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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项目质量管理1总则2职责权限3质量控制基本运行程序4项目质量目标5项目质量策划和质量保证计划6质量控制要点7成品防护控制8内部质量保证体系9质量大检查10不合格品的控制11质量事故的处理12纠正、预防措施13质量资料管理14项目检测设备管理15项目质检管理16项目测量管理17项目试验管理18项目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19项目工程创优管理1总则为了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减少质量事故,确保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2职责权限项目部必须成立质量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包括涉及和项目工程质量相关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负责人。2.1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2.1.1
2、贯彻执行上级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管理办法;2.1.2制定项目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管理制度、措施;2.1.3制定项目各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2.1.4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查处质量事故,制定整改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2.1.5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严格实行质量奖罚制度。2.2项目经理2.2.1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需对其所在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2.2.2审定项目质量保证计划;2.2.3项目经理可委托项目总工程师分管项目质量工作。2.3项目总工程师(见第二章项目机构与职责)2.4项目质检部(见第二章项目机构与职责)2.4项目测量组(见第二章
3、项目机构与职责)2.5项目试验室(见第二章项目机构与职责)2.6分包队伍2.6.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等进行施工;2.6.2对已完工的每道工序实施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确保每道工序检验合格后再转序;2.6.3及时将质检资料汇总、整理交项目质检部(质检工程师)归档;2.6.4积极开展班组技术攻关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有效控制工程质量;确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体系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主管部门配置专业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建立质量信息系统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验证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实施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编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管理责任制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图纸会审工程控制点复测选择评价分包
4、方和供应商全员质量培训质量事故处理质量检查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材料质量控制机械设备质量控制计量器具质量控制工序控制特殊过程控制工程变更控制半成品防护质量事故处理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工程预验收质量缺陷处理成品防持续改进兑现合同承诺2.6.5按要求将各级质量大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3质量控制基本运行程序4项目质量目标4.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的主要依据4.1.1招投标文件;4.1.2总承包合同协议和业主要求;4.1.3公司的郑重承诺;4.1.4公司质量目标;4.1.5项目策划。4.2项目质量目标的分解4.2.1公司质量目标在建项目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交工验收项目合格率100;竣
5、工验收项目优良率80以上;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0案次/年;顾客满意度80分以上;4.2.2项目质量目标的分解项目质量目标是公司质量目标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量化指标应分项、分部、分单位逐级落实,并形成文件。4.3项目质量目标的落实4.3.1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即通过全面的、全过程的、全员参与的以及科学的态度,全面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科学的管理;4.3.2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科学环节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和具体化。对特定的施工工序在项目质量策划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具体的施工质量目标。5项目质量策划和质量保证计划5.1项目质量策划5.1.1编制依据5.1.1.1合同文件;5.1.1.2
6、设计文件;5.1.1.3适用的技术标准;5.1.1.4施工规范。5.1.2主要内容5.1.2.1项目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5.1.2.2项目组织机构组成及其工作职能;5.1.2.3工程质量、进度、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成本等目标及管理要求; 5.1.2.4项目平面布置图及施工进度网络图、横道图;5.1.2.5项目资源配置和使用计划(含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和资金等);5.1.2.6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主要控制措施(含不合格品控制、纠正预防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措施);5.1.2.7项目“四新”的应用及数据分析技术应用计划;5.1.2.8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5.1.3要求5.1.3.1项
7、目部组建后,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质量策划;5.1.3.2项目总工牵头组织进行项目质量策划,由项目总工程师复核后上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复审,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批准实施;5.1.3.3项目质量策划要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下达开工令。5.2项目质量保证计划5.2.1编制依据5.2.1.1招投标文件;5.2.1.2总承包合同;5.2.1.3公司“项目管理总体策划报告”;5.2.1.4项目质量策划;5.2.1.5项目适用的主要质量标准规范。5.2.2主要内容5.2.2.1编制依据;5.2.2.2项目概况;5.2.2.3项目质量目标;5.2.2.4项目质量组织机构和职责;5.2.2.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
8、的系统描述;5.2.2.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质检、测量、检试验程序等;5.2.2.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其作业指导书;5.2.2.8描述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和验证要求;5.2.2.9适用的质量规范标准清单;5.2.2.10必须的质量记录清单;5.2.2.11更改和完善质量保证计划的程序;5.2.3编制要求5.2.3.1质量保证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验收和评定的全过程质量控制;5.2.3.2质量保证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5.2.4实施要求5.2.4.1项目技术质量部(质保部
9、)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5.2.4.2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5.2.5验证要求5.2.5.1项目总工应定期(每半年至少一次)组织质检人员或内审员检查验证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5.2.5.2对重复出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6质量控制要点6.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6.1.1项目首批人员进场后,应尽快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6.1.2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
10、问题时,应与设计方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6.1.3项目总工应主持对图纸审核,并形成会审记录;6.1.4项目经理应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工程劳务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选择并评价分包方和供应商,并保存评价记录;6.1.5项目部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6.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6.2.1施工技术交底6.2.1.1定义施工技术交底(含安全技术和环保技术交底)是项目技术管理必须执行的一项制度。实行逐级技术交底责任制,严格技术交底制度,使现场施工领导、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承建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安排、施工技术方案、操作规程、保证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工
11、程质量和安全生产。6.2.1.2要求施工技术交底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之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对特殊工序、隐蔽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多发、易发工程部位/工序以及影响制约工程进度的关键工序环节,更应重点进行技术交底并明确所采取的预防措施。6.2.1.3主要内容6.2.1.3.1施工质量目标,施工图纸、结构类型、各部尺寸,合同文件中规定使用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监理办法。6.2.1.3.2工程数量、主要使用的材料和机械,工期安排,完成每项任务的时间及各工序的施工负责人等。6.2.1.3.3施工流程、施工工艺、操作规程、质量保证措施。6.2.1.3.4施工过程中季节性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12、。6.2.1.3.5施工中的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保证措施。6.2.1.3.6工程质量检查、安全技术检查、环保检查的项目、内容及施工原始记录,工序间“三检” (自检、互检、交接检)的规定程序及内容。6.2.1.3.7有关应急措施。6.2.1.4程序6.2.1.4.1第一级交底由项目总工主持,项目领导、有关部门和现场技术人员、试验、测量、质检工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作业队长等人员参加。6.2.1.4.2第二级交底由现场作业队长、现场技术人员在每一工程开工前,向现场具体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项目安全环保工程师、质检工程师监督。6.2.1.5同一工序,若更换或增加施工队伍(人员)时,
13、应重新组织交底。6.2.1.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总工对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6.2.2工程测量6.2.2.1测量组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总工批准后实施,测量记录应按要求归档保存;6.2.2.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6.2.3材料质量控制6.2.3.1项目部应在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商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6.2.3.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6.2.3.3项目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6.2.3.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
14、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6.2.3.5对业主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验收和妥善保管,发现不适用、不合格或丢失等情况,应书面报告业主。6.2.4机械设备质量控制6.2.4.1项目部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和必要的进场验收;6.2.4.2现场的施工机械须能满足施工需要;6.2.4.3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6.2.5计量器具质量控制项目部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采购、检定、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6.2.6工序控制6.2.6.1项目质量控制实行样板制/试验段。施工过程均
15、应按要求进行工序“三检”(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6.2.6.2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6.2.6.3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6.2.6.4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6.2.6.5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6.2.6.6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6.2.7特殊过程控制6.2.7.1界定6.2.7.1.1关键工序:是对工程质量和工期有重大影响、起关键作用的工序。常见的关键工序有软
16、基处理、基础工程、路基压实、路面工程、砼拌和与浇注、防水工程等。6.2.7.1.2特殊过程:是指产品质量、特性不能在成品上得到完全检验的过程。它的特性为,在后续过程或使用时才能反映出来;过程的功能性能指标无法检测或只能破坏性检测;在以后的检验或试验中不能经济地进行检测过程的结果。如:结构焊接、预应力张拉、水下灌注桩、大体积砼、钢结构工程、主拱圈施工、索股架设、水中低桩承台、沉井等。6.2.7.2施工准备6.2.7.2.1熟悉设计意图、标准、规范等,根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特点,在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中应涉及:(1)施工流程图;(2)施工组织和施工程序(含资源配置);(3)设
17、计计算(必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并符合设计规范及适用的行业标准。);(4)施工环境要求(对于一些需在特殊条件下才能进行施工的特殊过程,需作出具体规定。);(5)工期要求和保证措施;(6)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7)环境因素识别、重大环境因素和环保技术措施;(8)危险源识别、不可接受的风险和安全技术措施;(9)应做的过程监测、测量和检试验;(10)所需要的记录/表格。6.2.7.2.2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确认批准后实施。6.2.7.2.3资源配置(1)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施工前,必须对现场的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并根据操作规程对人员资格做出规定,并进行检查
18、。(2)对原材料必须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按标准抽查检验、标识。(3)配备相适应的设备,设备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并能保证过程能力。6.2.7.3过程控制6.2.7.3.1工作环境的控制对不符合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环境,坚决不能施工。6.2.7.3.2对过程参数或产品特性的控制(1)必须进行现场施工技术交底;(2)严格工序交接手续;(3)按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监测、测量和试验,做好记录并评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2.7.4对在“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6.2.7.5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
19、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总工审批后执行。6.2.8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批准后方可实施。6.2.9成品防护(见第三章项目质量管理7成品防护控制)6.2.10 质量事故处理(见第三章项目质量管理11质量事故的处理)6.3(交)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6.3.1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总工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质量验评标准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6.3.2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6.3.3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的,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6.3.4在预验收合格后,应对工程产品采取防护措施;6.3.5工程交工后,
20、项目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7成品防护控制7.1定义成品防护是施工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施工工程成品的符合性提供有效的保护,以防止成品损坏。7.2成品防护的期限从施工开始直至工程交付责任期满为止的项目施工全过程处于成品保护阶段。7.3成品防护的主要范围7.3.1工程设备:工程系统中的照明设施等;7.3.2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成品:承台、墩身、盖梁及各种预制件等;7.3.3竣工后交工前的成品:整个工程;7.3.4工程完工至交付业主前的成品保护。7.4成品防护的程序制定成品防护方案 进行技术交底 实施成品防护 监督检查 对防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进补救处置和验收7.5成品防护方案
21、的编制项目技术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成品防护专项方案” ,项目策划中的相关内容应在专项方案中做出具体规定,经项目总工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1)成品保护的依据及范围;(2)保护措施及所用材料;(3)责任制和区域划分;(4)保护人员配置;(5)编制人及批准人。7.6成品防护方案的实施7.6.1项目生产部门负责成品防护方案的组织执行和监督检查;7.6.2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应包括成品防护的内容,必要时由技术部下达成品防护作业指导书;7.6.3工序完成后,成品保护要列入交接检内容,在班组长主持下认真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责任人。7.7质量问题处理(见第三章项目质量管理10不合格品的控制
22、)7.8工程缺陷责任期内防护方案/措施7.8.1编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防护方案/措施”,提交业主或监理确认,并报备公司技术质量部。7.8.2防护方案/措施的内容包括:(1)根据交工验收的情况,对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指定专人处理,并对其质量进行评定;(2)对易出现变形和沉降工程部位定人定岗进行观测和防护;(3)对索股锚固系统中各部位的锈蚀情况及螺母锁紧情况、桁架紧固螺栓的紧固情况等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4)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8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见第三章项目质量管理15项目质检管理、16项目测量管理、17项目试验管理)9质量大检查9.1由项目总工牵头,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质量
23、大检查。由项目技术质量部(质检部)编写“项目月度质量大检查情况通报”和“工作指令(整改和处罚通知单)”经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签批后,发放部门和作业队。9.2项目技术质量部(质检部)应跟踪整改情况,验证整改效果,并保存其记录。质量检查程序框图工程质量检查(抽查)记录施工部位施工作业队检查组长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及结果:填写人: 日期: 年 月 日备 注10不合格品的控制10.1职责10.1.1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一般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活动;10.1.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对本项目发生的重大不合格品应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和处置,并按处置方案实
24、施;10.1.3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环境、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0.1.4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负责环境、安全不符合、事件的评审,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效果验证。10.2不合格品的分类10.2.1不合格品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超过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规定偏差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或不按规定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而造成的半成品及成品,其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通过要求供应商换货或退货、选择供应商重新进货的办法以及要求重新加工等方法能处理的不合格品项;10.2.2一般不合格品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超过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规定偏差的或不按规定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25、的,处置工程量不大,可通过修补、加固等措施处理后能达到合格的不合格品项;10.2.3重大不合格品施工中出现严重超出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规定偏差或未按规定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的,处置工程量大、复杂或无法处置只能报废处理的,且造成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不合格品项。10.3不合格品的控制流程图10.4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10.4.1不合格品的标识: 施工过程中和材料验证时中发现不合格品后,项目技术质量部和项目物资部应对其做“不合格状态标识”,并在相应的验证记录(不合格品报告/施工日志/原始资料)中予以记录。可行时进行隔离存放,避免误用。10.4.2不合格品的评审10.4.2.1不合格品对进场的原材料质量
26、有怀疑时,在项目质检工程师及监理在场的情况下,重新验证。进场的半成品(如钢筋焊接网片等)及成品(橡胶支座等),在试验对其质量及性能指标有怀疑时,应在业主、监理、供应商在场的情况下对持有异议的材料应进行封存,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并得到各方认可的检测结构进行检测。10.4.2.2一般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应由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现场的不合格情况,组织评审小组(临时机构,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项目经理任副组长,由质检工程师、测量组组长、试验室主任、物资部长和现场技术员任成员组成)进行评审。10.4.2.3重大不合格品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对重大不合格情况进行粗评之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技术质量部,
27、必要时报请业主和驻地监理。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由公司总工师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质量领导小组组成评审小组,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业主的要求,对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处置方法和处置后的结构受力、性能、安全可靠性以及对外观质量的影响进行评定,确定最合理的处置方案。10.4.2.4当不合格品构成了等级质量事故时,按等级质量事故的要求执行。10.4.3不合格品的处置10.4.3.1采取返工处理措施,消除不合格;10.4.3.2降级或让步使用、或改作他用;10.4.3.3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该处置应由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不影响结构使用寿命(合同中有要求时还需向业
28、主提出申请),在取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10.4.3.4拒收或报废处理;10.4.4不合格品的记录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活动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不合格品报告内容包括不合格品情况的描述、相关标准及不合格品简图、不合格品处置小组评审处置意见、不合格品处置实施情况、质检部门对不合格品处置实施的复检意见(必要时应附上驻地监理或权威单位验证的报告)。以上内容作为质量记录保存,作为以后竣工资料的一部分存档。不合格品报告工程名称: 编号: 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不合格名称不合格项类别不合格品情况简述: 填写人/部门: 年 月 日执行标准(不合格品简图): 填写人/部门: 年 月 日不合格品处置小
29、组评审处置意见: 填写人: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实施情况: 填写人/部门: 年 月 日质检部门复检意见: 复核人: 年 月 日10.4.5不合格品的处置规定10.4.5.1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10.4.5.2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10.4.5.3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10.4.5.4对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共同
30、确定处理方案,报业主批准。11质量事故的处理11.1质量事故的定义质量事故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遭受损坏或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务损失以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11.2质量事故的分类11.2.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在十万元以下;一般质量问题: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下的(含五万元)。11.2.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元300万元之间;(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
31、: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150万元之间;(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50万元之间。11.2.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30人以上;b.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c.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倒塌。(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b.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c.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倒塌。(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b.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32、不满500万元;c.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倒塌。11.3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置程序11.3.1发生质量问题,由项目部按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相关要求执行; 11.3.2发生二级、三级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须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总工程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调查。项目部须提出处理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不得在未批准前自行处理;11.3.3发生一级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公司总工程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调查,由公司制定处理方案,公司总经理批准;11.3.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公司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公司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公司,并应在五日内
33、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直接报告上级公司,其中结构倒塌事故应在3小时内电话/电传报告上级公司,此类质量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力量进行调查。11.4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1.4.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11.4.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要逐级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缩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各级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不按要求上报,或已报告但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处理者;(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自行修改设计方案或用其它手段掩盖实情不如实上报者;(
34、3)有意缩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11.4.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部放过。11.4.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4.5工程出现质量事故,项目部负直接责任,公司负直接领导责任,上级公司负间接领导责任。11.5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协同建设和
35、监理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注意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在抢救人员、疏导交通时,如确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则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同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11.6工程质量奖罚制度11.6.1实行对等重奖重罚,奖金与效益工资紧密挂钩的质量奖罚原则。11.6.2质量指标作为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经营承包合同书的基本内容之一,工程质量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公司从每个项目中提取总造价0.5%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用于工程质量奖罚。11.6.3以工程交竣工验收结果为主要依据(竣工验收资料报公司),单位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规
36、定的质量要求及项目质量目标的,将提取的质量基金的90%返还,剩余10%用于公司统一进行奖励。若达不到预定目标,不再返还质量保证金。所有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全部充入项目工程成本,不得用作奖励。11.6.4对未达到质量要求和项目质量目标的,质量基金不再返还,并依据承包合同进行处罚,所有处罚款项一律收缴公司财务部纳入质量基金。12纠正、预防措施12.1纠正措施12.1.1项目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项目质量领导小组针对具体的不合格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找出造成不合格项的主要因素。根据不合格项的类别,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和项目质量领导小组发出对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或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确定责
37、任部门。责任部门应根据不合格因素,制定相适应的纠正措施,经发出部门确认后实施。发出部门对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审、验证并记录,发出部门由本程序职责确定。12.1.2施工工序。项目部及技术人员对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过程跟踪记录,必要时应对其过程进行数据控制。对无能力检测的试验项目经项目质量领导小组以及公司技术质量部同意,外委有相应检测能力以及资质的权威单位进行检测,以确保实施效果的有效性,并形成纠正措施报告。同时在质量大检查中验证实施情况和效果,作为持续改进的基础措施。12.1.3顾客投诉的产品不合格情况。对顾客提出的不合格品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针对业主或
38、监理提出的不合格项,须按业主或监理的要求对不合格项进行处理,同时向业主或监理提交纠正措施实施报告,并对实施的效果提交业主或监理检验确认。 在对顾客回访中,针对业主提出的不合格问题,公司应指定专人进行处置,公司技术质量部应制定纠正报告,并对实施效果监督验证。纠正措施报告工程名称: 编号: 不合格名称初定不合格类别不合格事实和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描述: 填写人/部门: 年 月 日制定的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 填写人: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效果: 实施部门/人员: 年 月 日纠正措施验证: 验证人: 年 月 日12.2预防措施12.2.1项目部应至少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
39、,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12.2.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12.2.3对质量通病采取预防措施。12.2.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12.2.5项目部应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预防措施过程流程图预防措施报告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或单位名称潜在不合格名称潜在不合格事实描述、原因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填写人/部门: 日期:审批意见: 审批人/部门: 日期:实施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描述: 填写人/部门: 日期:跟踪验证情况说明: 验证人/部门: 日期:13质量资料管理13.1质量记录项目应建立并保持与质量有关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储存、保管、回
40、收和处理和质量有关的记录。对各类文件的更改和修订应制定相关记录程序。项目应保存足够的记录,以证明项目运行符合规定要求并验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质量记录的分析为纠正措施的改进提供了重要信息。质量控制的表格类型有检验报告、试验数据、鉴定报告、确认报告、考察和审核报告、不合格品评审报告、校准数据、质量成本报告。质量记录应保存一段规定的时间,其存储方式应便于检索,以确定质量措施趋势和纠正预防措施的需求和有效性。质量记录为产品的过程监视和测量提供符合规定的支持性文件,其出处应具有可追塑性,签字确认必须按程序得到产品放行的授权人员或项目技术管理部门的认可方能生效。13.2质量记录控制项目部在全面按合同规定
41、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完毕后,在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自检评定全部合格,质量记录齐整后,应向公司总工程师报请工程预验收。由公司总工程师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意见,技术质量部和项目部进行工程预验收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工程外观质量的评定和自检)。对预验收查出的质量缺陷和问题进行处置,处置合格后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并保存质量记录。13.3数据分析13.3.1数据分析应用计划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数据分析的归口管理,指导项目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同时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指导项目提高工程质量。各项目应在本项目工程前根据项目实际编写数据分析应用计划,报公司技
42、术质量部审查备案。数据分析应用成果报告完成后,由应用的各项目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数据分析应用计划工程名称: 编号: 应用数据分析拟选用的对象: 编制人: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运用数据分析的统计技术方法说明: 编制人: 年 月 日运用数据分析的主管部门完成时间13.3.2数据分析的工作程序数据分析过程流程图13.3.2.1对数据分析应用计划的编制,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选择的施工部位和施工场合的施工过程控制、数据收集方法、完成时间、达到的目的进行评估确定,并确定有专人对原始数据进行观测和记录。13.3.2.2确定数据收集、分析的场合和对象后,应编制数据收集和分析应用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数据分析方法、完成时间、采用哪些相应的监控系统等。13.3.2.3对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