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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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32号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32号招 标 人:东莞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0年 5月中国 东莞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及合同条款偏离表第五篇 履约保函格式第六篇 用户需求书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二: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2、重新招标)(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32号)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交货期 (完工期)质量保证期交货地点1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2套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二 年招标人指定地点注:本次招标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运送垃圾服务,以保障设备完全正常运行。2、合格投标人指: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若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

3、产制造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的授权。);2)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地说和国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 招标文件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

4、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5、 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 投标文件于2010年6月22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5

5、、 兹定于2010年6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东莞办事处)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电话:0769-22805809、22317363-8112 传真:0769-22317373联系人:高小姐 叶先生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 总则1 资金来源2 合格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 投标费用二、 招

6、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6 招标文件的澄清7 招标文件的修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10 投标书格式11 投标报价12 投标货币13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 投标保证金16 投标有效期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 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 评标委员会25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7 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 评标原则及方法六、 授予合同

7、29 授予合同的准则30 资格后审3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2 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 中标通知34 签署合同35 履约保证金36 中标服务费37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 合格的投标人2.1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若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的授权。);2、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 为达到履行本采购合同及相关服务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

8、满足以下条件:1)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提供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2.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3.2 供该条款参考,“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

9、,投标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第五篇 履约保函格式第六篇 供货清单第七篇 用户需求书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二:评标工作大纲5.2 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下划线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未能满足条款要求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10、要求,作废标处理),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人民医院;(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3)“投标人”指参加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专业合同的当事人;(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人

11、民医院。(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字;包括以通讯形式表现的电报、传真等,但不包括电子邮件;(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开标日期前15天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

12、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所有问题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疑文件发至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该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对方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

13、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的组成: 9.1.1商务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册)目录:一、经济部分(经济部分必须独立装订成册,商务技术部分不允许出现报价)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二、商务部分3)投标函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5)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投标报价货物代理证书或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商的授权文件(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且投标货物为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除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7)

1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及投标文件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8)投标人基本情况9)本项目组织架构以及项目经理经验、职称10)本项目主要管理及售后服务技术人员一览表11)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12)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及其配置技术人员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近两年使用在同类工程业绩表(须附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4)近两年(2007-2008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5)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16)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7)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

15、处罚(如有)18)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文件三、技术部分19)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编制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照用户需求书逐条填写)20)货物清单(设备名称、品牌、设备型号、产地等必须与经济部分的分类报价明细表的货物(设备)名称、品牌、设备型号、产地完全一致)21)技术规格书及货物技术性能参数表22)供货、安装进度安排23)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24)专用工具及其备品备件清单25)免费运送垃圾服务方案26)“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及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9.1.2

16、经济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商务及技术部分不允许出现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9.1.3 唱标信封1)投标报价表2) 分类报价明细表3)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电子文件(含投标文件经济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CDR光盘装载,其中经济部分需用MS office 2003的excel格式提供。)5)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9.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0 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

17、注明提供的货物、原产地、数量和价格。当货物清单与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货物的原产地有不一致时,以分类报价明细表为准。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分类报价明细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分项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 投标价格表应包括: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含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以及安装调试、软件、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和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运送垃圾服务,以保障设备完全正

18、常运行的全部费用。11.3 投标人根据第11.2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不同的条件中标的权利。11.4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分类报价明细表上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另有规定,非固定的投标报价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11.5 合同项下,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11.6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当日向评标委员会公布。超出以上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12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

19、资格的声明文件13.1 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就该次投标经销的相关证明。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或售后服务)能力;13.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

20、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的详细说明;2) 根据第七篇规定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比较,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3 为说明第14.3(2)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以使招标人满意。14.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

21、报以开标日计算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分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8,000.00元。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存入下述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该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32号),并且确保于在开标日期前一天到达招标代理机构银

22、行帐户(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未按照15.1款和本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银行帐号:44001778808053001990投标时,投标人凭已盖章的电汇单或银行进帐单原件(经现场检查后退回)及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放置唱标信封内,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递交。15.4 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

23、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向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

24、关规定收集齐相关资料,向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逾期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如果投标人在第16.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人如果:(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或(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3)中

25、标后未按第35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4)中标后未按第36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或(5)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日期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6.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26、15款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四份副本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册,经济部分单独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27、权代表签署小签,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7.6 电子文件用MS OFFICE 2003版制作(其中分类报价明细表必须用MS EXCEL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CD-R光盘储存,并

28、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7 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17.8 唱标信封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再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内外密封封装均应:1) 内层及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 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9、。18.2 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8.3 开标前,由招标人委派的监督代表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进行确认。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履行。20 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

30、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2)点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 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31、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2 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22.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32、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 评标委员会24.1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3、,成员为5个以上(含5个)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为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4.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标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5 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34、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27.2 价格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3 技术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4 商务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5 本次评标的评分权值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6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值分

35、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8 评标原则及方法28.1 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详细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8.3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打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及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 授予合同29 授予合同的准则29.1 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

36、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29.3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30 资格后审30.1采购结果预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地说和国税)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原件送交至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市采购办的监管下核对。(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

37、805809)30.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30.3招标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3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追加,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32

38、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3 中标通知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3.2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4 中标人如在收到采购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4 签署合同34.1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

39、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3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格式后,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送至采购办备案。35 履约保证金35.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否则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支行及以上

40、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保函应在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天内继续有效。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开户名称:东莞市会

41、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帐号:44001778808053001387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1、34.2、34.3款或第35.1款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采购。35.3 履约保证金汇入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A4纸复印件(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将该复印件连同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一式三份后,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42、盖骑缝章),送一份给招标人,两份给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招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采购资料后,凭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项目的采购合同。35.4 在整个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且加盖招标人公章)、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市会计核算中心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中标人的汇入帐户。36 中标服务费36.1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

43、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一。36.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十五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3 中标服务费只接收现金、支票、汇票。36.4 中标人如未按第36.1款、第36.2款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5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投标人须知5.3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32号招标人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址: 投标人须知5.3招标代理机构:

44、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驻东莞办事处)电话:0769-22317363 传真:0769-22317373 投标货物投标人须知11.2最终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的准备与递交投标人须知15.1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8,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银行帐号:44001778808053001990投标人须知16.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投标人须知17.1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电子文档一份(光盘储存)

45、投标人须知18.3投标文件将递交以下地址:开标地点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32号投标人须知19.1截标日期:2010年6月22日 时间:14: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知21.1开标日期:2010年6月22日 时间:14: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投标人须知34.2合同签订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合同的授予投标人须知31变更数量允许范围为10%以内追加第四篇 合同条款(样式) 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采购方: 供货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合 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 (招标编号为: )而邀请投标,并接受了卖方以东莞市人民医院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RMB )(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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