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焦线待王桥改建项目文件47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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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作市马村区修焦线待王桥改建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道路【2017】003号招 标 人:焦作市马村区农村公路管理所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总则11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75.开标186.评标19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评标办法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74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6第一章招标公告焦作市马村区修焦线待王桥改建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道路【2017】003号1

2、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马村区修焦线待王桥改建项目,招标人为焦作市马村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该桥梁位于焦作市马村区待王办事处,改建桥梁中心桩号为K0+069.09,桥梁全长60.06米,桥面宽度:净24+2*0.5m防撞护栏,全桥宽25米。2.2建设地点:焦作市马村区境内。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2.4质量要求:合格。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6工期:3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经理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公告截屏并加盖公章); 3.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试验检测人员:项目组人员中须至少含有一位公路专业试验检测人员(须具有公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

4、师证)。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近三年(2013年-2015年)平均不高于70(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3.6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订为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7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具时间

5、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3. 8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网”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网上报名: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391-3568892,QQ:232850725、361532918(群)4.2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4.3招标文件售价:900元/套,网上支付,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售后不退。4.4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4.5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

6、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月 日时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厅。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开标时间为2017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中标结果请登陆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注:本项目

7、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8.监督人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9.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马村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焦作市马村区 联系人:柴女士 电话:0391-2048804 招标代理: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391-8363590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3号楼25层2503号 2017年4月 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焦作市马村区农村公路管理所联 系 人:柴女士电 话:0391-2048804地 址:焦作市马村区

8、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贺女士电 话:15993711425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3号楼25层2503号1.1.4项目名称焦作市马村区修焦线待王桥改建项目 1.1.5建设地点焦作市马村区境内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3个月1.3.3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国家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

9、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经理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公告截屏并加盖公章);(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公路专业试验检测人员:至少含有一位公路专业试验检测人员(须具有公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职称证)

10、(5)财务状况要求:资产负债率近三年(2013年-2015年)平均不高于70(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订为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网”(8)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要求: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

11、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具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重要提示:以上要求均须提供原件,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如投标人认为必要,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天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议的请登录各自会员系统网上提交。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天前。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于交易中心网站统一回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特提醒投标人注意1、投标人

12、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参与计算和评审:(1)投标人未按照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定义、格式及运算定义填报工程量清单的;(2)投标人电子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中工程量清单和投标函文字报价不一致的;(3)投标人与投标文件正本同时密封的电子文件及备份电子文件均不能读取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形式装订和加写标记的。(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明“正本”、“副本”且相应内容不一致的。(7)所投标段与取得投标资格的标段不一致的;(8)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性报价或针对同一标段提供了两套或以上内容不同投标文件的。(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

13、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质量、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和条件作出响应的;(1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3.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3.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13.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3.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3.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3.7、

1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3.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9、被责令停业的;13.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3.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评标委员会按修正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15)其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2)审查: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未加盖

15、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签字的;(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的;(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提供的各种数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在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之前、公证书未加盖公章、未加盖钢印、未加盖公证员签名章或公证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的。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合同条件审查,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投标人增加了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了投标人义务;(2)投标人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3)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欺诈行为;(5)投

16、标人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9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2.11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如下: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3.3.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提

17、交方式 (一)转账、汇票等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账号1: 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 账 号:41001510516050211562-0423 账号2: 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 号:250748084695 转账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汇出。 二、投标保证金:玖万元整 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 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 月 日前(含)到达指定账户,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 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

18、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的责任自负。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对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为非中标候选人一次性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对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若招标失败,

19、招标人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2015年(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3.5.3近年发生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为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电子文件以WORD、数据文件以EXCEL的格式提供)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采用

20、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他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1.1封套上写明正、副本标志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注:电子版与正本一同密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厅4.2.3是否退还递交的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

21、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有限低价评标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汇票等方式。9.

22、5监督部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391-3568791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招标控制价4750164.78元10.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第一次付款12个月后付至合同价的70%;第一次付款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总造价的100%。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中标人支付。10.4特别提醒:开标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在开评标现场的一切签字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签署,恶意不签

23、署或者换人签署者按弃标处理。10.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需证件的原件,须装入档案袋内进行密封,加贴封条,袋外贴上明细,写明内容、份数、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程序结束后交验于现场工作人员,评标结束后退还给各投标人。10.6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7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10.8中标公示期满,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三日内配合招标人实地落实中标人的已完成业绩情况及参建人员情况。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已完成业绩及人员情况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

24、内容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25、.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

26、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评审标准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违反所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响应,按废标处理。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

27、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28、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

29、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资格审查资料;(7)无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2本项目招标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应在出售招标文件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

30、,编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定义、格式及运算定义,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函文字报价相应内容及报价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按无效标处理;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文字报价相应内容及报价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评标会委员会将有权对其按无效标处理。3.2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31、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工程子目及其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仍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3.2.4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保险费由发包人承担。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上述保

32、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发包人将按保险单的实际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保险费。(2)承包人必须办理承包人装备险、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3.2.5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按合同条款第4.1.2项的规定计入投标报价内。3.2.6投标价中临时用地租用费(含拆迁补偿),按合同条款第2.3.2项的规定办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需

33、调整,投标人应按规定填写投标函附录中的权重系数。3.2.8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9如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必须与调价函装订在一起,并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

34、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3.2.10施工用电和用水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单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3.2.11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根据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

3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如投标人须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

36、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3.5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

37、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

38、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

39、.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3.5.7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

40、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

41、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工程量

42、清单(含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还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公章时则可除外)。(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3.7.

43、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及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电子文件以WORD、数据文件以EXCEL的格式提供,随投标文件正本密封递交。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

44、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天数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期。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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