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蚕丝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专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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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蚕丝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专项)1抽样方法在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取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2床,其中1床作为检验样品,1床作为备用样品。随机数抽样,随机数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2检验依据表1蚕丝被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判定依据检验方法1甲醛含量GB18401-2010GB/T2912.1-20092PH值GB18401-2010GB/T7573-2009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GB18401-2010GB/T1

2、7592-2011GB/T23344-20094耐水色牢度会GB18401-2010相应产品标准GB/T5713-20135耐酸汗渍色牢度GB18401-2010相应产品标准GB/T3922-20136耐碱汗渍色牢度GB18401-2010相应产品标准GB/T3922-20137耐干摩擦色牢度GB18401-2010相应产品标准GB/T3920-20088纤维含量GB/T29862-2013GB/T2910.1-24-2009GB/T2910.101-2009GB/T16988-2013GB/T32198-2015FZ/T01026-2017FZ/T01095-2002FZ/T01101-20

3、08FZ/T01103-2009FZ/T01112-2012FZ/T01131-2016FZ/T01132-2016FZ/T30003-2009FZ/T40005-20099填充物;品质相应产品标准GB/T24252-2019GB/T24252-2009丝绵长度相应产品标准GB/T24252-2019GB/T24252-2009含油率相应产品标准GB/T24252-2019GB/T24252-2009FZ/T40006-2018回潮率相应产品标准GB/T9995-1997质量偏差率相应产品标准GB/T24252-2019GB/T24252-2009含杂率相应产品标准GB/T24252-2019

4、GB/T24252-2009荧光增白剂相应产品标准GB/T24252-2019GB/T24252-2009FZ/T01137-201610絮用纤维原料要求GB18383-2007GB18383-20075.1、5.2.15.2.4备注:A、纺织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检测采用GC/MS定性,出现阳性结果时用HPLC/DAD进一步确认和定量;白色产品不检测;仅考核以桑蚕丝绵、柞蚕丝绵为主要原料的填充物。B、当样品形状、大小、重量等不能满足某个检测项目的样品需求时,该项目不予考核。C、当样品明示产品标准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标准中未要求的检验项目不予考核。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

5、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3.1.1基础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志3.1.2相应产品标准GB/T24252-2019蚕丝被GB/T24252-2009蚕丝被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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