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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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条例一、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本条例。2、本条例适用于公司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活动,是公司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标准,也是对公司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二、基本规定1、法人代表是公司工程勘察、设计成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2、勘察设计机构的质量管理职责主要包含下列内容:按法人代表的要求,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报批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的情况,负责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规定的编制、修订、报批、监督贯彻

2、实施工作;负责抽查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4)负责搜集、分析质量信息并管理质量记录;3、公司设立总工程师、审定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岗位。公司法人代表、总工程师、审定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必须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负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岗位不得合并也不得是同一人员。4、测量员、描述员(记录员)必需由本公司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总工程师、审定人的职称应是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及以上)、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应是工程师(及以上)。审核人、审定人的职称应是本专

3、业(指勘察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的人员(执业注册人员的职称不作要求)。5、总工程师的技术质量管理职责包含下列内容:负责技术质量工作并对成品的技术质量负全责;主持审查和审定重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技术业务培训的指导工作;(4)针对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法人代表提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6、审定人的技术质量职责应包含下列内容:对所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成品质量负审定责任;审定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纲要并应到现场指导、检查;对所审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结论和建议、方案的

4、安全性、正确性、合理性负责。7、审核人的技术质量职责应包含下列内容:对所完成的工程勘察项目的成品质量负审核责任;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参数分析)正确性和完整性负校对检查责任;审核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纲要,对重大的或复杂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深入现场指导和检查;(4)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所提供的方案的安全性、正确性、合理性负责。8、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质量职责应包含下列内容:(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所承担的工程勘察项目负主要的质量责任;认真研究和分析工程勘察项目的技术要求,收集相关资料,认真做好现场踏勘工作,编制勘察纲要;认真完成现场技术交底,

5、负责勘察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监控,对原始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通过综合分析原始资料,提供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参数,提出安全、经济、合理的方案与建议,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9、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的签名,应按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应是本人亲自签名,不得有代签字或使用扫描件等嫌疑。三、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1、岩土工程勘察前期工作至少保持下列记录:1)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等;2)勘察纲要;3)勘察纲要技术交底记录。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工作至少保持的记录:1)工程地质测绘:包括编制工程地质测绘纲要,工程地质测绘现场记录;2)勘探点定位和高程:包括测量

6、定点和高程的要求以及现场测量记录;3)勘探及取样要求:包括: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必须按照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的要求进行勘探及取样;按规定对钻探孔量测地下水位;现场的原始记录应真实、准确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或重色覆盖。如需改错,应把错字画去,在旁边标注正确的字。原始记录必须有记录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对现场勘察过程中的试样、半成品、成品必须按规定进行醒目标识、贮存和搬运。4)至少保持下列记录:工程地质测绘、钻孔定位和高程测量记录;勘探记录;原位测试记录;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更改审批记录;岩土工程勘察工序质量评价记录。3、原位测试工作至少保持的质量记录:1)按岩土工

7、程勘察纲要实施测试;2)对需进行载荷试验、现场剪切试验、岩体原位变形测试、抽水、注水和压水试验等,应由试验负责人拟定试验纲要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核;3)按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或试验纲要的要求进行测试仪器设备的准备和检查;4)按规程、规定的要求做好试验记录、校对和检查工作;5)至少保持下列记录:工程项目需要编制的试验纲要;试验成果报告和试验原始记录。4、室内土工试验工作至少保持的记录:1)核对试验样品的数量、编号,检查样品质量,对不合格样品按规定进行处置;2)检查试验的仪器设备,定期做好检测工作和记录;3)严格按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试验并真实地做好试验记录;4)试验原始数据的记录、校核、更改应符合

8、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5)按需要提供相应试验成果图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土工试验成果报告;岩石试验成果报告;水土试验成果报告;5、岩土工程勘察内业工作至少保持的记录:1)整理、分析原始资料相关的计算记录;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稿);3)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核、审定记录;6、岩土工程勘察后期服务至少保持的记录:1)参加工程设计方案的讨论(图纸汇审);2)参加基槽检验或验桩并记录;3)施工过程中的专项服务和记录;4)基础验收意见记录顾客意见记录。四、岩土工程设计与治理的基本要求1、岩土工程设计的前期工作至少保持的记录:1)编制投标文件,投标,签约,承接项目;2)编写、审核岩土工程项目设计策划

9、书,应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根据工程特点确定设计阶段、设计进度安排、接口管理等;3)至少保持下列记录:招标文件(委托任务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岩土工程设计策划书。2、岩土工程设计的内业工作至少保持的记录:1)确定设计输入的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功能要求,顾客提供的相关文件,使用的规范、规程及相关设计软件、有关岩土设计参数、设计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必要的审核、审定;2)确定设计输出的内容,应包括:编写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岩土工程设计计算书、绘制图表,设计文件的审核和审定,必要的设计验证程序;3)至少保持下列记录:岩土工程设计输入记录;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岩土工程设计审核、审定记录;

10、岩土工程设计计算记录。3、岩土工程设计的现场及后期服务工作至少保持的记录:1)项目负责人检查施工现场实施情况;2)项目负责人根据现场条件的改变进行设计变更和岩土工程设计变更文件;3)设计的变更和按原审批程序审批的设计变更审批记录;4、岩土工程治理应包括下列内容:1)目的;2)适用范围;3)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4)工作程序,应包括:按设计文件的要求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物资采购;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施工作业;施工过程监测仪器、设备的控制;施工质量检验与试验;成品的验收与交付;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5)至少保持下列记录:往来文件;岩土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材料采购计划单;材料进货检验记录;

11、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现场施工记录;检验与监测记录。5、水文地质勘察的基本要求1)水文地质勘察过程至少保持的记录:前期工作应包括:签约,现场踏勘、收集已有资料,编写、审核水文地质勘察方案设计书,物资采购,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等;现场工作应包括:水文地质测绘,勘探点定位及钻探工作,水文地质勘察的相关试验及水质取样分析等;内业工作应包括:整理分析原始资料,编制相应的图表,编制、审核、审定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等;2)水文地质勘察至少保持下列记录:外来文件;水文地质勘察方案设计书;外业施工技术要求交底记录;水文地质勘察方案更改审批记录;现场勘探原始记录;抽水、注水、压水试验记录;内业

12、计算及图表;(8)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原稿);(9)水文地质勘察成品的审核、审定记录;成品验收及交付记录;(H)后期服务记录。6、工程测量的基本要求1)工作内容包括:签约,编写工程测量纲要,测量过程策划(接受项目及前期准备、现场踏勘及核实项目要求、工程测量项目书及工程测量纲要的编制和审核、工程测量项目书的下达和技术交底、测量仪器的常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现场测量作业、内业计算和测量报告的编制及审核、成品交付和后期服务);2)不合格测量数据的评价和处置。3)工程测量至少保持下列记录:工程测量项目委托书;工程测量纲要;收集测量控制点成果的记录;仪器检查(检验)记录;原始观测记录;内业计算书及图表;测量成品检查、审核、审定记录。五、分包管理1、分包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工程勘察项目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2、工程勘察企业宜按下列内容综合考虑选择专业分包方和劳务分包方:单位营业执照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人员执业资格及能力;设备能力;质量保证能力。3、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应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对分包方的工作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并按合同或协议的要求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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