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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丘县泉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监理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招标编号: YDZB16216招 标 人:沈丘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7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11.1 项目概况1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3 招标范围、工期控制目标和质量控制目标11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21.5 语言文字121.6 费用承担122. 资格预审文件12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12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13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1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3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133.2 资格预审申请
2、文件的编制要求14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14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5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5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5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55.1 审查委员会155.2 资格审查156. 通知和确认156.1 通知156.2 解释166.3 确认16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68. 纪律与监督168.1 严禁贿赂16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168.3 保密168.4 投诉16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17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71、审查方法192、审查标准203、审查程序204. 审查结果21第四章 资格预
3、审申请文件格式22目 录24一、资格预审申请函2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6三、授权委托书27四、资审保证金28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9六、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0七、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31八、项目总监简历表32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3十、其他材料34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丘县泉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已由豫水农【2016】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配套资金共1400万元。招标人为沈丘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4、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沈丘县2.2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2.3 总投资:1400万元2.4工期要求:施工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标段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含质保期)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2.6 质量要求:合格2.7标段划分:共6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一标段:浚干渠1条,为泉北干渠0+00012+600,长12.6km,清淤支渠5条,总长15.32km,分别为西湖支渠0+0003+240,长3.24km、八里湾支渠0+0003+700,长3.7km、沈庄支渠0+0002+400,长2.4km、桐庄支渠0+0002+980,长2.98km、天桥支渠
5、0+0003+000,长3.0km,重建桥梁3座;二标段:重建泉北干渠引水闸、北菜园闸2座,重建泉北干渠桥梁2座;三标段:新建、重建沙岭节制闸、段庄北节制闸、泉北干渠退水闸、沈庄支渠分水闸、天桥支渠退水闸、沙南三干分水闸6座四标段:重建大陈沟节制闸1座,重建桥梁9座。 五标段:重建赵楼沟节制闸、皂沟节制闸2座,重建沙岭中桥1座。 六标段:沈丘县泉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
6、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财务状况良好;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报名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1.4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3.1.5投标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不少于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
7、和合同原件为准,施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3.1.6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3.1.7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2监理标段: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财务状况良好;3
8、.2.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3.2.4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份。(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为准,所监理项目施工规模在1600万元以上)。3.2.5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
9、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3.2.6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3.2.7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提出申请,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3.5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
10、量制,数量为7家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 10 月 17 日至2016年 10 月 21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4.2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周商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永畅建工集团一楼西 4.3 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4.4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 4.4.1 施工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11、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业绩,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注册证明材料(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社保,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4.4.2 监理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无在
12、建项目承诺书、3人及以上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项目总监),企业类似业绩,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注册证明材料(网页打印,加盖公章),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社保。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
13、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沈丘县水利局地 址:沈丘县槐店镇颖河大道水利局院内联 系 人:崔丽娜电 话:0394-6167956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周商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永畅建工集团一楼西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0394-8376999 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监督电话:0394-8201525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沈丘县水利局
14、 地 址:沈丘县槐店镇颍河大道水利局院内联系人:崔丽娜电 话:0394-616795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周商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永畅建工集团一楼西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394-83769991.1.4项目名称沈丘县泉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监理标段1.1.5建设地点河南省沈丘县1.2.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配套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沈丘县泉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1.3.2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含质保期)1.3.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
15、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财务状况良好;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4、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
16、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份。(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为准,所监理项目施工规模在1600万元以上)。5、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6、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7、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备注:上述证明、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且在有效
17、期内,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有内容的复印件必须与预审时查验的原件对应,如果缺项或与原件不一致,视为缺少此项必要条件,则该项不予认可)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2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并将问题发至邮箱 723776167 (邮件名注明单位名称、工程名称)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3日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10小时内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3日前2.3.2申请
18、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文件发出后10小时内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3.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3.3.1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必须盖单位公章。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文档 壹 份(以U盘形式递交)。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胶装3.4.1资格预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
19、账户转账,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到招标代理机构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整/单位(¥50000.00元)递交至: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 号:41001523032050212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东明支行联系人:邵老师 李老师联系电话:18135692983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摩根国际7楼(周口南高速对面)4.2.3是
20、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构成:经济、技术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时抽取5.2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数量为7家,若报名单位不足7家,则不再进行评分审查6.1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章。7.1资格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应提供申请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评审时核验。7.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能
21、证明与投标企业之间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解释权构成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资格预审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资格预审公告、资格审查办法、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2类似业绩指所监理的施工项目不低于1600万元的项目业绩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
22、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工期控制目标和质量控制目标1.3.1 本次招标
23、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 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 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 项目总监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 其他要求: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24、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监理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25、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
26、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资格预审申请函;(2)
2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授权委托书;(4) 资审保证金(5)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6)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 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 项目总监简历表(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0) 其他材料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
28、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6“项目总监简历表”应附监理工程师书、职称证(若有)、身份证以及管理过的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总监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3.2.7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
29、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交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 3.1款和第 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
30、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印章必须清晰完好。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31、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5人,有关经济、技术等
32、方面的专家5人。5.1.3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日内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接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
33、标人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
34、,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申请文件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密封要求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
3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申请文件的组成申请文件的组成应响应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申请文件签字盖章申请文件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签字、盖章2.2详细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拟派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主要监理人员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其中一人为总监)。投标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的类似监理业绩至少1个(所监理项目施工规模在1600万元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附查询函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查询
37、截图、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投标企业法定表人签字的承诺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评分审查标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规范性 (6分)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综合评定后酌情给分,1-6分;类似项目业绩(30分)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两个的得基本分10分;另外每再提供一份所监理项目施工规模在1600万元以上业绩的加5分(此业绩不与类似业绩重复计算)。此项最多得30分;财务状况(10分)2013年至2015年
38、连续3年均盈利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项目总监业绩和奖励情况(30分)1、拟派项目总监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得5分,每再多增加一个加2.5分,最多得10分(合同需显示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使用);2、2013年至今(以发证日期为准)项目总监本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总监称号的每有一年得5分;最高得15分;3、项目总监具备高级职称的得5分;认证体系(6分)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人员配备情况(15分)1、拟投入配备的成员中土建、经济、电气、给排水等专业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3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有
39、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得3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企业荣誉及资质(3分)企业近三年连续获得省级先进单位企业的得3分,每缺一年扣1分。 备注:以上涉及到审查的各项证件均需以提供的原件为准( 并且与资格预审文件正本中提交复印件相吻合),若投标人为携带相关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资格预审文件中未附相关复印件,则为不合格。所有证件如遇延期办理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1、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为7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
40、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得分相同时,取企业业绩得分高者;企业业绩得分仍相同时,取企业综合情况得分高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若报名单位不足7家,则不再进行评分审查,符合本章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可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 评分审查标准评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
41、格预审。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 2.1 款、第 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
42、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3.4 评分3.4.1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3.4.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 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4. 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
43、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编号:申请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目 录一、 资格预审申请函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 授权委托书四、 资审保证金五、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六、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七、 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八、 项目总监简历表九、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十、其他材料一、资格预审申请函(招标人名称):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 (申请人名称)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 (招标人名称)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申请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