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左右岸道路项目(终稿)1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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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临城管理处左右岸巡渠道路维护项目谈 判 文 件 合同编号:ZXJ/HB/LC/SG 2015-08发 包 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代理机构: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二零一五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条款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临城管理处左右岸巡渠道路维护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发包人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包人现场管理机构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北分局(以下简称河北分局),现通过竞争

2、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一、工程概况与采购内容1.1 工程概况临城县段起自内邱县与临城县交界的西邵明村西,桩号145+580,止于邢台市与石家庄市交界的梁村村北,桩号172+751,总干渠全长27.171km。分全挖、全填和半挖半填三种情况,其中全挖方渠段长15.508km,一般挖深810m,最大挖深31.76m;全填方渠段长3.147km,填方高为8m以上,最高达16.41m;半挖半填渠段长度7.724km。临城县段共有3座大型河渠交叉建筑物。本次实施主要内容:右岸沥青混凝土路面损坏修复、左岸泥结碎石路面损坏修复、路缘石、防浪墙与衬砌板间缝隙接缝处理和钢大门修复。1.2 采购内容主要内容

3、包括:1.2.1泥结碎石路面修复:1、泥结石路面修复(仅修复保护层)2、泥结石路面修复(仅修复保护层和磨耗层)3、泥结石路面修复(15cm厚)1.2.2 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仅限于路基基层已裸露的沥青路面面层的拆除和重新铺筑。以及不同宽度裂缝、局部松散、坑槽(1 m2以内)修复等项目。1.2.3路缘石、防浪墙与衬砌板间接缝处理:宽度大于3cm的缝隙采用C30细石混凝土填缝,凝固干燥后灌注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宽度小于等于3cm的缝隙直接采用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填缝。主要工程量:具体详见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列内容 。二、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初,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11月

4、1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3.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4)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能力;(5)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均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成交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原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谈判。

5、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要求在2015年10月7日(含)前递交(以收到为准),递交方式为两种:(1)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指定账户,以收到为准。保证金接收帐户等信息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应答文件中装订汇款凭证复印件。(2)现金支付,与应答文件一同递交。保证金应按照标段独立密封包装,并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标段。 五、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购买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9:0017:00(北京时间),购买地点: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103室(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谈

6、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内容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合同为准);(6)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本项目于2015年10月5日上午10:00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愿参加,交

7、通工具自备。集合地点:临城管理处,联系人:黄伟,电话: 0319-2203263。七、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为:2015年 10月7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谈判地点为: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八、联系方式发 包 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技术开发区祁连街69号联系人:黄伟电话:0319-2203263 传真0319-2203267代理机构: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联 系 人:张海生电话及传真:13398610085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一、谈

8、判须知前附表项内 容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临城管理处左右岸巡渠道路维护项目发 包 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见谈判须知第1.2条采购范围质量要求: 合格工期: 2015年10月初开工,2015年11月12日完工工程地点: 临城县境内 2合同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临城管理处左右岸巡渠道路维护项目合同3投资来源:财政拨款+自筹资金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4)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能力;(5)具有2012年1月1

9、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均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成交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原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5本项目谈判最高限价: 162 万元。6谈判时间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8日9:0017:00(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套现场踏勘:2015年 10 月 5 日上午10:00统一组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始谈判时间:2015年 10月7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谈判及递交应

10、答文件地点: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二楼南会议室。7货币:人民币8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60天9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收取谈判保证金户名: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收取谈判保证金开户行:河北银行正东路支行 收取谈判保证金账号:01101300000666 发往地:石家庄市附件信息:临城处巡渠路保证金10递交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11合同编号:ZXJ/HB/ LC/SG 2015-0812发包人名称: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技术开发区祁连街69号联系人:黄伟电话:0319-2203263传真0319-22032671

11、3代理机构: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联 系 人:张海生电话及传真:13398610085二、谈判须知(1) 总则 1.1 一般规定1.1.1 工程概况临城县段起自内邱县与临城县交界的西邵明村西,桩号145+580,止于邢台市与石家庄市交界的梁村村北,桩号172+751,总干渠全长27.171km。分全挖、全填和半挖半填三种情况,其中全挖方渠段长15.508km,一般挖深810m,最大挖深31.76m;全填方渠段长3.147km,填方高为8m以上,最高达16.41m;半挖半填渠段长度7.724km。临城县段共有3座大型河渠交叉建筑物。本次实施主要内容

12、:右岸沥青混凝土路面损坏修复、左岸泥结碎石路面损坏修复、路缘石、防浪墙与衬砌板间缝隙接缝处理和钢大门修复。1.1.2 对外交通条件可利用现有道路作为对外交通公路,交通较便利。1.2 采购范围1.2.1 合同项目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1.2.1泥结碎石路面修复:1、泥结石路面修复(仅修复保护层)2、泥结石路面修复(仅修复保护层和磨耗层)3、泥结石路面修复(15cm厚)1.2.2 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仅限于路基基层已裸露的沥青路面面层的拆除和重新铺筑。以及不同宽度裂缝、局部松散、坑槽(1 m2以内)修复等项目。1.2.3路缘石、防浪墙与衬砌板间接缝处理:宽度大于3cm的缝隙采用C30细石混凝

13、土填缝,凝固干燥后灌注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宽度小于等于3cm的缝隙直接采用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填缝。主要工程量:具体详见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列内容。1.2.2工期2015年10月初开工,2015年11月12日完工1.3 现场条件 施工设备、材料、办公及生活设施、交通车辆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1.4谈判最高限价: 162万元,谈判报价超出最高谈判限价将作为无效应答文件处理。1.5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来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名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3 工期、工程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 4 资金来源: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5 合格的投标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 6 谈判费

14、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谈判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参加谈判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二)谈判文件 7 谈判文件的组成本合同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1、8、9条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或补遗记录。7.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条款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7.2 除7.1内容外,发包人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发包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本谈判文件是编制应答文件的

15、主要依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在编制和报送应答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对谈判文件的任何误解或忽略,而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谈判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 谈判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谈判开始1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送至或传真至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传真:0311-80966233。无论是发包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

16、,发包人都将以书面澄清文件向获得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谈判文件的修改9.1 谈判文件发出后,发包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应答文件时有充分的

17、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发包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应答文件的编制10 应答文件的编制依据10.1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10.2本谈判文件;10.3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11 应答文件的组成谈判报价函部分1、谈判报价函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谈判保证金汇款复印件商务部分1、 投标人概况2、 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谈判资料3、 反映投标人企业实力的其他有关资料技术部分根据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内容,编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临城管理处左右岸巡渠道路维

18、护项目施工方案。12 应答文件格式12.1 应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应答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应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谈判报价 13.1本项目为单价合同。谈判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包括物价变化因素。 13.2投标人所报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单价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4 应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谈判报价函谈判报价函的格式参见本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报价函”格式14.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参见本谈判

19、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1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参见本谈判文件第六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见本谈判文件第六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4.5投标人概况14.5.1投标人介绍投标人介绍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名称、注册资金、企业人数、主要项目业绩、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他反映企业实力的资料。14.5.2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谈判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6)项目经理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7)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20、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均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成交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原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9)投标人提交基本情况表 以上资料在应答文件中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1)(7)项资料谈判时带原件备查。14.5.3反映投标人企业实力的其他有关资料14.6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临城管理处左右岸巡渠道路维护项目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对本项目的理解,针对本项目施工的重点及难点采取的技术标准及措施,配备的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及主要材料,工期、质量、环境、安全保障措施等。15 谈判文件的有效期15.1 谈判有效期见本

21、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发包人在原定谈判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发包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应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 谈判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应答文件的一部分。16.2谈判开始前,未能提供保证金而参加谈判的

22、,将被拒绝。16.3发包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投标人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与成交投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成交投标人谈判保证金。16.4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应答文件;(2)投标人递交应答文件后拒绝参加谈判;(3)投标人参加谈判但拒绝签署共同出具的谈判纪要的;(4)投标人拒绝进行第二次报价;(5)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签订合同。17 应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提交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文件应分

23、别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清除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件”字样。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应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文件内页纸张要求为A4复印纸,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相应内容按“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应答文件将被拒绝。应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应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盖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18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应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及电子文件应分别进行封装,且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合同编

24、号、应答文件、投标人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盖公章密封。(四)应答文件的提交19 应答文件的提交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未按时送达到规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发包人将拒绝受理。20 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20.2 发包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时间为准。 21 迟交的应答文件21.1 投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以后

25、递交应答文件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 应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应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应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应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 在谈判开始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谈判文件。(五)谈判大会23 谈判大会23.1 发包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大会,参加谈判的投标人代表应按时参加。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

26、应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第三章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第3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应答文件,不予评审。23.3 谈判大会程序:23.3.1谈判大会由代理机构主持;23.3.2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检查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23.3.3经确认无误后,谈判大会结束,进入谈判阶段。23.4 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应答文件和谈判报价函,谈判时都将予以拆封。若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2条要求送达撤回应答文件通知的,则其应答文件将不予拆封。 24 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六)授予合同 25 确定成交投标人25.1成交的标准(1)应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了实质

27、性响应;(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最大限度的满足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25.2 成交原则:发包人将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与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成交。26 授予合同的准则26.1发包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第一名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如第一名候选人主动放弃合同授予资格,则由谈判小组推荐的第二名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依此类推。 27 成交通知书27.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发包人将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7.2成交通知书对发包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合同的签订 28.1发包人与成交投标人将于成交通知

28、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发包人和成交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28.2谈判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应答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28.3成交投标人如不按本谈判须知第28.1条的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则发包人将废除授标,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1 总则 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投标人的应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谈判。谈判和评审工作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谈判小组将分别

29、就应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及报价部分进行谈判和评审。谈判小组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要求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2 谈判小组 2.1 谈判小组依法组建,负责谈判活动,并向发包人推荐成交候选人2名。2.2 谈判大会结束后,开始谈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于谈判前确定,该名单在谈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3谈判小组成员由发包人组成,人数为5人,并设组长一人,谈判小组组长作为成员之一与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4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

30、者其他好处。2.5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方法,对应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要求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6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的,该投标人的谈判应作否决谈判处理。3 谈判及评审 3.1应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应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谈判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谈判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应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应答。 3.2谈判及评审程序 3.2.1应答文件的初审(1)谈判小

31、组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情况及应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2)对于应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发包人可以接受。在谈判之前,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应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一)应答文件有效性审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答文件将被拒绝: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答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应答文件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3)应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4)未向代理机构登记获取谈判文件而提交应答文件的;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要求参加谈判会或未持合法证件的;6)授权代

32、理人未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7)谈判文件规定属于应答文件被拒绝的其他情形。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可进入“商务情况审查”。(二)投标人商务情况审查1)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非法、无效;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3)应答文件是否附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通过资格情况审查的投标人可进入技术方案审查。(三)投标人技术方案审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临城管理处左右岸巡渠道路维护项目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的内容,内容涵盖“二、谈判须知”的“(三)应答文件的编制”中14.6款的内容。通过技术方案审查的投标人可进

33、入谈判。 3.2.2谈判(1)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依照投标人递交应答文件的时间顺序,与通过技术方案审查的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发包人约定的时间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参加谈判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应答文件。(3)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改其应答文件,以使其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拒绝修改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应答文件。(4)谈判小组有权根据谈判情况,对原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给合格的投标人。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作为投标人二次报价及谈判

34、小组后续评审的依据之一。 3.2.3 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1)投标人必须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依据本谈判文件和修改后的谈判文件(如有)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人未提交二次报价的,其首次报价将被拒绝。(2)二次报价将公开进行宣读、记录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3.2.4推荐成交候选人 二次报价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视为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相等的投标人,谈判小组将对其二次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报价相同时,谈判小组分别对报价相同投标人的应答文件技术评审项进行打分,并就平均分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序(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得分高者优先。 3.3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

35、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应答文件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3.4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起,直至向成交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谈判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谈判项目无关的其他人透露。4 评审办法4.1应答文件有效性审查谈判小组就各应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其应答文件不进入商务评审。评审结果少数服从多数,并在“应答文件有效性评审表”予以表达。附“应答文件有效性评审表”。应答文

36、件有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结果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应答文件2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了谈判保证金3应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4向代理机构登记获取谈判文件而提交应答文件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要求参加谈判会并持合法证件6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满足评审项目的,在相应项后打“”,不满足的项目打“”;最终评审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不满足上述情况项的,需写出书面理由。4.2商务评审谈判小组与各投标人代表就应答文件中商务部分的问题进行澄清,并按照商务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谈判小组就投标人资质、资格、业绩、报价水平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项目

37、特点等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审,评审结果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谈判专家在商务评审表上签字确认;有异议的专家可附书面陈述意见;谈判专家拒绝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商务评审意见“合格”。 商务部分评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技术评审。商务部分“不合格”是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不能满足国家及省有关项目施工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条文要求;以及谈判小组认为“不合格”的其它情形。经评审为“不合格”的商务应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原因。商务部分评审结果将在“商务评审表”予以表达。附“商务评审表”。商务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2企业税务登记

38、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业绩情况具备2012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6应答文件签字盖章以及格式要求符合谈判文件格式要求7谈判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合理有效。8商务部分要求满足情况应答文件未附有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注:评审项目合格的,在相应项后打“”,不合格的项目打“”;各评审项目全部合格,为商务评审结果“通过”,最终评审结果少数服从多数。4.3技术评审谈判小

39、组就应答文件的技术方案中人员配备、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安全保障体系及措施、技术文件综合响应情况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项目特点等进行“可行”或“不可行”的评审。评审结果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谈判专家在技术评审表上签字确认;有异议的专家可附书面意见;谈判专家拒绝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技术评审意见“可行”。 技术部分“不可行”的不得进入二次报价。技术部分“不可行”是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不能满足国家及省有关项目实施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文要求,以及谈判组认为“不可行”的其它情形。经评审为“不可行”的技术应答文件,谈判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原因。技术评审结果将在“技术评审表”中予以

40、表达。附技术评审表。技术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人员、设备配备人员、设备配备合理,人员素质高,有实际工作经验,满足人员配置数量要求可行人员、设备配备不合理或不满足工程需要不可行2质量、工期保证措施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可行措施不够得力,或可操作性差不可行 注: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应答文件技术评审内容的具体情况,对技术评审每个子项做出评审,评审项目可行的,在相应项后打“”,不可行的项目打“”各子项全部可行为技术评审结果“通过”。最终评审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4.4二次报价评审应答文件商务评审及技术评审结果均为“通过”的投标人,可进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评审办法如下:(1)算术错误的修正:谈判小组将检查

41、投标人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如果谈判小组经过评审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在评审结束前)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该投标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应答文件。4.5二次报价相同时的技术评审二次报价出现相同时,谈判专家将对相同报价的投标人的应答文件技术评审内容进行分别打分;并按平均分的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优先

42、,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未出现二次报价相同情况,此评分环节自动省略。附“技术打分表”技术打分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分结果 1人员、设备配备人员、设备配备合理,人员素质高,有实际工作经验,满足人员、设备配置数量要求(2 -5);人员、设备配备不合理或不满足工程需要(0-2分)2质量、工期保证措施措施得力、质量和工期有保障,可操作性强(2-5);措施不够得力,或可操作性差(0-2分) 注:1、各位专家分别打分并汇总; 2、对汇总结果的平均值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序,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

43、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谈判报价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成交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成交的函件。成交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成交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谈判报价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谈判报价函。1.1.1.5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

44、6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8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 监理

45、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3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谈判报价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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