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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监护中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Z2906033中山市卫生局网络移动决策系统应用软件及硬件接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21235916)招 标 文 件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第24页中山市卫生局网络移动决策系统应用软件及硬件接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Z21235916目 录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1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5(一)总 则6(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与评标16(六)授予合同23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32总 则33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41第
2、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1表5-1 投标函53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4表5-3 开标一览表56表5-4 详细报价清单57表5-5 投标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58表5-6 重要指标响应表59表5-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0表5-8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62表5-9 售后服务情况表63表5-10 拟为本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64表5-11 2009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65表5-12 中小企业声明函.66表5-13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67表5-14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68技 术 篇69表5-15 所投产品(功能模块)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70
3、表5-16 中山市卫生局网络移动决策系统应用软件建设方案71表5-17 系统验收方案计划书72表5-18 售后服务计划73表5-19 培训方案74表5-20 采购人配合条件75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投 标 邀 请 函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卫生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卫生局网络移动决策系统应用软件及硬件接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一、 招标编号:ZZ21231938;采购表编号:社保(12)0217;二、 项目名称:中山市卫生局网络移动决策系统应用软件及硬件接入设备采购项目三、 项目内容及需
4、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1. 项目内容:01包组:网络移动决策系统应用软件 02包组:网络移动决策系统硬件接入设备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3.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06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注: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
5、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01包组: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中山地区分支机构,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 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 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2包组: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 须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
6、料材料证明);3. 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提供:01包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02包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材料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五、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10
7、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包括项目方案书),售后不退。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下午2:00至3:00。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下午3:00。八、 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下午3:00。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十、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
8、园区2楼20室。十一、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十二、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十三、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卫生局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0760-8836062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联 系 人:劳先生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电 话:0760-888
9、11601、88808187传 真:0760-88819856电子邮箱:tender_zs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2年11月30日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 说明(1)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必须响应,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如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响应或响应不足该指标,可能导致无效投标。(2) 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 定义及解释(1) 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软件、设备、机器、材料、仪表、工具、备件、图纸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
10、供的相关文件。(2)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业务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系统安装调试运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 采购人:中山市卫生局。(5) 监管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6)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8)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9) 日期:指公历日。(10)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11) 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
11、文件。(12)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3)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4)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5)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 招标采购(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卫生局的委托,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述的中山市卫生局网络移动决策系统应用软件及硬件接入设
12、备采购项目进行投标。4.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1) 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5. 纪律与保密事项(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4) 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
13、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7)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
14、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8)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介绍、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6. 保证(1)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7. 投标人知悉(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8. 投标费用(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
15、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 通知(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 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10. 招标文件构成(1)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公卫网移
16、动决策系统需求方案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预期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修改文件,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预期投标人,以上公告或通知方式视为有效送达。预期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和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预期投标人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修改文件内容。该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 预期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17、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 预期的投标人如果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进一步澄清,可以按招标文件所给出的采购代理机构通信地址以书面或电报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收到的投标人上述要求进行书面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注明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预期的投标人(澄清文件会同时在招标公司网站上公布,请密切留意)。预期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
18、回函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该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 考虑到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5)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时,如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书面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
19、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2) 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4) 投标人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5) 本项目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1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
20、人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 投标
21、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4. 投标文件的构成(1) 商务文件部分:l 投标函(格式见表5-1)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5-2)l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表5-3)l 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表5-4)l 投标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表5-5)l 重要指标响应表(格式见表5-6)l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表5-7)l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表5-8)l 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表5-9)l 拟为本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表5-10)l 2009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格式见表5-11)l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22、见表5-12)l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格式见表5-13)l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表5-14)l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 技术文件部分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l 所投产品(功能模块)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表5-15)l 技术方案、中山市卫生局网络移动决策系统应用软件(格式见表5-16)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l 项目管理、系统验收方案计划书(格式见表5-17)、售后服务计划(格式见表5-18)、培训方案(格式见表5-19)、采购人配合内容(格式见表5-20)等l 投标人认为必
23、要的其他技术资料。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缺页或重页的现象。15. 投标报价说明(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详细报价清单。(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买方将不再支付任何
24、费用。16. 投标货币(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用人民币报价。17. 证明投标人合格资格的文件(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包括货物的主要指标、性能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的详细说明。18.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每个包组: 3,000 元 (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投标人按交纳的投
25、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11月 日下午5:30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帐方式提交,应同时满足下列规定:a)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帐 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b)
26、 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包组号。(5)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或在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b)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c)如果中标人拒绝支付规定的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在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全部费用,同时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8)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
27、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19. 投标有效期(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2)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与标书内容相同的电子标书一份(软盘/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招标编号、包组号),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
28、异,以正本为准。(2)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3) 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4)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6) 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投标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7) 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 知识产权(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
29、货物、软件及服务或货物、软件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用及赔偿金等全部损失)。(2)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3) 本项目成果版权及使用的最终用户为采购人,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有。(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 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 、“包
30、组号”字样。(2) 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递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 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4) 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5) 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包组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6) 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复印件)和退保证金说明(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
31、、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7) 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带上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原件)作采购代理机构核实之用。23. 投标截止时间(1)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2)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3)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4. 迟交的投标文件(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 投标
32、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本节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6. 开标(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3) 开标前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
33、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5) 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27. 公开招标失败后的处理(1) 如果开标当天,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人不足法定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或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转换采购方式继续进行。若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2) 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的评审原则和程序。1. 谈判原则:谈判小组
3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及评审。2. 评审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3. 评审程序谈判小组对每个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阅。初步审阅结束后,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是对报价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及以上轮次的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包括最终澄清方案、报价及
35、有关承诺等。谈判小组对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写出谈判结果评审报告。4. 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1) 报价人不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2) 报价人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3)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4)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用户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以及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5) 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的报价总价的。5. 谈判小组对入围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修正得出经过算术错误纠正、折扣、为遗漏和偏差进行的调整以及其它规定的评比因素修正后得出的评标价,在实
36、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在技术和商务部分都能满足谈判文件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按照公司注册资金的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高的则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和注册资金均相同,则按2009年以来完成的同类型项目数量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由谈判小组写出本次谈判的评审报告。6. 谈判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 若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
37、计入报价;4) 如某报价人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成交价格。若该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5) 谈判小组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7. 最终报价超出项目预算将被拒绝;8.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3) 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原则和程序。1.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28. 评标委员会(1) 本次招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评标
38、委员会。(2)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提交评标报告推荐2名中标侯选人。29. 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2) 评标步骤及定标规定:第一阶段:先进行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第二阶段: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符合性审查阶段采取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的的评标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至小数点后两位。30. 第
39、一阶段:符合性评审(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承诺。(2) 符合性审查阶段采取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3) 无效投标的认定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被认定为无效投标:a)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b)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c) 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d)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的;e) 投标资料虚报或谎报的;f)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的;g) 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
40、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h) 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i) 投标报价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j)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k)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4)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提供的符合性评审资料进行澄清和说明,或对符合性评审资料复印资料提供原件查验核对,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说明或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核查。投标人不予澄清说明或没有提供原件核查的,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5) 符合性
41、评审标准:详见附表2-1。31.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价格评审。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商务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商务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然后,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42、2位),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 ,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得分相同,价格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优先)。最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 评分标准:a)商务评分标准:详见表2-2。b)技术评分标准:详见表2-3。c)价格的核准和评分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若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如某投标人项目
43、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评标委员会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
44、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投标报价为准。 价格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
45、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 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4) 权重分配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权重(01包组)552520权重(02包组)45253032. 投标文件的修正和澄清(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先以口头形式进行,最终要以书面形式确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 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在评标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必要时核对投标文件的原件。33. 中标人的确定(1) 由招标人/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招标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