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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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目 录前 言11 总则31.1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后评价构思61.4评价内容及重点71.5环境影响识别71.6评价工作等级、范围91.7评价标准101.8环境保护目标132 项目概况152.1项目基本情况152.2项目组成152.3公用工程202.4总平面布置202.5主要设备212.6主要原辅材料消耗222.8产品方案及技术指标232.9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242.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253 工程分析263.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263.2物料平衡293.3污染源分析334 项目区域环境自然、社会环境调查444.1自然环境概

2、况444.2社会环境概况46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48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485.2声环境质量现状495.3地表水环境现状506 环境影响评价526.1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526.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527 环境风险647.1风险识别647.2风险防范措施667.3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668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698.1废水治理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698.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708.3噪声治理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748.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758.5污染防治措施及投资估算汇总769 整改措施及时间计划799.1整改措施799.2整改计划落实时间7910 清

3、洁生产8010.1清洁生产要求8010.2产品指标分析8010.3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分析8010.4原辅材料指标8110.5资源能源利用指标分析8110.6污染物产生指标8110.7环境管理分析8210.8与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对比分析8210.9清洁生产结论及建议8211 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871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8711.2规划符合性分析8911.3选址可行性分析8911.4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9012 总量控制9213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9313.1环境管理9313.2环境监测9313.3环境保护竣工验收9514 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及建议9814.1结论9814.2建议1

4、023前 言2003年,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于重庆市长福路200号建设“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内容为:采用注塑、喷漆、装配等工艺生产前后保险杠、内饰件、散热器等汽车配件共计35万车付/年。同年该项目取得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经开)200340号)。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长安汽车公司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由于长安汽车公司生产线的调整,其配套零部件需求量相应产生变化,本项目产品方案随之调整为前后保险杠、侧板、仪表台等,年产量仍为35万车付,但原材料需求量增大,因此新增4台注塑机以满足生产需求。同时根据现场调查,公司现有喷漆废气采取水帘式除

5、漆雾装置处理,该工艺对漆雾去除效率较高,但对有机污染物包括VOCs、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基本无去除效果,公司拟采用“浓缩转轮+RTO(蓄热式高温氧化燃烧室)”技术对VOCs、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进行净化治理,由于该技术需对热空气进行回收以达到节能目的,但现有喷涂生产线不满足该技术要求,因此需要进行整个涂装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

6、,采取改进措施。”由于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注塑机由2台增至6台,注塑车间产能发生重大变化,涂装生产线的技术拟实施改造,发生重大变化,因此“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扩建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奔赴现场进行踏勘,并进行了现场建设进度情况调查等基础工作,依照国家相关法规、环保政策、技术规范及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敬请审查。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环

7、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市环境监测站、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21 总则1.1编制目的以项目原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为基础,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评价技术为手段,在充分调查企业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污染治理措施等的变更,以及变更后工程分析和产排污基础上,结合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针对污染排放变更情况及周边环境现状变更情况对项目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进一步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同时,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的政策符合性,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

8、规及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9年10月29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0)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

9、0539号;(12)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14)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16)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经贸技术2002444号;(17)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18)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环发200662号;(19)印发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20)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816号;(2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10、201277号);(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5月1日);(24)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国函19985号);(2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6)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27)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28)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2.2地方性法

11、规和文件(1)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7月23日;(2) 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修订);(3)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4) 关于批准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538号);(5) 重庆市绿化条例,1998年7月1日;(6)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号;(7) 关于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337号;(8) 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8135号;(9) 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环发199890号;(10)

12、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11) 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199889号)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地表水域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9110号);(13) 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14) 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渝府发2008133号);(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

13、2017年)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16) 重庆市 “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17) 重庆市 “绿地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18) 重庆市 “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19) 重庆市 “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20) 重庆市 “田园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2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号);(2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令);(2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要

14、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51号);(24) 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2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80号);1.2.3技术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6) 建设项目环境

15、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8)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的通知(渝环2011216号)。1.2.4建设项目有关文件(1)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09月;(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渝(经开)200340号);(3)环境监测报告;(4)评价工作合同。1.3后评价构思根据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结合项目变更情况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变更情况,本次后评价主要评价构思如下:(1)、评价重点

16、论证项目变更内容的环境影响。(2)、项目已建成投入试运营,本次后评价对施工期进行回顾性评价,而重点对项目建成及试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其中以注塑厂房废气治理措施的变更、喷涂线及其环保设置的变更为重点进行评价。(3)、详细调查公司从原环评阶段至本次后评价时企业在生产规模、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总平面布置及污染防治措等方面发生的变更,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工程分析;(4)、对于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整改方案实施后其建设内容与原环评阶段产排污情况基本一致,则环境影响简化,直接引用原环评阶段的影响分析结论;如整改方案实施后的产排污情况与原环评阶段有较大变更,则根据相应技术导则要求,重

17、新开展环境影响预测评价。(5)、项目厂区的选址及平面布局未发生变化,但周边的环境敏感点变化较大,因此评价将对厂区的选址、平面布局合理性的重点分析。(6)、以环保整改后的污染防治措施作为环保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的基础,同时,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相关的规范文件,进一步提出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4评价内容及重点本次后评价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重点是现有工程与原环评阶段建设内容的变更情况)、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与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后评价结论和建议等。本评价重点

18、为:现有工程与原环评阶段建设内容变更情况调查、变更情况的工程分析、影响预测;项目环境整改治理措施。1.5环境影响识别1.5.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要素见表1.5-1。表1.5-1 工程建设对环境要素影响分析时期 影响分析环境要素有利影响不利影响综合影响施工期自然环境地形地貌-S-S土地资源-S-S生态环境植 被-S-S土地利用-S-S水土流失-S-S营运期社会环境交通运输-S-S社会经济+M+M劳动就业+M+M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S-S大气环境质量-S-S声环境质量-S-S固体废物-S-S注:表中“”、“”分别表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M、S”分别表示影响程度中、小。1.5.2环境影响

19、因子识别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项目区环境特征以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环境影响识别因子如表1.5-2所示。表1.5-2 营运期影响因子识别分析表类 别污染源名称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大气污染注塑厂房非甲烷总烃、VOCs喷漆厂房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锅炉房烟尘、SO2、NOx烘干室燃烧废气烟尘、SO2、NOx食堂油烟废水处理设施臭气水污染喷漆废水COD、SS生 活COD、SS、氨氮、动植物油固废生 产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袋、废隐蔽纸、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生 活生活垃圾噪声泵、冷却塔、注塑机噪声 6575 dB(A)1.5.3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1)现状因子评价地表水:pH、

20、COD、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声环境: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环境空气:SO2、NO2、PM10、二甲苯、非甲烷总烃。(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水环境:COD、SS、氨氮、动植物油;声环境: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环境空气:SO2、NOx、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固体废弃物:生产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1.6评价工作等级、范围1.6.1评价等级(1)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营运期废水最大排放量为35.2m3/d,废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分别通过生化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再排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

21、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排入长江。长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水域水质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相关规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定为三级。(2)声环境评价等级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属于3类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分贝(不含3分贝)以下,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等级划分的原则,声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3)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二甲苯、颗粒物。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

22、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来确定占标率以及评价等级。按照该规定,应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判断标准见表1.6-1。表1.6-1 评价工作等级判断标准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 D10%5 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

23、% 或 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准率,详见表1.6-2。表1.6-2 大气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准率指标污染因子Ci(mg/m3)C0i(mg/m3)Pi(%)颗粒物8.2910-60.450.002二甲苯8.2910-50.30.03非甲烷总烃2.1610-32.00.11SO27.9710-40.50.16NOx5.0210-30.252由表1.6-2可知,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最大为NOx,其值为2%,Pimax10%,故本项目的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6.2评价范围(1)地表水评价范围长江: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上游500m,下游3000m河段。(2)环境

24、空气评价范围以项目的喷漆排气筒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内。(3)声环境评价范围厂界外200m区域。1.7评价标准项目的评价标准参照已批复的环境报告书中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对报告书批复以后更新的标准以最新的标准为执行标准。1.7.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受纳水体厂界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类水域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见表1.8-1。表1.7-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污染物pH(无量纲)COD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标准值692041.00.050.2(2)环境空气质量项目区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现执行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25、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甲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其标准值见表1.7-2。表1.7-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限值(单位:g/m3)项目浓度限值(g/Nm3)执行标准小时平均值日均值年日均值SO2500150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NO22008040PM10/15070非甲烷总烃2000/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甲苯300(一次值)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3)声环境质量

26、项目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水土保持参照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见表1.7-3;表1.7-3 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标准级 别平均侵蚀模数t/(km2a)平均流失厚度(mm/a)微 度5000.37轻 度50025000.371.9中 度250050001.93.7强 度500080003.75.9极强度8000150005.911.1剧 烈1500011.1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土壤允许流失量500t/(km2a)。1.7.2排放标准(1)废水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7、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值见表1.7-4。表1.7-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标准限值6950030040045100(2)大气污染物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见表1.7-5。表1.7-5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摘要 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限值(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2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200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 注塑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参照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

28、0/ 577-2015)中排放标准,见表1.7-6。表1.7-6 新建企业车间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项目排放浓度限值mg/m3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监控点位置15m主城区主城区苯10.20.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甲苯与二甲苯合计181.60.6(苯)0.2(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苯系物烘干室212.4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其他40总VOC烘干室303.92.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其他75非甲烷总烃303.62.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a100.8/二氧化硫b200/氮氧化物b200/注:a. 适用于喷漆室; b. 仅适用于燃烧类处理

29、设施。(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2007GB5085.7-200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1.8环境保护目标1.8.1 环境敏感点查阅原环评资料,项目四周主要为道路及未开发空地,无环境敏感点。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

30、,对原环评识别环境敏感点进行了校核。与原环评阶段相比,环境敏感点发生了变化,项目东面新增金易华苑、海德福苑、易博华源等居住区。本项目环境敏感点详见表1.9-1。1.8.2 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当地地表水长江不因拟建项目建设发生明显变化,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要求。(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现有情况无变化。(3)声环境保护目标当地声环境质量不因拟建项目建设发生明显变化,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表1.8-

31、1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表序号名称方位与项目直线距离m影响因素备注对比原环评情况1金易华苑NE50声环境、大气环境居住,约570户新增2海德福苑E30居住,约450户新增3福耀玻璃公司员工宿舍W30居住,约300人新增4易博华源SE55居住,约350户新增5渝北居住区E552500居住,约5.5万人新增6海联职业学院E650大气环境师生共计约8000人新增7渝北职业教育中心NE1670师生共计约11000人新增8第三实验小学NE1300师生共计约2800人新增9重庆一中寄宿校NE2300师生共计约3500人新增10回兴中学E2100师生共计约3000人新增11回兴小学E1900师生共计约2000

32、人新增12南方翻译学院SE2100师生共计约12900人新增13南方翻译学院附属小学SE1600师生共计约2000人新增14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S1000师生共计约13000人新增15两江中学S2100师生共计约3000人新增16翠云居住区W10002500居住,约2.5万人新增2 项目概况2.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扩建工程。建设单位: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性质:改扩建(已建成)。建设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长福路200号。建设规模:占地15780,总建筑面积10300。建设注塑厂房、装配厂房、喷漆厂房、办公楼等。总投资:4217万元。2.2项目组成本

33、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主要变更如下:(1)注塑件产量不变,产品类型或型号发生变更,注塑厂房新增4台注塑成型机。(2)生化池接纳范围、规模、工艺均发生变更。生化池接纳范围由仅接纳本厂区的生活污水扩大至接纳本厂及埃弛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规模由15m3/d扩大至30m3/d;处理工艺由厌氧生物滤池变更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3)废水处理站发生变更。原环评不设置废水处理站,喷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际工程中,喷漆废水循环使用后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定期外排。(4)原辅材料变更。工程实际建设中,原辅材料消耗量变化,且无水乙醇取代丙酮、异丙醇的使用。(5)喷漆及烘干废气处理方式变更。原环评中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水帘

34、除漆雾后直接燃烧处理。实际工程中,漆雾采用水帘式喷漆净化,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废气无净化措施,喷漆及烘干废气经10根15m高排气筒排放。(6)危废收集方式变更。原环评中危险废物均分类暂存于危废收集点内。实际工程中,漆渣、废油漆桶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收集点,废液压油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定期由供货商回收。(7)劳动定员变更。实际工程中,劳动定员由200人增加至350人,生产制度不变。根据现场勘察,目前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如下:(1)注塑废气未经治理,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厂区喷漆厂房现有喷漆废气采取水帘式除漆雾装置处理,该工艺对漆雾去除效率较高,但对有机污染物

35、包括TVOCs、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基本无去除效果,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大。(3)项目虽设置危废暂存点,但废液压油并未进入危废暂存点存放。危废间未设置围堰。本次后评价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的环保整改措施如下:(1)本后环评将要求建设单位新增注塑废气治理设施,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治理后有组织排放。(2)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整个涂装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旋杯式机械静电喷涂工艺取代现有的人工喷涂方式,可提高上漆率,改善喷漆质量及产品合格率;改造通风系统内部循环系统。除漆雾采用水旋喷漆+过滤袋措施净化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采取“浓缩转轮+RTO(蓄热式高温氧化燃烧室)”技术净化,净化

36、达标后的喷漆废气由1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环评要求注塑厂房产生的废液压油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点,与其它危废分类贮存。危废间设置围堰。项目组成情况及工程建设内容变更情况详见表2.2-1。110表2.2-1 项目组成表序号工程分类组成部分建设内容原环评情况后评价实际建设情况整改后情况1主体工程注塑厂房1栋,1F。生产注塑件共计35万车付/年。产品类型或型号变更,产量不变。新增4台注塑机无喷漆厂房1栋,1F。1条人工喷漆线对部分注塑件进行喷漆,喷漆件共计29.5万车付/年。厂房内布置底漆涂装室、面漆涂装室、光漆涂装室、烘烤室等。喷漆件产能20万车付/年。1F改造为3F,无新增用地、

37、新增建筑面积。改造后,实现喷漆车间通风系统内部循环,人工喷漆改造为旋杯式机械静电喷漆。改造后喷漆车间喷漆工艺全部实现机械化,大大提高上漆率,改善喷漆质量及产品合格率装配车间1栋,2F。车间内布置保险杠、仪表台、侧板等装配线。不变无2辅助工程办公区及食堂1栋,2F。1F为食堂,2F为办公区。不变无3公用工程供热锅炉房无无喷漆厂房外新建一间锅炉房,内设1台1.5t/h燃气锅炉,用于冬季(12月、1月、2月)控制喷漆室温度。冷水机房无无喷漆厂房外新建一间冰水机房,内设2台冰水机,用于夏季(6月、7月、8月)控制喷漆室温度供水水源由供水公司供给。年耗水量1.517万吨。耗水量增加至18.4万吨无冷却水

38、循环系统1台冷却塔用于注塑件冷却,循环水量100t/h。不变原有冷却水系统仍用于注塑件冷却;新增2套冷却循环水系统,用于配套冷水机组,循环水量为200t/h台排水厂区废水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至茅溪河。厂区废水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无供电由供电局供给。年耗电量640万度。耗电量增加至650万度。无供气由燃气公司供给。年耗气量6.1万m3耗气量增加至110万m无4储运工程原料库房位于装配车间2F,贮存原辅材料及产品。油漆、液压油、机油均为桶装储存。不变无5环保工

39、程生化池1座。处理八菱配件厂生活污水。生化池规模为15m3/d,处理工艺厌氧生物滤池。接纳范围、规模、工艺变更。处理八菱配件厂生活污水及埃弛企业生活污水。生化池规模为3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无废水处理站无新建1座。处理八菱配件厂生产废水,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气浮。无注塑废气风机抽至室外不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1#、2#)有组织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燃烧处理喷漆产生的漆雾采取水帘式除漆雾装置处理后同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废气经风机引至10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漆雾采取水旋式喷漆+过滤袋方式净化;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40、、VOCs废气经(直接燃烧+)浓缩转轮+RTO装置净化;所有废气经处理后均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擦拭废气风机抽至室外不变经浓缩转轮+RTO装置净化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火焰处理废气风机抽至室外不变同上调漆废气风机抽至室外不变同上点修补废气风机抽至室外不变同上烘干室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风机抽至排气筒(4#)有组织排放。锅炉废气/经风机抽至排气筒(5#)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排气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不变无生活垃圾收集点1个收集点,收集全厂生活垃圾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不变无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点1个收集点,占地25,做防渗漏、防雨淋、

41、防流失措施。定期送垃圾回收站处理。不变无危废收集点暂存厂区所有危废。1个收集点,占地20,做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定期送天志环保公司处理。废油未进入危废点暂存,危废间无围堰废油桶装收集后进入危废点暂存,危废间设围堰2.3公用工程2.3.1给排水供水:由供水公司供给,工程实际建设中,年供水由原环评1.517万吨增加至18.4万吨。工程实际建设中同原环评一致,设置1套注塑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注塑件及注塑机,循环水量100t/h。项目整改后,将新增2套冷却塔,用于配套冷水机组,循环水量为200t/h台。排水:原环评中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茅溪河

42、。实际工程中,项目有生产废水(即喷漆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单独收集后分别进入生化池、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长江。2.3.2供热项目实际建设中及原环评中均未涉及供热工程。本次项目整改后,将于喷漆厂房外新建一间锅炉房,内设1台1.5t/h燃气锅炉,用于冬季(12月、1月、2月)控制喷漆室温度;于喷漆厂房外新建一间冰水机房,内设2台冰水机,用于夏季(6月、7月、8月)控制喷漆室温度。2.3.3供电供电:由供电局供给。年供电650万度。2.3.4供气供气:由燃气公司供给。为食堂、燃气锅炉、喷漆烘干房、喷漆废气净化设备提供能源,年供气110万m。2.4总平面布置厂房布置:项目用地呈较规整的长方形,厂区内厂房布置较简单,由北至南依次布置注塑厂房、库房、喷漆厂房,厂区入口设置于厂区东面,办公楼设置于厂区西面。整改后将对喷漆厂房内部进行改造,由1F改造为3F,但不新增占地,同时于喷漆厂房南面新建1间锅炉房、1间冷水机房。道路布置:厂区内设一条环形道路。环保设施布置:垃圾收集点、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点、危废收集点均位于厂区东北角,生化池及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南面,喷漆车间废气排气筒均位于厂区南面。工程实际建设中,共设置10根15m高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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