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城南分理处装修工程(项目名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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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安城南分理处装修工程(项目名称)海安城南分理处装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编 号:HAX20090601201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分行(盖单位章)日期: 2009 年 7 月 21 日目 录招标文件备案表(5)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二、 投标人须知(9)(一) 总则(9)(二) 招标文件.(9)(三) 投标文件(11)(四) 投标报价(14)(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7)(六) 开标、评标、定标(18)(七) 授予合同(21)第二章 评标办法.(23)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23)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

2、工合同.(26)第一节 协议书.(26)第二节 通用条款(略)(28)第三节 专用条款.(28)第四节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8)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40)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40)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40)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40)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41)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41)封1工程量清单(43)表01总说明.(44)表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5)表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46)表1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47)表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48)暂列金额明细表.(49)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3、50)材料暂估价格表.(51)计日工表.(52)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53)表13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4)表151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5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8)二、 授权委托书. (59)三、 投标函. (60)四、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1)封3投标总价. (62)表01总说明. (63)表02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64)表03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65)表0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6)表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7)表09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8)表10措施项

4、目清单与计价表(一).(69)表1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70)表111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71)表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72)暂列金额明细表.(7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74)材料暂估价格表.(75)计日工表.(7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77)表13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8)表151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79)表152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80)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81)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2)七、施工组织设计(83)八、资格证明材料(84)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组长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5、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海安城南分理处装修工程21.1建设地点海安县安达步行街3幢31.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79.3m2,装修工程合同估算价约65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7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09年8月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定额工期: 60 日历天71.1资金来源上级单位拨款81.2招标范围海安城南分理处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6、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012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开标前请提供收据原件以供核对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4.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提供方便13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等。14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取值等。1518.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时间:2009年8月3日16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7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

7、止时间收件人:邹跃截止时间:2009年8月10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824开 标开标时间:2009年8月10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9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由资深专家担任。2036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 其中:工期为4 ,质量为6。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

8、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现场已拆迁、平整,基本符合施工要求。(2)施工用水、电 已开通。(3)场内外道路符合施工要求。(4)其他:无。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

9、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其他按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须知要求执行。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将给予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

10、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采用工

11、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就其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 3 天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专用答疑邮箱 hazbb88811408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招标办备案后,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网上答疑栏目公布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

12、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发放经招标办备案过的招投标专用光盘,专用光盘一经发放,不得变更。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报招标办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公布。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2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8.3、8.4、8.5、8.6、8.7、8.8、8.9条内容,其中技术标包括以下 8.7 条,商务标包括以下8.1、8.2、8.3、8.4、8.5、8.6、8.8、8.9 条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3投标函;8.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

14、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8.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7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8.8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

15、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近三年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更新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8.9本工程商务标电子标书(招投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壹套; 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

16、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13.1本工程执行关于海安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规定,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汇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户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帐号:3206213001241000001317。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开标前,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并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至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7号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办理换取统一收据。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现金缴纳方式无效,各投标人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及经海

17、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7号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前按有关规定至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需核验开户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交,以受理处在“海安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上加盖备案章为准。(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便于银行核对)。开标时,投标人需出示加盖备案章的“海安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18、”原件。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价的1%,且不超过80万元。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一)放弃中标项目的;(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三)按照

19、本招标文件第36条第2款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四)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

20、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15.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16.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16.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

21、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 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

22、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按照苏建价【2008】67号文件执行)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8招标控制价18.1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

23、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执行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现行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规定,并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明确。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调整。18.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

24、标控制价编制应使用表格:招标控制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及措施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1、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取值等,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本工程公布的招

25、标控制价文件编制深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8.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经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具体公布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18.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开标7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开标5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

26、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9.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9.4材料价格:按海安县工程造价信息(2009)第3期执行,

27、未列入的按南通市工程造价信息(2009)第6期中的市区材料指导价,仍未列入的按市场价编制。由投标人自购的材料,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工程量清单,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及环保验收要求,且必须提供合法的采购来源及质量证明给发包人,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使用。19.5乙购材料由乙方进行采购,经设计单位、招标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后方能使用,答疑时给出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等。19.6暂定价材料,部分由甲方提供,部分需甲控乙购(乙方采购前由设计单位及招标单位认质认价),答疑时给出品牌、规格及暂定价。19.7不可竞争费用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名称计费基数装饰费率或元安装费率或元01规费建筑安全监督管

28、理费A+B+C0.19%0.19%02社会保障费A+B+C2.2%2.2%03住房公积金费A+B+C0.38%0.38%04税金税金税前造价3.332%3.332%05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A0.9%0.8%06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项2500元500元注:上表中A-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费用,B-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工程排污费:包括废气、污水、固体、扬尘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应按有权部门征收的实际金额计算。施工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而受到的罚款,不属于工程排污费,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计取方法: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暂不计入

29、;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税金按海安县现行规定的标准3.332%执行。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计取并在工程造价中单列。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伍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20.2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技术标)第二册(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电子标书的封套内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3. 所有投

30、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

31、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

32、被拒绝。25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但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

33、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7.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34、; 27.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7.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7.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 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7.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7.15投标文件载明的

35、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7.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7.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7.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8.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

36、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37、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评标结果应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两个工作日。(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

38、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定施工合同时合同条文应按照08规范中合同价款、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条款内容

39、要求以及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详细约定。36.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各地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定标后7日内,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

40、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39.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网上给予公布。第二章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本工

41、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2.评分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2.1.1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

42、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资格预审更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无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无企业信誉无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交纳记录证明联合体投标人无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投标人须知1.2项规定工期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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