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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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西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L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L3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1.5 工作目标2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1组织指挥体系22 .2抢险救灾队伍体系43 .3职责分工44 .4防汛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及责任单位93、预防和预警机制113.1预防预警信息H3.1.1气象水文信息113.1.2工程信息及其报告制度113.L3洪涝灾情信息123.L4旱情信息123.2预防预警行动12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23.2.2河流洪水预警133.2.3渍涝灾害预警133.2.4干旱灾害预警143.2.5供水危机预警143.3预警支持系统143.3.2抗旱

2、预案143.3.3其他各类预案153.4预警级别及发布153.4.1洪水预警级别153.4.2干旱预警级别163.4.3预警发布174、应急响应18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184.2I级应急响应194.3II级应急响应204.4In级应急响应214.5IV级应急响应21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224.7信息报送和处理234.8指挥和调度244. 9抢险救灾24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24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254.12 信息发布264.13 应急结束265、应急保障265.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265.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275.3培训和演习316、善后工作316.1救灾3

3、16.3水毁工程修复316.4灾后重建32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327、预案管理与更新328、奖励与责任追究329、附则329.1 名词术语定义329.2 预案解释部门359.3 预案实施时间35L总则Ll编制目的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铁西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L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4、急预案、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铁西区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L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铁西区杨柳河、运粮河等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城市内涝、护坡墙倒塌、建筑施工工地险情、房屋损毁、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L4工作原则9.3.1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安全第一,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9.3.2 在铁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

5、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L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农业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消防官兵以及民兵预备役承担抗洪抢险的攻坚任务。L4.6抗旱用水以铁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先决条件,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和生态环境,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需求。1.4.

6、7认真分析水旱灾害的发展和防汛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1.4.8严肃防洪抢险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各类工程度汛方案。1.5工作目标有效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铁西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区的防汛抗旱及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本行业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1.1 铁西区防汛抗旱指挥

7、部组织机构铁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组成。区长担任总指挥,各位副区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人武部部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区政府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人武部、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统计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安铁西分局、生态环境铁西分局、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区交通管理铁西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万家房产置业有

8、限公司、燃气铁西经营公司、自来水铁西公司、供电铁西分局、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分公司、联通铁西分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区住建局副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专业支撑组,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区应急局主要领导兼任,专业支撑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兼任。2.1. 2专家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由相关部门熟悉防汛抗旱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队伍,根据汛情、旱情形势及气象、水文预报和工程状况,评估防

9、洪抗旱能力、制定调度方案和重大应急抢护方案及逃险转移方案等,为指挥部组织防汛抢险、救灾、抗旱减灾行动提供建议和决策咨询。2.1.3区住建局组建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城区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2. 1.4街道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在区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2.2 抢险救灾队伍体系建立四支抢险救灾队伍2. 2.1第一梯队由住建局和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组成80人抢险队伍。第二梯队由武装部组成的120人抢险队伍。第三梯队由公安分局50名辅警和区消防救援大队30名指战员组成的80人抢险队伍。第四

10、梯队由综合执法局40人组成的抢险队伍(含综合执法中心)。2.3 职责分工铁西区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铁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2.3.1铁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的法律、法规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宣布汛期期限,确定防汛紧急状态时限和范围;组织制订全区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掌握全区汛情、旱情、灾情;根据汛情、旱情需要,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汛情、旱情公报;督促检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部署和组织汛前检查,并督促整改影响安全度汛的有

11、关问题;组织调配全区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2.3.2铁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预案;组织全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检查防汛准备工作;负责防汛资金、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抢险科学技术;指导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及时掌握汛期气象形势和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有关信息,为指挥部领导当好参谋,并根据需要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汛情旱情公报;负责统计上报洪涝灾情。2.3.3铁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

12、位职责抓好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大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防洪法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防汛抗旱工作取得胜利。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好暴雨、台风、地灾等紧急预警信息的发布。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相关部门防汛分工及值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区政府办:负责配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区应急局:负责临时作战指挥部工作及通信保障工作信息传送,抢险调度工作;

13、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受灾地区的救助安置工作;组织核查并上报灾情(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安排紧急转移灾民的生活,并落实帐篷及物资储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调集交通运输工具运送各支抢险队伍抢险救灾人员;组织搬运救灾工具。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储藏企业的管理及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电、塔吊等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做好农业旱情、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本系统的抗灾、救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粮食的落实和管理;负责农机的筹集和调用。要做好对区域内河流的清淤工作,降低汛期洪水外延风险。负责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

14、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防汛预案;组织全区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检查防汛准备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清除河道行洪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负责防汛资金、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指导防汛抢险队伍建设与管理;及时掌握汛期气象形势和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有关信息,为指挥部领导当好参谋,并根据需要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汛情信息;负责统计上报洪涝灾情。区水利局: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程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组织全区汛情与旱情的监测、预报;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区人武部:负责组建民兵和预备役抗洪抢险队,并组织培训演练。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参加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

15、工作,负责抗洪抢险队伍的现场指挥与管理。组织百人抢险队伍随时待命,随时听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配。区住建局:负责编制铁西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负责铁西城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行业防汛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管理,做好在建工程汛期的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建筑企业制定落实各项汛期安全施工方案;负责城区枯死病死树木排查及处理,以防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负责排查公园内湖水调度和泥石流的安全隐患,并制订整改措施;负责燃气、供电、供水、排水、房产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区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投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组做好灾后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

16、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发生期间的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区卫健局:做好抗灾救灾及灾民的救护工作,灾后做好疾病防治及防疫、饮用水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各级学校的汛期安全工作。为转移避险人员提供避险场地,并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雨情变化适时关闭幼儿园。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负责全区门市牌匾、外设广告牌的隐患排查,防止因强降雨和大风导致牌匾或广告牌坠落伤及行人;做好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的人员转移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做好本区受灾损失和受灾人口的统计工作。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增加相关救灾物资的应急生产;

17、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工业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收集、整理和统计全区工业企业受灾信息;协调区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通讯准备。区文旅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文化经营单位、旅游景区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企业的防汛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部署和组织汛前检查,并督促整改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调配园区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配合区应急局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并制定危险化学品转移方案。公安铁西分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防汛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期间的社会治

18、安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和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工作,确保运送防汛抗旱抢险人员、物资车辆优先通行。生态环境铁西分局:负责避免因汛情而引起的环境污染。负责指导、协助、督促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中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自然资源第二分局:负责启动铁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交通管理铁西大队:负责汛期交通秩序,保障防汛指挥、抢险、救援车辆安全快速通行。对地势较低产生积水的危险路段实施交通戒严。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援工作。组建两支应急分队随时听从防

19、汛指挥部调配。万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和协调各房屋产权单位做好受损房屋及挡墙等相关设施修缮工作。燃气铁西经营公司:负责汛期燃气管道安全,出现问题的地区及时修复。自来水铁西公司:负责自来水管线的修复,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供电铁西分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给,人员保障,抗灾期间做好全区的安全供电,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和抢修受灾害损坏的电力设施。排水事业总公司铁西管修公司:负责汛期内积水地区的排水与排水管线修复工作,在汛期前要提前疏通好排水管道。联通铁西分公司:负责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和抢修,确保汛期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预报、预警信息,并做好紧急防汛期应急通讯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辖

20、区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内隐患点排查,居民转移工作,并成立临时指挥部,定期上报辖区内汛期旱情情况,并制定居民转移方案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其他有关部门应根据防汛抢险及抗旱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及抗旱任务。2.4防汛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及责任单位2.4.1 防汛重点时间段每年汛期为6月1日至9月20日,防汛重点时段为7月15日至8月15日,各防汛成员单位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时刻准备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2.4.2 区域内河流及农村的防汛工作要做好对区域内河流的清淤工作,降低汛期洪水外延风险,并做好对各涉农村庄的防汛工作,保证该地区居(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责

21、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2.4.3 护坡挡土墙周边的防汛排险工作居民区落差较大的已严重破损的挡土墙,要积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住建局维修,并密切注视汛情和可能发生的险情,确保安全渡汛。责任单位:住建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2.4.4 永发街道办事处高风险区域的防汛工作笔管堡村南,双龙山公墓正门北,杨柳河上有一漫水桥。此桥地势较低,每到汛期水量特大时,小桥就会被河水淹没,如不重点防护就会造成过往车辆及行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要对此处设立醒目标示牌匾,警示过往车辆及行人,以免发生事故。笔管堡大坝裂隙2013年经抢修后,还有5处裂隙没有修复。笔管堡村要加强巡视该段堤坝,准备相应防汛物质。责任

22、单位:永发街道办事处2.4.5 区内公园的防汛工作永乐公园辖区内有一个湖,汛期加强值班值宿,将湖水水位控制在溢洪井以下,超出标准水位立即泄洪。一旦发生湖水外泄,应立即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寻求支援。遇大水无法抗衡时,应根据上级指示采取相应措施。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4.6 各学校、幼儿园的防汛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挡土墙和学校围墙进行排查,并及时修复,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确保安全渡汛。责任单位:教育局2.4.7 施工工地的防汛工作对区内的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深基坑、边坡、围挡、塔吊等设施,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安全渡汛。责任单位:住建局、

23、应急管理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2.4.8 涉及危险品的安全防护工作排查区内有无存放危险品的企业及有无危险品仓库,对发现的违规存放危险品等问题提前处理,排除险情,确保发生灾情时,无由危险品造成的二次灾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2.4.9 涉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2.4.10 井具的安全隐患排险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井具加强排查,对丢失破损的井具要设置警戒线等警戒标志,对本辖区内所有的井具安排专人负责,并联系相关产权单位予以修复,确保汛期内没有因为井具破损、缺失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2.4. 1

24、1驻区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工作驻区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工作,要实行属地化管理,所在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内单位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m级(较重)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 1.1气象水文信息市气象局、市水文局提供相关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旱灾害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准备。3.1. 2工程信息及其报告制度

25、(1)堤防工程信息a.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并将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门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生洪水时,应在每日8时前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1次;发生较大洪水时,每日应报告2-3次;发生重大洪水时,应每隔2小时报告1次;发生特大洪水时,应每隔1小时报告1次。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立即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由于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可能受灾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

26、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2)拦河闸坝工程信息拦河闸坝管理部门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水情和水流形态、工程状态变化的监测。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应立即组织抢险并将有关情况报区防汛指挥机构。拦河闸坝管理部门要于泄水前48小时按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泄水;泄水前24小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下游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并以各种有效方式对危险区域发出警告。3. 1.3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农作物、受灾人口以及群众生命财产、重要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

27、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区民政局,通过民政报灾系统逐级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初步情况汇总后2小时内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及时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上报核实后的灾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1 .4旱情信息(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受灾农作物、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雨水情变化、

28、事发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墙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3.2 预防预警行动3. 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防总

29、颁布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防汛物资。(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其他行业也要组织对本行业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检查。(8)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

30、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拆除。3. 2.2河流洪水预警(1)当河流即将出现洪水时,区水利局应沟通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3.2.3渍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3. 2.4干旱灾害预警(1)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应针对

31、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2)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3.2.5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3.3预警支持系统3.3.1防御洪水方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

32、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和修订河道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具有权威性,须严格执行。3.3.2抗旱预案(1)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编制抗旱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2)各类抗旱预案由区政府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具有权威性,须严格执行。3. 3.3其他各类预案(1)其他各类预案包括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城市抗旱预案、农田排涝预案、地质灾害防御预案、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负责编制相应的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防

33、汛抗旱预案,具有权威性,须严格执行。4. 4预警级别及发布5. 4.1洪水预警级别洪水预警级别按照洪水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4个级别,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1)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I级预警:杨柳河可能发生特大洪水;运粮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城区内预报将降特大暴雨;可能发生造成群体性伤亡的洪水灾害。(2)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H级预警:杨柳河可能发生大洪水;运粮河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城区内预报将

34、降大暴雨;可能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洪水灾害。(3)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HI级预警:运粮河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全区发生严重内涝灾害;城区内已降暴雨还将持续,可能发生造成较重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洪水灾害。(4)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IV级预警:杨柳河可能发生一般洪水;运粮河堤防出现严重险情;城区内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影响的洪水灾害。3.4.2干旱预警级别干旱预警等级主要参考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旱情评定指标进行确定,综合考虑区域干旱缺水情况

35、,将干旱灾害预警级别划分为I级(特大干旱)、级(严重干旱)、I级(中度干旱)、IV级(轻度干旱)4个级别,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1)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I级预警:全区3-5月,9-11月连续超过7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者6-8月连续超过5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全区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65%,特大干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0%;全区农村人口因旱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等于30%;全区城市干旱缺水率大于等于30%o(2)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II级预警:全区3-5月,9-11月连续超过50

36、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者6-8月连续超过3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全区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特大干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20%;全区农村人口因旱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等于20%;全区城市干旱缺水率大于等于20%o(3)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In级预警:全区3-5月、9-11月连续超过3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者6-8月连续超过2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全区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40%;全区农村人口因旱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等于15%o(4)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IV级预警:全区3-5月、9-11月连续超过15天

37、以上无有效降雨,或者6-8月连续超过1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全区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20%;全区农村人口因旱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等于10%o3. 4.3预警发布(1)预警发布单位。洪水、干旱预警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2)预警启动条件。当汛情或旱情发展达到低一级预警指标上限或接近高一级预警指标下限并呈持续发展趋势时,要适时启动高一级别洪水或干旱预警。洪水或干旱预警启动一般从低到高逐级启动,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启动更高级别洪水或干旱预警。预警发布内容。向社会公开通报洪水或干旱发生时间、地点、程度、范围、影响人口、救灾工作要求和措施等。(4)预警发布方式。除行政渠道外,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

38、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发布。(5)预警发布范围。I级、级、m级、IV级预警根据汛情或旱情实际发展情况向全区发布或只向受灾地区发布。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 1.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汛情、旱情、灾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并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4. 1.2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与洪涝干旱预警级别相对应,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调整。4. 1.3进入汛期和紧急抗旱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相关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

39、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4. 1.4铁西辖区内河流及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可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4. L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抗洪救灾、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4.1. 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要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4

40、.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4.2I级应急响应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I级响应:(1)发生I级洪水预警;(2)发生I级干旱预警;4.2.2I级响应行动(1)当洪水或干旱I级预警发布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主要领导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必要时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听取汇报并作部署。(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或抗旱期。紧急

41、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职能组主要领导到指挥部集中办公。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工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指挥调度工作,并在2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传组安排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旱情,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信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3)包保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做好指挥调度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

42、关单位要将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4.3 级应急响应4. 3.1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级应急响应:(1)发生H级洪水预警;(2)发生级干旱预警;5. 3.2II级应急响应行动(1)当洪水或干旱II级预警发布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主要领导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启动级应急响应,并将情况向市委进行汇报。(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职能组主要领导到

43、指挥部集中办公。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工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指挥调度工作,并在6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传组安排新闻媒体适时发布汛情、旱情,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信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3)包保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做好指挥调度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将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4.4 m级应急响应4.4.1

44、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m级应急响应:(1)发生In级洪水预警;(2)发生III级干旱预警;4. 4.2In级应急响应行动(1)当洪水或干旱HI级预警发布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作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根据需要适时启动HI级应急响应。(2)洪水III级应急响应时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导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职能组分管领导到指挥部集中办公。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工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指挥调度工

45、作,并根据险情、灾情情况需要及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传组安排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汛情、旱情,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信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3)包保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做好指挥调度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将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4.5 IV级应急响应4.6 .1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

46、IV级应急响应:(1)发生IV级洪水预警;发生IV级干旱预警;4. 5.2IV级应急响应行动(1)当洪水或干旱IV级预警发布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会商,根据需要适时启动IV级应急响应。(2)当洪水或干旱IV级预警发布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作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旱情的监视,做好对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根据险情需要派专家组赴现场技术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传组根据需要安排新闻媒体发布汛情、

47、旱情,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信息。(3)各街道办事处、村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立即上岗至U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做好指挥调度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将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6.1河流洪水(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事发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2)当河流洪水位持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道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抗洪抢险顺利实施。4.6.2供水危机(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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