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苏宿园区市政保洁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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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宿工业园区2013年市政道路、河道保洁服务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苏宿工业园区2013年市政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项目编号: SQG201212010 招 标 人: 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二O一三 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61. 总则61.1 项目概况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6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61.4 现场条件61.5 投标人资格要求61.6 费用承担61.7 保密61.8 语言文字71.9 计量单位71.10 踏勘现场71.11 投标预备会72. 招标文件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8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83. 投标文件83.1投标文件的组成83.2投标报价和计价方式93.3 投标有效期103.4 投标保证金103.5 备选投标方案113.6投标文件的编制114. 投标1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4.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125. 开标1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25.2 开标程序126. 评标136.1 评标委员会136.2 投标文件的澄清136.3 投标文件的审查136.4 定标147. 合同授予147.1 中标通知147.2 履约担保157.3签订合同1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8.1 重新招

3、标158.2 不再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6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6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6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69.4 对监管人员的纪律要求169.5 投诉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 第三章 保洁服务范围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1第四章 其他事项39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8二、投标报价明细表49三、项目经理简历表51四、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机械52五、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表53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3七、授权委托书54八、投标保证金54九、近三年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表55

4、第七章 特别说明55=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联系人:薛平电话:0527-82868425,13605248186;传真:0527-82868400项目名称苏宿工业园区2013年市政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项目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1.2资金来源自筹1.2出资比例100%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区内道路、河道、公园、绿化带、临时绿地、待开发地块的日常保洁并包含上述范围内的各类杆线、公共设施、建筑物、围墙上乱贴乱画清理工作及建筑雕塑、公交站台、果皮箱、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及垃

5、圾的清运,区内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及管理维护,公共厕所内日常保洁管理、四害消杀及零星维修等。1.3保洁服务期2013年3月5日-2014年12月31日1.3质量标准合格1.5.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企业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条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企业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物业管理师执业证书且无在管项目;企业级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9年12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150万元或30万平方米的已完工的道路保洁经验;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场准入资格证或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1.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招标文件的发售时

6、间和地点时间: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2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地点:苏宿工业坊四楼 联系人:薛平 联系电话:0527-82868425 136052481861.10.1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直接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范以加 联系电话:0527-828684891.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2月10日上午 10:30 时1.1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年2月10日17:30 时前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2月20日 14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7、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内3.2.5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3.3.1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所有入围投标单位的报名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 2、工本费600元/标段(不退),缴至户名: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行宿迁分行账号:483258209529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或表式中已表明需盖章或签字或签章(指签字或盖章,下同)的各个部分均应按要求盖章或签字或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

8、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份数每标段书面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装订要求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书面部分的正本、副本;并在每个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者由委托代理人签章;4、投标人应按每个标段分别编制、装订、标记、密封、提交投标文件。5、投标人应在每个投标文件封套的封面上标明:(1)招标人的地址:青海湖西路和通湖大道交叉口。(2)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

9、有限公司(3)苏宿工业园区2013年市政道路、河道保洁服务 标段投标文件(4)在2013年2月20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2月20日 14时30分开标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6.4定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2 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按如下规定定标:按从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7.2.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10、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将所有投标预备会纪要、招标补遗、答疑材料、设计变更补充图纸(若有)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二、 投标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工程共分 二个标段,第一标段

11、:东至为民河、北至清水河、南至西湖路/古城路,西至普陀山大道。其中道路面积约66.7万平方米,河道及临时绿地面积约30.7万平方米,公园7.5万平方米,公厕3座。投资估算约460万元。第二标段:东至普陀山大道、南至古城路、北至蔡庄大沟/皂河总渠、西至九支渠。其中道路面积约76.7万平方米,河道及临时绿地面积约20.1万平方米,公厕2座。投资估算约434.5万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1.4 现场条件 (1)作业现场情况 场地平整基本满足作业要求 。(2)作业用水、电 作业用电、用水由招标单位提供电源接入点,作业用水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投标要进行考虑) 。

12、(3)场内外道路场外道路已开通,场内施工便道自行考虑 。(4)其他: 见特殊技术要求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1.5.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 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人需按规定缴费评委费。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7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 计量单位

13、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投标人应直接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范以加 联系电话:0527-82868469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5若因投标人未勘察现场而造成

14、的后期费用增加,招标人将不予签证认可。1.11 投标预备会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保洁范围及技术标准和要求;(4)其它事项;

15、(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特别说明。根据本须知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16、,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为: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人提供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4

17、份; 商务标标书包括:1、投标报价书:2、投标附件资料:(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报价明细表;(3)项目经理简历表;(4)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5)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7)投标保证金;(8)近三年已完工类似工程经历表;技术标标书内容包括:(1) 项目作业组织方案;(2) 作业服务实施方案;(3) 质量保证及安全管理措施;(4) 环境保护及文明作业措施;(5) 拟投入主要专业管理人员(6)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3.2投标报价和计价方式3.2.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应图

18、纸在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机械、劳务及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的全部费用。3.2.2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1、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固定总价报价。投标单位应确认清单的准确性,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总价不作调整。(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时仅调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所产生的费用,其他费用均不调整。(2)在投标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

19、人招标文件、补遗书、会议纪要等有关有效文件,对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可能存在的缺项进行审核,若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招标人处,若无疑问则视为工程量清单无误,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后期结算时,除非变更否则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调整。3.2.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按照统一提供的清单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综合单价为完全综合单价,包括了投标人认为该计取的管理费、保险、利润、税费等各项费用,所有条目的合价之和即为投标总价。3.2.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4.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

20、价。该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投标价格一经确定,今后不作调整。3.2.4.2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车辆租赁使用费、冲洗道路水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投标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3.2.4.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5招标人将按标底编制的原则,设定投标

21、报价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I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为4557407.99元,II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为4346550.42元,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可按照宿建发2009121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2.6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3.2.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2.7.1在投标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招标文件、补遗书、会议纪要等有关有效文件,对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可能存在的缺项进行审核,若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处,若无疑问则视为工程量清单无误,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后期结算时,除非设计变更否

22、则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调整。3.2.7.2在投标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招标文件、补遗书、会议纪要等有关有效文件,投标人参照工程量清单数量和根据自己填报的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在施工过程中,除非设计变更或业主指令及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增减调整项目,对承包人填报工程数量和投标价格不予调整。3.2.7.3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新计价表及本文规定、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指导价格,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23、;3.2.7.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合价中。3.2.9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措施项目供投标单位参考使用(不可竞争费用部分必须按给定标准计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各自的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可增加或调整相关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中标后不作调整。3.2.10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的技术资料、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自主

24、进行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3.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

25、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保证金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财政局代收、代管和代退。1、本项目各投标单位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负责办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2、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投标单位于开标当日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退付工程保证金”收据,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携带全套完整图纸到苏宿工业坊四楼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未办,后果自负(不作为废标理由)。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投标保证金缴退

26、查询电话:0527-82868489 82868430。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4.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3.4.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按照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第三款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3.4.4.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3.5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

27、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

28、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29、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投标人应按每个标段标书分别装订、密封、标记和提交投标文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30、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果资格审查的内容与投标报名时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更新,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若不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其投标

31、文件将被拒绝接收。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开标会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现场提交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师证及其身份证。5.1.2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5.1.3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并携带物业管理师证及其身份证,否则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5.1.4 开标现场要求提供身份证而未提供身份证的视同未到场。开标现场开标会议

32、由招标人主持,向到会的投标单位代表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并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顺序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依次进行):(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名称,剔除不合格投标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审查并宣布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剔除不合格投标人;(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剔除不合格投标人;(6)根据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现场审查情况,宣布合格的投标人名称;(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

33、宣布现场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8)由监督人员在现场投标人员中随机选定抽取K值的抽取人与监督人,并由抽取人抽取K值。(9)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10)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开标结束。6. 评标(评标顺序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依次进行):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组建,负责清标与评标活动。6.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6.2 投标文件的澄清6.2.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6.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签,签字或盖印签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6.2.3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35、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出现报价金额、工期质量等级有差别时,均以投标书中的报价金额、工期、质量等级为准。6.3 投标文件的审查6.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6.3.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在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6.3.3投标人资格

36、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6.3.3投标文件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6.3.5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

37、规定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

38、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以及改变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单独发包项目和甲供材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其内容与书面形式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

39、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9)未将所有招标补遗、答疑材料、设计变更补充图纸(若有)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6.4 定标6.4.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2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

40、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低,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6.4.3定标顺序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2 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按如下规定定标:按从一至二标段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已在上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下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7. 合同授予7.1 中标通知7.1.1在本须知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

41、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支付评委评标劳务费。 7.2 履约担保7.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以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公司名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三楼,开户银行:中行宿迁分行,账号:4832582095297.2.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 签订合

42、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特

43、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宿迁市招标投标网上给予公布。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

44、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应招标而未招标、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应当进场而未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

45、得与串通招投标或者违反评标纪律。9.4 对监管人员的纪律要求监管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荣誉及业绩3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二、评审程序(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5人。(二)初步评审1、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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