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权益保障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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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 就业权益保护,职业指导教研室,一、求职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 1、试用期“陷阱” 每一个职位一般都会有最初的试用期,但有些用人单位会利用“试用期”一说,延长试用时间,或是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以应聘者不合格为由拒绝续约。而在新劳动法中的规定则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允许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案例1: 毕业生小王在新生入学教育的就业指导课上,得知现在的就业市场上陷阱重重。因此学计算机专业的她除了在大一时认真学好法律基础课外,还利用业余时间比较系统地看了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毕业签约时,单位提出“试用期8个月,试用期满

2、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时,小王依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由与单位据理力争,最终使单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2: 小杨终于得到了某公司的试用通知,开始上班了。他做的工作是网络维护。第一天,主管带他到公司各个部门走了一圈,熟悉情况,对他的业务能力也做了初步了解,对他也挺满意的。可是第二天,当他准备去上班的时候,却接到了公司打来的电话:“对不起,你的那项工作我们已经有更合适的人选了,你不必来上班了。”对公司的这个“解雇”决定,王同学觉得十分气愤:“我做错了什么?他们凭什么在上班的第二天就把我

3、撂下了?!”,2、口头约定“陷阱” 有些毕业生在毕业之前通过实习,已经和实习单位达成了录用的意向,但由于只是进行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契约,因此最后也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案例3: 小张事先在某公司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后双方达成了就业录用意向。由于相互之间情况比较了解,彼此比较信任,因此双方仅就就业录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口头约定,小张认为自己工作的事就这么定了。没想到的是,等他毕业后正式到公司报到时,公司以岗位已录满为由拒绝予以录用。,3、廉价劳动力“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不讲究诚信,会以各种方式,比如无故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把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按照劳动法以及国家

4、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各类保险的部分费用,由职工缴纳的部分,也有明确的数额规定,案例4: 小华是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专业的大四毕业生,暑假时她在一家规模较大的报社实习。由于表现出色,实习结束后被报社录取。这样大四后不久,她便在这家报社上班了。报社表示要为她办理相关手续要再过两个月,小华也同意了,毕竟工作难得。这样尽管签定了劳动合同,小华仍未正式进入报社。慢慢她了解到,自己和同岗位的同事比,工资是他们的60%,而且由于单位一直说的手续问题拖着不给她办,她现在还没有上社会保险。,案例5: 小吴毕业后到一家公司报到上班。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公司存在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和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员工

5、们对公司的这一做法感到义愤填膺,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发展机会,没有人敢于站出来对此提出质疑。小吴知道公司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强烈的维权意识使他认为一定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同事的合法权益。于是他以匿名的方式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了公司的恶劣行径。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马上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对公司进行类处罚,同时责令公司返还克扣的员工工资,并按规定补交社会保险费。小吴以自己的行动维护了自己和同事的正当权益。,4、各种费用“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不但不是真心引进人才,给毕业生们就业机会,更有甚者还要从求职者的身上收取各种费用,加重大学毕业生的负担。这一点值得留意,因为劳动法允许企业收取合理的

6、培训费用,因此涉及费用的问题需要你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尽管被侵权后你仍可以用了解的相关法律手段挽回损失,但防患于未然显然是最好的策略。 案例6:上海某大学的小李刚刚收到一家保险公司的复试通知,这让她十分欣喜。但是该公司接下来提出的要求又让她十分犹豫:该公司要求她在面试时交100元培训费、180元考试费,如果她愿意的话,还可以再交20元就可以将考卷买回家提前做好上交。应聘怎么还要交这么多钱?到底该不该去,想到这家公司的待遇挺高的,如果放弃了就太可惜了,小李进退两难。,类似这个案例中收取的费用,还有诸如培训费、考试费、服装费、资料费等名目,这些不可靠的用人单位向求职的大学生收取的费用五花八

7、门,有些毕业生不想放弃机会,便会尝试先交费,但往往最后都是“打水漂”。 案例7:毕业生小赵通过网络找着了一家颇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在正式就职之前,他来到该企业指定的培训中心缴纳了相关的培训及服装费用。该企业承诺,如果职员在培训后因为企业的原因没有被录用,将退还培训中所有的的费用。结果,由于企业人事调整,小赵没有进入该企业工作。当他向该企业要求退还培训等费用时,因拿不出缴费的证据而被拒绝。,侵权行为发生的主要环节: 择业阶段,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还未形成合同关系和劳动关系的阶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求职阶段。这个阶段的侵权主要表现在对毕业生平等权、知情权、隐私权、财产权的侵犯。这一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8、,就业歧视问题;就业信息虚假问题及以录取为名乱收费用等问题。 签约阶段,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阶段。这一环节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就业协议签订的主体资格问题,就业协议的效力问题,就业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补充条款约定违反规定、协议书签订程序不规范、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对接不一致等问题。,就业报到阶段: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马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一个比较好的衔接。这一阶段就业权益的侵犯主要表现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延迟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不一致、劳动合同不符合规范。具体表现为薪酬问题,保险问题,试用期问题等。 试用期内纠纷:主要表

9、现为试用期过长、试用期辞职与辞退、以试用期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违约金过高及不合理的所谓直接经济损失等问题。,二、大学毕业生择业求职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中,应了解有关就业权益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平等就业权和职业选择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我国宪法还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就业权,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我国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

10、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2、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付出劳动,同时获取其报酬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作为择业的劳动者应理解这一报酬有两层含义:第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报酬的权利;第二,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权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第一,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保障水平;第二,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三,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3、劳动保护权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11、全应受到保障的权利,劳动法第六章对劳动保护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要提供安全卫生设施,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健康保障措施。 4、职业培训权 职业培训是劳动者为提高职业技能或就业能力而进行各种业务学习和职业技能训练的权利。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5、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这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权利。宪法规定:“国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福利待遇。”,

12、6、休息休假权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这一权利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劳得以解除,借以恢复劳动能力。劳动法第四章对休息休假作了具体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有: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国际劳动节(5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共计11天,上述节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引起的权利义

13、务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和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一旦劳动争议出现,劳动者有权清求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毕业生的基本就业权利 除享有受宪法、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外,根据目前大学生就业政策、就业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还享有以下几方面的权利: 1、接受就业指导权 2、获取就业信息权 3、公平受录用权 4、违约求偿权,(三)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

14、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从自我利益出发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大学生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一方面要敢于向企业提出合理要求,以争取到自己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大学生对以下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在大学生就业上岗后(劳动关系确立后)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2002年7月6日);(2)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15、2005年5月25日);(3)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4)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6)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7)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8)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9)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1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四)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途径 一般来

16、说,在求职应聘过程中,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依靠学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依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寻求法律帮助 4、申请仲裁 5、向有关国家行政机关投诉、新闻媒体投诉 6、向公安、检察、法院报案或提起诉讼,(五)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大学毕业生在正式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一般签订就业协议在先,签订劳动合同在后。但你也许并不明确这两者有何不同,因此不能完全明确自己的责任与应当享有的权益: 案例:毕业生琳琳,寒假期间在某地就业市场与某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当地人事部门业盖章进行签证,随后将协议书寄到

17、学校,学校招生就业办盖章同意。后来琳琳又参加某银行组织的面试,该银行表示同意接收,她向学校毕办索要就业协议,毕业办的老师解释,因她已和某企业签协议,如要再和银行签协议,则应先承担违约责任。琳琳表示很不理解。,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异同:1、相同之处(1)合同的性质一致。(2)主体的意思表达一致。(3)法律依据一致。2、不同之处不同之处表现在:(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2)适用主体不同。(3)内容不同。(4)适用的人员不同。(5)签订时间不同。 简单地说,两者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力度较大,不管是权利还是义务,一旦签订,就必须遵守,一旦有违约现象,必须付出应负的责任。而协议带有双方协商的成

18、分,一旦有一方违约,后果比合同要轻一些。,3、劳动合同签订应注意的几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保障方面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就业后一定要按照有关的原则、程序、形式和内容要求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2)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指职务、工作岗位、工种、任

19、务、技术要求、质量、数量、方法等。工作地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什么地方工作,包括工作环境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休息休假是劳动者应享有的一项权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包括支付数额、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日期等。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不得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

20、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本项条款包括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社会保险缴费项目、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三、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就是为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问题准备的,尽管你不愿意在职场上走到这一步,但它确有可能发生。因此我们应该对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义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防患于未然。 (一)三方协议 毕业之时,毕业生们都会和学校、用人单位签订一份“三方协议”。对于三方协议的界定,一般理解为,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21、后,协议书便生效,对三方面都具有约束力,各方面都应该遵守协议、履行协议。如果三方中有一方反悔的,即视为“违约”,而且必须向另外两方承担违约责任。 学校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见证方,一般不会涉及违约,事实上可能会出现违约问题的多是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常见的违约:毕业生出现违约:同时与多家单位签约,再定取舍;先确定一个用人单位垫底,一旦找到更理想的用人单位,则抛弃前者,满足后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真实的选用情况;其他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出现违约:拒收毕业生;提供不真实的情况和虚假材料,误导毕业生与之签约;其他违约行为:如为约束毕业生而收取一些不合理费用;违反行政法规、规章,不执行有关规定,侵害毕业生的

22、合法权益。,按照规定,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如果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诚信危机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包括用人单位、学校、甚至是其他毕业生都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希望你在签署就业协议之前经过慎重的思考,完全明确自己签署协议后所负有的责任,然后再确定签署就业协议。 当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他各项福

23、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二)试用期权益 劳动合同之中约定的试用期是你工作的第一个阶段,需要熟悉、学习、适应的内容很多,因此这也是你和用人单位双方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下面将试用期比较容易出现的劳动纠纷做一个简单的归纳: 1、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24、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2、试用期辞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案例:小冯毕业前与一家单位的市场部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在7月份毕业后来到这家单位上班。但是工作了不久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很难适应单位高强度的工作方式,而且现有工作也不适合其今后发展定位,于是在8月底向单位提交了解除协议申请。虽然单位答应了他的离职要求,却以违约为由,要求其必须缴纳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小冯觉得很委屈,身体不好无法胜任工

25、作是客观原因,再说现在还处于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凭什么说自己违约?自己在公司已经了一个多月,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拿到,反而还要交5000元?由于小冯不肯交违约金,单位就拒绝帮助其办理离职手续,双方的僵持让小冯感觉损失很大。,3、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三)纠纷处理方式 如果出现了以上这些,甚至更多更为复杂的劳动

26、纠纷,你该如何应对呢?下面为毕业生们提供几个简单的解决方法:1、协商解决。2、企业调解。3、劳动仲裁。4、法院判决。,四、薪资之外的正当权益社会保险(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国内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的享受条件(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 因此社会保险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7、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二)试用期内是否享有社会保险? 案例:小宇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她的单位是一家私营企业,老板承诺试用期满后再给她上“五险” 。五个月后,小宇转正了,结果得的钱却更少了。原因有二:一是企业员工每个月要扣个人基金,其实就是押金。如果员工说不做,他就把这笔钱没收了。如果做满一年,企业就把这钱算做年终奖发给员工。二是要扣下“五险”的钱。她原本一个月还有一千多元,可现在七除八扣,拿到手里的只有几百元了。 小宇的境遇十分尴尬,但有时情况会更糟,比如所加入的单位根本就是一家没有注册的公司,“五险”就更不知道如何保障了。 一般当毕业生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之后,用人单位

28、都要为员工“五险” 。有些缺乏诚信的用人单位会利用毕业生存在实习期等理由推迟缴纳“五险” ,给毕业生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如果你遇到了和小宇类似的遭遇,绝不可以保持沉默而应该主动去争取自己的权益才能使情况有机会得到好转。,(三)“五险”介绍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下列部分构成: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和其他收益;财政补贴;滞纳金;其他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2)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3)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

29、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2、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3、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

30、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由单位全部购买,一旦居民失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上

3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失业救济金。,(四)住房公积金制度 所谓住房公积金,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从择业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入手,学习讨论了劳动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的择业求职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 业: 上网搜寻相关就业权益保护的资料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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