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蜕变与竞争力.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1724880 上传时间:2022-12-16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125.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企业的蜕变与竞争力.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中小企业的蜕变与竞争力.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中小企业的蜕变与竞争力.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中小企业的蜕变与竞争力.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中小企业的蜕变与竞争力.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小企业的蜕变与竞争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企业的蜕变与竞争力.docx(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八章 中小企業的蛻變與競爭力薛 琦胡名雯* 薛琦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委,胡名雯為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副教授。作者感謝許松根教授對本文之提供意見。作者同時感謝吳佩育小姐對本文的協助。一、前言二、研究架構與方法三、臺灣的中小企業四、臺灣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優勢五、中小企業八年代的蛻變六、結論森林中,新樹在老樹陰影下掙扎成長只有少數能獲得足夠的養分長大茁壯,並取代一些老樹。這些年輕的樹也終將變老、枯萎,而為新的小樹取代。樹木成長的過程循環不息,企業的成長過程亦如此。 Marshall (1920)一、前 言在臺灣經濟發展過程中,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一直扮演著重要且多變的角色:例如戰後在臺灣產業重建

2、與發展的階段,政府推動土地改革,並以國內市場為主,發展產業,再加上一起隨政府來台的技術人力與資本,配合臺灣當時已有的基礎建設,以及成功運用美援等,均促成民間部門的成長。當時臺灣農村過剩的人力提供了家庭工業一個發展的契機,這可以說是臺灣中小企業的雛形。儘管這些經濟體系中的次要部門,在當時被視為落後的象徵(Yin, 1954),卻擔負了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重任,並打下了臺灣往後經濟發展的基礎。到了1960年代,臺灣進入出口擴張時期。臺灣的中小企業利用當時充沛的人力資源以及快速成長的國際市場,採勞力密集的生產方式,發揮比較利益原則,在國外貿易商的協助下,成功地進入國外市場,對促進經濟成長有重大貢獻(G

3、alenson, 1979) 。此外,中小企業雇用大量勞工,不但解決失業問題,並促進了所得的均化(Scitovsky,1986),成就臺灣經濟量與質俱佳的同步成長。再就是,六年代開始穩定流入臺灣的僑外資引入了新的技術,中小企業擅加模仿,促成臺灣生產力普遍地提升(Schive, 1990a; Myers, 1986)。1970年代到1980年代中期可以算是臺灣中小企業蓬勃發展的黃金年代。自1980年代中期以來,伴隨經濟自由化的腳步,臺灣的整體產業環境出現了相當大的轉變,中小企業在此變局之下,依然茁壯,而且大步邁向國際化,積極對外投資,徹底改變了臺灣對外的經貿關係,也有效促成國內產業結構的快速調整

4、。就在臺灣高科技產業蓬勃發展之際,以科技導向的中小企業匯集國內外人才,並充分運用創業投資的基金,在科技產業也佔有一席之地。臺灣中小企業的這兩次蛻變為其增添了獨特的風貌。是本文分析的重點。1997年中開始,在亞洲爆發了金融風暴,並擴大到其他地區。臺灣的中小企業在這波風暴中仍然屹立。究竟中小企業所憑藉的持續競爭力是什麼?這些競爭力特質有哪些蛻變?本身受到哪些衝擊?在風暴逐漸平息後,在新的經營環境中其競爭優勢為何?臺灣中小企業能否有再一片成長的空間,當是大家關心的問題。本文也嘗試回答這些問題。二、 研究架構與方法(一)中小企業的定義很多有關中小企業文獻,由於所探討的問題不同,對於如何界定中小企業,有

5、不同的看法,並影響對資料的選取與詮釋。譬如對於中小企業的定義,從已有的統計資料上著手,對中小企業的規模做主觀的劃分。常被使用的指標有員工數、固定資產或增值淨額、總銷售額等。這類定義往往是由各國政府中小企業主管機構,為了執行與中小企業相關政策所做的定義。這類定義又稱為行政(administrative)定義,並據而收集整理有關中小企業的統計資料。譬如英國就以企業規模不超過兩百員工、市場占有率低、個人經營、決策獨立等標準來定義製造業的中小企業(Levicki, 1984)。此外,因為中小企業定義常涉及中小企業權益,因此,為配合政策會有所改變。如我國政府對中小企業的界定,自1967年迄今,就改變了六

6、次之多。最近一次的修改在1995年9月,製造業中小企業指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或常雇員工數未滿200人的企業。這類定義的優點是資料便給,但缺點是定義不一致,不易做跨時、跨國的比較。也有學者根據中小企業相對於大企業的功能、特徵來區分,對中小企業的範圍做質或功能性的界定。常考慮的中小企業特徵包括所有人經營特質、決策是否獨立、親密的人際關係等(Levicki, 1984)。有些學者採二分化論,將企業部門區分為正式與非正式,特權與非特權,現代與落後等對比特徵,來界定大企業與中小企業(Levick, 1984; Usui, 1974)。也有學者將企業部門分為大企業、中小企業,以及殘差企業部門,後

7、者指不需資本投入、沒有進入障礙的非正式部門(Steel and Takagi, 1983)。這些主張,在廠商分類上或有其貢獻,但主觀性強、限制多,常受到質疑(Little et al., 1987)。事實上,對於中小企業的觀點常反映在對她的命名上:文獻中對於相對規模較小的中小型廠商,就有包括中小企業(Small and Medium Scale Enterprises, SMEs)、中小型商業(Small and Medium Scale Businesses, SMBs)、中小型工業(Small and Medium Scale Industries, SMIs)等。其中,SMBs通常用於企

8、業管理的相關文獻,SMIs則常見於討論經濟發展問題的文獻。如果視中小企業為現代化產業結構中不可或缺的環節,自是以SMEs稱之較為妥適,本文也採此觀點。在進行實證研究時,比較常用而較為適切的作法可能是根據員工數來界定中小企業,因為它較不受時間、空間因素的影響,可廣泛運用於跨期與國際間的比較。本研究依循許多研究的作法(Staley and Morse, 1965; Acs and Audretsch, 1990; Droucopoulos and Thomodakis, 1993)以企業常雇員工數不超過一百人為中小企業規模的上界,這也是我國製造業中小企業在1977年以前採行的標準。也有部份研究為強

9、調現代化企業的特性,將傳統的家庭工業排除於中小企業之外,因此定義中小企業時,將五人以下的企業排除在外(Bruch and Hiemenz, 1984)。本文在資料許可時,也做同樣調整。(二)中小企業的規模與效率規模經濟 規模經濟是指廠商規模與效率之間的關係,一般以長期平均成本曲線來表示。當生產成本隨廠商規模擴大而下降時,該產業自然就對中小企業不利;反之,則對大企業不利。因此,如果能夠找出產業的規模經濟曲線,就可以判斷該產業的最適規模。當然,產業的長期平均成本曲線是會隨著時間、技術條件的改變而改變。一般認為中小企業的競爭力來自效率與彈性。前者係來自生產與管理上的專業化(specializatio

10、n),即最適當的勞動分工,包括與大企業的垂直分工與水平競爭;後者則來自隨時間內外條件的改變能立即反應,並有所調整,包括改變生產方法、產品組合,調整規模,改變生產地點,新設與退出市場等。簡言之,中小企業的生存係來自不斷克服規模經濟對其營運生產的限制,即降低最小有效規模(minimum efficient scale),追求效率,降低成本。198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Stigler (1958)提出了一個頗為巧妙的方法,來辨識廠商規模與效率的關係,也就是探討產業規模經濟的現象。他認為,不同規模的廠商,透過競爭會篩選出效率較高的企業。但我們如何知道哪一規模的廠商是最有效率的呢?他指出:先把一產業的廠

11、商按規模分類,然後計算不同時期不同規模等級廠商的市場占有率。如果某一規模廠商的市場佔有率下降了,則表示該規模廠商的生產成本偏高,效率較低;反之,市場占有率上升者,其競爭力必高,生產成本必低,因而符合規模效率的要求,此即所謂的生存法則( survival technique) 。(三)中小企業的國際比較Marshall(1920)曾用森林寓言,比擬理想的產業規模結構。他說:森林中有大樹、小樹,有老樹、也有新樹,才能構成完整的生態環境。這表示中小企業是經濟體系正常運作中必要的一環,有了中小企業,經濟體系才臻平衡、健全。在現實經濟社會中,發現在1960或1970年代,歐洲的瑞士、義大利、挪威,以及亞

12、洲的日本等國的經濟體系中,都有相當比例的中小企業。且自1980年代以來,丹麥、芬蘭等國中小企業的重要性,更有增加的趨勢(胡名雯,1994a)。以1970年代各國製造業的資料為例(表8.1),美國廠商以員工數衡量的平均規模遠大於臺灣。若觀察中小企業佔雇用人數及附加價值的比例,臺灣中小企業所佔的附加價值比重為20.2%,低於日本(35.4%);雇用員工33.9%,也比日本49.5%為低,但高於韓國的28.8%;附加價值臺灣是20.2%,韓國是16.9%。就員工數在五人以上的企業家數而言,整個中小企業部門在臺灣製造業有著92.5%以上的絕對多數地位。但這並不是臺灣所獨有,義大表8.1 各國製造業中小

13、企業市場占有率統計(19641975年) 全體場所 中小企業( 599人場所) 1965-1980 平均 市場占有率() 製造業平均 員工數 年成長率d 國家 年代 (人) 家數 雇用員工 增值淨額 () 臺灣a (1971) 42.6 92.9 33.9 20.2 14.5 美國 (1972) 90.5 82.5 23.7 19.9 2.5 加拿大 (1973) 79.3 83.2 26.9 22.7 3.8 丹麥b (1973) 63.9 86.9 36.1 - 3.1 挪威 (1973) 43.9 91.4 43.6 35.9 2.6 西德 (1970) 58.6 90.5 27.6 -

14、 3.3 比利時 (1970) 57.8 89.8 32.0 - 4.7 芬蘭 (1973) 86.4 81.0 26.3 23.7 4.9 日本 (1973) 30.5 95.6 49.5 35.4 9.4 義大利b (1971) 40.4 93.5 44.0 - 5.1 新加坡 (1973) 62.4 90.0 29.0 22.9 13.2 希臘 (1973) 23.0 96.8 53.6 - 8.4 委瑞內拉(1974) 40.6 92.4 44.6 26.7 5.8 巴拿馬 (1973) 41.3 90.4 56.8 46.5 4.7 巴西 (1970) 38.8 93.0 41.9

15、30.3 9.6 墨西哥c (1975) 65.7 87.0 29.7 20.2 7.4 土耳其 (1970) 43.7 93.5 29.1 16.4 7.5 秘魯 (1973) 43.9 91.2 39.9 26.2 3.8 韓國 (1973) 49.7 91.8 28.8 16.9 18.7 菲律賓 (1975) 33.1 94.5 35.4 14.4 7.5 泰國 (1964) 16.5 98.2 66.3 - 11.2 印尼 (1974/75) 20.1 97.4 54.1 25.7 12.0說明: a) 臺灣為四人以上企業(enterprises)資料。 b) 義大利、丹麥為六人以上

16、場所資料。 c) 墨西哥為六人以上、一百人以下場所資料。 d) 成長率為製造業實質國內生產毛額的年成長率。 資料來源:胡名雯(1994a),表3。利為93.5%,挪威則為91.4%,日本則高達95.6%。在開發中國家,則中小企業佔總家數比例一般均偏高,甚至高於臺灣,但墨西哥與韓國兩個與我工業化程度相近,但是比例高於臺灣。進一步觀察1980年左右先進國家為主的資料,雖然有很多國家都偏重大規模的生產方式,但也有不少國家在生產與企業規模的關係與臺灣類似。譬如丹麥、奧地利、荷蘭、比利時及法國等,都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勞工受雇於20至99人規模的企業。如果將所有百人以下的企業一起計算,則這些國家以及澳洲、臺

17、灣、日本等地區的中小企業雇用勞工比例都相當接近。其中,臺灣與日本百人以下的企業規模是以30人為界區分,日本1至29人以及30至99人的中小企業所雇用的勞工比例,都超過臺灣(表8.2)。此外,自1970年代以來,在產業技術面,生產規模趨小,而需求面則偏向多樣少量,製造業甚至整個工業部門,中小企業地位日趨重要成為國際普遍性的現象(Acs,1992)。譬如丹麥雇用員工在二十人以下之小企業,占製造業全體之員工比例由1973年的6.8%增加為1983年的9.2%;芬蘭在1974年,該比例為7.7%,在1980年則提升為9.1%。同樣的比例在法國,則從1970年的6.5%,提高為1981年的8.7%(St

18、orey and Johnson, 1987)。透過國際資料的比較,我們發現若要談中小企業在製造業中的地位,日本中小企業所佔的比重比我們來得高。一般人印象中臺灣的中小企業很多,這是相對於企業的絕對規模,或相對於韓國以及部份工業化國家來說才是正確的。即便在過去,部份國家的中小企業地位不是那麼重要,但在最近一、二十年間,中小企業的重要性也普遍提昇。表8.2 各國製造業企業規模分配(19771983年)單位: 企業員工數 1-19人 20-99人 100-499人 500+人 合計 臺灣 (1981) 22.4a 18.9b 28.5 30.2 100 日本 (1983) 27.8a 19.3b 1

19、9.6 33.3 100 丹麥 (1983) 9.2c 25.9 29.6 35.3 100 愛爾蘭(1979)d 25.9 36.3 37.9 100 奧地利(1981) 17.4 19.6 24.9 38.2 100 荷蘭 (1982) 13.0 21.6 65.4 100 比利時(1983) 12.1 20.7 25.8 41.3 100 義大利(1981)d 24.6 19.1 46.4 100 法國 (1981) 8.7 19.0 22.8 49.4 100 澳洲 (1982) 12.6 17.4 21.3 48.6 100 瑞典 (1983) 10.2 15.8 19.8 54.1

20、 100 盧森堡(1980) 7.7 11.5 25.8 55.0 100 芬蘭 (1980) 9.1 14.8 18.5 57.6 100 德國 (1982)d 15.1 24.7 60.2 100 英國 (1981) 20.3 23.4 66.3 100 美國 (1977) 4.9 11.3 12.8 71.0 100說明: a) 1-29人企業資料。 b) 30-99人企業資料。 c) 6-19人企業資料。 d) 20人以上企業資料。資料來源:胡名雯(1994a),表6。三、臺灣的中小企業(一)一般觀察當代臺灣的中小企業,其產品或直接進入市場,或為大企業代工,與大企業分工合作,構成一個有

21、利於經濟發展的健全產業結構。圖8.1 因工商普查在民國70年時,沒能提供以100員工企業為界的資料,圖中1981年的資料為估計值。整理1961年到1996年台閩地區工商普查 普查對象不包括農林漁牧狩獵業、公共行政及國防事業、國際機構及外國駐在機構,以及教育訓練、學術研究及服務、社會福利服務、人民團體等社會服務業等。資料,發現臺灣一百員工以下規模的中小企業,自1971年開始,員工雇用比例開始持續上升,上升幅度在十五年之間達5.37個百分;上升趨勢非常明顯。在1986年與1996年間,又大幅上升了近九個百分點 1996年的資料來自工商普查的初步報告。普查的方式亦異於過往:員工數三人以下的企業資料為

22、抽樣(樣本佔母體的1%)推估的結果。由這些資料可看出, 在六年代雖然臺灣中小企業的重要性下降,但仍占有超過一半的就業比重。在七年代以後,中小企業在臺灣產業界的地位轉趨重要,尤其在1986與1991年間,中小企業面臨多變的產業環境,其相對重要性更大幅上升,即使到了九年代前半期,當臺灣經濟已進入6%的中度成長期後,中小企業的相對地位仍繼續提昇(詳見附表8.1)。臺灣包括工商服務各業在內的企業平均員工數在1976年以前呈現上升的狀態。在1961年為5.98人,1976年穩定擴大到近8.79人。之後,企業平均規模就開始緩慢縮小,到了1996年,平均每一企業雇用7.68名員工。然而事實上,臺灣的企業平均

23、規模並不算小,在1988與1990年,譬如希臘的企業平均規模大致僅3員工,葡萄牙則分別為4人與5人,即便在愛爾蘭,企業也不過是6與8人的平均規模(Liargovas, 1998)。因此臺灣中小企業多,企業的平均規模也不大,並不是臺灣獨有的特色。(二)產業別分析圖8.2 由於民國七十年的各業工商普查報告中,並沒有提供以員工100人為界線的資料,因此無法得到當年對應中小企業的資訊。呈現工業以及服務業中小企業1961-96雇用員工、實際運用資產,以及生產總值佔率。首先,服務業部門中小企業的重要性普遍高於工業部門,唯一的例外,是在1986年後,工業部門中小企業的實際運用資產比例開始高於服務業,這顯現工

24、業部門中小企業在最近十年大力從事自動化的努力。為比較中小企業相對大企業的競爭力,可將中小企業產值比例除以員工或資產比例,觀察中小企業平均勞動與資本生產力(表8.3)。首先,由於中小企業相對於大企業,雇用了較多的勞動資源,資本使用量則偏低,因此中小企業的勞動生產力不及大企業(相對勞動生產力小於1)、而資本生產力則明顯高於大企業(相對資本生產力大於1)。其原因是由於中小企業員工所使用實際運用資產比例遠低於大企業。表8.3 臺灣中小企業相對勞動、資產生產力與勞動密集度時間中小企業相對勞動生產力中小企業相對資本生產力中小企業相對勞動密集度工業服務業工業服務業工業服務業1971年0.740.621.61

25、2.052.183.281976年0.710.681.592.192.233.241986年0.700.631.483.152.114.981991年0.680.671.132.131.673.191996年0.680.731.241.931.822.61資料來源:本研究計算自臺閩地區工商普查報告,民國六十、六十五、七十五、八十年,以及八十五年的初步報告。表8.3的資料固然符合一般經驗法則,但卻提供了跨時中小企業相對生產力變化的軌跡。首先,工業部門在1976年以後,中小企業相對大企業勞動生產力變化不大,但資本生產力再下降,而每人使用資本則與大企業逐漸拉近,尤其在1986年以後變化更明顯。服務業

26、部門中小企業勞動生產力在1986年以後相對提昇,主要是中小企業資本生產力的相對優勢雖降幅頗大,但相對大企業原來不利的每人使用資本量,其改進幅度更大。這些演變與1986年以後國內經濟情事的變動當有密切關係。其次,觀察個別產業中小企業勞動市場佔率。首先,在一般觀察中已指出,製造業中小企業的勞動市場占有率自1971年以後呈上升趨勢,且在1991年後超過50%。在其他類別產業中,除水電燃氣業及1986以前的礦業外,各業中小企業勞動市場佔率大都超過50%(表8.4)。水電燃氣業的中小企業所占的員工人數微不足道,主要是國營大企業在這一產業中具絕對支配地位。又工業部門各業在1970年代以後該比率呈遞增狀態,

27、商業及金融保險業趨勢正好相反。表8.4 臺灣各行業中小企業雇用員工統計單位:%中小企業比例業別1961196619711976198619911996礦業及土石採取業27.4214.7911.9623.7842.1868.5778.32製造業57.5842.7235.6238.5547.8656.4857.94水電燃氣業30.95a10.3413.331.663.713.814.75營造(建築)業54.94a38.0053.2540.1747.9658.2176.88工業小計53.2738.5136.3937.8447.2656.0460.50商業(商品買賣)99.35a97.3796.319

28、2.9991.7188.6988.19運輸倉儲通信業35.5842.3652.6855.8852.52金融保險工商服務業85.25a71.5655.0354.8147.40其他營利事業69.1962.3164.35服務業小計82.8982.0077.3778.0674.9573.0572.44總計64.2857.3052.5253.0057.8963.8266.75說明:(a)場所(establishment)單位資料。資料來源:臺閩地區工商普查報告,民國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七十五、八十年,以及八十五年的初步報告。由於普查資料顯示,中小企業的產值比例在商業部門最突出。在1986年以前,

29、其雇用的員工比例也一直都維持超過九成的水準;產值比例自1976年以後,也一直維持在八成以上(胡名雯,1994b)。金融(含保險及工商服務)業中小企業在雇用勞動上也有很高的比例,但呈現下降的趨勢;在所佔資產比例上(表8.5),在1986年後因應政府金融自由化的腳步,開始提昇。這趨勢演變,可反映金融業在資金運用上的規模經濟效果。運輸(含倉儲、通信)業一般認為受限於技術具規模經濟,但以其雇用員工比例在1976年以後仍達五成左右,表現頗令人意外,惟運用資產則呈遞增(1976-91)。營造業及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的中小企業在產值上的表現也不差,在1996年其產值比例均超過75%,呼應其在員工雇用上幾乎相等的

30、地位。製造業中小企業的產值比例,雖一直不到 50%,低於製造業中小企業員工比例,但在資料涵蓋的期間,產值比例仍持續上升。表8.5 臺灣各行業中小企業實際運用資產統計單位:%中小企業比例業別196619711976198619911996礦業及土石採取業10.5511.4118.7132.3354.3945.64製造業16.5817.6219.1525.7636.4033.14水電燃氣業29.134.160.030.450.811.03營造(建築)業6.4745.9532.0434.1743.6860.63工業小計14.9316.7316.9822.3533.5033.19商業(商品買賣)85.

31、7782.7879.8282.7281.6179.43運輸倉儲通信業12.7014.0619.8718.76金融保險工商服務業10.627.5313.4516.26其他營利事業14.9014.7259.15服務業小計24.3423.6024.0815.0422.9227.78總計20.4520.9320.9316.9525.4129.09資料來源:臺閩地區工商普查報告,民國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七十五、八十年,以及八十五年的初步報告。在前段個別產業的分析中,因為產業的分類仍籠統,結論不易精確,在製造業部門,中小企業的相對勞動生產力從1971-86均維持在七成(0.7068與0.7077)

32、,但到了1996年則下降到0.6534。其原因是雖然中小企業的資本勞動比與大企業的差異逐漸拉近(1971,86及96各為0.4946,0.5382與0.5720)但資本生產力的優勢卻喪失得更快(同樣三年資料各為1.5164,1.3123與1.1424)。此一現象值得進一步分析。(三)中小企業的異化圖8.3將臺灣製造業的企業資料,根據企業員工規模的大小,區分為五種類別,其中百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再細分為一到九人(小型)、十到四十九人(中型)以及五十到九十九人(中大型)三種規模的企業; 百人以上的大企業則區分為雇用員工一百到四百九十九人(大型),以及五百人(超大型)以上兩種規模的大企業。從企業規模更細

33、分的資料,可進一步研判企業的最適規模。圖8.3的資料,大致可歸納下列幾個現象: (1) 在1960年代,小型及中小型企業均不具競爭力,大型及超大型企業則快速發展。(2) 在1970年代及1980年代前半期,小型企業及大型企業所占比例穩定下來,超大型企業則快速下降,而中型與中大型企業則穩定上升。(3) 1986後的十年間,小型與中小型企業所占就業比例上升,企業的最適規模有下降趨勢。因此,不同規模的中小企業於不同期間表現迥異,其成長型態並非都長得一個模樣。如何解讀圖8.3的變化?臺灣製造業在出口擴張的初期 (1960年代),大型與超大型企業快速發展,兩者合計雇用了勞動市場60%的勞動力,對創造就業

34、貢獻良多。這兩類大企業在當時有相當的比例是僑外資事業。因為當扣除了僑外資事業,則本國的大型與超大型企業所占比例在這段期間幾無變動(Hu, 1995)。所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排除10人以下超小型企業,是到了1970年代以後才有較好的表現。臺灣的產業經營環境在1980中以後出現很大的變化,但是,製造業 50 員工以下小型與中型企業的表現明顯優於其它規模較大的企業,甚至50 到 99 員工規模企業的勞動市場佔率在這段期間也略為下降。整體而言,中小企業因規模經濟所受的限制越來越不明顯。同時有越來越多國內、外學者,咸信規模經濟對廠商生產效率的限制並沒有想像中的嚴重(Aiginger, Mueller a

35、nd Weiss, 1998)。除了少數產業外,在現代化的生產條件下,廠商規模的擴大並不是享有生產效率的必備要件。臺灣中小企業的經驗並非獨有。(四)中小企業的彈性臺灣的中小企業在叢林競爭法則下,淘汰率必然高,但由於臺灣的交易成本以及進入市場成本均低,因此新生企業源源不絕 (張善智,1991)。而已經存在的中小企業能否即時改變原有的生產方法,產品種類,甚至調整組織型態,是關鍵。換言之,面對多變的內、外環境,中小企業主要是藉由對環境高度的適應力,也就是彈性來展現其競爭力。譬如在景氣衰退時,如果能縮小生產規模,身段較靈活的中小企業就能存活下來。面對景氣大幅波動時,中小企業從事代工、分包(subcon

36、tract),扮演大企業的緩衝器,形成經濟體系中的穩定因子。中小企業財務槓桿偏高,失敗的風險大,但是當市場快速成長時,也因此可以立即反應而占據市場。中小企業所具備的快速週轉能力,何嘗不是彈性或韌性的表徵?臺灣的實證研究指出,一個分包體系發達的產業環境有助於中小企業的生存(Hu and Schive, 1996)。彈性一詞在生產面還可以有不同的內涵。彈性化的生產方式意味著廠商在生產技術上能隨時調整產出以適應需求的變動(Stigler, 1939)。若生產者採用較為勞力密集的生產方法,在技術條件不變的情形下,會比採用較資本密集生產的同業更能適應市場的變動。這現象在表8.3中已得到支持,中小企業成長

37、較快,但勞動生產力也較低。相同的論點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探討。如果當相對生產要素價格變動時,中小企業較容易以一種要素取代另一要素,也就是有較高的要素替代彈性,這也可以顯現出中小企業在生產技術上富於彈性。在印度、臺灣以及南韓等地區的實證均發現,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都有較高的勞動與資本要素替代彈性(Little, Mazumdar, and Page, 1987; Nguyen and Reznek, 1993; 胡名雯、薛琦,1997)。因此,臺灣製造業中小企業當面對1980年代後期工資大幅上漲的壓力時,因為有較高的要素替代彈性,能快速走向自動化,所以有較好調適能力(附表8.2)。中小企業的高

38、進入率, 使中小企業長期面對競爭的壓力,必須隨時展現求生存的毅力與活力。適者生存, 只有表現好的中小企業能存活、或長大,即畢業, 升格為大企業。另一方面,擁有較少資源中小企業的退出成本比大企業低, 因此其退出率也高。例如,在1989年,臺灣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四千萬元以下,資產總值不超過一億兩千萬元的新設中小型工廠,占所有新廠的97.19%,中小型歇業工廠則佔所有註銷歇業工廠的97.28%(中小企業統計)。企業調整組織包括轉投資,甚至赴海外投資。後者可以相當程度掌握臺灣中小企業在1980年代中期以後的蛻變。當時國內匯率與工資變化都非常不利中小企業,再加上1987年政府解嚴以及大幅放寬外匯管制等因素

39、,造成台商對外投資的熱潮。臺灣中小企業將過去勞力密集外銷產品的生產,先移往東南亞,再移到大陸。在臺灣的母公司,則從事採購、行銷,或開發新產品,提昇產品層級。這也是臺灣中小企業彈性的表徵。更重要的是,臺灣中小企業展現在這方面的應變力,正是能維持其國際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這點容後再述。四、臺灣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優勢(一)國際比較新興工業化國家在過去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共同特徵,是出口上的傑出表現(Kuo, 1983),臺灣是一個典範。1995年關貿總協圓滿達成任務,WTO誕生,將全球自由貿易推向一個更高的目標。任何一個經濟體產業的競爭力自此之後,將更取決於國際市場。在各個經濟體生產組織像蛛網般連

40、結在一起的全球化趨勢中,沒有一個經濟體的產業能自外於這全球性的產銷系統(Acs and Preston, 1997)。在這樣一個新的產銷秩序中,臺灣以及其它地區中小企業所扮演的角色也產生了變化。OECD最近的一項調查報告指出,其成員中小企業的出口佔有率為26%,低於亞洲開發中國家樣本的35%(Reynolds,1997)。事實上,臺灣中小企業在貿易上的表現早已領先其他亞洲國家,更遑論工業先進國家。臺灣製造業百員工以下中小企業的出口佔有率在1986至1991年間由25.04%上升為27.43%。當放寬對中小企業的定義時,三百員工以下企業的出口佔有率在1986年與1991年間約為50%,數值遠超過日本、南韓在同期間的水準(各為35%,34%)。臺灣製造業兩百員工以下企業的出口佔有率為42%,亦高於香港的水準(17%)。如果進一步將焦點放在貿易商的規模及家數上,從1970年代開始,臺灣的出口貿易商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