砂料质量评定,填写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生产用砂料质量评定表(附录1表1-1)。5.1.3 管芯混凝土所用石子(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的人工碎石或卵石,石子最大粒径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使用前,生产厂家应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及合同要求。生产厂家应按月或管道出厂验收批进行粗骨料质量评定,填写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生产用粗骨料质量评定表(附录1表1-2)。5.1.4 管芯混凝土及保护层水泥砂浆所用外加剂不应对管材或水质产生有害影响。使用前,生产厂家应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混

21、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混凝土外加剂及合同要求。5.1.5 设计要求对砂、石、水泥、外加剂、活性掺合料等材料有碱活性指标控制的,进场时应按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批次分别进行碱含量及碱活性检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中,应提供配合比总碱含量。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5.1.6 成品粉煤灰、磨细矿渣或硅灰等活性掺合料均可作为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替代物,其最大替代量需经试验确定,成品粉煤灰的质量要求应不低于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中II级灰的规定;磨细矿渣或硅灰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5.1.7 生产厂家应对管芯混凝土、保护层水泥砂浆拌合用水及成品管养护用水进行检验

22、,其检验各项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及合同要求。5.1.8 生产厂家应按管道出厂验收批对混凝土拌合质量进行评定,填写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混凝土拌合质量评定表(附录1表1-3)。5.1.9 生产管材所用的钢丝、钢板、承插口异型钢及橡胶密封圈等材料,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使用前,应按照有关标准及合同规定对材料进行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混凝土制品用冷拔低碳钢丝、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冷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预应力与自应力混

23、凝土管用橡胶密封圈及合同要求。5.1.10 防腐材料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检查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承插口防腐材料还应有卫生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无毒检验报告。涂料工艺参数、涂料对基体金属表面处理等级、涂装施工环境及理论涂布率、多组份涂料的混合比,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使用前,应按照有关标准及合同规定对材料进行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5.2 PCCP制造5.2.1 生产厂家应根据产品生产、检验和出厂各环节填写PCCP生产工艺质量记录表。PCCP生产工艺质量记录祥见附录的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承口钢圈生产工艺记录表(见表

24、2-1)、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插口钢圈生产工艺记录表(见表2-2)、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钢筒生产工艺记录表(表2-3)、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芯混凝土浇筑生产工艺记录表(表2-4)、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预应力缠丝生产工艺记录表(表2-5)、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砂浆保护层生产工艺记录表(表2-6)、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保护层外防腐生产工艺记录表(表2-7)、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PCCP管芯混凝土蒸汽养护工艺记录表(表2-8)。5.2.2 承插口钢环、钢筒及配件焊接前,生产厂家应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且焊接及操作均应符合有关规定。5.2.

25、3 承插口钢环加工时,生产厂家应对钢板下料尺寸、焊缝质量、压边成型、钢环几何尺寸逐个进行检验。承插口钢环配合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设计要求。承插口接头钢环工作面的对接焊缝应打磨光滑并与邻近表面取平,焊缝表面不应出裂纹、夹渣、气孔等缺陷。5.2.4 带有承插口钢环的钢筒应逐个进行水压试验以检验钢筒体焊缝的渗漏情况。钢筒在规定的检验压力下至少恒压3 min。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及时检查钢筒所有焊缝并标出所有的渗漏部位,待卸压后对渗漏部位进行人工焊接修补。经修补的钢筒需再次进行水压试验,直至钢筒体的所有焊缝不发生渗漏为止。钢筒端面倾斜度不超过相应标准及设计要求。5.2.5 管芯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保证振

26、捣到位,以确保管芯混凝土的密实度。管芯成型后应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养护。采用蒸汽养护时养护设施内的最高升温速度不应大于22/h;采用自然养护时应覆盖保护材料防止混凝土过度失水,在混凝土充分凝固后应及时进行洒水养护。养护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的规定。5.2.6 埋置式管材脱模时管芯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低于20MPa。管材内壁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光洁。管芯内壁混凝土表面不应出现直径或深度大于5mm的空洞或凹坑以及蜂窝、集中麻面等不密实现象。5.2.7 管芯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缠丝。缠丝应力、螺距、圈数及接头长度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多层缠丝时,每层钢丝表面必须制作水泥砂浆覆盖层,覆盖层

27、厚度、强度等还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5.2.8 水泥砂浆保护层宜采用辊射法施工。保护层强度、致密性、含水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每工作班至少应进行一次保护层水泥砂浆吸水率试验。吸水率试验应符合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的规定。每隔三个月或当水泥砂浆原材料来源发生改变时至少应进行一次保护层水泥砂浆强度试验。水泥砂浆保护层的外表面不得存在任何可见裂缝;覆盖在非应力区域的水泥砂浆保护层外表面的可见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5mm。5.2.9 水泥砂浆保护层采用防腐涂层的,生产厂家应按照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设计要求进行防腐施工及质量检验。5.2.10 阴极保护所用的导电钢带、跨接片与预应力钢丝的接触面(点

28、)应进行除锈,除锈等级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钢带、跨接片应在除锈后4小时内使用,未使用的应进行重新除锈。5.2.11 阴极保护所用钢带与跨接片应采用焊接方式连接。钢带、跨接片安装后,应立即进行电连续性及连接电阻测试。测试方法、标准、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5.2.12 管材承插口钢环的外露部分应采用有效的防腐材料加以保护,以防止钢环发生锈蚀,且防腐材料不得对管内水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5.2.13 成品管应进行抗裂性能检验。检验标准、方法应符合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混凝土输水管试验方法及合同要求。5.2.14 成品管内表面出现的环向裂缝或螺旋状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5mm(浮浆裂缝除外);

29、距管子插口端300 mm范围内出现的环向裂缝宽度不应大于1.5 mm;内表面沿管子纵轴线的平行线成15度夹角范围内不允许存在裂缝长度大于150 mm的纵向可见裂缝。5.2.15 成品管外保护层不应出现任何空鼓、分层及剥落现象。管材基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及合同文件要求。5.2.16 生产厂家应对同类别、同规格、同工艺生产的成品管按每200根宜作为一批向监造单位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项目、数量应符合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的要求。5.2.17 配件所用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及制造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合同规定,其检验结果及成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5.2.18 管道及配件出厂时,应对本批次出厂的产品

30、进行验收。验收时,生产厂家应提交有关产品制作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和PCCP制造质量验收表(见附录3)、PCCP成品管质量检验表(见附录4)、生产厂家档案资料目录(见附录5)等相关资料。经生产厂家自评,监造工程师复核,达到合格标准的,产品才能出厂。 6 PCCP进场质量要求6.0.1 到达现场的PCCP管应有完整的出厂验收资料,并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凡管子代号、公称内径、有效长度、工作压力、覆土深度、顺序和生产编号等标记不清的管子不应使用。6.0.2 在管子运至施工现场时,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制造厂家等单位共同对管子进行以下质量检查,并做好PCCP进场联合验收

31、检查记录表(见附录6)。1 管径、长度、制管日期、工压等级和允许覆土深度及合格的标记,并与出厂证明书逐项核对。2 管子表面质量,包括有无裂缝、空鼓、气泡、剥落、浮渣、露筋、碰损,端面倾斜度,承插口椭圆度,承插口金属面防腐,管身外防腐是否符合要求。出现以下情况不应使用:1) 管子内壁混凝土表面不平整光洁。表面出现直径或深度大于5mm空洞或凹坑以及浮渣、露石、严重的浮浆层和蜂窝、集中麻面等缺陷。2) 管子承插口端部管芯混凝土出现缺料、掉角、空洞等瑕疵。3) 管子外保护层出现空鼓、裂缝、分层及剥落现象。4) 管内表面出现的环向裂缝或螺旋裂缝宽度大于0.5mm,距管道插口端300mm以内出现的环向裂缝

32、宽度大于1.5mm;管内表面沿管子纵轴线的平行线成15夹角范围内存在裂缝长度大于150 mm的纵向可见裂缝。5) 管子承插口椭圆度超过12.7mm或大于0.5%。6) 管子端面倾斜度超过6mm(管子公称内径4001200mm)或超过mm(管子公称内径14003000mm)。6.0.3 PCCP管子在装卸过程中应始终坚持轻装轻放的原则,严禁溜放或用推土机、叉车等直接碰撞和推拉管道,不应抛、摔、滚、拖、埋压。在运输过程和现场停放时,对管道的承插口应予妥善保护,以防损坏。7 PCCP安装7.0.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和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组织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查勘,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及专项施工方

33、案,并报监理机构审批后执行。7.0.2 冬季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沟槽防冻保温措施、管道接口安装工作面保温措施、橡胶圈防止受冻变硬的措施、接头压力试验方案、管子接口水泥砂浆掺用防冻剂要求、管沟回填时保证回填土质量的措施等,并报监理机构审批后执行。7.0.3 沟槽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当对线路进行复核性测量,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控制测量完成后,按规定进行管线测量放线并报验。7.0.4 沟槽需进行支护与降水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支护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涉及高边坡、深基坑时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

34、进行论证、审查。对地下水位高于管沟开挖底高程的管线段,必须采取排降水措施。7.0.5 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应进行量测监控,监测项目、检测控制值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基坑侧壁安全等级进行确定。7.0.6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管沟开挖,保证边坡稳定,干场作业,基底无扰动。槽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在管沟施工中如遇沟底局部超挖,应使用与垫层相同的材料进行回填,并夯实到规定的垫层密实度;如遇淤泥、流沙等异常软弱土壤或沉陷性土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在管沟施工中要重视地面水的侵入,特别在雨季和汛期,必须有防止雨水侵入的措施和雨水排除的措施。对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并由监理单

35、位组织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勘测、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处理方案。需进行地质补充勘察的,还应按设计要求进行。7.0.7 验槽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管道垫层铺设施工,管道基础垫层的材质和形式应按设计要求。管道垫层所用原材料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其性能指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7.0.8 管子吊装时应采用双点兜身吊或使用专用的起吊工具,严禁穿心吊,起吊索具应用柔性材料包裹,不允许钢丝绳直接接触管子外防腐保护层,避免碰损管子。7.0.9 施工中管底与垫层接触两侧的腋角应依照设计要求填实,确保填料与管底紧密接触。插捣压实时,管道两侧的回填应对称进行,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7.0.10 管道安装

36、中,不得影响基槽边坡的稳定,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安装的每节管材的轴线及高程应逐节调整正确,并进行复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7.0.11 管子接头用的橡胶密封圈运至施工现场时应进行交接验收,供应商应提供橡胶密封圈满足设计要求的质量合格报告及对饮用水无害的证明书。密封圈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橡胶密封圈进行逐一检查,橡胶密封圈的形状为“”形,表面不能有气孔、裂缝、重皮、平面扭曲、破损、肉眼可见的杂质及有碍使用和影响密封效果的缺陷。橡胶圈整体应颜色均匀,符合设计要求。7.0.12 管子对接安装前,必须逐根清理管材的承口内侧、插口外部凹槽及橡胶密封圈,用植

37、物类润滑剂对承口工作面进行涂刷润滑。封闭管材间隙用的橡胶密封圈采用圆形截面的实心胶圈,橡胶密封圈的尺寸和体积应与承插口钢环的胶槽尺寸和配合间隙相匹配。管道接口间隙处应采用填充材料进行填充,其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7.0.13 管道安装后,应随时清除管道内的杂物,暂时停止安装的,两端应临时封堵,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设置管道位置标志。7.0.14 填充材料的选用及施工,除应满足本办法外,还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7.0.15 填充材料施工时,基底必须严格进行表面清洁处理。对蜂窝、麻面、起沙、空鼓、裂缝等缺陷,必须用磨光机、钢刷等工具将其打磨平整并露出牢固的结构层。管子接头承插口钢环及

38、阴极保护预留钢片处的金属保护漆不得被破坏。7.0.16 管道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接头打压试验,检验接头密封性。每个安装接头均应按照设计要求分三次进行压力试验,达到要求后及时封堵打压孔。接头压力试验应使用经过检定的专用加压泵,闭水时应能够保证水压的稳定。7.0.17 管材及其附件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沟槽的回填,回填应符合设计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不允许将已安装完成的管道长期外露不回填。7.0.18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管道两侧的回填土保持均衡回填上升,不得直接回填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

39、不准集中推入。7.0.19 管道回填作业每层土的压实遍数,按功能分区的压实度要求、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应经现场试验确定,回填密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8 PCCP功能性水压试验8.0.1 管道功能性水压试验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及合同要求编制试验方案并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水压试验采用的设备、仪表规格及其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记录(见附录8)。8.0.2 管道功能性水压试验合格的判定依据分为允许压力降值和允许渗水量值,按规范及设计要求确定。8.0.3 管道功能性水压试验采用允许渗水量作为最终合格判定依据时,实测渗水量应满足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 8.0.

40、4 管道功能性水压试验进行实际渗水量测定时,宜采用注水法进行。8.0.5 管道功能性水压试验长度应符合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8.0.6 管道功能性水压试验前,应做好水源的引接、排水的疏导等方案,试验用水的水质应满足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试验完成后,排出的水应及时排放至规定地点,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冬季进行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8.0.7 pccp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9 PCCP管道冲洗9.0.1 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应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完成管道冲洗。9.0.2 给水管道冲洗准备工作应

41、符合下列规定:1 用于冲洗管道的清洁水源已经确定;2 排水管道已安装完毕,并保证畅通、安全;3 冲洗管段末端已设置方便、安全的取样口;4 照明和维护等设施已经落实。9.0.3 通水前进行冲洗,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允许通水投入运行。管道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1 给水管道严禁取用污染水源进行水压试验、冲洗,施工管段处于距污染水水域较近时,必须严格控制污染水进入管道;如不慎污染管道,应由水质检测部门对管道污染水进行化验,并按要求在管道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消毒。2 施工单位应编制管道冲洗实施方案。3 施工单位应在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管理单位的配合下进行冲洗。4 冲洗时,应避开用水高峰,冲

42、洗流速不小于1.0m/s,连续冲洗。5 管道第一次冲洗应连续冲洗,用至出水口处浊度、色度与入水口处冲洗水浊度、色度相同为止。6 冲洗排出的水,应排放至规定地点,不得影响周围环境。10 施工质量评定与法人验收10.1 一般规定10.1.1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应报监理单位复核,由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10.1.2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见附录8),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43、10.1.3 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9。10.1.4 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10。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见附录11。10.1.5 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

44、程建设管理局认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12。10.2 合格标准10.2.1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1 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3 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4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10.2.2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本办法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

45、定重新确定:1 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2 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3 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省辖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10.2.3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1 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

46、理,并经检验合格;2 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10.2.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 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3 工程质量检测合格;4 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5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10.2.5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1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 工程档案资料基本齐全。10.3 优良标准10.3.1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应按照本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执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时,可评为优良等级。10.3.2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1 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隐蔽单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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