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祥金种子天天盈”净值型人民币理财第1期产品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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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祥金种子天天盈”净值型人民币理财第1期产品说明书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选择长沙农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一、重要须知1、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理财产品协议书投资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2、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发售。3、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4、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资金投资方向、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请投资者独立、自主、谨

2、慎做出投资决策,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长沙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咨询方式含柜面、电话等)。5、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长沙农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6、本理财产品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7、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8、由于投资资信息登记需要,投资者在与本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时,本行仅获取投资者授

3、权的金融信息,包括身份证件信息、账户信息等,同时本行将严格保护投资者相关金融信息,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投资者信息泄露和滥用,但为理财产品登记需要,向登记部门或监管机构提供客户相关信息除外。9、在购买理财产品后,请投资者及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10、长沙农商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长沙农商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长沙农商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本行网站C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Ik本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

4、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详见“理财产品基本要素”中“理财登记系统编码”栏,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cn)”查询该产品信息。二、理财产品基本要素产品名称长沙农商银行“福祥金种子天天盈”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第1期产品代码19001理财登记系统编码Cll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cn)”查询产品信息。理财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开放式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销售对象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内部风险评级根据长沙农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属于低风险口、中低风险0、中等风险口、中高风险口、高风险适合投资者1、本产品适合以下风险承受能力登记的个人投资资:保守型

5、口、稳健型因、平衡型回、成长型回、进取型回;2、机构投资者。认购起点认购起点金额为1万元,以1元的整数倍递增(详见第三条第(二)款)发行规模本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认购期2019年9月5日9:00至2019年9月19日17:00产品成立日2019年9月20日产品成立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长沙农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缩短或延长募集期并提前或推迟成立,产品提前或推迟成立时长沙农商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通过长沙农商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披露。产品最终成立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投资封闭期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20日,投资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该封闭期内

6、,本理财产品可能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类资产,且该投资方向范围及比例符合本理财产品规定的投资方向范围及比例。)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封闭期结束后的每个工作日为申购和赎回开放日,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5:00。申购/赎回确认日开放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在申购/赎回申请日(T日)后的第一个开放日(T+1日)进行申购/赎回确认;非开放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等同在下一开放时间内的申购/赎回申请。申购确认日即为理财收益计算起始日,赎回申请日即为理财收益计算终止日。申购份额计算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申请日产品净值,申购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详见第三条第(三)款)赎回金额计算赎回金额

7、二赎回份额X赎回申请日产品净值,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详见第三条第(四)款)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金额为1万元,以1元整数倍追加。单笔赎回最低份额0.1万份。如申请部分赎回,当留存份额低于0.1万份时,投资者应当全部赎回。长沙农商银行保留调整单笔赎回最低份额权利,如后续对该最低赎回份额进行调整,长沙农商银行将在规定时间内于官网进行公告,并承诺该调整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赎回到账时间长沙农商银行在产品赎回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的赎回资金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品净值每份产品认购期间初始单位净值为1,产品成立后本行在每个

8、工作日(T日)计算产品净值,并于该工作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通过长沙农商银行网站公布产品净值(如遇节假日,则进行顺延)。产品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6位(四舍五入)O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提前终止,若本行行使提前终止权,该产品实际到期日则为提前终止日。(详见第三条第(六)款)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国务院公布为准)以外的中国的银行工作日。业绩比较基准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50BP,上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0BPo本产品为净值型理财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业绩比较基准由管理人根据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比例、

9、投资策略,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本产品全部投资于现金、符合监管要求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综合已知的市场利率水平测算出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和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J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由产品赎回时的净值决定。产品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费用认购费:本产品暂不收认购费。以后如收取将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长沙农商银行官网公布。申购费:本产品暂不收申购费。以后如收取将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长沙农商银行官网公布。赎回费:本产品暂不收赎回费。以后如收取将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长沙农商银行官网

10、公布。托管费:本产品托管银行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0OK(年化)收取托管费,按日计提。估值费:估值服务机构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0.OK(年化)收取估值服务费。固定管理费:本产品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2%(年化)收取固定管理费,按日计提。浮动管理费:当本产品按扣除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托管费、估值费和固定管理费等相关税费后的净值折算的开放周期的年化收益率高于业绩基准上限时,对于超过部分管理人按80%的比例收取浮动管理费,按日计提。注:每日公布净值中已扣除销售服务费(含认购、申购、赎回费等)、托管费、估值费和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税款本产品中银行不承担代投资人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

11、有规定的除外。购买方式在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开放时间内,个人投资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长沙农商银行借记卡到长沙农商银行具有销售资格的营业网点进行购买,或通过手机银行渠道购买,机构投资者需到长沙农商银行具有销售资格的营业网点进行申购和赎回,以及撤单等交易。认购期内,投资者可以撤单;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在申购/赎回申请日的开放时间内进行撤单。三、产品认购、申购、赎回方式(一)本金及理财收益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2、风险提示:本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对投资收益的承诺或担保。投资组合可能发生损失,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可能全部损失

12、。(二)认购1、产品认购期为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9日,长沙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2、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初始单位净值),认购起点金额为1万元,以1元的整数倍递增。产品认购期仅对个人投资者开放,单一个人投资者累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三)申购1、投资封闭期结束后,每个开放日投资者可进行主动申购,投资者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认购期),以元整数倍追加。单一投资者产品持有余额不得超过500万元。开放时间(9:00-15:00)内申购,申购申请后的第一个开放日进行申购确认,并进行扣款;自产品开放日起非开放时间可提出预约申购申请,等同在下一开放时

13、间内的申购申请。注:本次调整前已持有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机构投资者无法再次申请购买,除非赎回超出持有余额上限部分金额,并低于500万元后,才能再次申请购买。2、本产品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3、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申请日产品净值申购申请日(T0)产品净值于下一个工作日(T+lH)公布申购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计算示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理财产品,于11月9日(工作日、申购申请日)10:00进行申购,银行于11月10日(工作日、申购确认日)进行申购确认,同时,银行于11月10日公布的11月9日产品净值为1.052000,则投资者的申购份额为5000

14、0元/L052000=47528.52份。4、暂停申购:根据中国假期模式的特殊性,某些特殊时点,本产品需暂停投资者申购,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国庆、五一等长假的前一工作日,暂停申购前3个工作日长沙农商银行须在长沙农商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消息,具体信息以公告发布为准。(四)赎回1、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可于每个工作日的开放时间内(9:00-15:00)办理赎回业务。长沙农商银行在产品赎回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的赎回资金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2、本产品采用份额赎回的方式,即赎回以份额申请。3、赎回金额二赎回份额X赎回申请日产品净值赎回申请日(T日

15、)产品净值于下一个工作日(T+1日)公布赎回费二赎回金额X赎回费率(目前为0)投资者应得赎回资金二赎回金额-赎回费投资者应得赎回资金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计算示例一:假设某投资者购买50000份本产品,于11月14日(工作日、赎回申请日)11:00全部赎回,银行于11月15日(工作日、赎回确认日)进行赎回确认,同时,银行于11月15日公布11月14日的产品净值为1.018500,则投资者的赎回金额为50000份XLOI8500=50925元,赎回费二0元,投资者应得赎回资金=50925-0=50925元。计算示例二:假设某投资者购买50000份本产品,于11月14日(工作日、赎回申请日

16、)ILOO全部赎回,银行于11月15日(工作日、赎回确认日)进行赎回确认,同时,银行于11月15日公布11月14日的产品净值为0.996500,则投资者的赎回金额为50000份X0.996500二49825元,赎回费二0元,投资者应得赎回资金=49825-0=49825元。提示: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投资者到期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是本金和收益为零。(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五)巨额赎回1、单个开放日中,本理财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长沙农商银行可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

17、,但投资者可于之后的第3个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2、本理财产品连续发生两次(含)以上巨额赎回,长沙农商银行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投资者可根据长沙农商银行披露的开放日重新进行申购和赎回。(六)提前终止1、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根据法律或政策规定需终止本理财产品时,或发生银行认为应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无法继续运作、遇有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导致理财产品收益出现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等,长沙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2、长沙农商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提前终止日前5个工作日,在长沙农商银行网站或相关营

18、业网点发布相关消息。并于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四、投资方向范围及比例本理财产品由长沙农商银行负责管理,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大额存单、AA+及以上级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其中投资于现金、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本产品的杠杆比率不超过120%,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

19、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除外,非主观因素突破比例限制的,应在10个交易日调整至符合要求。五、理财产品估值(一)估值日本理财产品的估值日为法定工作日,所有资管报告里涉及到的报告日如果系非工作日,本行统一采用上一工作日估值数据作为报告日估值数据。(二)估值对象本理财产品所拥有的所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三)估值方法理财产品所投资各类资产的具体估值方法如下: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估值,监管部门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固定收益类资产估值:在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证报价系统、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按照票面利率或协

20、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券商收益凭证、产业基金、委托债权、债权融资计划、银行协议存款、银行定期存款等非标类资产按照成本估值,并定期根据非标类资产发行方提供的预期收益率计提收益。由于按摊余成本法计价可能会出现被计价对象的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和摊余成本之间的偏离,为消除或减少因理财计划资产余额的背离导致理财计划产品份额投资者权益的稀释或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将采用估值技术,对理财计划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

21、价值的,投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协商确定估值方法。3、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方法持有的交易所上市基金,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果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持有的场外基金,按估值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估值日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无公布的,按此前最近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按基金管理公司公布的估值日前一交易日的每万份收益计提红利;持有的基金处于封闭期的,按

22、照最新公布的份额净值估值;没有公布份额净值的,按照成本估值。4、其他资产:存在并可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取得时的成本计算。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6、在任何情况下,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所共同认可的估值方式均视为客观、公允的估值方法。该产品估值均以产品公布的估值结果为准。六、理财产品信息披露1、本行于每个工作日通过长沙农商银行网站O、长沙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公布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单位净值。2、根据本产品运作特点,长沙农商银行与投资人特别约定,本行不向投资人另行寄送产品账单。3、本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

23、长沙农商银行网站O、长沙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产品成立相关公告。4、本产品在成立后将定期在长沙农商银行网站()、长沙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产品投资比例信息公告。5、在产品存续期内,若发生长沙农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本产品投资运作的重大影响*件时,长沙农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投资者:长沙农商银行网站C、长沙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6、在产品存续期内,长沙农商银行对原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的,除高风险类型的理财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长沙农商银行网站()、长沙农商银行微信公

24、众号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并取得书面同意。投资者如不同意前述修订,可根据长沙农商银行的公告在修订生效前赎回本产品,投资者理财资金和收益(如有)将在赎回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如遇巨额赎回情况,按巨额赎回的约定执行。7、本产品在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在长沙农商银行网站O、长沙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公告。七、相关事项说明1、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收益。2、本理财产品和服务执行国家推荐性标准GB/T32319-2015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和JR/T0215.1-2021资产管理产品要素-第1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要求。3、如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联系长沙农商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长沙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也可致电长沙农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0731-9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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