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村水质净化厂提升泵高压变频器节能系统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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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樟村水质净化厂提升泵高压变频器节能系统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东采公2010249 号 招标单位: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0769-22317363-8111 2010年5月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 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 用户需求书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附件二: 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樟村水质净化厂

2、提升泵高压变频器节能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49 号)选取所需的货物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2、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提交密封投标:采购货物: 一拖二自动旁路高压变频器数量:1台交货期: 合同签署后 60 天内交货(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 1 年注: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篇用户需求书。3、 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被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若不是制造商直接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代理/

3、办事处的授权证明);2) 所投设备制造商在广东省内已经设有委托代理或办事机构及维修网点,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4、 招标文件于2010年 6 月 10 日至2010年 6 月 2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

4、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6、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7、 投标文件于2010年 6 月 30 日上午9:00时9:30时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8、 兹定于2010年 6 月 30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9、 开标地点:东莞

5、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第四开标室。10、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联系人:高小姐 0769-22805809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769) 22317363-8111 传 真: (0769) 22317373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投标人3合格的服务4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

6、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评标委员会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30资格后审3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幅度的权利32评标委员会和招

7、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中标通知34签署合同35履约保证金36 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是指: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被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若不是制造商直接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办事处的授权证明);2) 所投设备制造商在广东省内已经设有委托代理或办事机构及维修网点,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2.2 为达到履行本采购合同及相关服务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2)保

8、证服务的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3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或类似性质的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该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各成员必须指定第2.1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

9、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 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人可以支付费用等;5)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7) 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备合格投标人条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投标联合

10、体的资质等级。2.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5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分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2.6 投标人必须在售卖招标文件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方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合格的服务3.1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服务。4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

11、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附件二: 评标工作大纲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粗体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

12、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3)“投标人”指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从招标代理处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参加樟村水质净化厂提升泵高压变频器节能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的投标,并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7)“乙方”系指在

13、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澄清通知;(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传真至076922317373,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收到

14、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项目特定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天前

15、,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1投标文件(经济文件必须独立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一、经济文件目录: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商务部分1)

16、报价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4)所投设备制造商基本情况,简介(加盖投标人公章)5)所投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许可证书及获得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所投设备制造商公章)6)所投设备制造商提供经国家认可的近三年(至少包括2008年与2009年两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所投设备制造商公章)7)所投设备制造商银行等级、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所投设备制造商公章)8)投标人所供主要设备代理证书或证明文件、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9)所投设备制造商企业2008年以来同类产品的销售、使用实例和情况(须附业绩合同的

17、复印件加盖所投设备制造商公章)10)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含培训计划及厂家及其代理商对招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11)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12)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如有)13)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文件基本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 2)货物配置清单3)专用工具及其备品备件清单4)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5)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6)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地址、相关技术人员、服务响应时间、方式,质保时间及范围等相关证明资料)7)“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及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9.1.2 唱标信封1)投标报

18、价表2) 分类报价明细表3)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4)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一式两份)5)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0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11投标报价11.1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价格。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价格竞投。11.2报价价格表应包括:货物及其附件和设施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含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以及安装调试(含与供电部门接洽、联络、报装)、软

19、件、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11.3投标人根据第11.2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投标人以不同的条件中标的权利。11.4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分类报价明细表上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另有规定,非固定的投标报价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11.5 合同项下,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11.6本次招标实行“最高报价值”制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废标。11.7 中标服务费不在

20、投标报价中单列。12投标报价货币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 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 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的授权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货物;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13.3 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21、,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4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 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的详细说明以及各设备内部详细配置清单;2) 根据第七篇规定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比较,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3 为说明第14.2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采购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

22、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帐户、分支机构帐户转入下述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49 号),并且确保于开标前一天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

23、(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银行帐号:4400177880805300199015.4 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

24、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的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交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

25、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逾期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如果中标人:(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或(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

26、投标文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五份副

27、本“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28、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7.6电子文件用MS OFFICE2000或以上版本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7电报、电传、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不含唱标信封)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8.2唱标信封应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18.3投标文件密封封装标记:1)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9、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4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履行。2

30、0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2)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

31、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携带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备核对身份)。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2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若招标代理机构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

32、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22.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

33、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评标委员会24.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4.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

34、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27.2对投标价格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3对投标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35、;27.4对投标文件商务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5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6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8评标原则及方法28.1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经济评审。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28.3 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29.1除第32款规定

36、外,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 招标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0资格后审30.1招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原件送交至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的监管下核对。(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30.2如果审查通

37、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按照30.1款进行审查。30.3招标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业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按照30.1款、30.3款进行审查或重新招标。3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幅度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

38、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33.1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33.2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4 中标人如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

39、责任。34签署合同34.1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34.2 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原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转财政局备案。35履约担保35.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否则招标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申请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提交方式可

40、按照下述方式提交:(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保函应在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天内继续有效。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中标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

41、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开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帐号:44001778808053001387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款或第35.1款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

42、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5.3 履约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后,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A4纸复印件(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将该复印件连同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一式四份后,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盖骑缝章),送一份给招标人,一份给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备案,两份用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招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采购资料后,凭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项目的采购合同。35.4 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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