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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电气设备安装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CX-LZEQ/GFAZ 2012010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电气设备安装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CX-LZEQ/GFAZ2012010)发包单位: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二一二年八月目 录1 招标公告22 投标须知83合同条款194协议书、廉政保证书、工程预付款保函565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授权委托书616工程量报价表及投标辅助资料667 检查、试验和验收1108电气设备并网验收和
2、工程竣工验收11210招标文件附图11411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规范116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电气设备安装招标公告1、项目名称: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电气设备安装2、招标单位: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3、项目地点:武威市丰乐镇空星墩滩4、招标内容:本招标文件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如下:(1)光伏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转等工作。1) 40MWp光伏电站的80台套500KW光伏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设备安装工程;2) 40MWp光伏电站的40台套1000KVA升压变压器设备安装工程;3) 40MWp光伏电站全站接地系统安装工程;4) 40MWp光伏
3、电站全站电气一次及电气二次电缆敷设工程;5) 40MWp光伏电站的35KV高压设备、控制、测量及动力配电箱设备安装工程;6) 40MWp光伏电站35KV母线SVG设备安装工程;(2)凉州光伏1#汇集站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转等工作。1)1台110KV 63MVA电力变压器及其中性点设备安装工程;2) 110kV户外配电装置设备安装工程;3) 35kV户外配电装置设备安装工程;4) 凉州光伏1#汇集站全站电气一次及电气二次电缆敷设工程;5) 凉州光伏1#汇集站电气设备控制、测量设备安装工程;6) 凉州光伏1#汇集站母线SVG设备安装工程;(3)上述各电气设备的基础埋件、各种电缆、埋管等
4、附属设施,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4)全厂电缆敷设,预埋件及电缆架安装以及防火封堵等。(5)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6)上述设备的安装和试验所需的临时设施及在电站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除逆变器、箱变、汇流箱)等保管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7)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电气设备开箱检查及负责对设备的开箱检验测试。(8)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由土建施工与电气安装相关的埋设管件及基础等的交接验收工作。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实施本
5、工程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资信证明材料;且光伏行业施工业绩不低于10MW。(3)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所施工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4)近三年业绩及财务状况良好。(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以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6、报名及发售标书事项(1)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取费类别证书、项目经理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介绍信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2)招标文件发售愿意
6、参加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派人携带以上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在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8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兰州办事处(兰州市酒泉路16号,电投大厦1018室)。(3)联 系 人:李 龙 金文静(4)联系电话:0931-8408392 手机:18993570119 18993570128(5)传 真:0931-8487610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开标日期:2012年8月21日招标编号:CX-LZEQ/GFAZ 20120101.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电气设备
7、安装,就下列安装工作范围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对下述安装工作范围和相关服务分别进行报价:(1)光伏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转等工作。1) 40MWp光伏电站的80台套500KW光伏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设备安装工程;2) 40MWp光伏电站的40台套1000KVA升压变压器设备安装工程;3) 40MWp光伏电站全站接地系统安装工程;4) 40MWp光伏电站全站电气一次及电气二次电缆敷设工程;5) 40MWp光伏电站的35KV高压设备、控制、测量及动力配电箱设备安装工程;6) 40MWp光伏电站35KV母线SVG设备安装
8、工程;(2)凉州光伏1#汇集站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转等工作。1)1台110KV 63MVA电力变压器及其中性点设备安装工程;2) 110kV户外配电装置设备安装工程;3) 35kV户外配电装置设备安装工程;4) 凉州光伏1#汇集站全站电气一次及电气二次电缆敷设工程;5) 凉州光伏1#汇集站电气设备控制、测量设备安装工程;6) 凉州光伏1#汇集站母线SVG设备安装工程;(3)上述各电气设备的基础埋件、各种电缆、埋管等附属设施,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4)全厂电缆敷设,预埋件及电缆架安装以及防火封堵等。(5)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9、。(6)上述设备的安装和试验所需的临时设施及在电站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除逆变器、箱变、汇流箱)等保管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7)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电气设备开箱检查及负责对设备的开箱检验测试。(8)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由土建施工与电气安装相关的埋设管件及基础等的交接验收工作。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获得进一步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自2012年8月8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兰州办事处(酒泉路16号电投大厦10楼1018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贰仟元,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形式,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汇款),于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时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静宁路305建设大厦),对于迟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5定于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时在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招标单位: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16号电投大厦10楼1018室 邮政编码: 730030 联 系 人:李 龙 金文静联系电话:0931-8408392 手机:18993570
11、119 18993570128传真:0931-8487610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项目内 容1项目名称: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工程名称: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编号:CX-LZEQ/GFAZ2012010业主名称: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标书发售:每套标书售价贰仟元整,售后不退。3资金来源:资本金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两部分 4工期要求:自监理发布开工令之日起的60天内完工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最低投标资格标准:报名时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取费
12、类别证书、项目经理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介绍信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实施本工程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资信证明材料;且光伏行业施工业绩不低于10MW。(3)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所施工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4)近三年业绩及财务状况良好。(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以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7投标有效期:投
13、标截止日结束后56天(日历天)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续表)项目内 容8投标保证金金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汇款):贰拾万元人民币。9标前会及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时间:自行安排,不集中组织地点:武威市丰乐镇空星墩滩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附投标书优盘一套11投标书递交至: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静宁路305号)接收人: 李龙投标截止期: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静宁路305号)13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的投标
14、保证金数量不足者;(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份数、签署、密封及标记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递送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招标人要求其修改的除外)其投标文件的;(5)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6)投标人在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出现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出现严重偏离或保留的情况;(7)投标人在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并拒绝发包人进行修正报价的。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投标人的报价(单价或总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它
15、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或高于标底相应价格,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出现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情况;(8)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9)投标人试图对发包人或其它人员施加影响以获取有关信息的;(10)投标人拒绝对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2.投标须知2.1 总则2.1.1 招标范围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就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综合说明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和招标图纸。合同名称及其编号为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
16、公司凉州二期40MWp光伏并网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编号:CX-LZEQ/GFAZ2012010)。发包人为: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就凉州二期40MW光伏电站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本标书要求中标单位承但工程量报价表中要求的所有项目的安装,包括施工场区的二次运输、装卸、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及交接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装置性材料、部分设备器具和所有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等任务。上述工程范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
17、中。2.1.2 招标方式2.1.2.1 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2.1.2.2 标书发售:每套标书售价贰仟元整,售后不退。发售地点: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兰州市酒泉路16号电投大厦1018室)。2.1.3 投标人的资格为能合格得标,投标人在所送标书中应提出使发包人满意的证据,以证明其具有有效地执行本合同的能力、财力和物力。凡不能出示令人满意的最新财务和其它所需能力的证明,则可能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2.1.3.1投标人最低资格标准报名时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取费类别证书、项目经理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介绍信
18、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实施本工程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资信证明材料;且光伏行业施工业绩不低于10MW。(3)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所施工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4)近三年业绩及财务状况良好。(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3.2投标人除了应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还应按本款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
19、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及其证明; (2)近期完成的类似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 (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情况; (4)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5)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2.1.4 联合体投标2.1.4.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
20、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 招标文件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卷 号章 号名 称一商务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条件4协议书、廉政保证书和工程预付款保函5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承诺书6工程量清单7投标辅助资料8资格审查资料二技术条款三招标图纸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天(指日历天,
21、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 招标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7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2.3.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2.3.1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 投标报价书;(2) 投标保函;(3) 授权委托书;(4) 承诺书;(5)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 投标辅助资料;(7) 资格审查资料;(8)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2.3.2 投标报价2.3.2.1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2.3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2.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并
23、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2.3.2.4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投标人中标后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2.3.2.5投标人必须填写工程量清单所列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不管是否列出工程量,投标人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完成该项目时,招标人不予支付,并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总价之内。2.3.2.6投标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应缴纳的除个人所得税之外的所有税款,都必须包括在其递交的单价、总价和总报价中,招标人也将据此进行报价比较与评价。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2.3.3.1 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
24、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56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3.3.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2.3.4 投标保证金2.3.4.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2.3.4.2 投标保证金应
25、采用发包人认可的银行保函形式(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汇款),银行保函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单独密封提交。2.3.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退还,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1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2.3.4.4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2.3.5 现场察勘2.3.5.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
26、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5.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5.3 发包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2.3.5.4 察勘现场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发包人不集中组织。2.3.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3.6.1 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正
27、本,其余为副本,封面右上角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3.6.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2.3.7.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2.4 投标文件的提交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
28、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1) 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及邮编;发包人名称: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发包人地址:兰州市酒泉路16号 邮 编:730000(2) 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3) 在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时前不准启封;(4)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4.1.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书另行装袋密封,单独提交。投标人须认真按投标报价书格式要求填写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书用信封密封封装,信封上清晰注明投标项目及投标单位名称,单独附于投标文件外包装封皮上。2.4.1.3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
29、关的责任。2.4.2 投标截止时间2.4.2.1 投标人应在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静宁路305号)。投标文件应面交。2.4.2.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4.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30、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4.4.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2.5 开标和评标2.5.1 开标2.5.1.1 发包方将于 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 时在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5.1.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2.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
31、标后至评标委员会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2.5.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6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4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2.5.4.1 在开始评比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
32、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5.4.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2.5.4.3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2.5.5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 评标组织机构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组织机构包括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招标领导小组:由省监察部门、省招标办、业主单位代表组成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监督组。评标委员会(下设三个组):(1)由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
33、技术评标组。(2)由有关经济方面的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商务评标组。(3)招标办公室。2.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采用相同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审、比较。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与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4.评标采用综合记分评标法。本办法中规定了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相关评价标准。按照本办法设定的评标标准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人在复制、使用过程中均不得对原件修改。5.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推举的评标委员会主
34、任主持。每位专家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所有参加评标人员依法进行评标活动,保证评标工作质量,对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承担个人责任。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6.评标的内容:对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评审和比较。7.评标程序及规定(1)评标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完成评标报告(2)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3)初步评审:初审的目的是发现投标文件中出现的重大偏差,并拒绝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初审的投标文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投标文件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无法人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
35、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出现两人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不一致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者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与备案登记或者资格预审通过的不一致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交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的;投标人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投标人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投标人对合同中约定的双
36、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纠正投标文件中的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确定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在澄清、修正计算错误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书面质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按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中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
37、、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决议、评标过程记录表和澄清、说明和询标记录等。 (6)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 8.若投标人得分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报价低者优先排序。三、评标标准及说明 9.评标分值分配如下: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50分,其中:投标报价30分,报价合理性5分;企业资质2分;企业业绩3分;完整性、响应性3分;项目经理业绩3分;企业财务状况2分;创新能力2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确定入围:本办法不设范围,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参与评标。计算评标指标: 开标前由所有投标人推荐代表,当众随
38、机抽取方式确定浮动点,其浮动点是+2%、+1%、-1%、-2%。 评标指标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后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浮动点的绝对值)。 依据评标指标,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如下: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30分,每向下浮动0.5%扣0.5分,每向上浮动0.5%扣除1分。(高于0.5%按1%计,低于0.5%按0.5%计),依此类推。 (2)技术部分50分,其中: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 分;工程进度10分;施工平面图3分;劳动力计划安排6分;施工机械计划6分;文明施工措施3分;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2分。 (3)答辩:本次评标不进行现场答辩
39、; (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5)有以下情况的应予扣分:安全事故扣分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3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5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0.8分。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8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1.2分。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二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有瞒报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0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2.0分。工程质量事故
40、扣分投标人发生四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3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2分。投标人发生三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2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2.5分。投标人发生二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有瞒报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2.5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3分。建筑市场不良记录扣分:投标人被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等)的,自查处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
41、人扣2.0分。投标人被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等)的,自查处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3.0分。(6)按本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商务、技术汇总得分排名前二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7)按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人。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推荐中标人。2.5.6 算术错误的改正2.5.6.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经发包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
42、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2.5.6.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第2.5.5.1款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发包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2.5.7 无效投标2.5.7.1 凡出现下述情形之一者,均属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将原封不动退还给投标人:不符合第2.3.4条规定,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量不足者;不符合第2.3.6条及2.4.1条对投
43、标文件份数、签署、密封及标记要求的;不符合第2.4.3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递送的投标文件;2.5.7.2 凡出现下述情形之一者,属无效投标: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发包人要求其修改的除外)其投标文件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违反第2.1.3条规定,发包人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出现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出现严重偏离或保留的情况;出现第2.5.2条所述情
44、况,投标人试图对发包人或其它人员施加影响以获取有关信息的;投标人在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并拒绝评标委员会进行修正的。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投标人的报价(单价或总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它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或高于标底相应价格,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出现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情况;出现第2.5.5条所述投标人拒绝对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6.1 决标2.6.1.1 按第2.5.5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第2.5.5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第2.5.5条规定,投标文件实
45、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按第2.5.5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较低且报价合理和按第2.5.7.3款的规定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2.6.1.2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2.6.2.1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发包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2.6.3 中标通知书2.6.3.1 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3.2 招标人向中
46、标人发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6.3.3 发中标通知书前,发包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2.6.4 履约担保证件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中标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格式。2.6.5 签订合同2.6.5.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2.6.5.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发生第2.3.4.4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