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万吨青花椒产业化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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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目 录I前 言1总 则21.1 评价目的21.2 编制依据21.3评价原则61.4总体构思71.5 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因子识别81.6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111.7评价时段141.8 评价标准141.9 环境敏感区域及保护目标192 拟建项目概况212.1 项目基本情况212.2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及产品规格212.3主要建设内容及组成232.4公用工程242.5储运工程262.6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供应及动力消耗272.7主要生产设备282.8总平面布置292.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03 工程分析323.1 生产工艺及排污分析323.2 公用工程及生活排污分析373.3 溶剂平衡图423.3

2、 全厂水平衡423.4 拟建项目排污汇总443.5 非正常排污分析504 项目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分析514.1 原辅材料清洁生产性分析514.2 生产工艺先进性514.3 产品清洁性534.4 生产设备先进性分析544.5物耗、能耗及单位产品产污量分析554.6 能源资源清洁生产性564.7 循环经济分析564.8 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的途径574.9小结585项目区域环境概况595.1自然环境595.2社会环境概况615.3 白沙镇城乡总体规划645.4江津区职教创业基地656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686.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686.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96.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17 施

3、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737.1工程主要内容及影响因子737.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737.3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767.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798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28.1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828.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958.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968.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78.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999环境风险评价1009.1总论1009.2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009.3风险识别和风险类型1049.4事故统计及最大可信事故1059.5事故后果分析1099.6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1159.6小结12510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12610.1 污染防治措施评述1

4、2610.2 环保投资13311 总量控制13511.1 总量控制因子13511.2 总量控制指标13511.3 总量指标来源及解决途径13612公众参与13712.1 公众参与的目的13712.2 公众参与调查形式13712.3 公众参与调查内容13712.4 公众意见统计分析14012.5 小结14313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14413.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4413.2 规划符合性分析14413.3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5313.4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符合性分析15413.5选址合理性分析1551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614.1 环境保护费用15614.3 环境保护

5、效益15614.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715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制度15915.1ISO14000环境管理15915.2环境监测制度16115.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6216结论与建议16716.1结论16716.2建议171前 言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王公司”)是重庆竞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骄王公司拥有重庆骄王花椒研究所,食品工业园100亩,种植基地30000亩,花椒品比园100亩,标准示范种植园1000亩,是江津花椒产业的重点企业,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及林业龙头企业。公司集青花椒种植、生产、研发、贸易为一体,具有保鲜花椒、干青花椒、花

6、椒油、花椒麻精、花椒粉、花椒精、微囊花椒粉、花椒调味料酒等8个系列,49种产品,建有1400吨冻库配套设施,具有先进、完善的检验检测中心及实验室。为了开辟新的市场战略,骄王公司拟投资11155万元,在江津区白沙工业园新增用地新建一条年加工花椒籽能力为15000吨的生产线,项目以花椒籽为原料,进行深加工,主要产品为-亚麻酸、花椒籽提取物A和花椒籽提取物B。拟建项目的实施可充分利用江津区独特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对青花椒籽精深加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国家科技兴农战略的实施,对推动西部大开发,推动重庆市和江津区食品工业的发展,振兴地方经济,增加就业机会均有积极的意义。根据中

7、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安排专职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查阅相关的工艺设计资料,在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并根据环评要求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以及技术评审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编制完成了江津万吨青花椒产业化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本报告书在编制、完善的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江津区环境监测分中心、园区周边相邻单位及建设单位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在此

8、,深表谢意!总 则1.1 评价目的(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在详细的工程分析基础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范围,以满足拟建项目新增污染不超过当地环境承载力,同时论证环保措施的可行性。(2)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建议,以达到保护区域环境质量的目的,并为工程设计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3)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管理部门决策、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2 编制依据1.2.1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2000年4月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11)国办发(200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1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发200816号)

10、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13)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节20102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4)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16)环境保护部(环发2011150号)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号); (18)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2

1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1)环发20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22)环发1999296号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23)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4)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5)环发2010113号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6)环发19982号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划分方案;(27)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28)国函19

12、985号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2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30)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83-2009);(3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32)国发201142号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2.2地方性政策法规(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2)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修订); (3)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0号);(4)重庆市城乡总体发展规划(20

13、072020);(5)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1110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6)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8135号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规定;(7)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889号重庆市地面水适用功能类别划分的规定,渝环发200715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部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911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部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

14、知(渝环发200739文);(9)渝环发200778号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10)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0227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11)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0314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2)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1343)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的”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13)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14)渝环发200760号关于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档案的通知;(15)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发200812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

15、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6)渝办发201214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通知(修订版);(17)渝府发200810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实施意见的通知;(18)渝办发20102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重庆市江津区花椒产业十二五年发展规划;(21)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0号)。1.2.3环境评价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2)环境影响评

16、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J/T169-2004)。1.2.4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渝(津)环评通2013145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知书;(2)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313381A01410040122);(3)江津区环境监测分中心监测报告(津(环)监字2013第012号和津

17、环(监)字2012第306号);(6)建设单位提供给的其他技术资料。1.3评价原则评价中坚持“针对性、政策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基本原则,做到项目建设满足:(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及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要求;(2)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3)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原则;(4)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5)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6)环境风险可控,可接受的原则;(7)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1.4总体构思(1)拟建项目为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江津万吨青花椒产业化综合开发项目

18、(一期工程),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D-23-1地块,评价将根据项目排污情况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因子;(2)本评价采用类比调查、资料查阅、物料平衡等方法进行工程分析,掌握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特征,选用恰当的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反馈意见;(3)论证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实用性和经济性。提出进一步实施清洁生产、减轻污染的措施及建议,促进企业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方针;(4)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区平整、厂房建设、管网施工及设备的安装等。因此。本评价将对施工期和

19、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重点将对拟建项目营运期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5)拟建项目建成后生产厂房、储罐区、厂区废水处理站和地面均要进行水泥硬化,原辅材料库房、一般固废暂存点地面均采用防腐、防渗硬化处理,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并且拟建项目厂区将设置事故封闭、截流、收集系统,防止风险事故状态对地下水的影响,因此,评价将简要分析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7)风险评价将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及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营运期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所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或环境影响和损害进行分析,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和减缓

20、措施。(8)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公众参与调查和评价工作。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了解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及对环境保护的要求。(9)根据区域规划、环境容量、环境敏感目标等,分析评价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对总平面布置提出反馈意见。(10)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得出明确结论,为项目设计、运行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5 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因子识别1.5.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1)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拟建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D-23-1地块,土地利用性质符合园区规划要求,项目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有利于项目

21、建设。拟建项目的公用工程设施均依托白沙工业园现有完善的水、天然气、电、等公用工程设施,有利于项目建设。拟建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主要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对项目建设制约因素少。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SO2、NO2、TSP日均浓度的一次值均不超标,符合二类环境区域质量要求,有一定环境容量;地表水长江(白沙)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类水域水质要求;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和4 a类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对工程的制约因素分析见表1.5-1。表1.5-1 区域环境对工程的制约因素分析环境因素对工程的制约程度地表水水文中度地表水水质中度环

22、境噪声轻度环境空气质量轻度土地资源中度地形条件中度水土流失轻度交通运输轻度(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工程建设过程中会造成局部地区环境空气、环境噪声污染。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及环境影响性质见表1.5-2、1.5-3。表1.5-2 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期运行期自然环境环境空气-2-1水质/-1环境噪声-1-1土壤(固废)-1-1地形地貌-1-1总体环境-1+1生态环境植物-1+1水土流失-2+1社会环境土地利用-1+1就业/+1交通-1/社会经济/+1人体健康-1-1注:“-”表示不利影响,“+”表示有利影响,数字大小表示影响程度。表1.5-3 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性质因素分析

23、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期运行期短期影响长期影响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短期影响长期影响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环境空气水质环境噪声土壤(固废)地形地貌植物水土流失土地利用交通社会经济人体健康(3)环境要素识别根据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可知,施工期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都含带不同程度短期的不利影响,而在营运期对局部自然环境表现为不利影响,但对社会环境和对大环境的保护表现为有利影响。因此,评价重点论述营运期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主要环境要素为: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固废。1.5.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排放特征,即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速

24、率、排放量及排放方式等;所排污染物可能对环境污染性质、程度和范围,以及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转化特征,从而以区域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目标识别、筛选出以下污染因子,详见表1.5-4。表1.5-4 工程环境影响因子(污染因子)环境要素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TSP粉尘、乙醇、烟尘、SO2、NOX 水环境SS、COD、石油类COD、SS、氨氮、BOD5、石油类和动植物油声环境噪声噪声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施工垃圾过滤废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污泥、餐厨垃圾1.5.3评价因子确定根据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识别,结合环境特征,确定以下评价因子:(1)现状评价因子环境空气:SO2、NO2、TSP

25、地表水:pH、COD、BOD5、NH3-N、石油类声环境:环境噪声(等效A声级)(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施工期:环境空气:CO、NOX、施工扬尘地表水:SS、COD、石油类声环境:环境噪声(等效A声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弃渣。运营期:环境空气:粉尘、乙醇、烟尘、SO2、NOX;地表水: COD、NH3-N、SS、BOD5、动植物油和石油类;声环境:环境噪声(等效A声级)固体废物:过滤废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污泥和餐厨垃圾;环境风险:乙醇(3)总量控制因子根据“十二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结合拟建项目排污特征,拟建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 SO2、NOX、COD、氨氮。1.6 评价等级、

26、评价范围1.6.1评价等级1.6.1.1环境空气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有粉尘、乙醇和燃气锅炉废气(SO2、烟尘、NO2),本次评价选择粉尘、乙醇、SO2、烟尘、NO24个主要污染因子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乙醇计算其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以确定评价等级,Pi的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如下表1.6-1所示。表1.6-1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一览表污染源烟气量(m3/h)污染物排放量(kg/h)评价标准(mg/m3)排

27、放高度(m)出口内径(m)烟气温度()-亚麻酸生产减压蒸馏不凝气G110000乙醇12.815150.6025花椒籽提取物A喷雾尾气G310000粉尘0.0090.9150.6025水洗塔乙醇回收废气G810000乙醇6.4805150.6025燃气锅炉4950SO20.2480.580.25180NOx0.4950.24烟尘0.0990.9非正常工况10000乙醇38.435150.6025乙醇储罐区无组织排放乙醇0.0285 (面源:76m60m;源高5m)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的软件,采用估算模式,选取以下参数;小时二级评价标准,乙醇取5mg/m3(

28、前苏联大气质量标准(1977),SO2取0.5mg/m3,粉尘、烟尘取3倍TSP日平均值为0.9mg/m3,NO2取0.24mg/m3。各污染物最大占标率计算结果如下表1.6-2所示。表1.6-2 污染物最大占标率计算结果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Pmax(%)Cmax(mg/m3)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下风向5km处浓度(mg/m3)生产车间排气筒尾气粉尘0.030.00033420.00009乙醇8.570.4293420.132溶剂回收塔尾气乙醇4.342.173420.0666天然气锅炉SO22.080.01041570.00251烟尘0.460.004151570.001NO28.64

29、0.02071570.005无组织乙醇0.270.01352370.0005根据表1.6-1可知,各污染物中最大占标率为天然气锅炉NO2,其Pmax=8.64%,小于10%。因此,确定本环评的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三级。1.6.1.2 地表水环境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最大废水排放量约为317.72m3/d,水质成分较简单,集中收集后由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拟建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长江,长江属大型河流,评价段水体功能区划属类水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

30、-93)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确定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6.1.3声环境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发园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0545号)、重庆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渝府发200739号)的规定,项目所属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区域,且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噪声增量小于3dB(A),且受影响的人口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6.1.4地下

31、水环境拟建项目在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但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不会导致环境水文地址问题,根据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特征以,确定拟建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D-23-1地块,该区域地含水层不易受污染,地下水无使用功能,不敏感,拟建项目废水排放量约为317.72m3/d,水质较简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关于地下水等级的划分,确定本次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1.6.1.5环境风险评价拟建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内,南面150m为园区规划的居住区,环境

32、敏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确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1.6.2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范围如下表1.6-3。表1.6-3 拟建项目评价范围一览表序号类别评价等级评价范围1地表水三级长江: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5km河段2大气三级评价范围内以厂区为中心,周围55km2的范围3噪声三级厂界外200m范围4风险一级以事故源为原点,周围半径5km的范围5地下水三级拟建项目厂区范围内1.7评价时段拟建项目评价时段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仅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作简要分析,主要评价时段是营运期。1.8 评价标准1.8.1环境质量标准(1)

33、环境空气根据渝府发2008135号文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项目所在地属2类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1月6日修改)中二级标准,2016年1月1日起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H3、H2S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乙醇参照执行前苏联大气质量标准(1977),详见表1.8-1。表1.8-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依 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SO2年平均值0.02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

34、095-1996)名山风景区执行一级标准,其他区域执行二级标准。日平均值0.050.151小时平均值0.150.50TSP年平均值0.080.20日平均值0.120.30PM10年平均值0.040.10日平均值0.050.15NO2年平均值0.040.08日平均值0.080.121小时平均值0.120.24SO2年平均值0.02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黑石山-滚子坪风景名胜区执行一级标准,其他区域执行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值0.050.151小时平均值0.150.50TSP年平均值0.080.2024小时平均值0.120.30PM10年平均值0.040.0724小时平

35、均值0.050.15NO2年平均值0.040.0424小时平均值0.080.081小时平均值0.200.20NH3一次值0.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硫化氢一次值0.01二硫化碳一次值0.04乙醇最大一次5.0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昼夜平均5.0(2)地表水环境根据渝府发199889号文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长江属类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详见表1.8-2。表1.8-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污染物名称标准值

36、(mg/L)依据pH(无量纲)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总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COD15BOD55NH3-N1.5石油类0.05(3)声学环境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发园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0545号)、重庆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渝府发200739号)的规定,拟建项目所属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和4a类,分别昼间:65 dB(A)、夜间55dB(A)和昼间:70 dB(A)、夜间55d

37、B(A)(4)地下水环境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见表1.8-3。表1.8-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序号项目III类标准值1pH6.5-8.52硫酸盐250 mg/l3氨氮0.2mg/l4挥发性酚(以苯酚计)0.002mg/l5氰化物0.05mg/l6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7氯化物250mg/l8铁0.3mg/l9锰0.1mg/l10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11总大肠菌群3.0个/l1.8.2排放标准(1)废气拟建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见表1.8-4;锅

38、炉烟气排放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2)中表2标准,如表1.8-5所示;污水处理站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见表1.8-6。表1.8-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SO2550152.60.43015NOx240150.770.12304.4301.4颗粒物120153.51.03023表1.8-5 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项目烟尘浓度烟气黑度SO2NOX燃气锅炉50(mg/m3)

39、林格曼黑度1级100(mg/m3)200(mg/m3)表1.8-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染物排放高度(m)排放量kg/h厂界控制值mg/m3氨154.91.5208.72514硫化氢150.330.06200.58250.90臭气浓度152000(无量纲)20(无量纲)256000(无量纲)(2)废水拟建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具体见下表。表1.8-6 拟建项目厂区废水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标准值(mg/L)备 注C

40、OD500拟建项目厂区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BOD5300SS400氨氮/动植物油100石油类20COD100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BOD520SS70氨氮15动植物油10石油类5(3)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各标准值见下表所示。表1.8-7 噪声执行标准 单位:dB(A)项目执行标准昼间夜间备注营运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655

41、54类7055东南厂界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55(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5)环境风险评价标准物质的危险性标准建设项目相关的物质危险性识别执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292004)中附录A.1表1标准,详见表1.8-8。表1.8-8 物质危险性标准表类别LD50(大鼠经口)mg/kgLD50(大鼠经皮)mg/kgLC50(小鼠吸入,4小时)mg/L有毒物质1510.0125LD502510LD50500.1LC500.5325LD5020050LD504000.5LC502易燃物质1可燃气体:在常压下以气态存在并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混合物;其沸点(常压下)是20或20以下的物质2易燃液体:闪点低于21,沸点高于20的物质3可燃液体:闪点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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