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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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琼垦企发2016242号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海垦控股集团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已经海垦控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印发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海南省是台风、洪涝、风暴潮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6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垦区防汛防

2、风抗旱减灾救灾工作,实现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垦区社会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海南省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减少水风旱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风防旱(以下简称“三防”

3、)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制。(3)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做到部署在前、预防在前、研判在前、抢险准备在前。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4)全民动员,协同应对。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1.4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海垦控股集团关于防汛、防风、抗旱工作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垦区范围内各类突发性水、风、旱灾害的预防

4、和应急处置。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海垦控股集团设立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其办事机构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设在海垦控股集团安全环保部。2.1.1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海垦控股集团分管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海胶集团负责人。成员:海垦控股集团办公室、规划发展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土地营运部、农场事务部、安全环保部、企业文化部(宣传部)、群众工作部的负责人。2.1.2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职责在省“三防”总指挥部和海垦控

5、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垦区的防汛防风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防汛防风抗旱指令,制定各项防汛防风抗旱措施,统一指挥全垦区的防汛防风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在水、风、旱灾害发生过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区职工群众的生活保障、救灾物资供应、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以及各种水毁工程设施的修复等救灾工作。 2.1.3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职责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在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1.4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办公室:负责垦区防汛防风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和督办。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及

6、应急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海垦控股集团领导有关批示、指示。(2)规划发展部:指导防汛防风抗旱规划工作。负责防汛防风抗旱设施和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安排。(3)企业管理部:指导防汛防风抗旱建设工作和灾后企业恢复生产。负责防汛防风抗旱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风、水、旱灾情况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应对因水、风、旱灾害引发的重大经济运行突发事件;负责指导、组织企业灾后生产自救。(4)财务部:负责防汛防风抗旱和救灾经费年度预算以及中央、省有关资金的下拨,根据防汛防风抗旱工作的需要及时拨款到位并监督使用。(5)土地营运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地质灾害易发区下属单位

7、职工群众及时安全转移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应急预案,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下属单位组织抢险救灾,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农场事务部:负责垦区过渡期间防汛防风抗旱设施建设;指导农场防汛防风抗旱工作,加强农场供排水、道路设施检查,及时组织居住危房人员和建筑施工人员安全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7)安全环保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避免汛期发生关联生产安全事故;指导、协调下属单位开展因自然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工作。(8)企业文化部(宣传部):正确把握防汛防风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新闻宣

8、传单位加强防灾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增强职工群众的灾患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宣传在防灾抗灾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灾精神。(9)群众工作部:负责配合地方民政部门指导、组织、协调下属单位受水、风、旱灾害影响职工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分配上级和海垦控股集团灾害救助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灾害发生时,配合地方民政部门指导下属单位做好受灾职工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2.1.5 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工作小组 在启动II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时,根据工作需要,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设置以下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为海垦控股集团办公室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对有关情况进行汇

9、总、传递和报告,协助总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协调各下属单位落实灾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供电、供水、生活等方面的应急保障措施。 (2)应急处置组:组长为海垦控股集团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负责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医疗救护及善后处理组:组长为海垦控股集团群众工作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伤病员实施救治,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 (4)新闻报道组:组长为海垦控股集团企业文化部(宣传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和抗旱减灾工作情况。 2.1.5下属单位“三防”指挥机构 各农场和“三防”任务较重的企业设立“三防”指挥部,在海垦

10、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和本单位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组织指挥辖区防汛防风抗旱工作。其他企业设立“三防”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防汛防风抗旱工作。 2.1.6其他指挥机构 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水、风、旱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编制防汛防风抗旱部门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备案。 2.2应急联动机制 2.2.1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和完善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之间、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与各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保证三防信息的传送通畅。 2.2.2联动机制 建立海垦控股集团

11、“三防”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网络机制,按照区域划分、属地为主、各司其责、共同应对、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下属单位的队伍、装备、救灾器材等应急资源,形成应急合力,提高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 2.2.3会商机制 2.2.3.1会商形式 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会商分为定期会商和应急会商两种形式。 (1)定期会商:每年2月,由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本年度防汛防风抗旱专题工作形势分析会商会议,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参加。(2)应急会商:由海垦控

12、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领导、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参加。有较大汛情、风情、旱情或紧急情况时,由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随时组织会商。 2.2.3.2会商内容(1)定期会商主要内容。总结上一年经验和教训,分析当前“三防”情况,部署防汛防风抗旱工作;分析预测当年气象形势,预测当年降雨及台风情况。(2)应急会商主要内容。分析和研究汛情、风情(风暴潮)、工情、旱情的发展趋势;分析下阶段防汛防风抗旱的重点和措施建议;专题研究分析重大、特大、紧急汛情,风情(风暴潮)和旱情,以及国家防总、省防总安排布置的工作。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预警准备 3.1.1 防汛防风防旱值班制度每年5月1 5日至1 1

13、月1 5日为汛期(如某一年有特殊情况,根据上级精神进行适时调整),垦区各级“三防”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汛期正常性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按照海南省防汛防台风值班制度(修订)执行。紧急防汛防风期间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随时掌握防风抗洪救灾工作动态,分析研究热带气旋、洪灾发展趋势,根据需要部署防风抗洪救灾工作;对防风抗洪救灾工作中的应急事件做出指挥决策;负责上传下达,确保防汛防风政令畅通;及时向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报告有关情况;研究、拟定海垦控股集团领导深入灾区指导防风抗洪救灾工作方案。下属单位紧急防汛防风期间的值班和值班人员的责任与要求由本单位

14、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1.2 防汛防风抗旱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防汛防风抗旱信息网络系统包括人工信息网络系统、数字信息网络系统和视频会商系统。 3.1.2.1 人工信息网络系统 建立海垦控股集团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络员通讯录,便于防汛防风抗旱指挥联系,提高“三防”指挥效率。 3.1.2.2数字信息网络系统按照海南省“三防”数字信息网络系统需要和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管理系统。 3.1.2.3 视频会商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与各下属单位之间的视频会商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保证应急处置期间高效、快速会商。 3.1.3 汛前开展防汛

15、防风安全大检查 每年2月份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部署当年的防汛防风准备工作,下属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防汛防风安全大检查。4月份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组织检查组对下属单位和有关部门防汛防风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按照海南省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暂行规定,制定落实农场水库安全度汛措施。维护指挥管理系统和通信、信息网络。8月和12月对水库工程开展汛中、汛末安全检查。 3.1.4 规范“三防”责任制 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垦区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的第一防汛防风责任人。 3.1.5 应急抢险队伍建设 继续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各

16、下属单位、所辖水库防风防洪抢险队伍,并编名造册,备案归档。 3.1.6 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防风和抗旱预案,并报当地政府审批和上一级“三防”指挥机构备案。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应急预案并报省“三防”总指挥部备案。各下属单位具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防汛、防风和抗旱预案。 3.1.7 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按照分级分部门的原则,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由海垦控股集团财务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下属单位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及物资储备,由下属单位安排资金进行建设和储备。有关部门的抢险救灾物资储备

17、由部门负责。按政策规定,市县管的水库防汛砂石料的储备,由市县财政安排资金;乡、镇管的水库防汛砂石料的储备,由乡、镇安排资金,市县财政补贴。 水库防汛砂石料的储备,按照水库大坝长1米储备1立方米的标准储备。 3.2预警信息及发布 所有预警信息统一通过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省气象局)对外发布。 3.3预警行动进入预警期后,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和下属单位“三防”指挥部(“三防”机构)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加强值班,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变化及发展趋势,及时部署防汛防风抗旱工作;(3)向垦区单位发布可能发生的风、洪、涝、潮、旱等自然灾害警告,落

18、实应急防汛防风抗旱措施;(4)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灾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物资,并进行妥善安置;(5)各防汛防风抢险队伍进入待命状态;(6)调集所需防汛防风抗旱物资和设备;(7)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4 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1)启动应急响应,应由低级到高级,如:IVIIII。(2)当省“三防”总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经报海垦控股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启动垦区的应急响应,并向省“三防”总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响应的类型、级别和相关行动。(3)各成员单位在收到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后,立即按相应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加强值班,开展相关应急工作,并及时将

19、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采取的应急响应行动报告省“三防”办。(4)应急响应启动后,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和抗旱减灾工作。(5)当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各下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值班人员,增加信息报送频次。(6)各下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启动本单位的应急响应,并向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响应的类型、级别和相关行动。(7)对水、风、旱灾害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各下属单位“三防”指挥部(“三防”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总指挥部报告。 4.1.1应急响应指挥 (1)I

20、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海垦控股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或董事长、总经理授权的海垦控股集团领导)坐镇指挥,指挥部总指挥协助指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加强值班。 (2)11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的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副总指挥协助指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全体人员值班,领导带班。 (3)I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的领导)坐镇指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负责人协助指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加强值班,领导带班。 (4)IV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副主任)坐镇指挥;海垦控股集团“三

21、防”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 4.1.2前线指挥部 (1)当垦区系统内某下属单位受灾严重,或预计将受灾严重,或承受较大的防汛、防风压力时,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可视情在当地成立前线指挥部。(2)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由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委派;副指挥长由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各工作小组配合下属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成立后,要向各成员单位和下属单位“三防”指挥部通报前线指挥部名称、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设置地点、联系方式等。(3)前线指挥部的职责:执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检查指导受灾单位防御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充分依靠下属单位,

22、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迅速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报告;做好人员疏散、安全转移和生活安置;做好社会稳定以及善后处理、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4)前线指挥部基本工作程序:听取有关“三防”工作情况汇报;传达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有关指示、指令;在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水、风、旱灾害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制定相应措施;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指令,全面展开各项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 (5)前线指挥部设在重灾区时,应确保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及时掌握灾区情况,信息通信

23、顺畅,指挥迅速不间断。 4.1.3 决策方式 4.1.3.1授权决策在紧急情况下,海垦控股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三防”工作的需要,授权分管或有关领导做出“三防”指挥决策。4.1.3.2会商决策 在紧急情况下,海垦控股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根据“三防”工作的具体情况,召开“三防”工作紧急会议,做出“三防”指挥决策。 4.2防汛防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急处置 4.2.1汛前、风前准备工作 (1)热带低压在南海生成或从西太平洋进入南海后,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跟踪检查下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落实防汛防风工作情况,并进行情况综合分析。 (2)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及时向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

24、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领导报告热带低压情况和部署防汛防风相关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防汛防风工作意见建议。 (3)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指导各下属单位、有关部门制订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高空户外活动关停、停工等的预警行动条件与措施方案,并监督执行。各部门将防风行动及相关情况通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 4.2.2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 (1)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副主任)坐镇指挥,根据需要,主持召开会商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业务人员参加;各下属单位“三防”办主任、农场水库技术责任人参加视频会商。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加强事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变化与发展,分析汛情、风情(

25、风暴潮)、工情,做出相应工作安排;根据会商结果和发展情况,开展防汛防风工作部署;向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下属单位发出通知,加强值班,有领导带班,确保政令畅通;跟踪检查下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落实防汛防风工作情况,并进行情况综合分析,提出下一步的防汛防风工作建议;每天将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2)通知农垦所辖水库工程24小时值班,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对危险水库要及时进行应急加固,采取特殊防护措施,按照批准的水库防洪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做好水库的洪水调度。 (3)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部署,落实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防汛防风工作部署

26、落实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4)其他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部署,落实本部门的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防汛防风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报告省“三防”总指挥部。(5)相关下属单位“三防”指挥部根据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部署,加强值班,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开展防汛防风工作。 4.2.3防汛防风III级应急响应 在落实IV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的领导)在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商,各下属单位分管领导参加视

27、频会商。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风情的发展,对垦区防汛防风工作进行部署,并向各成员单位和下属单位发出通知,对有关下属单位、有关部门提出防御工作具体要求;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加强指导受灾单位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2)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负责跟踪检查各下属单位、各部门的防汛防风工作与措施落实情况,对各下属单位、各部门报送的灾情信息进行汇总,及时综合海垦控股集团防汛防风情况向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3)海垦控股集团部署对农垦所辖水库工程进行检查,对险库要进行应急加固,按照批准的水库防洪调度方案进行调度运用,做好水库的洪水调度。工程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抢险

28、,所在水库要及时报告情况,并通知驻地市县“三防”办做好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工作。(4)企业管理部要组织做好企业生产的防汛防风准备工作。(5)企业文化部(宣传部)负责督导有关媒体开展防汛防风宣传报道工作。(6)其他各“三防”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部署,在IV级响应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防汛防风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7)防汛防风抢险救灾队伍做好待命准备。(8)各下属单位要及时加固或拆除危险悬挂物,组织做好建筑施工场地安全防护和居民危房临时加固;组织居住危房人员安全转移。 4.2.4防汛防风II级应急响应

29、在落实III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的副总指挥)在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和专家、新闻记者参加,各下属单位指挥长参加视频会商会议。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密切监视风情、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分析汛情、风情(风暴潮)、工情和险情,作出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决策,全面部署防汛防风工作;根据灾区防汛防风抢险救灾的需要,及时调拨物资、器材给予支持。根据情况的变化、发展和防汛防风工作实际,视情发出紧急通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单位加强指导防汛防风

30、抢险救灾工作,工作指导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报告情况。根据需要,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派出前线指挥部到受灾地区指导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2)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继续跟踪检查各下属单位、各部门的防汛防风工作部署与措施落实情况,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灾情信息进行汇总,及时综合全海垦控股集团防汛防风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并向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和省“三防”总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3)企业管理部动员农业企业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督促并确保农业作业人员安全撤离;指导其他企业应急准备工作。(4)土地运营部密切关注、收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地质灾害易发

31、地区的监测、预警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通知、协助有关下属单位做好危险区域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5)安全环保部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开展因自然灾害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工作。(6)企业文化部(宣传部)负责督导指导有关媒体加强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报道。(7)海垦控股集团负责农垦所辖水库工程的防汛防风安全,对危险水库及时进行应急加固,采取特殊防护措施,按照批准的水库防洪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做好水库的洪水调度。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抢险,所在水库要及时报告情况,并通知驻地市县“三防”办做好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必要时由省“三防”总指挥部统一调度。(8)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

32、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部署,在落实III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防汛防风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9)各下属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对危险悬挂物的加固或拆除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安全防护和居民危房的临时加固情况以及居住危房人员的安全转移情况。 (10)海垦控股集团总部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组织本部门广大干部职工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11)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亲自部署防汛防风工作,检查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主要领导要在“三防”指挥部值班,指挥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防汛

33、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行动、落实等相关情况上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 4.2.5防汛防风I级应急响应 在落实II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海垦控股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或董事长、总经理授权的海垦控股集团领导)在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防汛防风会商会议(或海垦控股集团防汛防风工作紧急动员会议),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家、新闻记者参加,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视频会商会议。 (2)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协助指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领导到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参加值班;密切监视风情、汛情

34、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分析预测相关情况,根据台风的变化、发展和防汛防风工作实际,宣布全垦区进入防汛防风紧急状态,全面动员和部署防汛防风工作;根据各阶段防汛防风的需要和海垦控股集团领导对防汛防风工作的要求发出紧急通知,对各阶段的防汛防风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视情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单位加强指导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工作指导组视情向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报告情况;向台风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地区的所辖单位派出前线指挥部,加强对重点单位防汛防风工作的领导。(3)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派出工作组加强对下属单位防汛防风工作的指导,负责所辖水库工程的防汛防风安全,对危险水库要及时进行应急加固,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做好水库

35、的洪水调度,对高水位蓄水的水库要提前进行预泻洪,留有足够的库容拦蓄洪水。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并做好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必要时交由省“三防”总指挥部统一调度。(4)海垦控股集团“三防”办继续加强跟踪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防汛防风工作部署与措施落实情况,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灾情信息进行汇总,及时综合全垦区防汛防风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并向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和省“三防”总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5)企业管理部及时动员农业企业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督促落实农业作业人员的安全撤离;指导其他企业应急处置工作。(6)土地运营部根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地质灾害的监测、

36、预警信息,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并协助下属单位组织群众安全转移。(7)安全环保部继续配合地方环保部门指导、协调下属单位因水、风灾害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工作。(8)企业文化部(宣传部)正确把握垦区紧急防汛防风抢险救灾的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有关媒体加强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部署,继续落实II级响应规定的各项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防汛防风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派出对口的工作指导组指导做好防汛防风工作。(10)海垦控股集团总部各部门的抢险物质器材准备就绪,做

37、到随调随到。(11)各下属单位进一步确保危险悬挂物已加固或拆除,建筑施工场地已做好安全防护和居民危房的临时加固,以及居住危房人员已安全转移。(12)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亲自研究和部署防汛防风工作,检查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主要领导要在“三防”指挥部值班,指挥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分管领导亲临一线指挥。根据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防汛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行动、落实等相关情况上报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 4.2.5.3强台风或超强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当超强台风将于48小时内登陆或严重影响本岛、台风或强台风将于2 4小时内登陆时,除做好防风I级

38、应急响应行动内容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在省“三防”总指挥部发布紧急动员令,宣布全省进入防御超强台风应急响应紧急状态后,进一步加强对台风防御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各下属单位相关抢险救灾队伍的配备和分布情况,进一步统筹全垦区各级单位的防御和救援力量,确保快速有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2)海垦控股集团和各下属单位参与一线指挥的领导,必须携带卫星电话,保证联络畅通和指挥顺畅。 (3)在超强台风中心登陆的前1 2小时,预计超强台风中心经过的地区30km范围内,住瓦房的群众必须全部转移。 4.3 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急处置 4.3.1抗旱IV级应急响应 (1)及时向省“三防”总指挥部上报有关旱情和

39、抗旱情况。(2)负责向省“三防”总指挥部提供管辖范围内水库的蓄水情况。(3)“三防”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部门职责和海垦控股集团 “三防”指挥部部署,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防汛防风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 “三防”指挥部。 4.3.2抗旱III级应急响应 (1)继续落实IV级响应规定的各项抗旱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部署落实情况报告省“三防”总指挥部。(2)企业管理部指导有关下属单位做好抗旱工作。(3)企业文化部(宣传部)加强节水宣传力度,加强旱情和抗旱工作的宣传。(4)群众工作部负责做好上级、海垦控股集团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调拨和发放及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4.3.3抗旱I

40、I级应急响应 (1)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由全体成员单位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议,及时会商分析和研判旱情的发展态势,部署抗旱救灾工作。(2)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实时掌握天气情况、水库蓄水、江河来水量和农业用水等信息,对灾情进行研判;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受灾单位抗旱救灾工作;按照抗旱工作原则,动员全垦区职工群众投入抗旱保收工作,督促落实抗旱责任和措施。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每半个月向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和省“三防”总指挥部报告一次垦区旱情及抗旱工作情况。(3)海垦控股集团将农垦所辖水库、水电工程交由省“三防”总指挥部统一调度。(4)企业管理部进一步

41、做好指导有关下属单位抗旱工作。(5)企业文化部(宣传部)进一步加强节水宣传力度,加强旱情和抗旱工作的宣传。(6)财务部按照海垦控股集团的要求,筹措资金,及时拨付,支持垦区全局性抗旱救灾工作。(7)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部署,继续落实落实III级响应规定的各项抗旱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部署落实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 4.3.4抗旱I级应急响应 (1)海垦控股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召开由全体成员单位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议,宣布全垦区进入紧急抗旱状态,及时掌握旱情的最新信息,分析研判旱情的发展态势,继续全力推进各项应急抗旱措施。(2)坚持三个原则:“先保生活用水

42、,后保生产用水”;“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水;“计划供水、节约用水”。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对重灾区的抗旱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慰问受灾群众。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每周向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和省“三防”总指挥部报告一次垦区旱情及抗旱工作情况。(3)海垦控股集团经营班子要把抗旱工作作为第一任务来抓,动员社会各界投入抗旱工作,加强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加抗旱投入,组织抢修抗旱应急工程或增建临时抗旱设施。积极配合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4)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部署,继续落实落实II级响应规定的各项抗旱救灾工作,并及时将部署落实情况报告海垦控股集团“

43、三防”指挥部。(5)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及时向省“三防”总指挥部报告有关旱情监测预警信息以及抗旱救灾工作情况;根据省“三防”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工作。4.4应急响应的级别转变和应急响应结束 4.4.1应急响应的级别转换 启动应急响应后,省“三防”总指挥部根据水、风、旱灾害的形势变化发展,可按相应的标准提高或降低防汛、防风和抗旱应急响应级别。 4.4.2应急响应结束 水、风、旱灾害及次生衍生危害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时,省“三防”总指挥部视情按程序结束应急响应。 4.5灾情信息报送和处理灾害发生后,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下属单位“三防”指挥部(“三防”机构

44、)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尽快收集灾情信息,及时报告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对于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向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并收集动态灾情及时续报,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向海垦控股集团党委、经营班子和省“三防”总指挥部报告整个防风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及全垦区受灾情况。同时,向农业部、省“三防”总指挥部、省财政厅申请支持救灾资金。 4.6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开展应急处置时,要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海垦控股集团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抢险救灾人

45、员按章操作,注意安全;一旦工程抢险无效时,要及时撤离人员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6.2群众的安全救护 根据气象、水务(水文)和海洋的预报和预警,提前通知并做好受灾群众的安全转移安置工作;当群众遭受洪水围困时,及时组织人员和准备冲锋舟、救生船、救生衣等救生器材,做好群众的安全转移和生活安置工作。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灾害发生时,要积极动员和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对防洪抢险期间参与抢险的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积极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募集捐款,支援灾区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

46、.8新闻报道 海垦控股集团汛情、风情、旱情、灾情相关信息,由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 海垦控股集团各级“三防”机构应建立“三防”应急工作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对重大事件的报道,内容须经海垦控股集团“三防”指挥部核准后发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灾害发生后,垦区各级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受灾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和救灾救济,安排好灾民生活;垦区各级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并动员社会各界支持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2)在防汛防风抗旱工作中,对紧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财产等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毁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3)超强台风过后,海垦控股集团召开救灾动员大会(或发出通知),号召全体职工群众、社会各界投入风后救灾救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5.2社会救助垦区各级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调查、核实和上报灾害损失情况,制定救灾救济方案,落实资金、物资,依法对灾民给予救助救济和慰问,及时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组织赈灾义演和募捐活动,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助,帮助灾区迅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5.3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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