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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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1 总则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适用范围41.4应急预案体系51.5应急工作原则52.事故风险描述52.1 矿井顶板事故危险描述62.2 矿井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危险描述62.3 矿井水害事故危险描述62.4 矿井火灾事故危险描述62.5 矿井瓦斯危险描述62.6 矿井煤尘爆炸危险描述62.7 矿井供电事故危险描述72.8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危险描述72.9 矿井火工品危险描述8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83.1指挥机构及职责83.2指挥部主要职责94.预警及信息报告134.1预警134.2信息报告145.应急响应185.1响应分级185.2响应程序185

2、.3处置措施235.4应急结束236.信息公开247.后期处置247.1善后处置247.2 应急救援评估258.保障措施258.1通信与信息保障258.2应急队伍保障26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278.4其他保障279.应急预案管理289.1应急预案培训289.2应急预案演练299.3应急预案修订299.4应急预案备案309.5应急预案实施30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一、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1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5三、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9四、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3五、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8六、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5七、矿井供电事故应急预案61八、矿井提升运输事故

3、专项应急预案65九、矿井火工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2第三部分 现场处置方案一、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76二、水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80三、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84四、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87五、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92六、机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96七、火工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99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电冶一矿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及时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矿一矿(以下简称电冶一矿)井上、下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危险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各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1.4应急预案体系电冶一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1.5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精心组织,科学施救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2.事故风险描述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危险源和有害因素进行了初步分析和确定,在矿井重大事故中,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五大自然灾害是电冶一矿的重大危险源。矿井采用机械化开采,采掘作业使用的采煤机、掘进机等设备,主运输系统皮带机,辅助运输系统串车矿车,这些机电、运输、提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也是生产安全中重点管控对象。此外矿井还面临洪涝、雷电、雨雪等自然灾害威胁,另外还面临地面锅炉爆炸、火灾的威胁。矿井概况: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一矿隶属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境内。矿井于2006年开始建设,2009年12

6、月完成主体工程并投入联合试运转,2010年12月全部综合验收完毕,投入生产。2015年核定产能80万吨/年。经过多年积累,本矿井在应急能力上积累大量经验,对各灾害事故均能有效处置。本矿井周边三对矿井均为鄂尔多斯煤电集团,在应急物资及人员上可以互相支援。2.1 矿井顶板事故危险描述矿井地质条件中等复杂,遇地质构造或空顶过大造成局部顶板冒顶事故,顶板压力大造成的支护强度降低或失效,巷道变形造成片帮、漏顶事故,迎头片帮、矸石掉落伤人等。2.2 矿井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危险描述锅炉运行不当,发生爆炸时,爆炸波可将建筑物摧毁,使设备、管道遭到严重破坏,爆炸波和壳体爆裂碎片可能造成周围人员受到伤害。2.3

7、矿井水害事故危险描述本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可能存在的水害威胁主要为:断层、裂隙导水和地表水,掘进巷道不进行探放水造成透水,采空区积水不进行探查疏放造成老空出水。2.4 矿井火灾事故危险描述我矿煤层为自燃煤层,矿井井下存有木材、油料、绵纱、煤炭、瓦斯等可燃物,可能出现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等高温热源,存在发生火灾的可能性。2.5 矿井瓦斯危险描述电冶一矿属瓦斯矿井,在采掘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落实不到位,可能造成瓦斯积聚。2.6 矿井煤尘爆炸危险描述矿井开采的9煤,为1/3焦煤,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为27.86%。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随着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煤、岩

8、石和其他物质的细微颗粒形成粉尘,其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时一般称之为煤尘。煤矿生产的主要环节如采煤、掘进、运输、提升、地面煤仓的几乎所有作业工序都不同程度地产生煤尘。悬浮在空气中的煤尘,在一定条件下遇高温热源会发生剧烈氧化反应,伴有高温和压力上升,对周围环境产生巨大的破坏,这就是煤尘爆炸。 煤尘爆炸时会产生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巷道的破坏,强大的冲击波会造成风流逆转,通风系统紊乱,可能引起其他地点连续爆炸。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将影响本采区,当引起连续爆炸时将扩大影响范围,直至影响整个矿井。进风井附近发生煤尘事故时将影响其回风流中的所有工作地点

9、,反风不及时将影响整个矿井。2.7 矿井供电事故危险描述矿井供电系统有110KV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1900采区变电所、2900采区,3个主要变电所,9煤强力皮带机头、装载硐室、1273车场绞车房等配电点,都有造成矿井停电的可能。井下机械电气设备操作不当,保护失灵等原因,有引发矿井局部停电,人员触电伤亡,机械损伤,设备损坏等供电事故的可能。全矿井停电造成矿井停风,影响排水,可引发局部瓦斯积聚等危害。2.8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危险描述主斜井采用胶带输送机提升方式,安装DTL100/30/400型胶带输送机1台。副斜井采用单钩串车提升方式,安装JK-2.01.5型缠绕式提升机1台,提升容器为1.

10、0t矿车、材料车、平板车、XRB15-6/6型斜井人车。井下主运输运输采用胶带机运输。井下辅助运输采用轨道运输系统,这些场所均会因职工操作不当,引发提升运输事故。2.9 矿井火工品危险描述矿井生产使用的火药和雷管:井下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颠簸碰撞、电气火花、违章操作等原因引发的燃烧爆炸事故。使用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遇有明火、电气设备的失爆、杂散电流或静电等原因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存储时,硐室温度过高,放置位置高不慎掉落等原因造成炸药爆炸,伤害作业人员。处理瞎炮方法不当,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炸药爆炸,伤害作业人员。爆破时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不按规定连线,引发瓦斯爆炸事故。火药库或

11、领用的火药雷管储量超过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导致事故扩大。 经综合分析,本矿井主要存在的风险为顶板、锅炉、压力容器、水灾、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供电、提升运输、火工品等灾害。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1指挥机构及职责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立即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任主任,承担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协调,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指挥部下设九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12、的职责详见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结构图。3.2指挥部主要职责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总 指 挥:矿 长 肖琳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林凡荣成 员:调度室主任:徐延帅、生产矿长:史书杰、机电矿长:徐永水、机电部:张宝良、技术部:孙克敌 、 安检部:姜滨 、通风部:李成国、综合部部长:尹向阳、机运队队长:吴其国。相关人员主要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定人员救援和事故处置方案。(2)总工程师:承担事故救援的技术职责,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人员救援和事故处置救援计划。(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救援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

13、待命,及时调整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力资源。(4)矿山救护队队长:具体负责救援计划的执行,指挥救护队救援的具体行动,完成对受灾人员救援工作和事故处理、恢复生产等工作。(5)各副总工程师:协助矿总工程师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根据矿长的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6)安检部:根据批准的预案和处理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7)调度室主任:负责救灾信息的收集和传递,按照矿长命令下达和协调组织救灾工作。(8)通风队长:按照矿总工程师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控主要扇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各区队队长、班

14、组长:负责清查留在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退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现场所看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的命令,完成有关抢险任务。(10)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矿其它相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出入井下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11)井口检查站和矿灯房员工:根据入井人员的登记和领取矿灯、自救器,查清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矿调度室签发的特殊入井证的所有员工,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2)机运队

15、队长:根据矿总工程师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要扇风机运行方式,并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它任务。(13)机电部: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总工程师的命令,迅速发运至救灾地点。(14)生产技术部: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各项工作。(15)综合部:做好一切后勤保障工作,伤员的运送。(16)保卫科: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3.2.2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见下图)应急救援指挥部技术组荣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警戒治安组安全监察组后勤保障组

16、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事故现场3.2.2.1抢险救灾组:组 长:生产副矿长:史书杰副组长:调度室主任:徐延帅成 员: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负责人救护队成员 其他人员职 责: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抢救,处理突发灾变。3.2.2.2技术组组 长:总工程师 :林凡荣 副组长:技术副总:孙克敌 机电副总:张宝良 通风副总:李成国成 员:技术部 机电部 通风部负责人 职 责: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协助现场抢险救灾组抢险救灾。技术部负责提供与抢险救灾相关的图纸、资料,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安通部门

17、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分析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机电部门负责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3.2.2.3物资供应组组 长:机电副矿长 :徐永水 副组长:综合部部长:尹向阳 机电副总:张宝良 成 员: 设备管理员 后勤负责人 各队材料员 职 责: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设备和资金的及时供应,并及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3.2.2.4警戒治安组组长:党委书记:肖琳副组长:保卫科科长:张保站成 员:保卫科其他成员职 责:主要负责在各大门口、井口设置警戒,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

18、、交通等工作。3.2.2.5医疗救护组组 长:鄂托克旗棋盘井新兴医院院长 成 员:鄂托克旗棋盘井新兴医院其他医护人员职 责: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3.2.2.6安全监察组组 长:安全副矿长:高茂源副组长:安检部部长 :姜滨成 员:安检部其他人员、井口检身工 职 责:负责统计入井人数、升井人数和被困人数,迅速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按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救护队的救护工作及撤离事故现场人员,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监管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房。3.2.2.7后勤保障组组 长:后勤部长:尹向阳副组长:区队负责人 :陈友春、赵月亮成 员:综合部成员 后勤其他人员职 责:负责接待有

19、关人员,安排吃、住、行等工作。3.2.2.8善后处理组组 长:综合部部长:尹向阳副组长:区队负责人:陈友春、赵月亮成 员:矿工会负责人 综合部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并通知遇难者家属。安排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和家属的安抚工作。电话联系、应急救援有关人员及联系方式。4.预警及信息报告4.1预警根据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情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4.1.1预警条件矿井通过下列途径获取各种灾害应急信息后,达到预警条件后,按预警程序处置。(1)安全监测监控发现异常;(2)调度等部门收到或接到的可能发生事故的信息;(3)各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

20、重大隐患;(4)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预报信息;(5)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发展趋势报告。(6)其他。4.1.2预警方式、方法矿井利用广播、调度通讯系统固定电话、无线通讯、手机、语音广播系统、会议、预警通知单等方式向现场人员和有关人员发布预警信息。4.1.3预警程序(1)矿井调度室获取应急信息,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判断是否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范围。(2)根据值班领导决定,向现场人员和有关单位、部门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紧急时通过紧急呼叫、语音广播等方式向所有有关人员预警,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3)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预

21、防性处置措施;(4)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通知各应急专业做好充分准备;(5)核实处置措施执行情况,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预警行动升级或终止。4.2信息报告 a)信息接收与通报(1)井下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开展救援行动。(2)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并认真了解和记录后,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规定,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将灾情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3)矿长(或授权值班领导)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矿井预案应急响应,如启动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它成员。(4)矿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477-6555005

22、。内线:8000、8001。 b)信息上报(1)信息上报程序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矿长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用电话向集团矿总调度或总机值班室报告,在1小时内向鄂托克旗煤炭局、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乌海煤监局汇报。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矿长在向鄂托克旗煤炭局、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乌海煤监局汇报的同时,1小时内报告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矿长在向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事故信息上报流程: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收集事故信息,对事故原因、性质做初步分析,经矿长审查后上报,

23、事故信息上报的责任人是矿长。(2)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上级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传真及其他联系方式见附件1。 c)信息传递根据事故性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新兴医院、鄂托克旗矿山救护队等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矿长是信息传递的责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信息报告程序图上级煤矿安全管理机构鄂绒集团调度技术部:6555032鄂绒集团安全部:28050鄂托克旗安监局

24、:0477-6477690,6222065 兼职救护队: 6555013旗新兴医院0477-6479120 安全监察处 井下:8036矿长:6555001 值班矿领导生产技术部井下:8006 机电部井下:8005生产副矿长:6555002 党委书记:6555012 生产技术部(通防):8005总工程师:6555011应急指挥部(调度室)8000 物资供应站:8007 机电工区:8013安全监察处:6555009卫生所:8010地测副总:6555004救护值班室:8012采掘副总:6555008卫生所:6555003井下等候室:8017 后勤服务部:8011综合部:6555006各生产单位保卫:

25、6555007后勤:6555003事故现场其他可能受灾害威胁的地点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5.1.1应急响应分级矿井应急响应分为三级。(1)级响应:可能造成1人(含)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2)级响应:造成12人重伤或中毒,因灾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3)级响应: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5.1.2分级应急响应的原则(1)级响应:由现场负责人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报告矿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2)级响应:由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3)级响应

26、: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应首先启动本矿应急预案响应。5.2响应程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级别及发展态势,确定是否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5.2.1应急指挥机构启动(1)事故初期现场指挥: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现场带班领导、区队长(班组长)按照授予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2)调度室指挥: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授予的十项应急处置权,立即通知受事故波及区域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

27、班领导同意,及时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必要时立即召请应急救援队伍。(3)值班领导指挥:矿井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矿长汇报,经矿长同意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值班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4)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各小组根据职责范围,认真履行职责。附矿井应急响应流程图。 矿井应急响应流程图事故反馈警情判断响应级别专家支持应急启动人员救助环境保护应急结束工程抢险救援行动事态控制应急恢复警戒疏散现场监测医疗救护赶赴现场应急资源调配现场指挥到位应急增援响应升级现场清理解除警戒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指挥人员到位信息网络开通演练准备阶段总结评审5.2.2应急资源调配根据事故

28、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资源信息,经指挥部批准:(1)由调度室及时召请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警戒保卫人员。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2)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及时调集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5.2.3应急救援(1)现场脱险人员升井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现场采取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初期情况。(2)抢险救灾组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矿生产副矿长负责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范围,根据救援要求,在井下-595水平调度站建立井下救援基地,实施侦察探险、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3)技术专家组由

29、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及遇到的救援技术难题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技术保障。(4)警戒保卫组由矿党委副书记负责,根据事故矿井周围的外部环境,调集足够警戒力量,分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对通往事故矿井的各个通道实施警戒,并明确各组负责人,确保救援期间的救援秩序。(5)医疗救护组由矿党委副书记负责,根据事故性质调集专业医务人员和足够救护车辆,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脱险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或在地面待命等待救援,必要时下井进入现场实施紧急救援行动。(6)物资供应组由矿财务总监负责,根据事故性质提前调集救援所需物资设备,

30、对每种物资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动态掌握救援物资设备运抵的位置和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调集运达救援现场。(7)后勤保障组由矿财务总监负责,分组安排专人保证救援人员生活安排、救援期间办公设施和车辆调度。(8)信息发布组由矿党委副书记负责,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审查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必要时,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言人由救援指挥部确定。(9)善后处理组由矿党委副书记负责,根据事故规模和遇险遇难人员数量,调集足够力量,分组安排人员分散进行处置,每名遇险遇难人员必须明确具体负责人,保证善后处置中的生活、安抚、抚恤等工作。(10)安全监督组由矿安监处长具体负责,承担救援

31、期间救援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5.2.4扩大应急内部升级响应: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首先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和预案相应的应急响应;事故扩大或有扩大趋势,根据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外部扩大应急: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汇报,请求上一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在启动上一级预案响应时,本级预案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设施仍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并落实抢险任务。5.3处置措施根据具体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应科学合理、应对有效、防止事态扩大、符合规定,有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矿井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32、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 (2)指挥部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由总指挥负责。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3)各救援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办公室协调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4)救援指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程,救援队伍指挥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救援。遇有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并及时报告指挥部。(5)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可能直接威

33、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时,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是否暂停或终止救援的决定。(6)指挥部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抢险救援评估报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5.4应急结束5.4.1应急结束条件(1)事故遇险人员抢救完毕并妥善安置;(2)现场得以控制,危害不再发展,灾害不再扩大;(3)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消除;(4)环境符合有关标准;(5)社会影响基本消除;(6)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的,经专家组论证并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以上情况,经应急技术专家组验收并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

34、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5.4.2应急结束要求(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矿井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初步原因分析、抢救过程、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必要的基础信息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2)向事故调查处理组移交的相关事项。及时将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图纸、物证等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6.信息公开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灾情况,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事故信息发布程序,经总指挥批准后,由党委书记统一、定期、准确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布事故及救援等有关信息。7.后期处置7.1善后处置(1)应急结束后,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恢复生产的方案,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措施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消除

35、事故后果和影响。党委书记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收集污染物,清除垃圾,尽快恢复宿舍区和矿内生活秩序,负责伤员救治工作,伤情严重者转上级医院救治。财务总监负责灾害重建物资保障工作。(2)综合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室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对事故受影响及遇难人员亲属进行安置、补偿,落实赔偿事宜。党委书记组织相关科室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7.2 应急救援评估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各救援小组人员认真总结抢险过程,整理救援记录资料,编写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对事故抢救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进行评估,矿上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及时对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修订。调

36、度室负责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集团矿。8.保障措施8.1通信与信息保障(1)矿建立有通信与信息系统及维护方案。(2)通信与信息保障部门为矿调度室,负责人为调度室主任,联系电话8000。(3)通信联系方式、方法:固定电话、手机、井下直通电话等。还建立有通信与信息保障备用方案,当井下直通电话出现故障时,矿井还备有应急灾区电话。(4)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要时时保持通讯畅通。(5)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6)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方式见附件3。8.2应急队伍保障(1)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集团矿矿山救护队、市矿山救护队和我矿兼职救护队担任,并与内蒙古矿山救护支队鄂尔多斯

37、市区域矿山消防救护大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如需要救护队及时派出救护力量为其服务。(2)矿井设应急专家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26人,涵盖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应急救援各专业。(3)矿建有兼职矿山救护小队,设队长1人,技术员1人,设备管理员1人,队员8人,属于矿山事故抢救的兼职应急队伍。(4)卫生所是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制定应急医疗保障预案,保证矿井在各种应急情况下及时有效地救治各种受伤人员,矿与新兴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5)后勤服务部有专门训练的矿山护卫队队员,素质较高,能够满足矿应急状态下,维护秩序和治安保卫工作要求。(6)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矿所有能够

38、调用的人员和队伍。(7)各单位、部室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单位、部室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矿建立有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档案,专人管理。台帐档案完善,主要设备、物资、类型、数量、用途、存放地点、管理责任人等明确,确保能及时紧急调用。(2)矿井在地面设有消防材料库,井下+1273水平设立消防材料库,库内储备的设备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使用条件:发

39、生各类应急事故,经应急救援指挥批准,即可使用。8.4其他保障8.4.1经费保障(1)应急专项经费来源:我矿建有应急救援储备金为300万元。必要时申请使用上缴省财政的安全风险抵押金。(2)使用范围:应急救援经费主要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工作,保证资金到位。(3)监督管理我矿应急救援费用设有专用帐户,专款专用,由集团矿安监局、纪委监督使用。8.4.2交通运输保障(1)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后勤服务部负责保证事故抢救用车。车辆不足时,由后勤服务部调用或借用其他基层单位车辆,基层单位应全力支持。(2)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车辆管理部门提供运输保障,根据需要开

40、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8.4.3治安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后勤服务部有一名副部长带领4名保卫人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警戒和维持秩序等工作,必要时请求地方公安分局协助。8.4.4技术保障矿建立了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应急救援期间,邀请集团矿专家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8.4.5医疗保障(1)矿有卫生所提供医疗救护服务,有医务人员4人,内、外科大夫各1人,护士2人,医疗物资储备及联系方式可附表。(2)与鄂托克旗人民医院签有医疗救护协议。必要时邀请鄂托克旗人民医院专家进

41、行医疗救援。8.4.6后勤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和结束后,由财务总监、党委书记、经营管理部、综合部、后勤服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善后处置和后勤保障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善后处理工作。9.应急预案管理9.1应急预案培训(1)矿安通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培训年度计划,企业员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脱产培训一次。内容主要有:应急管理人员业务知识、矿井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危险识别、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综合部(宣传)定期播放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电教片。采掘辅助单位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等时间组织本单

42、位员工认真学习现场处置方案和避灾路线等。让每一名员工熟知避灾路线,掌握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知识。(2)矿编制有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和每年再培训应急知识培训内容,有了解本单位、本岗位危险源和应急处置方案,有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知识。(3)矿井下主要工作地点、巷道交叉口标注有避灾、避难硐室路线方向、位置。(4)现场人员要熟悉掌握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9.2应急预案演练(1)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制定矿井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参加演练人员为全体员工。(2)井下作业人员应熟悉避灾路线、避难硐室位置和应用条件、设备设施使用等。

43、(3)预案演练要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有评估,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4)安全监察处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9.3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每年要根据组织机构人员变动、通讯联系方式和演练情况等自行修订一次,每三年至少修订评审备案一次。预案应根据变化的条件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缺陷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如: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等情况),应及时修改、完善、评审、备案,实现可持续改进。评审专家必须根据专业性质,聘请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家不得少于5人。9

44、.4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由矿长组织矿有关部门编制完成后,通过鄂尔多斯市局审核,向自治区相关单位备案。9.5应急预案实施(1)本预案自2016年4月20日起实施,同时原预案废止。(2)本预案由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负责编制、修订。(3)本预案由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负责解释。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鄂尔多斯电冶一矿制定的专项预案主要由以下九项组成:一、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风险分析1.1顶板事故可能性顶板事故是井下采掘生产过程中,顶板受采动影响意外冒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中止等事项,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灾害之一。煤层顶板以细粒砂岩为主,中、粗粒砂岩次之,大部属较稳定型()型。按冒顶范围可将顶板事故分为局部冒顶和大型冒顶两类,按发生冒顶事故的力学原因进行分类,可将顶板事故分为:压垮型冒顶、漏冒型冒顶、矛推垮型冒顶三类。顶板事故地点主要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巷道交叉点、切眼安装工作面,另外一些年久失修的巷道和支护质量差的巷道也有可能发生冒顶。造成的危害有:人员伤亡、巷道堵塞、工作面停产、通风受阻、设备损坏等。顶板事故主要与以下四种因素相关。顶板本身有裂隙易断裂,抗断裂强度一定。覆盖岩层运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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